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我是这样防治乙肝的 [打印本页]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16 00:08     标题: 我是这样防治乙肝的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22-4-25 19:13 编辑

成立乙肝基金是长久之计
本论坛在GOOGLE上已落到了第25页了,在百度已落到第13页,战友们的举手之劳就可以提高本论坛的排名。请在搜索引擎的文本框中输入“乙肝”,或者“乙肝 肝胆相照”字符,找到肝胆相照论坛网站所在的页次,然后使用浏览器的收藏夹功能保存该页面,以后访问本论坛时,点击收藏夹中的这个链接,打开搜索引擎页面,点击其中的相应链接就能使本论坛在搜索引擎的排名靠前。


魔鬼办公室,比希特勒还坏:

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今年5月正式启动推广营养强化大米计划,其中广东、北京、河南、辽宁、江苏、福建等省市成为推广试点的主力地区。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今年5月正式启动推广营养强化大米计划,其中广东、北京、河南、辽宁、江苏、福建等省市成为推广试点的主力地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强化办公室--目前,全国有6000多万人长期食用铁强化酱油。上周,铁强化酱油项目二期项目在京启动,食物强化办公室表示,将继续扩大铁强化酱油应用的覆盖面。
(我们不要忘了2005年以前因为面粉中被掺入致癌物添加剂溴酸钾而被慢速毒杀死掉的成万上亿的中国百姓。)


战友们要坚持维权,一天一份留言、邮件。下面是相关网址:
国务院法制办,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zxhd/lyb/info.shtml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http://www.mohrss.gov.cn/Desktop.aspx?PATH=/sy/jlhd/jlhdbzxx
卫生部,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xx/200901/38652.htm
卫生部,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files/wsb/index.htm
国务院办公厅:信件邮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中南海总理办公室   邮编:100017      收件人:温家宝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1750邮箱  邮编:100017
教育部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免费网页在线发送传真,方便维权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2271&extra=page%3D1

如何使用在线发送传真请参考贴子: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7362&extra=page%3D1

用户名被论坛封锁了怎么办?
       如果你在某些论坛注册的用户名被管理员禁止后,你访问该论坛时会被拒绝。你只要将系统盘的 Cookies文件夹内的文本文件删除就可以访问论坛了,不过不要使用你原来注册的用户名登录,需要重新注册一个。


                                              有道
         请将心态平和下来,方能理解,因为现在的你还不能承载未来。
吾被愚民,天行健,正道盈宇不可违;心至诚,会通万物掌乾坤。混沌世事,善恶终彰:一念之差,划分天堂地狱。
        为人者,正气冉冉,意坚体强,方可承载文明:为人者,正气通贯天地,方可推动文明。


             不吃放某些添加剂的饮食,一切OK。
                           
        身为城市人,八十年代改喝自来水了,以为自己从此先进了文明了,大概从九十年代初左右起,我只要吃一丁点精制盐(碘盐)、放添加剂的面粉(很多年后才只道这些食物被掺入了添加剂)
或其它含有添加剂的食物,小时候两、三岁染上的乙型肝炎就会剧烈复发,肝脏疼痛难忍,小便褐黄,人快速干瘦,眼珠子硬的像玻璃球,视觉模糊,视力急剧下降,双眼几乎睁不开,因为全被黄眼屎粘住了,体重从一百二十斤减至九十斤左右,人被折磨的在死亡边缘挣扎着。经过接着而来的不断治疗、住院治疗,花光了我工作数年的全部积蓄,损失了珍贵的青年时光,然而病情没有丝毫改善的迹象。迫不得已,被逼的一个人租房单住,房门是面向路口的。不吃精制盐及其制品,不吃任何含有添加剂的加工食品,症状全部消失。同时老天又一次帮助我,给我机会学成了明目操,实际上就是一种按摩眼球的运动,眼球也重新弹性十足,视力又像小时候一样,日渐倍增,需要指出的是这一阶段中国青少年的近视率已在90%以上。一夜之间中国人都变成了近视眼或者是远视眼,为了避免人民对这奇怪的现象引起思考,于是乎不知从哪里流行来的说法:“遗传导致近视或者远视”,不用问,眼镜业同其它行业一样大举进攻中国市场,真有“先见之明” ,救救孩了们的眼睛吧!如果照我的方法去做,近视率连零头也不会有。于是又重新健康,快乐的生活了二、三年,肌肉又发达起来,身体又重新强壮起来,人从皮包骨变成了肉包脸。
        从这一个具体事例可以看到,十几年来,生产治疗这一个病种药品的几家制造商,名子虽然不为人所知,但其药品昂贵无比的价格,至少赚取或者讲骗取了中国老百姓几百亿的血汗钱,到此时此刻为止,可能有不少于数千万乙肝
人群因乙肝出现炎症,为看病而耗尽他(她)们的财产的同时,最后还是在痛苦的折磨中死去,另搭上亿万人双眼失去正常视力。对于这几家企业面向中国社会的制造市场,创造市场,拓展市场的所谓“先进高效”羸利模式,犹如魔鬼般的吸血行为,我感到无比的愤怒和恶心,同时也对改革开放以来他们对中国某些政企部门的控制能力感到担心。
        大约2000年左右的某日,我将上述记载的内容拿到外面复印社复印了一份,没多久,国家突然宣布降低食盐中添加剂“碘”的含量。
         2003年夏季的某日,我将以上的内容重新写日记,没多久,2003年9月30日,星期六,上午,中央电视一台名牌栏目《新闻调查》播出“乙肝歧视
”专访,对身染乙肝的病人,表示深切的同情,呼吁社会对乙肝人群在生活、工作中避免采取歧视的态度。节目中特别举个例子,一个大学生报考公务员职位,体检没有通过,查出携带乙型病毒,随后该青年挥动菜刀将负责招聘公务员的人砍死。总结节目给人的印象,得出一个恐怖的结论:乙肝病人都是杀人狂,愚弄人民到了何种阶段,到底是骗别人还是骗自己。2004年3月2日,中央电视一台名牌栏目[实话实说] 播出题为“一个和十个”的节目,以乙肝为话题,再次愚弄国人。
        过去中国有一亿多人携带乙肝
病毒,别说因乙肝死亡,就是出现炎症的也很少。前几天,中国政府公布“各类疾病中,因病毒性肝炎死亡的,排在传染性疾病死亡率的第一。”照此发展下去,再用不多久,中国将完全解决乙肝人群,说不定哪一天会有中国政府官员宣布:“中国已经摘掉乙肝大国的帽了”。我好怕哟,唉?怎么又冒出了爱兹病毒感染者,这下我不怕了。
        进程:2004底左右,上述一段内容在相关网站上发表,一两个月后,果然不出所料……呵呵呵。随后我市出版的市级报纸天天刊登一则广告:市盐物局提示您发现私盐向110或2051611、13909656937举报,查实有奖,严格保密欧,晨刊热线4034444。操你祖宗是吃放添加剂的盐存活下来的。
        2005年6月20日,中国政府卫生部发布第九号公告称宣布:有可能是癌症的诱发因素之一,从2005年7月 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使用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这条消息在中国面粉企业产生海啸般的反应,因为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人吃的面粉掺入这种添加剂很多年了。不过中国老百姓相当相当的平静宽容,因为很少有人知道在面粉里放有哪些添加剂。

      近几年来年(住所已换),下班回来或者出门一会儿回来后,仔细查看我屋内的食物,包括米、面、菜、水果、调味料,外观没有异样,但是吃其中任何一种食物,或者长时间呆在我屋里,乙肝就会出现炎症,感冒更是家常便饭。不知道是怎么做的。使出旷世绝招,这一招惊天地泣鬼神,阎罗见了都喊娘。换房,门对着路口,要是有人趁我不在家进我屋子,远处近处的邻居都能瞧的见,果然一下就搞定了,百试不爽。在别人食物上打主意,好恶心啊,谁个赶快帮我找一个中国最干净的垃圾厂,我要吐了,哗----,哗----啦,下地狱见鬼去吧!
        如果说过去是因为不懂卫生知识,打针打疫病时共用针管,造成中国上亿人感染上乙肝病毒,那么为什么现在会有狗东西通过在底层食物中加入添加剂,甚至专门对乙肝人家庭进行食物污染使他(她们)出现肝炎呢?这就奇怪了,这不能不让人怀疑中国如此众多的人群感染上的真正原因。感染上乙肝病毒是不幸的,如果再人为的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毒害,这恐怕是人类史上最邪恶最卑鄙最恶心的事了。这是人类的耻辱,文明的恶梦,生灵的地狱,但愿苍天有眼,天地共怒,来惩罚这种邪恶吧!
        人心术不正常,社会就不正常,天气也跟着不正常。只要是我吃放有某些添加剂的食物,肝脏出现炎症,天气立刻就是千里无云,干燥异常,烈日空照。不吃放某些添加剂的加工食品,炎症马上消失,天气也紧跟着浓云密布,连续几日甘雨普降。在我身上发生的这种现象十回中不少于九回,很是奇怪。我想:这是上天为我而哭泣,谁违背天理(自然),必遭天理(自然)的惩罚。有一种预感,如果和我有类似病情的人都故意被折磨死掉之际,也就是高温、干旱、沙漠到之时。相关事例:近年来,除了安徽及周边地区雨水充足外,其它地区……
        希望,地球不是火星。
        希望,有谁有足够的信心敢和我打赌天下。

