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闲看云天 于 2009-7-2 16:04 发表 数了数,十条里面偶有半数占了。。。
原帖由 月亮忘了 于 2009-7-2 16:19 发表 我只想忘记“一、你曾经深爱的人”这个人!
原帖由 wzlnini 于 2009-7-2 16:20 发表 简单的很,再找个人去爱就可以了.
原帖由 月亮忘了 于 2009-7-2 16:21 发表 茫茫人海 我爱的人 爱我的人 身在哪里
原帖由 55666 于 2009-7-2 18:02 发表 不错,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是遗忘过去的最好方法
原帖由 思潮 于 2009-7-3 20:42 发表 文中,说的十种人,确实应该被淡忘,但有几种,却不应该被完全遗忘。 淡忘,更适合吧 只要能做到,不被他影响自己的生活心情就好 偶尔,想起,不算罪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