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fancypig 于 2009-6-4 20:35 发表 第五条 《特聘工作证》及其相关工作的承办单位为常熟市人才交流中心。 第六条 聘用单位向市人才交流中心申领《特聘工作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常熟市特聘工作证申请表》; 2、聘用协议; 3、市级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