        乙肝携带者因乙肝出现炎症而“自然死亡”将显的更加完美。
        狗靠的,改革开放以来在对中国人食物链中最底层的食物做工作。
        狗靠的。
        恶梦到此中断吧。

       2007年为了体恤乙肝人群在就业方面受到的歧视,在我市劳动就业大厅的用人单位招工广告屏幕上同时播放乙肝宣传信息:乙肝只通过三种途径传播,血液、母婴、性接触,一般的接触不会传染。用人单位不要拒绝乙肝病源携带者应聘。在这样的场合中这样的宣传方式恰恰起到了坏的作用,无疑是在暗示用人单位要当心“乙肝”,疾病有百千种,偏偏要做这样的宣传,真是无耻。对于第三种传播途径————性接触,具我所了解到的几对夫妇情况,其中有一方是乙肝,没有一个将对方传染上乙肝的,可是官方宣传媒体为什么要说性接触会传染呢?身患疾病者更懂的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更加努力学习勤于思考,用不断的知识创新来证明自已的价值,在很大程序上推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可是中国社会制度上比如在用工制度上却歧视排斥感染人群,事实上也排斥了最具有发明创造力的一个群体,我想这也是中国落后的因素之一,原因很简单,如果身体健康又有工作不缺钱花,能享享乐乐的生活,谁还费那么大精力去钻研科学技术啊,早就去吃喝嫖赌去了。?

        你认为接触哪些物质可以使乙肝出现炎症,请发邮件。
        我的E-mail:[email protected]


                           明  目  操

  ① 双眼闭上,两手母指分别放在左右太阳穴,两手食指分别放在左右眼皮上,左右食指缓慢有力的做圆形揉动眼球,揉动两百次。
  ②做一遍眼保健操。
  ③睁开双眼,双眼球正时针、反时针各旋转十四次。
  ④闭上双眼稍微休息片刻。
  ⑤睁开双眼,向远处看一固定目标,至少五米以外远,持续一到二分钟,再看近处一米左右的物体三秒钟后,闭上双眼稍微休息片刻。
  ⑥重复⑤七到八次。
       注意:刚开始做明目操时,每天要做三到四遍,当视力有改善时,可逐步减少做明目操的次数,直到视力回复正常,实际上就是使眼球重新恢复弹性。别忘了,不要吃放添加剂的食物(比如所谓的“碘盐”)。




相关知识:
中国人吃的加碘盐(碘盐)的添加剂“碘酸钾”究竟是个啥玩意?
一、“碘酸钾”
1、物质的理化常数:
国标编号 51517
CAS号 7758-05-6
中文名称 碘酸钾
英文名称 potassium iodate
别    名  
分子式 KIO3 外观与性状 无色或白色结晶粉末,无臭
分子量 214.00 蒸汽压  
熔    点 560℃(分解) 溶解性 溶于水、稀硫酸,不溶于乙醇
密    度 相对密度(水=1)3.89 稳定性 稳定
危险标记 11(氧化剂) 主要用途 用作分析试剂、药物、饲料添加剂等
2、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急性毒性:LD50136mg/kg(小鼠腑腔内)
  危险特性:无机氧化剂。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油油油油油油油油油油炸性混合物。与可燃物形成爆油油油油油油油油油油炸性混合物。
  燃烧(分解)产物:碘化氢。
3、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对上呼吸道、眼及皮肤有刺激性。口服引起头育、恶心、呕吐、眩晕及胃肠道刺激。可致视神经损害。


二、面粉中的添加剂“溴酸钾”
国标编号 51510
CAS号 7758-01-2
中文名称 溴酸钾
英文名称 potassium bromate;bromic acid potassium salt
别    名  
分子式 KBrO3 外观与性状 无色三角晶体或白色结晶性粉末
分子量 167.01 蒸汽压  
熔    点 370℃(分解) 溶解性 溶于水,不溶于丙酮,微溶于乙醇
密    度 相对密度(水=1)3.27(17.5℃) 稳定性 稳定
危险标记 11(氧化剂),15(有害品) 主要用途 用作分析试剂、氧化剂、食品添加剂、羊毛漂白处理剂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口服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哎血、腹泻等。严重者发生肾小管坏死和肝脏损害,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听力损害。大量接触可致血压下降。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16 00:09     标题: 我是这样防治乙肝的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15-3-28 07:44 编辑

三、面粉中的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国标编号 52045
CAS号 94-36-0
中文名称 过氧化(二)苯甲酰
英文名称 benzoyl peroxide;benzoyl superoxide
别    名 过氧化苯甲酰
分子式 C14H10O4;(C6H5CO)2O2 外观与性状 白色或淡黄色细炷,微有苦杏仁气味  
分子量 242.23 沸  点 分解(爆油油油油炸)
熔    点 103℃(分解)    溶解性 微溶于水、甲醇,溶于乙醇、乙醚、丙酮、苯、二硫化碳等  
密    度 相对密度(水=1)1.33 稳定性 稳定  
危险标记 12(有机过氧化物) 主要用途 用作塑料催化剂,油脂的精制,蜡的脱色,医药的制造等  
2.对环境的影响: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本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皮肤有强烈的、刺激及致敏作用。进入眼内可造成损害。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急性毒性: LD507710mg/kg(大鼠经口)
  危险特性:干燥状态下非常易燃,遇热、摩擦、震动或杂质污染均能引起爆油油油油炸性分解。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油油油油炸。与强酸、强碱、硫化物、还原剂、聚和用助催化剂和促进剂如二甲基苯胺、胺、胺类或金属环烷酸盐接触会剧烈反应。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3.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4.实验室监测方法:
空气中:样品用过滤器收集后,用乙醚洗脱,再用高效液相色谱分析(NIOSH法)
5.环境标准:
美国 车间卫生标准  5mg/m3
6.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一、泄漏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惰性、潮湿的不燃材料混合吸收。大量泄漏:用水润湿,与有关技术部门联系,确定清除方法。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末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1990年4月1日,欧洲食品统一立法运动致使英国开始禁用溴酸钾,如今欧盟所有成员国都禁用溴酸钾。
1992年2月,加拿大焙烤委员会建议其成员国主动停用溴酸钾,1994年6月溴酸钾被从面粉和面包中允许添加的配料名单中去除。
1991年美国焙烘业与FAO/WHO磋商后,自动将溴酸钾添加量从75ppm降至50ppm。
1998年美国烘焙业自动将溴酸钾使用量减为:面包30ppm,面包卷15ppm。
1999年8月澳大利亚开始禁止使用溴酸钾。
2001年11月溴酸钾于马来西亚得到禁止,同时在大部分南美国家也被禁用。东南亚的新加坡、泰国、我国台湾和香港也禁止使用。
我国1996年将溴酸钾作为面粉品质改良剂列入

