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5单位违法在先,却判我超时效,权大OR法大???
[打印本页]
作者:
qdwangyouwei
时间:
2009-4-26 21:33
标题:
5单位违法在先,却判我超时效,权大OR法大???
我是山东省青岛生建机械厂的一名员工(原山东省第二监狱)。1997年4月单位以我盗窃通知公安派出所强行传唤,收容审查了我,于94年8月17日将我放回,传唤、收容共1个月零3天。放回后,单位让我回家等待处理,直到1995年6月的一天在路上遇见同事才知道单位在95年6月2日已下发通知将我开除。从单位将我送公安扣押到开除这期间没有任何一位领导找我谈过话,落实一下事情的真伪。此后单位又为我办理了失业证,因惧怕单位的权力和扣押的痛苦,就没有找单位,只是向单位及上级部门写过信,请求给予生活出路,均无回音。我当时己50岁了,下来后工作都找不到。后来看到《劳动法》公布连续工龄15年以上到了年龄可以办理退休,所以就忍下来了,等待退休。直到2004年底我到社保部门申办退休时才被告知,被开除的工令为零,只有撤消处分才能恢复工龄,为此我多次找单位领导请求撤消开除,均被回绝,单位说单位什么都不知道,完全是根据公安的材料决定的,和单位无关,并出具了(敏感词)答复书。无奈我又多次找公安领导。2005年7月20日公安答复了我,说:公安没有结论性材料,收容审查是公民的义务,不能成为单位开除的理由。就这样我又和单位进行了近二年的诉讼,终审以我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我败诉。从此我又进行了不断的(敏感词),信访,共发出信访信件100多封,均无下落。我认为我没有问题,却受到处理,我感觉这是对我的不公平。在庭后,出门时单位代表和我说:“你行啊,你是第一个敢告监狱的人”“你和单位打官司倾家荡产也打不赢”。经过这些事我真感受到了权力的威力,也确实感到了权比法大。为什么一个单位纠正错误这么难。
我将我个人的理由陈述如下,请各级领导给予指正。
1、单位从来没有把开除的问题找我本人谈谈,落实一下事情的真伪,而是剥夺了一个公民的申辩权。
2、单位从通知公安扣押到开除我长达11个月违反了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20条,开除不得超过五个月的规定。
3、单位的开除决定没有书面的通知我本人或亲属。这也违反了条例第28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单位没有履行开除的规定程序。所以我的问题是冤枉的,我已65岁了,为了争取生存的权力我向有关部门反复申诉我的事由,但都推诿了之。我20多年的工龄被划为零,这对任何人都难以接受,一个人有几个20年。我为单位辛苦劳动的付出划为零,这不是卸磨杀驴吗?单位的错误得不到任何的纠正,这有权的单位就不用依法行事吗?我请求相关部门领导能在百忙中抽点时间对我的问题予以关心并解决,让我也真正的感受一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法律的公平公正。使我也感受到以人为本,和谐社会阳光的温暖,彻底平反我的冤枉,使我一个老年人得到老有所养的权力和依靠。谢谢。
作者:
qdwangyouwei
时间:
2009-4-26 21:35
请朋友给我出一下主意,我的邮箱
[email protected]
作者:
阳关Boy
时间:
2009-4-26 22:11
共产党这批混蛋。。。。。。。。。。。。。。
作者:
GZ007
时间:
2009-4-26 23:17
这个不好说,自己看看劳动法吧,而且如果你是事业单位或机关单位劳动法还不一定适用啊!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