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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东莞两台商被杀 [打印本页]

作者: YCONG    时间: 2009-6-18 14:44     标题: 广东东莞两台商被杀

本报讯 6月15日,广东省东莞大朗镇一家台资五金制品厂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一台企员工因工伤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致厂方两人死亡一人受伤,死伤者均为台商。东莞警方在工厂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汉黄,缴获作案工具弹簧刀一把。

右掌工伤残断 赔偿未达共识

    据大朗公安部门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汉黄,26岁,贵州省松桃县人,去年8月进入展明五金厂工作,一个多月后在操控机器时,不小心把右手给轧伤,最后被迫将右手掌切掉。截肢后,刘汉黄更少跟别人交流。刘汉黄从医院回来后一直住在厂里,没再干活,但工厂还是照样给吃住。开始几个月,工厂给他补了几个月工资,后来好像就没有再给钱了。

    为了讨回工伤赔款,刘汉黄在“断粮”后将工厂告上法庭,经仲裁,工厂要为其断手买单18万。工厂知情人士张先生说,工厂只肯赔偿9万元,所以双方一直都谈不拢。

    2009年6月15日上午,刘汉黄再次到该厂办公室与厂方商谈工伤赔偿问题,该厂总经理林裕腾(男,33岁)、副总经理邵正吉(男,50岁)、生产经理赖振瑞(男,40岁)等人与刘汉黄进行商谈。

    因双方存在分歧未达成协议,约定当天下午3时继续协商。中午12时20分许,刘汉黄在该厂门口拦住正要外出的赖振瑞,双方发生争吵,林裕腾、邵正吉闻讯赶来与刘汉黄理论,期间,刘汉黄突然掏出一把弹簧刀,捅向邵正吉、林裕腾、赖振瑞3人,造成邵正吉当场死亡,林裕腾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赖振瑞现正在医院抢救。

国台办、海协会要求妥善处理   

    记者17日从国台办、海协会了解到,在获悉东莞发生台商被害一案后,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对案件高度重视,责成国台办有关部门、海协会与有关地方联系,积极了解案件侦办进展,妥善处理善后。

    海协会在接报后迅速了解案件情况,当天与次日分别两度向台湾海基会通报,并派出专人赴东莞,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台湾受害人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作者: 阳关Boy    时间: 2009-6-18 19:29

台商把钱看得那么重,现在命都没了,都是些SB!
作者: 疯中落叶    时间: 2009-6-18 21:13

听说了,希望据引能唤醒黑心雇主。
能改变东莞劳动局办公室里办公的官派作风。
作者: wawadandan    时间: 2009-6-18 21:20

恶心的资本家,对自己的死负全部责任!
作者: YCONG    时间: 2009-6-18 22:18

又有正义人士倒下了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6-18 23:40


作者: sdy8282    时间: 2009-6-18 23:56

共产党又要杀自己人了


gongchd,我们自己的民族就是很对自己人狠,中国百姓要旅游死一个连就都不一定救,对小日本就可用直升机
作者: yangergao    时间: 2009-6-19 01:23

刘汉黄好样的。。。我支持你的做法!
作者: deng245    时间: 2009-6-19 08:41

穷人连命都不值钱,人人平等,多好听的口号呀。
作者: GZ007    时间: 2009-6-19 09:25

因为我们是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国家,所以工人阶级的权利没有办法维护,而且命也不值钱!!
作者: GZ007    时间: 2009-7-14 10:24

原帖由 疯中落叶 于 2009-6-18 21:13 发表
听说了,希望据引能唤醒黑心雇主。
能改变东莞劳动局办公室里办公的官派作风。


估计很难!!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7-14 10:57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7-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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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7-1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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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CONG    时间: 2009-7-14 15:30

原帖由 不死鸟-辉 于 2009-7-14 15:07 发表
有各种方法比直接要台商的命奏效~~谁是SB?都是一些说风凉话的~~还好样的~什么正义人士~你们怎么不去杀人~~怎么说杀人者也同样是罪恶的~~~~都他妈的明白事理不?爹妈咋教育的? ...

你妈它没叫你要讲文明麽?????
作者: jerry311    时间: 2009-7-14 17:58

东莞的港资台资都不是好东西!  打电话通知报到时就着重强调:“患有以下疾病本公司拒不录用  乙肝 甲肝。。。。”
该死!!!都杀死才好呢!
作者: 不死王    时间: 2009-7-14 18:01

都是被逼的 如果能生存的下去谁会这样 中国有句古话 逼急了狗都会咬人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7-14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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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250478198    时间: 2009-7-15 19:41

恶心的资本家,对自己的死负全部责任!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7-2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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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晨昏线    时间: 2009-7-20 03:38

好高兴!!!!!
蔑视、歧视弱者的后果!!!!!!!!
杀死他们!!!!!!!!!!!!!!!!!!!!!!!!!1
作者: 中原绿竹    时间: 2009-7-20 14:54

台湾人都是杂种,早就该死了.
他们欺压大陆人,无视大陆人人权,要他们活着干吗?
作者: jerry311    时间: 2009-7-26 11:49

显然群众都希望杀死他们~  

3楼话说的那么轻松,估计是另有出路的。   局长家的儿子,哪怕是个白痴,一月躺床上也上万呢。 我们呢?本来家里就差,好不容易找到几份有前景的工作,却他妈因为这个病给毁了。

等你就业不能,创业又一分钱都拿不出时,你还能说的那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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