令人痛心的是,我国正是在上世纪80年代,溴酸钾才以廉价、效果明显的面粉改良剂在我国面包生产中迅速普及的。
四、中国人吃的强化酱油中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铁钠”
1.物质的理化常数:
国标编号 82028
CAS号 107-15-3
中文名称 1,2-乙二胺
英文名称 1,2-Ethylenediamine;1,2-Diaminoethane
别    名 1,2-二氨基乙烷;乙(撑)二胺
分子式 C2H8N2;H2NCH2CH2NH2 外观与性状 无色或微黄色粘稠液体,有类似氨的气味
分子量 60.10 蒸汽压 1.43kPa/20℃ 闪点:43℃
熔    点 8.5℃ 沸点:117.2℃ 溶解性 溶于水、醇,不溶于苯,微溶于乙醚
密    度 相对密度(水=1)0.90;相对密度(空气=1)2.07 稳定性 稳定
危险标记 20(碱性腐蚀品)34(易燃液体)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和农药、活性染料、医药、环氧树脂固化剂等的制取
2.对环境的影响: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接触本品蒸气,可发生呼吸道刺激;个别接触者有过敏性哮喘及全身不适,如持续性头痛。对眼有刺激性。可因原发刺激及致敏作用,引起皮肤损害。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属低毒类。
  急性毒性:LD501298mg/kg(大鼠经口);730mg/kg(兔经皮);LC50300mg/m3 (小鼠吸入)
  对生物降解的影响:水中浓度100mg/L时,亚硝化毛杆菌对NH3氧化的能力受到抑制(抑制73%)。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油油油油油炸的危险。与硫酸、硝酸、盐酸等强酸发生剧烈反应。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3.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4.实验室监测方法:
2,4-二硝基氮苯比色法《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第二版),杭士平主编
5.环境标准:
前苏联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2mg/m3
前苏联(1975)水体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0.2mg/L
6.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一、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要使水进入储存容器内。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
  废弃物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或高温装置除去。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泡沫、干粉。

五、中国人吃的食盐的添加剂(抗结剂)亚铁氰化钾
化学品中文名称:亚铁氰化钾
化学品英文名称:potassiun ferrocyanide
中文别名:黄血盐、黄血盐钾
  
英文别名:

英文名称:Potassium ferrocyanide   分子式: K4Fe(CN)6·3H2O   分子量: 422.39   H. S.

Code:28372000   性能:浅黄色结晶颗粒。溶于水,不溶于乙醇,遇酸分解。   用途:主要用于制

造油漆、油墨、色素、制药、金属热处理、食盐防结块剂,食品添加剂以及钢铁工业 和揉革等等。   

化学式K4[Fe(CN)6] ·3H2O ,学名三水合六氰合铁(Ⅱ)酸钾。浅黄色晶体。为铁和氰形成的配位化合

物。俗称黄血盐。易溶于水,在水溶液中离解为K+和[Fe(CN)6]4-。亚铁氰化钾在空气中稳定,加热至70

℃失去结晶水,强热后分解。铁(Ⅲ)盐溶液与亚铁氰化钾反应,得到蓝色的普鲁士蓝沉淀,化学式为K

[Fe2(CN)6Fe3],此反应用于检验Fe3+。亚铁氰化钾用于制造蓝色颜料、染料、晒图纸,用作钢铁生产的

淬火剂。   无水亚铁氰化钾为白色粉末,溶于丙酮和水,密度1.85克/立方厘米(17℃),12℃时溶解

度为27.8克。经过强烈灼烧分解,放出氮气并生成氰化钾和碳化铁。将氰化钾与硫酸亚铁作用,经浓缩结

晶可得到。
成分/组成信息
主要成分:
CAS No.:13943-58-3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本品属低毒类。吸入引起咳嗽、气短。大量口服引起胃肠不适。有资料报道
,中毒时肾脏受损害,尿糖大量增加。接触本品多年的工人中,未见发生皮
炎。
在高于400℃的情况下才可能分解产生氰化钾(高毒)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
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六:某一种大米增香剂的制备配方。应用合成的2-乙酰基吡啶,添加定香剂保香剂稀释剂等配制成合成型大米增香剂。研究了主香剂的配比对大米香味的影响、定香剂对大米香味的影响、辅助香料对大米香味的影响、酸度对大米香味的影响和保香剂对大米香味的影响。优化的大米增香剂配方为:主香剂的比例为4:1:1,总添加量为8%;定香剂的比例为1:1,总添加量为4.5%;乙酸乙酯的添加量为3%,柠檬酸的添加量为0.05%。 第二部分是用喷雾干燥法以麦芽糊精+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作为复合壁材制备大米增香剂微胶囊。
第三部分研究了利用流化床喷雾造粒法对合成大米增香剂微胶囊进行造粒。通过正交旋转组合优化试验研究,确定了大米增香剂微胶囊造粒配方的最佳参数为:大豆分离蛋白添加量为60.58g,阿拉伯胶添加量为21.75g,麦芽糊精添加量为8.89g,交联淀粉添加量为11.23g。
最近吃从市场买的米乙肝就会出现炎症,2012年2月6日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16 00:10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11-12-8 21:36 编辑

乙肝行动第一阶段:六、七、八十年代中国上亿的人群被乙肝病毒感染(针头注射)。

        乙肝行动第二阶段:大概是九十年代初前后的时候,我市面粉厂被外资买下,不知道其它地区的面粉厂是不是同样的情况,这些面粉厂暗地里在面粉中渗入添加剂“溴酸钾”
等物质,在中国开始出现包括乙肝病源携带者在内的消化道疾病患者大规模死亡,人数估计过亿。我的一个同事就是因肝癌死的,另一个同事的父亲就是因肠癌而死的,年龄可并不大,我还有一个亲戚也是因类似的疾病被折磨至死,年龄也不大,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是由食品添加剂引起的。同样,在食盐中也被渗入添加剂,让这个星球上的中国人来吃。还向中国人宣传可以提高你们中国人的智力,而实际上这一阶段的中国人大部分都变成了近视眼远视视。大概进入九十年代中后期的时候,国家施行了全民乙肝疫苗接种计划。2005年6月20日,中国政府卫生部发布第九号公告称宣布:有可能是癌症的诱发因素之一,从2005年7月 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使用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乙肝感染人群大规模死亡的悲剧就此告一段落。而在此之前的几年中,中国几乎每个月都要发生恶性事故,不是矿山爆油油油油油油油炸就是大厦失火,少则死亡几十人,多则数百人,乙肝行动第二阶段被迫到此结束。

        乙肝行动第三阶段,实际上也就是点对点的解决。不只一次,紧邻我房间的房屋一空,紧接着搬进去的人都有一个特点,基本上都不是本市人,多为附近乡县的,从不带子女来跟自已一起吃饭,别人家在做饭吃饭忙着的时间,他们就把自已关在屋里眼紧盯着电视看,也不知道在看什么。现在干脆是我换房后,要不了一个月,房东就会把紧邻我房间的租房人撵走,马上搬进来的人就是上边讲的那样,而且不用付房租。当然这之后,
一吃我吃我屋里的食物,或者长时间呆在我屋里乙肝就会出现炎症。
所以,采用点对点污染的方法,可能并不完全是趁我不在家直接进入我的房间,有可能是通过遥控机器或者生物,但它们要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距离你一般在几十米之内才能操作。

大概是2009年中国卫生部宣布:“根据1992年的调查,我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是9.75%,经过十几年的乙型肝炎疫苗接种以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从9.75%下降到7.18%,少了3000万。目前中国乙肝携带者人数为9300万,乙肝携带率从10%降低到7%,同时下结论认为他们的防治卓有有成效。”,而原来的人数为1亿3000万左右,十七年已经从1亿3000万降低到9300万,从1亿3000万到9300万,足足减少了3700万,这3700万哪里去了?平均每省120多万啊,如果说是新生孩子通过打疫苗免疫不再携带乙肝造成携带率从10%降低到7%,那么在原携带者1亿3000万人既没有治好也没有死的前提下(也就是基数不变),目前总中国人口要达到18亿携带率才是7%。如果说这3700万都在十七年中死掉了,那么平均每省死了120多万,每4个乙肝携带者中就死掉1个,从六、七、八年代三十年左右的乙肝行动计划(通过打预防针手段使人感染乙肝病毒),使上亿人感染上乙肝病毒,到最近十年左右实施的慢速毒杀计划(在底层食物中掺入添加剂,比如面粉中加的溴酸钾,2005年被迫停止。随后采用使用特务进行人盯人点对点解决的方法下慢毒),干掉的几千万乙肝携带者,这已是实际上的人道主义灾难。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16 00:11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15-3-28 08:04 编辑

