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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发公告:嘉奖“乙肝反诉第一案”代理人曙光、无影脚 [打印本页]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09-7-1 22:19     标题: 代发公告:嘉奖“乙肝反诉第一案”代理人曙光、无影脚

代发公告:嘉奖“乙肝反诉第一案”代理人曙光、无影脚



战友李文起诉广州某科技公司案,艰难获胜,迫使公司接受两万元的方案,并被广东省内几乎所有的报纸大幅报道,中央及媒体也多有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根据我论坛维权科普资金管理办法,特此对该案的两位诉讼代理人曙光和无影脚予以嘉奖。各奖励一千元。

案情经过如下:
2008年,战友李文(化名)受到广州某科技公司的就业歧视,李文在曙光和无影脚的帮助下,向萝岗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受理该案后不久,被告公司态度异常强硬,竟然提起了反诉,称李文在本案未经法院判决前将诉讼材料上网,致使公司社会评价受到影响,要求赔偿4000元并赔礼道歉。后来了解到,被告的来头非常大,其董事长是政协委员,十大杰出青年,被告还请了曾荣获“全国十佳”的律师做辩护。据被告法务专员后来讲述,被告董事长曾经放话:原告别想拿一分钱赔偿!
原告代理人曙光和无影脚集中了大量精力处理此案,积极奔走。在取证的同时,还收集了证据反驳被告的反诉。
同时,我方代理人把此案中对方的反诉行为向媒体予以了揭露,这一原本默默无闻的案件立时成了“中国乙肝歧视反诉第一案”,迅速吸引了媒体的重视,主流媒体纷纷报道。
我方代理人及时地把新闻报道寄给了被告的董事长,不久,被告公司所聘请的“全国十佳律师”就急急忙忙向法院申请撤回了反诉,并且被迫同意与我方谈判。法院也重视起来,法院副院长亲自调解,经过十几个回合的调解,最终被告接受了向原告一次性支付2万元的方案。
本案的获胜,马上获得了媒体的高调广泛报道,不仅广东当地几乎所有主流报纸予以报道,中央级媒体《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也予以大幅报道,社会反响非常好。

[ 本帖最后由 金戈铁马 于 2009-7-2 23:16 编辑 ]
作者: 北京莹莹    时间: 2009-7-2 10:31

辛苦了,辛苦了
作者: 北京莹莹    时间: 2009-7-2 10:32


作者: liwen668    时间: 2009-9-18 17:24     标题: 支持


作者: 大哥是陆军    时间: 2010-2-27 21:07     标题: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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