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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生应该遗忘的十种人 [打印本页]

作者: fly52012345    时间: 2009-7-2 15:02     标题: 一生应该遗忘的十种人

一、你曾经深爱的人

  当这个人成为你心底的痛的时候,你一定要忘了他。爱一个人并不痛苦,痛苦的是爱你的人给你的伤痛。这种痛往往是刻骨铭心的,足以让你痛上一辈子,所以你要忘了他。

二、曾经深爱你的人

  他深爱你,可是你却无法回应他。因此你对他有所愧疚,午夜梦醒时看到自己身边躺着自己爱的人,想到自己的幸福,就更加觉得对不起他。他那么好,待你那么温柔,比你爱的人更疼爱你,可是你就是不爱他。没办法,谁让爱情本来就是没有道理可言的。

三、你背叛过的人

  你会怕他!他曾经那么信任你,可是你却辜负他的信任。这样的他必定是恨着你,更有可能在你不知道的地方诅咒你。也许忘记只是逃避,也许你终究要面对他,但能够忘记也是一种幸福。

四、你最恨的人

  不要去恨一个人,那是对自己的折磨。我们实在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人来折磨自己。你在恨的同时,也磨去了自己心中原有的善良和仁慈,你会觉得所有人都对不起你,你就会看不到很多美好的东西。用你的快乐去交换恨一个人的权力,不值得。

五、你爱他,他却不爱你的人

  为什么他不爱我?为什么他要选择她?为什么我那么爱他,他却从来不回应我的爱?不要再去问为什么,因为很多事情不需要理由,不爱你就是不爱你,不是你不够好,不是你比不上她,也不是他感受不到你的爱,是因为他不爱你。还是忘了他,太多的为什么只会让你变成有一个自怨自艾的女人。

六、让你恐惧过的人

  你怕他,夜深人静时,自己独处时,在陌生环境时,你就会想到他。怕他会突然出现,怕他会伤害你。你想恨他,却又不敢恨他。那就忘了他吧!无论他曾对你做过什么,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我们不应该向过去臣服。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至少要学着往前看,不是吗?

七、你想提出分手,却被他抢先一步的人

  遇到这种人,只有两个字:“郁闷”。你本来可以很洒脱地和他说“拜拜”。可是他却比你快了一步。即使事后你怎么补救,别人只会认为你只是在死撑。唉!这种丢脸的事情还是忘了吧!

八、你暗恋过的人

  你在远处看着他,你偷偷打探他的消息,你给予他关心。他却毫不知情,最后你还要在原地祝福他和别人要永远幸福。用这种自虐的方式蹂躏自己的感情,这样的感觉是人恐怕都不想再经历一次。

九、你们明明相爱,却不能厮守的人

  我们相爱,这是无用质疑的。可是我们却又有很多的理由不能在一起。比如我父母不喜欢你,而我是一个很孝顺的人;比如我要对另外一个人负责,因为我是一个有担当的人;比如你的个性并不适合我,将来终是要分手,倒不如现在好聚好散。太多太多的理由让我们不能在一起,因此我们只能互相忘记。

十、为了某些原因,你不得不放弃的人

  放弃的时候义无返顾,放弃过后有遗憾却不后悔。哪怕再选择一次,还是会放弃。我们即使充满了无奈和抱歉,但已经无法回头。因为我们早已决定了自己的方向,不会为了某个人还改变自己的未来。所以我们只能对他说抱歉了。
作者: 闲看云天    时间: 2009-7-2 16:04


数了数,十条里面偶有半数占了。。。
作者: 走遍四方    时间: 2009-7-2 16:07

只有一个一。忘记它。听你的。
作者: 闲看云天    时间: 2009-7-2 16:09

原帖由 闲看云天 于 2009-7-2 16:04 发表

数了数,十条里面偶有半数占了。。。


这个还有分送,哈哈。
那可真是,痛,并快乐着呀!
是该遗忘,可关键是忘不了呀。
作者: 月亮忘了    时间: 2009-7-2 16:19


我只想忘记“一、你曾经深爱的人”这个人!
作者: wzlnini    时间: 2009-7-2 16:20

原帖由 月亮忘了 于 2009-7-2 16:19 发表

我只想忘记“一、你曾经深爱的人”这个人!

简单的很,再找个人去爱就可以了.
作者: 月亮忘了    时间: 2009-7-2 16:21

原帖由 wzlnini 于 2009-7-2 16:20 发表

简单的很,再找个人去爱就可以了.






茫茫人海
我爱的人
爱我的人
身在哪里
作者: 闲看云天    时间: 2009-7-2 16:24

哈哈,偶占的半数仅为一个人。
作者: 木木心情    时间: 2009-7-2 17:24

好像还没有几个,得认真想想
作者: 闲看云天    时间: 2009-7-2 17:33

忘不掉,又何必勉强自己去遗忘呢?
生命中,能有这样一个人,他让你牵挂,让你心疼,让你痛惜,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因为,他,
让你更深刻的懂得了爱、体会了爱。
让你学会宽容、学会感恩。
他,是你在兑变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人,不是吗?
所以,我从不勉强自己刻意去忘记他。但是,我学会了,想起时,只想他的好。。。
作者: 闲看云天    时间: 2009-7-2 17:35

原帖由 月亮忘了 于 2009-7-2 16:21 发表


茫茫人海
我爱的人
爱我的人
身在哪里



用心去寻找,去感触,你会发现,他/她,无处不在。
加油!
作者: 55666    时间: 2009-7-2 18:02

原帖由 wzlnini 于 2009-7-2 16:20 发表

简单的很,再找个人去爱就可以了.

不错,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是遗忘过去的最好方法
作者: 闲看云天    时间: 2009-7-2 18:18

原帖由 55666 于 2009-7-2 18:02 发表

不错,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是遗忘过去的最好方法


关键是,要确定是否有充足的准备,去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作者: fly52012345    时间: 2009-7-2 18:50

怎么男战友对本帖毫无兴趣啊?
引来的都是女色色··
作者: 明心见性    时间: 2009-7-2 19:56

忘也忘不下...................................
作者: 夜的眼    时间: 2009-7-2 20:37

有时候刻意想忘记的人和事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而你自认为终生不忘的东西却逐渐被你遗忘!
凡事说总比做容易,
道理可能谁都懂,
可是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就随着生活的本来面目吧,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作者: 思潮    时间: 2009-7-3 20:42

文中,说的十种人,确实应该被淡忘,但有几种,却不应该被完全遗忘。
淡忘,更适合吧
只要能做到,不被他影响自己的生活心情就好
偶尔,想起,不算罪过
作者: 闲看云天    时间: 2009-7-3 22:04

嘿,谢谢思潮MM
作者: 心若止水·    时间: 2009-7-3 22:05

是 啊,应该遗忘……
忘了更好……
作者: 糖^-^糖    时间: 2009-7-3 23:01

为何要忘?
作者: 天地绘    时间: 2009-7-4 10:38

原帖由 思潮 于 2009-7-3 20:42 发表
文中,说的十种人,确实应该被淡忘,但有几种,却不应该被完全遗忘。
淡忘,更适合吧
只要能做到,不被他影响自己的生活心情就好
偶尔,想起,不算罪过 ...


同意淡忘这个说法,很多事,没法强迫,自然,随性点,撕心裂肺的,一开始没法忘记,慢慢就淡忘了!
作者: sugar-baby    时间: 2009-7-4 12:08

晕死,要全忘了,你生命中还剩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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