下慢毒杀手
       多年前我租房单住,房门面向路口,有人进我屋子远处近处的邻居路人都能看见,住了近两年,饮食上不吃有可能放任何添加济的食物,乙肝炎症全部消失,身体状态前所未有的越来越来强壮,皮包骨变成了肉包脸,肌肉日渐发达,视力越来越来好。
        为了能看到有线电视,在二麻厂职工宿舍我租了一房子,宿舍为三层筒子楼结构,每个房间十平方左右,都没有厨房和卫生间,众多的职工家庭拥挤在一起居住,一米多宽的黑洞洞的楼道里,沿着两边的墙面摆满了炉灶,杂物,除了垃圾有人清运,比中国农村的庄子里显的干净些外,从人性化角落看,生存环境是极端恶劣的。期间,我买了一张手机卡使用,经过一段时间,手机话费早已超过卡上的面值,可是怎么打仍然照样通话,唉呀,当时那个心里美呀。一天,和我一墙之隔的邻居俩口子同他们家老头子不知为啥吵起架来,放火把旁边他们俩口子自己住的一间房子烧了,我立刻用手机拨打火警119,这边打过,那边就将我的手机号停了,此后再也打不通了。真是可笑啊,可笑的是相关人的科学素养。几天后,这俩口子跟没事人一样,还像以前那样同他们家老头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唉,补充一下,我早知道手机已被监听。这期间,乙肝重新出现炎症,感冒更是家常便饭,沟里摆吧,赶快搬家。
       大约是2004年左右,我搬到单位附近的華光大道宋灘村北朱祠壹小院内,租了一间房子,因为是二层楼自建房,位置比较偏僻,显的是闹中取静,院内有一操外地口音的老太太长年居住,自称也是租住的。某日,我门对门的一间房子原来住户刚搬走,这时候迫不亟待的搬来俩口子年轻人,听口间是附近郊县的或邻近城市的。春节时,他们在门上贴上了这样一幅对联:“天地日月变,江山风云新。”老bi吧,女的坐月子期间,跑到别人家院子里打水,按民间习俗,将会给那家人带来恶运,破财断子,真是老bi吧。还有,男的开了一个做防盗门窗的店铺,把店开到了华光大道上公安分局西区刑警大队一在中队门挨门(如今西区大队的房子已经易主,改成了《蚌埠市创伤康复医院》),真真是老bi吧。现这俩口子不做防盗门窗,而改卖日杂百货了。我给他相相面,此人以前可能在特殊部门呆过,比如军队。
    这期间的某天,我来到郊外怀远县涂山上的 禹 王 宫 ,上山的路不算太长,很多很多年了山路至今没能建好。步入庙门,庙内设施依然是那么陈旧,景象依然是那么破落,几十年来似乎被时间抛弃封存了。步入大门,门内放着二条长凳,其中坐着一位体形削瘦中年道士,从这位道士脸上的气色看,道士的身体很不好,凭我的经验判断一定是道士的饮食安全出了问题,可他自已依然浑然不知。因为来游玩过很多回,所以感觉面生。
    “买门票”道士开口说。
    “先歇歇脚可以吧?”我回道,便在另一条凳子上坐下。稍后问:“原来那几位道士呢?”
    道士说:“被怀远县公安局抓起来了。”
    “抓起来了?”我大吃一惊:“为什么?”
    道士说:“在庙里留女人住宿,这是庙堂,是有规矩的,你知道吧,怎么能那样做。”
    道士耐不住清静的原因的什么,是道士们自已的原因吗,我看未必。从这个事例中也可以看的出中国宗教人士的处境是多么的苦难。
    道士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烟,点着后接着说:“我是省里派来的,来了二三个月,不让我进庙门,一直住在山下县城旅馆里。”
    这时候上来三四个三十多岁的男女,“买门票”道士叫道。
    “几元一张?”其中的一个男子问。
    “五元。”
    “便宜点行不行?我们是经常来玩的。”
    “不行。”|
    其中一个女子说:“不进去了,里面什么也没有,有啥看相。”
    男子说:“里面空空荡荡,还要五元钱,有什么值得看的?我们几个人给你十元钱,进去看过就出来。”
    “不行,一个人五元。”道士说话很坚决。
    男子说:“就是个摆设,有钱也不上这个当,我们走。”
    男子又和道士拌一会嘴,随后和他的同伴下山去了。
    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有点不对劲,道教几十年来已被整治的只剩下了个空壳,在这一点上地球人都知道,没有什么悬念。难道还会把它做为诱饵,心中里泛起了滴咕。
        第二天,决定再上涂山 禹 王 宫 ,我留了个心眼,因为房东就住在隔壁,要是有人趁我不在家进我屋里,房东不可
能一点没有察觉。喊上房东二十出头的儿子到 禹 王 宫 玩,意外的是他二字没说立刻同意和我一块去。进了庙门,除中年道士外,还有一位穿着俗人衣服的老头,看样子是长期看庙的人。和道士寒喧几句后,请教了一些和道教相关的事情,比如:庙门前不远处有一石碑,竖立多年,刻有“含晖”二字,与景相融,意境极佳,不知为什么被替换掉了,变成了“朝禹路”,俗不可耐。以前能卖道教方面的书现在为什么不能卖了。道士身份的认定,以前道士被捕的原因等。大概刚来不久的原因,看的出中年道士对有些问题确实不甚了解。闲谈中,房东儿
子和看庙老头一直在旁边。
        下山回家后没几天,房东儿子忽患重病,低烧不退,住进医院个把月,本来就有点瘦这下又被折磨的掉了十斤肉,果然在我的预料之中。
        后来小院内又搬来一户中年夫妇,是在禹会区长青乡宋滩村民委员会开办的煤场拉板车送煤炭的,从气质上看是文盲,听口音是附近郊县的或邻近城市的。我将自已的门和门锁进行改造使之很难开,要打开我的房门,右手腕必定被门框勒出一道深深的印迹。有时我坐在小院门口,这户人家的中年妇女进出院门时,总是将右手腕很“自然”的背过去,让我看不到。但是一百次该有一次疏漏吧?终于被我看到,右手腕果然有一道深深的印迹。只有换房了,我房换到附近的一家院内,没几天,送煤的中年男子拉了半车煤跑到我住的院内,对其中的一户人家说:煤车暂时没有地点放,在你们院内放一晚上。该中年男子走后,我从煤车上搬了几块煤炭送给院内的一户人家。过后没几天,答应放煤车的院内这户人家的一个价值数百元的铁制板车在院内被偷了。从此以后,拉煤的中年人再也没来我们院里放煤车,

当然,这期间身体开始变差,出门回来后一吃我吃我屋里的任何食物,或者长时间呆在我屋里,乙肝就会出现炎症,感冒更是家常便饭

这就是老bi的俩口子

      2007年我搬到附近陆拾伍號住,身体重新好了起来,脸上又有了光泽,乙肝炎症完全消失,但是好景不长,住了个把月后,房东将和我一墙之隔的租房人撵走,随后搬进来一个老头,是没话找话说的那种,老头来了没多久弄了一只黑鸟养着。大概又过了个把月,因为旁边还有一间房子是空的,随后搬进来一对身体强壮的中年夫妇,没几天,他们也弄了一只黑鸟养着。除了这一点相同这外,这两户人家还有相同这处,基本上都不是本市人,听口音是附近郊县的或邻近城市的,从不带子女来跟自已一起吃饭,别人家在做饭吃饭忙着的时间,他们就把自已关在屋里眼紧盯着电视看,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从面相上看属于不爱读书,不热爱科学技术的那种。当然这之后,一吃我吃我屋里的任何食物,或者长时间呆在我屋里,乙肝就会出现炎症,感冒更是家常便饭,就是看不出采用什么方法污染的。所以,采用点对点的污染食物的方法,可能并不是趁我不在家直接进入我的房间,有可能是通过遥控机器或者生物,但它们要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距离你一般在几十米之内才能操作。显然这两户只是临时来住的,所以生活物品相当简单,是随时拔腿走人的,这个老头甚至像个叫花子。当然这两户刚搬来后房东一会这块生病一会那块生病,甚至住进了医院。而且这个老头每天总是堆着笑脸想着点子找话来气房东,房东呢心里虽然有火,却还是笑脸相迎不敢得罪。我问过房东,这老头是什么人?房东说是亲戚,亲戚?
2008年只好又搬到附近壹佰壹拾捌號院内,这老头也跟着过来搬到我住房附近,经常在我院门口中蹲着。前几天我遇到那院内的老租住户,请他帮我向他的房东问句话:“你怎么把你的亲戚撵走了?”(指的是像叫花子老头),没几天,在路上与那个房东照面了,当时房东的表情真的很搞怪,

