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举报"平和心态"夸大乙肝传染,扩大乙肝歧视! [打印本页]
作者: 614 时间: 2009-6-11 17:57 标题: 举报"平和心态"夸大乙肝传染,扩大乙肝歧视!
卫生部官员:尊重科学 正确认识乙肝 新华网 2009-06-05 20:07
尊重科学 正确认识乙肝...
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67353886&pg=2 | 迷你阅读 举报 |
不要继续顶贴,让它下沉.
不要注册,点击举报直接打开,将出现如下页面,填好上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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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614 于 2009-6-11 18:15 编辑 ]
作者: miaomulingzi 时间: 2009-6-11 18:36
支持了!
作者: miaomulingzi 时间: 2009-6-11 18:37
举报了
更多人上啊!
作者: loulou5301 时间: 2009-6-11 19:00
等下我去看看!~!~!~1
作者: sdy8282 时间: 2009-6-11 19:00
举报了
希望大家动起手来
举手之劳,共为明天!!!
作者: sdy8282 时间: 2009-6-11 19:09
连续举报多次了!,请大家不要放弃一点对自己前途有利的事!
作者: 乙人忧天 时间: 2009-6-11 19:11
原帖由 sdy8282 于 2009-6-11 19:00 发表
举报了
希望大家动起手来
举手之劳,共为明天!!!
希望大家动起手来
举手之劳,共为明天!!!
作者: 123456789z 时间: 2009-6-11 20:31
原帖由 乙人忧天 于 2009-6-11 19:11 发表
希望大家动起手来
举手之劳,共为明天!!!
作者: 614 时间: 2009-6-11 21:20
请比较以下两张图片,在用一图片上贴上两段文章,有造假之嫌:
http://bbs.home.news.cn/upfiles/0403C3BF.002C
[ 本帖最后由 614 于 2009-6-11 21:21 编辑 ]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6-11 23:35
呵呵,希望战友们都来举报呀!!
作者: 疯中落叶 时间: 2009-6-12 00:33
楼主辛苦了。
作者: 无聊人士 时间: 2009-6-12 07:26
嘴长在别人身上,让人家说呗,这也太紧张了吧
作者: 苹果有农药 时间: 2009-6-12 08:41
举报了!
举报理由: “其违反科学,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歧视乙肝携带者!”
作者: 债主Hospital 时间: 2009-6-12 11: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债主Hospital 时间: 2009-6-12 12: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寻找?! 时间: 2009-6-12 12:57
作者: 123456789z 时间: 2009-6-12 20:02
原帖由 123456789z 于 2009-6-11 20:31 发表
:handshake :handshake [/quote]
作者: 无聊人士 时间: 2009-6-12 20:21
原帖由 债主Hospital 于 2009-6-12 12:11 发表
又是一个刚注册来对抗维的人,请密切关注.
这个帽子也太大了吧!!俺都吓得要尿裤了哇!!
人家就反感歧视乙肝携带者,你能怎么样?说实在的,他的个人行为既不犯法,又不卑鄙,最多算一个无知!
我始终认为,我作为乙肝携带者,充分尊重理解健康人群对于乙肝和乙肝携带者的恐惧心理,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本能的体现,也是乙肝知识匮乏的体现。
退一步说,如果你的工作生活密切接触者是一个艾滋病人或者艾滋病携带者,你自己会不会觉得不爽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有人乐意说,让他说去,干好我们自己的事情就是了。
作者: fkgov 时间: 2009-6-12 22:05
已经举报了,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6-13 01:21
欢迎大家去举报@!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6-13 05: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gz2008 时间: 2009-6-13 11:52
原帖由 不死鸟-辉 于 2009-6-13 05:16 发表
理论上应该先否定了这本书才能举报和平心态~~
有空去沈阳的话,真的想请你出来喝喝茶,大家探讨探讨。不过如果你怕传染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作者: 123456789z 时间: 2009-6-13 20:22
原帖由 日剑 于 2009-6-13 01:21 发表
欢迎大家去举报@!
作者: zwm 时间: 2009-6-13 21:34
这种狗东西就是要人人喊打
作者: 无车有帅 时间: 2009-6-13 21:36
我怎么看不到举报的那个按键? 是不是被和谐掉了? 言论自由,人家误解就误解吧、· 但是我们要让大家不要被误解!
作者: w820730023 时间: 2009-6-13 22: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wm 时间: 2009-6-14 10:16
顶上去
作者: 通向光明 时间: 2009-6-14 10:20
原帖由 w820730023 于 2009-6-13 22:13 发表
614有点讨厌的说
发现你更讨厌.
作者: 2005hbv 时间: 2009-6-14 11:42
此人实乃一无知的混蛋,应共讨之。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6-14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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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yejames 时间: 2009-8-6 19: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乙人不已 时间: 2009-8-6 20:02
像他这样要为难我们的人不少,有像余南平一样的所谓专家学者,有不愿意放弃松开口中肥肉的体检建构的人,有无知而胆小的人!
作者: fayejames 时间: 2009-8-6 20: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nata 时间: 2009-8-6 20:09
举报了,不过觉得写得过于简单,等会重新举报一次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8-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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