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本人申请当删除版版主~~~~~~~~~~~~~~ [打印本页]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4-29 01:20     标题: 本人申请当删除版版主~~~~~~~~~~~~~~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4-29 01: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王震宇    时间: 2009-4-29 02:16

不行,这么好玩的事我绝不答应你一个人独吞,我是你有力的竞争者
作者: 黄鼠狼    时间: 2009-4-29 03:49

不可能的,你就不要指望了,俺可是明媒正娶的删除版斑竹,而且在4月1日通过论坛领导班子的讨论,已经让俺正式上任了一天,不信你去乐园打听去,绝不是冒牌.
删除版斑竹面对的都是棘手任务,所以俺现在暂时转入地下了,但是,想争俺的权,俺会和你拼命的哩

[ 本帖最后由 黄鼠狼 于 2009-4-29 03:50 编辑 ]
作者: 黄鼠狼    时间: 2009-4-29 03:54

俺当删除版斑竹还没有当过瘾呢,应尽快任命俺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4-29 08:10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4-29 09: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病不孤独    时间: 2009-4-29 09:57

原帖由 黄鼠狼 于 2009-4-29 03:49 发表
不可能的,你就不要指望了,俺可是明媒正娶的删除版斑竹,而且在4月1日通过论坛领导班子的讨论,已经让俺正式上任了一天,不信你去乐园打听去,绝不是冒牌.
删除版斑竹面对的都是棘手任务,所以俺现在暂时转入地下了,但是, ...


有这档子事。。
作者: 黄鼠狼    时间: 2009-4-29 12:20

原帖由 病不孤独 于 2009-4-29 09:57 发表


有这档子事。。

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如假包换
作者: 黄鼠狼    时间: 2009-4-29 12:20

原帖由 不死鸟-辉 于 2009-4-29 09:54 发表
好事不能独享~我们一起携手到删除版里再斗吧·~~~~~


作者: 青依    时间: 2009-4-29 12:21

为什么不来个民主的投票决定?
我先表态,谁帅我就支持谁
作者: 黄鼠狼    时间: 2009-4-29 12:23

你看俺的形象,难道还不够帅?
作者: 王震宇    时间: 2009-4-29 12:25

原帖由 黄鼠狼 于 2009-4-29 03:49 发表
不可能的,你就不要指望了,俺可是明媒正娶的删除版斑竹,而且在4月1日通过论坛领导班子的讨论,已经让俺正式上任了一天,不信你去乐园打听去,绝不是冒牌.
删除版斑竹面对的都是棘手任务,所以俺现在暂时转入地下了,但是,想争俺的权,俺会和你拼命的哩



“和你拼命”一词有人身威胁成分,你涉嫌违反论坛制度,我宣布你失去竞聘资格,出局了!
作者: 青依    时间: 2009-4-29 12:26

原帖由 黄鼠狼 于 2009-4-29 12:23 发表
你看俺的形象,难道还不够帅?

证据不足,不能作为有效的判定依据
作者: 黄鼠狼    时间: 2009-4-29 12:28

原帖由 青依 于 2009-4-29 12:26 发表

证据不足,不能作为有效的判定依据

这个这个6,这个不是明摆着很帅的嘛
作者: 黄鼠狼    时间: 2009-4-29 12:29

原帖由 王震宇 于 2009-4-29 12:25 发表



“和你拼命”一词有人身威胁成分,你涉嫌违反论坛制度,我宣布你失去竞聘资格,出局了!

这不属于威胁,这属于履行告知义务
作者: 王震宇    时间: 2009-4-29 16:32

喂,我刚从你家门口经过,看见阿富汗坦克炮管子正对这你家窗户愣神,你还不回家?

这也叫“履行告知义务”
作者: 黄鼠狼    时间: 2009-4-29 22:37

这可不是履行告知义务,这是造谣,意在破坏和谐社会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4-29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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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震宇    时间: 2009-4-30 00:00

黄鼠狼,头像却是驴,涉嫌欺诈,记大过一次
作者: 一辉一辉    时间: 2009-4-30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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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rdyna    时间: 2009-4-30 16:35

原帖由 黄鼠狼 于 2009-4-29 12:20 发表

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如假包换

最近流行打假。。。
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09-5-2 11:34


作者: 黄鼠狼    时间: 2009-5-2 12:41

俺来看看俺的申请批准没有
作者: 秋海棠    时间: 2009-5-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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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鼠狼    时间: 2009-5-2 13:15

俺刚才认真阅读了你在俺的版面的帖子,俺认为你的帖子还是有一定思想深度的,很有造就的前途,只要跟着俺好好学习,相信在10:年之内,这个删除版的斑竹就是你的了
很有前途,继续努力
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09-5-2 14:38

转移到开心乐园吧,呵呵
作者: 病不孤独    时间: 2009-5-2 14:39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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