这就是像叫花子老头

      我被摧残的没有办法,2008年只好又搬到附近壹佰壹拾捌號院内,在我没搬来之前,这个院门口南手的几间小门面房和院内的几间房几年都没有人租住,随后短短几个月身体重新强壮起来脸上又有了光泽,邻居看到了也很高兴。 可是好景不长,又重新出现一吃我吃我屋里的任何食物,或者长时间呆在我屋里,乙肝就会出现炎症,感冒更是家常便饭的现象。随后被折磨的痛苦不堪的过了几个月,后来我发现和我房间一墙之隔一楼的小门面房不知什么时候已被人租下,只是白天见不到人,偶儿到了夜里有开关房门的声响,终于在一个白天看到这个租房人,另我吃惊,原来是我以前住在别处的邻居
相片中开三轮车卖食品的中年妇女就是在我楼下偷偷摸摸租下小门面房子的,从她的脸就可以看出她身体比熊还要强壮,如果是夏天,她强壮肌肉让人恐惧,更有甚的是有一天我看到她还敢对着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叫骂,不过几个月后还是被公安从楼下这间小门面房撵走,当然这几个月我因生病被折磨的面黄肌瘦。相片中的男的经常和她出入同一所房子,估计是夫妻,男的也没事做,整天串东家进西家的,经常掏出个“打火机”就差没贴到别人脸上点烟了,从来没看见过他们的子女。如果以为他们靠走街串巷卖食品谋生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这就是他们俩住的几百平方米的两层框架式私房(位置在蚌埠華光大道宋灘村北朱祠),不过只是住而已,房子的主人应该是他们上司,只是让他们看守落脚而已。像他们这样以卖食品或开个旅店什么的为掩护蹲点下慢毒的绝不是个例,而是长期性不间隔的成批被复制的。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16 22:49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15-3-28 08:29 编辑

卖食品的壮汉夫妻刚离开我住的院内又搬进来一对壮年夫妇,男的是个瘸腿,是个没话找话说的那种,面相上没有什么知识文化,有一个小孩面黄肌瘦,高度近视,我不明白夫妇俩人壮的像牛,小孩身体怎么差,夫妇俩人没啥事做,整天蹲在院门口瞅来瞅去。我问过房东,这瘸子是什么人?房东说是亲戚,亲戚?又是亲戚? 。除了瘸子夫妇之外,院子里的几间房和院门外南手的几间小的门面房短时间内都被另外新搬来的几户租下,当然从此以后,一吃我屋里的食物,或者长时间呆在我屋里,乙肝病就犯,感冒更是家常便饭,短短几星期,人瘦了一圈,狗靠的
        准确地点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华光大道海悦宾馆的马路正对过,也就是中外合资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原蚌埠热电厂)南300米左右的马路正对过。修自行车店面的旁边院内,下慢毒杀手有一辆带蓬子三轮拐的,很醒目,现在正在院门口瞅来,不,已经有二三十分钟了。
只要我一换门锁,第二天瘸腿下慢毒杀手就会将他那辆三轮拐的藏起来不再上街,换成一辆刚用绿漆刷过的小三轮自行车放在院门口,到了夜里,院门口就会停过来一两辆小汽车,下来几个不三不四的年青人上,第天果然发生上面讲的一幕,这一切都被老邻居看在眼里,老邻居无语了。还别说下慢毒杀手的作恶方式还挺有创意的,配合挺默契的,呵呵。
我向别人打听这几个年青人是干什么的,有人说是修汽车的,修汽车的?看来不仅开别人家房门锁的活在干,连别人开家汽车门锁的活也承包了,


这就是瘸子,他的三轮拐的的车号是 皖C C0097
2010-5-26 10:27
下慢毒杀手(瘸子和他老婆)在我市论坛被我的贴子轮番轰油油油油油油油油油油炸曝光下,暂时不在院子里住了


这就是修汽车的,这夫妻俩人,和瘸子夫妻几乎同时搬过来的,前几天男的母亲过来看他儿子的小孩,也就是孙子,看面相这个老太太附近农村的是个老实巴脚的人,她在这住了几天,太神奇了,那几天我又健康了。也就是说这对下慢毒的夫妻没有机会下毒。可是老太太刚走,立马我乙肝又出现的炎症,我靠,狗日的,畜生不如
图片中汽车旁的男子(据说是修小汽车的)和图片中的女子是夫妻
2010-11-15 19:35

下慢毒杀手瘸子夫妇在院子里呆不下去暂时搬走了,原以为是在我的贴子轰油油油油油油油油油油油炸曝光下的结果,看来不全是,原来是有替班的。
和我屋子一墙之隔的这家卖机械零配件的小商店,开店大约七、八个月了,依然没有一个客户进店,而且他这个店每天开门关门没有正点,即便是开门营业,门也只开到不到半米宽,开店的夫妻两人的身体很壮实,面相上没有多少知识文化,听口音是附近郊县或邻近城市的,和我几次搬家前的遭遇一样,是个典型的蹲点下慢毒的。只要在我屋子里呆时间稍微长一点(一两个小时),立马乙肝出现炎症,现来现的,
雇用下慢毒杀手的作法完全是采用“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的方式,我不明白为什么下慢毒杀手的身体这么强壮?和真正长期生活在中国城市或农村的靠吃添加剂食品的人们的身体状态差别如此之大,难道他们在长身体的阶段不是生活在城市或农村?
这家商店的名称是:永兴锅炉配件经营部,电话13955276294
地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华光大道 海悦宾馆 马路正对面,也就是中外合资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原蚌埠热电厂)南300米左右的马路正对过,或者是蚌埠市创伤康复医院北100多米,修自行车店面的旁边

这张身体强壮的女的是我一墙之隔一楼开小店的,她对象很少露面
现在这家小店挪到附近,也就是中外合资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原蚌埠热电厂)大门斜对过五六十米远附近,三叉路口的东西走向这条路上。
2011-01-04 10:23


2012年1月,前面提到的和我房间一墙之隔开小店的(永兴锅炉配件经营部,电话13955276294)被我在网上连续的曝光轰油油油油油油油油炸下,搬到附近去了,他她们开店几个月没有一个顾客进店。他她们离开了大约有半个有左右,这半个月我又健康了,热烈庆祝!。然而现在又来开店的了,当然只要我在自已房间呆上一两个时间,乙肝立马出现炎症,现来现的,并且出现身体关节骨头疼痛,狗日的。

这就是开店的,
他的店名是:成功家政服务中心,电话:13965246794 13605528410
地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华光大道 海悦宾馆 马路正对面,也就是中外合资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原蚌埠热电厂)南300米左右的马路正对过,或者是蚌埠市创伤康复医院北100多米,修自行车店面的旁边。


2013年4月底我搬到大卢村一农户院中居住,院中有两栋两层楼房,几间平房组成,一栋由房东亲戚一家居住,另一栋未完全建成,房间屋顶未搪白灰,墙面地面只是简单用沙浆抹上,而且都没有装门,更别提有卫生间,厨房了,再加上位于偏僻的农村,这栋房子几年都没有人居住。我租了这栋未完工房子的其中两间,装上门,这样安静的住了半个月左右,体重增加了几斤,身体强壮起来。
    突然,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一波接一波有人来寻问有空房否,随后几天有三家搬了进来,第一户是年轻夫妻,租下大院门口西侧的一间房,有两轮摩托和三轮摩托,外地号牌,这夫妻住了几天,便不见了踪影,因为那几天在的时候不出门,所以没看清长相。第二户是中年夫妻,带有小孩,租下大院门口东侧的几平方的旧棚子,像是农民工,有一辆四轮蓝色中型卡车,外地号牌。太不符合逻辑了,因为在庄子里有空置的正式房子,而且还带有院子,他们却不去租。
    现在介绍第三户,是中年夫妻,租住在院内和我门挨门的隔壁两间房,有一辆三轮机动车,外地号牌。夫妻两人白白胖胖,一身的横肉,有一个叫“娜娜”的年龄为十几岁的长女,枯瘦如柴,三天两头夫妻二人找个理由将“娜娜”打骂一顿,然后夫妻二人在旁边忍不住的偷笑。另有一个几岁的次子,只是偶儿被接过来,不知平时跟谁生活。中年妇女的口音和我以前搬家前搬到我旁边住的开三轮拐的的瘸子老婆相同。夫妻两人在院内开了个小工厂,说是工厂,其实只是一台冰箱大小的机器,是将铁皮裁剪成零件,可以说随时搬起来就能拨腿走人的。如果是个正常人家,别说居住在条件这么差的环境里,就是看上两眼,夫妻俩也会打架闹离婚,而这对夫妇住在这里却经常兴奋的像是吃了兴奋剂。
    在这远离市区远离人群的农村一偶,我却被高强度包围了,甚至可以说是饱和包围。这三家搬来以后,在随后的日子中再也没有人来寻问租房的事了,又回到这栋房子以前的状态,我立刻觉得大事不好,要倒霉了,跟在我后面搬过来是的条子,果然只要我在屋子里呆上几个小时,乙肝立马出现症状,小便黄如酱油,头发变黄,脸色苍白,肝区时不时的隐痛,身体一天比一天变瘦,这和我以前搬家前遭遇的情形一模一样,还灵。操你妈,狗日的,我诅咒你下地狱

这是院门口西侧的年轻夫妻的相关图片,三轮机动车牌号:看不太清楚,50227或是50221

这是院门口东侧的中年夫妻的相关图片,四轮卡车,可能是自卸车,车牌号:皖 o3 93296 或是03 93296


这是院内和我门挨门的隔壁房间的中年夫妻的相关图片,三轮机动车牌号:皖 k5w569   两轮摩托车牌号:皖 C 48489
四轮小汽车 东风日产 皖C-Q5881
    2013.10.12,我将平时购物产生的塑料垃圾收集起来,实际上就是实行垃圾类,并在我屋外进行焚烧,这样可以减少倒垃圾时对田地的污染,在焚烧时,门挨门一墙之隔的下慢毒杀手中年男人着一盆水拿找上门来,将燃烧的垃圾拨灭,说烟进到他屋里了,我说不烧的话塑料垃圾污染田地,你倒的塑料垃圾都将院外田地傍的水沟堆满了,那怎么算的该,你把门关上。这个男的说,还在乎那点垃圾,你再烧我搞你。
    如果说怕烟熏,这对中年夫妻前些天买了一辆十几万的轿车,在院里点鞭炮庆祝,弄的满院浓烟。在我后面搬来的这对中年夫妻这几个月丢弃在田地里的垃圾比房东一家几年产生的垃圾还多。让人看了心痛。13日,我从外面回到屋里,开门后,一种淡淡的化学气味飘进鼻孔,这种味道太熟悉,也就是我以前住房里时不时有的。我立刻打开所有窗户通风。14日,傍晚回到我屋里做晚饭,大约一两个小时后,忽然感到头痛,胃不舒服,晚饭也没吃便躺到了床上,夜里便吐了。怎么只要下慢毒的条子住在旁边,就会倒霉。

2014.9.7,收电费时,隔壁条子偷电100度,一定是在他屋里的电表上做了手脚。 因为7月份他家用电196度,而8月这个月却是116度。我问为什么差这么多,他老婆说:这个月没用空调。
操你妈,8月会没有7月热?因为是总电表是合用的,为此,我多掏了30元左右的电费。
条子夫妻跟在我后面搬来的这一年多,做的缺德事数不胜数。他家倒在农田水沟里的塑料垃圾将水沟都填满了:有一天,我从外面回来,发现我窗户玻璃开裂了;还有一次,我挂在院内凉晒的裤子扎了一道口子。还有,几个月前的晚上,条子夫妻不寻常的回来很晚,而且没将院门锁上,结果院内房东亲戚家的价值数千元三轮电动车被偷了。
隔壁条子夫妻的三轮货车老化了,又重新买了辆四轮小货,号牌是:皖C SH606





作者: 陕北懒汉    时间: 2009-4-17 06:2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心宽体胖哦。。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17 21:54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11-12-8 22:02 编辑

如果战友吃自家屋里的食物,或者长时间呆在自家屋里后出现炎症,比如小便黄等,那就请搬家试试,炎症肯定会消失的,我想说的是一定专有从事门污染乙肝人家中食物、空气或者物体表面的特殊组织,是属于哪个部门领导我就不清楚了。
吃放添加剂的盐(中国的碘盐),添加剂的面粉,乙人肯定会越来越瘦的,身体越来越弱,既便是身体正常的人,也会变成近视眼或者远视眼,因为眼球失去了弹性。

下慢毒杀手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一:
从面相上看基本上是不爱读书学习,没有多少知识文化的。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二:
一天三顿你在做饭吃饭忙的时候,无一例外,下慢毒杀手同时也在你旁边他的屋子里,基本上都是蹲在电视机旁眼都不眨在看,也不知在看啥。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三:
如果你邻居家有比较大的事,来人比较多,这时候反而连下慢毒杀手的影子都看不到了,也就是说他们担心来人中有人认识他们,躲起来了。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四:
夫妻两人害怕对方读书学习,看新闻。下慢毒杀手找对象专找没有知识文化头脑简单好坏不分的。下慢毒杀手夫妇二人做事异常黓契,不是生活上的,而是他们行动上的,比如蹲点的时候,互想轮换时节奏掌握的时,所以于其说是他们是夫妇,倒不如说是搭档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五:
下慢毒杀手夫妇二人中至少有一人没有工作而整天在家(主要是为了对目标(受害方)相机而行方便),另一个基本上也是个混混。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六:
基本上是在你搬家以后,下慢毒杀手才通过各种方式在你屋子旁边也搞到一间屋子来住(蹲点)。下慢毒杀手的家具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也就是说是随时拔腿走人的。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七:
我发现是如何下慢毒的了,即使不吃我屋里的食物,在我屋里时间呆长也同样会出现前提到的病状,也就是说下慢毒杀手是可能是在污染我屋里的空气或者是屋里物品的表面,至于是有什么方法污染的我就不清楚了。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八:
下慢毒杀手的在下慢毒杀手搬来之前,我们这个院里住着一个年轻人,下慢毒杀手来了后住在他旁边,从此以后,这个年轻人整天脸色刷白,日渐消瘦,在我的提醒以后,现在已搬家避难去了,从这个例子可以看的出,下慢毒杀手是不分任何理由的在做恶。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九:
在白班上下班时间别人忙的时候,下慢毒杀手壮汉夫妻必定在院门口蹲着,我发现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了,他们是在等什么人路过“视察”,看他们是不是在按命令“上班(下慢毒)”   
2009年9月4日 22:37:40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十:
从我最近这几次避难搬家的事情发现,下慢毒杀手搬到我旁边住的时候,至少是两组人马(两户)配合,我估计一组是下毒的,另一组是掩护和督阵的。不知为什么这几个下慢毒下杀手都特别能讲话,是无话找话讲的那种,但是讲话的内容都是没有科学技术和文化的,面相上也是没有多少知识文化的。事后细细回味一下,原来下慢毒下杀手的心思是整天在琢磨着别人。
2009年9月6日 21:24:10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十一:
派出所的巡逻车有时从门前路过,有一次巡逻车停在路边,下慢毒杀手蹦着单拐跳到巡逻车头前面,几十为宽的大道就他一个人站在那儿,左顾右盼,他是在告诉车中的警察:我不是下慢毒杀手,我不是下慢毒杀手
2009年12月6日 18:49:12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十二:
我现在住的这个院子里除了前面提到的那个年青人在我提示下搬家避难走了以外,院内的几间房子,和院门外南手的几间小的门面房子是几年都没有人住的,我搬来后,在很短的时间内都被租下,这几户新搬来的从面相上看都是没有多少知识文化的,这种现象和我以前搬家的情形一样。至于谁是望风的谁是下慢毒的我就不清楚了。
2009年12月21日 20:33:16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十三:
在我房子附近有一间几平方米的自建门面房,房主人是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她在这间自建房中开了个卖日杂百货的小店勉强糊口,她是属于老实巴脚的那种。她在进出自已睡觉的房间时经过我房子旁边,可以看到我的房门。某天早上见到我问:“你晚上睡觉很晚吧?”,我回答:“是啊。”,当时我想问她晚上几点看到我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也许是那阵了身体又变的不好了没有精力多说话,这事就这样过去了。没几天她在邻居家和别人讲话时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人事不知,待众人把她抬到医院时已经死去了。是哪个狗靠的做的恶啊,苍天啊,为什么好人不得好报啊。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十四:
只要我一换门锁,第二天瘸腿下慢毒杀手就会将他那辆三轮拐的藏起来不再上街,换成一辆刚用绿漆刷过的小三轮自行车放在院门口,到了夜里,院门口就会停过来一两辆小汽车,下来几个不三不四的年青人进到院子里住下,他们在院里租房子的时间和瘸腿很接近。待到夜深时,就会来透我门锁试钥匙,将能打开我门锁的钥匙交给瘸腿。我将这件事情讲给老邻居,老邻居还不相信,我立刻上街买了把门锁换上,第二天果然发生上面讲的一幕,这一切都被老邻居看在眼里,老邻居无语了。还别说下慢毒杀手的作恶方式配合挺默契,挺有创意的 ,我向别人打听这几个年青人是干什么的,有人说是修汽车的,修汽车的?看来不仅开别人家房门锁的活在干,边别人开家汽车门锁的活也承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十五:
下慢毒杀手的三种下毒方式:一、直接打开受害者的房门锁进入房间下毒,需要房内无人才有机会下毒。二、透过门缝和窗户缝下毒,需要在屋外能直接够的着受害者门窗才行。三、住在受害者一墙之隔的房间中,通过遥控先进的机器对受害者的房间下毒,这种方法最隐蔽,最邪恶。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十六:
下慢毒杀手重来不再外面买饭吃,特别是他们住的附近的餐饮店。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十七:
雇用下慢毒杀手的作法完全是采用“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的方式,我不明白为什么下慢毒杀手的身体这么强壮?和真正长期生活在中国城市或农村的靠吃添加剂食品的人们的身体状态差别如此之大,难道他们在长身体的阶段不是生活在城市或农村?
2010-7-12 20:56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十八:
下慢毒杀手的上司下令:下慢毒杀手们一律不许使用电脑,不许上网,除非特别允许一律不许读书学习成为有知识的人

下慢毒杀手特点之十九:
前一阵某天跟一个老年妇女讲话,她说:她过去原来所在的村庄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年青人,是个说唱艺人。听她这么一说我立该来了兴趣,她接着说:他得病死了,才三十多岁。听到这里我脑子嗡的一声,我马上想起我小时候在我市大街上听大鼓书艺人说书的事情,当时没过几年,那个说书艺人的嗓子坏了。今天我终于明白了这些民间艺人是如何“自然”死亡的了


下慢毒杀手的三种下毒方式:
一、直接打开受害者的房门锁进入房间下毒,需要房内无人才有机会下毒。
二、透过门缝和窗户缝下毒,需要在屋外能直接够的着受害者门窗才行。
三、住在受害者一墙之隔的房间中,通过遥控先进的机器对受害者的房间下毒,这种方法最隐蔽,最邪恶。


[attach]260519[/attach]
现在来介绍一下这老头,这老头第二次搬到我住房旁边,同样没多长时间,一对老年夫妻,搬到了这老头隔壁,这对夫妻虽然上了年纪身但体相当强壮,当然了这以后这老头开始变的整天脸色借黄,枯瘦如柴。需要指出的是这老头和他隔壁的老年夫妻以前都是当过兵的。
大家明白了吧,连对待他们自已人都如此的残暴,何况是中国老百姓

我住的这片,有一个热爱艺术的单身汉,人被折磨的面黄肌瘦,他只要出门一段时间,他一墙之隔的一对身体强壮的夫妇也会离开,他一回来,这对身体强壮的夫妇也会回来,从面相上看这对身体强壮的夫妇没有多少知识文化,所以这个社会是靠特务来统治,这句话没错

我住的蚌埠市北朱祠这片,有一个家庭,可能是农村的,一到学校开学的时期,男的带着两个小孩,就搬过来住,为的是使小孩上学。他家一搬过来,就会就有一个壮的像牛似的男的也跟过来住在他家旁边。学校放假时期,他家全家就回老家了,同样那个壮的像牛似的男的也就不见了。去年年底,他家上初中的女儿,肚子越来越大了,显然是怀孕了,寒假过后,他一家再也没回来住了,也不知道他女儿怎么样了。
就是这样利用特务手段残害老百姓的


在我市最大的电脑商场里有一个做维修电脑的三十多岁的人,根据年龄估算应该是六?四时期的大学生,可以说是我市最好的电脑维修技术人员,是一个勤于钻研,有思想的人。然而,他的身体状态非常糟糕,一○年甚至做了开胸心脏手术。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身体持续的变坏一定是镇压六?四学生的畜生指使条子干的。



作者: 123wg    时间: 2009-4-19 15: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需要信心    时间: 2009-4-19 15:46     标题: 我已经对加工商品失去信心了

还是在老家农村好啊,吃的几乎都是绿色食品!我一直都不大喜欢吃零还好食!
作者: 需要信心    时间: 2009-4-19 15:47     标题: 我已经对加工商品失去信心了

还是在老家农村好啊,吃的几乎都是绿色食品!还好我一直都不大喜欢吃零食!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21 10:57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11-12-8 22:06 编辑

卫生部关于亚铁氰化钾安全性的答复如下。
规范使用食盐抗结剂亚铁氰化钾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针对有关(又是有关!)媒体(人民呢?)对食盐抗结剂亚铁氰化钾安全性的质疑(仅仅是质疑?人民认为对人体有害,不该加!),有关(再见有关!)食品安全(必须还要有医学专家、毒物化学家、生物学家、环境专家、法律专家、普通民众!)方面专家(哪些砖家?多大范围与规模?卫生部的意见呢?至少我们看到陈军师和梁砖家的解释就是故意杀人!)认为规范使用(它们危害人民的所在,就在于这种加毒方式是无法“规范”的。这种有条件的加害,危害是无法避免的。另外,在“规范使用”情况下“砒霜”还是中药呀,“砒霜”添加在食盐中,只要“规范使用”也与“食盐抗结剂”一样不会出现大问题!!!三聚氰胺还超标几万倍了,还好,亚铁氰化钾最多只能超标9999倍!)食盐抗结剂亚铁氰化钾(如果企业或者销售商不加亚铁氰化钾而是氰化钾呢?)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亚铁氰化钾,俗称黄血盐,是国内外广泛使用(世界上极少国家使用)的食盐抗结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欧盟都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它们不用)。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中允许其在盐和代盐制品中作为抗结剂使用,用于防止食盐结块,最大使用量为10mg/kg,在产品包装上应当标识(那为何暗藏这么多年?),可以标识为“亚铁氰化钾”或“抗结剂”(为何不明示?还要二者择一?如果哪天使用另外一种剧毒抗结剂呢?)。
亚铁氰化钾中的铁和氰化物之间结构稳定,只有在高于400℃才可能分解产生氰化钾,但日常烹调温度通常低于340℃(原来还差60℃,我们就全部被毒死了,赶紧在炒菜锅里安个温度计吧!),因此在烹调温度下亚铁氰化钾分解的可能性极小。(和酸、硝酸盐反应?和酸加热?烧烤?光照?微波炉?当烹调以盐或沙作为传热介质呢?当大量使用食盐时呢?烤焦等意外情况呢?厨师、食品加工领域的工人有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呢?)
  我国推荐的食盐每日摄入量为6g,考虑我国居民实际食盐摄入量普遍偏高,按每人每天摄入15克食盐计算,如果按照标准(超标呢?)规定使用亚铁氰化钾,每天摄入量为0.15mg。按照成人体重按60kg计,摄入量为0.0025mg/kg bw,远低于人类的每日容许摄入量(0.025mg/kg bw)(每日容许摄入量从何而来?理论与实验数据为何?如果摄入食盐严重超标而体重又很轻呢(例如30-40kg,甚至是10-20kg的小孩呢?),例如30g甚至更高(这在中国还是很多的),和其他化学品的反应呢?对于特殊或者过敏人群呢?例如鼻炎、咽喉炎、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患者呢?中国的食盐品种很多,是对所有食盐都适用吗?),因此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铁氰化钾本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卫生部关于亚铁氰化钾安全性的答复答非所问,避重就轻,过于简练,似是而非,谎话连篇。如此简练会不会是避免言多必失?卫生部某些官员及其御用砖家叫兽打着科学、营养和健康的旗号,行种族灭绝之实,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疯狂程度,也到了人神共愤的群情激奋程度!上面对“卫生部关于亚铁氰化钾安全性的答复”的已经进行了简单评析,更具体的评析如下。

2.1.2            侵犯了人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食盐里神秘的成分亚铁氰化钾,在暗藏多年之后,最近终于被印刷在了商品包装上。这是第一步,尊重了人们的知情权。下一步该是取消这个成分。在日本等国,这个亚铁氰化钾是严禁用于食盐等食品之中的。”
亚铁氰化钾为何暗藏多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呢?亚铁氰化钾是从1989年开始加入到食盐中,1995年后大规模加入,那时砖家叫兽和普通民众尚有良心和责任感,所以那时标注恐怕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现在人民吃毒食时间长了,早已麻木,且都不愿出头,都想坐享其成。
卫生系统为什么不公布什么机构和什么时间、谁审核了化学添加剂?为什么不公布审核检测的时间、地点、负责人?为什么不公布化学添加剂审核检测的数据证据?请问中国成为世界上使用化学添加剂品种最多,和首次食用大多数化学添加剂的理由是什么?凭什么要当这一不可逆转危险试验小白鼠?你们既然说化学添加剂保证无害,为什么全欧洲共同抵制?为什么高级干部特供商品没有化学添加剂?请问这些专家们及家人在吃化学添加剂吗?盐业公司的员工吃的食盐和市场上销售的一样吗?准备长期吃吗、请拿出证据来!既然你们敢推广,就应该带头吃,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请问专家,化学添加剂可以用来作为战争武器是吧?可以灭绝人种是吧?对于国际上宣传的那些错误说法,比如各种各样的证明所谓化学添加剂不安全的实验证据,科学家、卫生部要正面反驳,把老百姓的疑问解释清楚。
美国蒙山都等公司至少发布了一些转基因种子实验检测的数据,张启发等以及农业部官员们也口口声声说他们做了这实验和那检测的,虽然至今没有公布那些数据证明他们讲的是真话。然而卫生部却连口头都没说做了这实验和那检测的?我们注意到很多转基因砖家做科普以消除人们对转基因食品的恐惧,我们也希望化学添加剂享有相同的待遇,希望有关部门与砖家叫兽做科普以消除人们化学添加剂的恐惧。
人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该不是告诉你要么从8楼跳下,要么从7楼跳下,而是能否不跳楼!

2.1.2  对食盐和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质疑
(1)对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规定,“抗结剂”不是通用名称,请卫生部作出解释。
(2) 《食用盐国家标准( GB5461  2000) 》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都指出“食盐中添加抗结剂亚铁氰化钾,最大使用量0.01g/kg,以亚铁氰根计”。在生产和生活中,显然是“以亚铁氰化钾计”要方便得多。另外,“以亚铁氰根计”和“以亚铁氰化钾计”差别很大,以亚铁氰根计是以亚铁氰化钾计的2.21倍,也就是意味着实际上食盐中亚铁氰化钾的含量是22.1mg /kg!随便找一个买盐的人,无论是否学过化学都会以为是“以亚铁氰化钾计”。另外为何不少检验人员、工商管理人员和食盐行业内部的人也往往认为是“以亚铁氰化钾计”?请问卫生部为何故意混淆,隐瞒真实含量以使得亚铁氰化钾的含量看起来低一些?
    (3) GB2781-1 “食用盐卫生标准”和GB5461-92“食用盐”二者的理化指标(有害元素)差异甚大,尤以氯化钠指标的差异更为显著: GB2781-1指标中有硫酸盐、锌、镁有害元素(依据是这三项有害元素指标对人群的危害性很大,且食品中反映较为敏感)的项目,而GB5461-92中没有,后者中有抗结剂亚铁氰化钾指标,前者则没有。什么原因和理由要加入高毒物质亚铁氰化钾?相关证据呢?有害元素又是何时变成有益的补呢?假定后来加入了所谓生物活性物质(例如加入有机锌),食盐中存在的有害的锌怎么就没有了呢?可是还有一个问题,1992年时还没有能力加入有机锌,怎么当时就没了呢?且GB5461-92中还允许水溶性杂质达3.6%。

2.1.3 亚铁氰化钾在世界范围内的使用情况
2.1.3.1 食盐抗结剂
盐(NaCl,以下同)的固结现象,不仅严重地影响了盐的储存与运输,而且给消费者也带来很大麻烦,历来是制盐企业、营销公司和消费者为之苦恼的难题。国内外对防止盐固结的研究非常重视,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可以说是防止盐固结方法研究的鼎盛时期。其中尤以日本的研究较为系统。国外除了卤水处理减少盐中杂质和改变罐型增大盐的粒径外,还采用机械方法和物理方法。国外在抗结剂的应用和毒性的问题早已解决,但是在中国,改开以后成为“盐业界一个复杂而又艰巨的研究课题”。
食盐抗结剂可分为铁络盐类、柠檬酸盐类、硅酸盐类、镉盐类、界面活性剂类、氨基酸酰胺类、酯肪酸类和乳化剂类等。通过对其添加条件、用量、成本和效果进行优选试验,发现铁络盐类、柠檬酸盐类和界面活性剂类为最佳。进一步的研究还证明,这三类添加剂复合添加比单独添加效果更好。
在我国允许使用的防固剂指标只有一个亚铁氰化钾, 因此不论是在食用盐、食品加工用盐还是工业用盐中均采用亚铁氰化钾作为防固剂,亚铁氰化钾在防止盐产品固结中的作用很大, 但也给部份后续用盐户带来麻烦和苦恼。值得指出的是,新疆地区气候干燥,不需要添加亚铁氰化钾.
绿色食品是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的营养食品。我国的绿色食品分为两类,即AA级绿色食品和A级绿色食品。与绿色食品相比,有机食品对大气、水土等生产地的要求更严格、档次更高。在农作物生产方面,绿色食品允许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可用化肥;畜禽养殖方面,绿色食品允许使用化学添加剂等;苗种选择方面,绿色食品允许使用通过基因工程所获得的种子、畜禽品种;产品加工方面,绿色食品允许使用化学合成色素,防腐剂等;原料基地选择方面,绿色食品对一季作物监测即可认证、证书有效期长。而有机食品对上述各项均不允许使用。绿色食品不全是有机食品,其中的AA级才是有机食品。有机食品是来自最佳的生态环境的一种高品位、高营养、纯天然、优质、安全的食品,是食品发展的总趋势。
在氰化钾的使用方面,国外与我国完全不同:(1)多数国家从未使用过氰化钾。(2)少数国家曾经短暂允许在工业盐领域使用氰化钾做抗结剂,加入量比中国少得多(约为我国的几十分之一到几分之一)。且它们所用亚铁氰化钾的纯度比我国高,氰化钾也只是国外抗结剂中的一种,而我国仅有一种。(3)发达国家有机食品比例很高,例如,美国2009年有机食品销售额高达2110亿美元!发达国家多数国民不是吃不起,而是有时会缺货。有机食品是不加任何化学添加剂的!我国绿色食品不加氰化钾,发达国家(别的国家也一样)的任何化学添加剂的要求都比我国高得多,它们的绿色食品也是不加氰化钾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基本上就是发达国家的饮食的全部了!(4)如同转基因一样,美国使用化学添加剂一样是用来清除黑人等垃圾人口的!美国可以通过有机食品标识和价格来区分是否含有化学添加剂和转基因成分,而我国是不标注的,且价格和质量并没有绝对关系,造假猖獗。霉国是百分之几的人食用垃圾食品,而中国是99.999%以上的小白鼠使用。(5)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食品监督与检测制度、检测设备与技术比我国高明。
汉族人的基因早在5000年前就已经很稳定。改开派30多年来一直宣传汉族是融合而来的,这已经被历史学、人口学、基因学证明是错误的,汉族不是杂交过来的,是自己生出来的。中国多数少数民族是从汉族中强行分拆出来的,很多还是近些年汉改少而来。其他少数民族也大多有很高比例的汉族血统,因此一旦有事,那就是一锅端的局面。霉国利用转基因意图消灭黑人,但是黑人基因复杂,总有存留,霉国白人自身也是杂种。
综上所述,我国使用氰化钾的范围、时间、数量乃至氰化钾本身的毒性上都远远高于外国,对人民身体健康的破坏极大,再加上其它有毒添加剂太多,仅仅是化学添加剂就可能导致灭种!




进程:
农村集体合作化,土地收为国有;
公私合营,工厂收为国有;
三反五反,百花齐放,然后一锅消灭;
文化大革命,消灭文化知识分子;
针尖注射乙肝病毒,慢速毒杀消灭异已;
法轮功运动,消灭信教群众;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反抗,天安门惨案,六·四惨案;
罪孽深重,天道不容,唐山大地震,坟川大地震;
大家知道下一步的魔鬼行动是什么吗?
猜对有奖,


魔鬼办公室,比希特勒还坏:
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今年5月正式启动推广营养强化大米计划,其中广东、北京、河南、辽宁、江苏、福建等省市成为推广试点的主力地区。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今年5月正式启动推广营养强化大米计划,其中广东、北京、河南、辽宁、江苏、福建等省市成为推广试点的主力地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强化办公室--目前,全国有6000多万人长期食用铁强化酱油。上周,铁强化酱油项目二期项目在京启动,食物强化办公室表示,将继续扩大铁强化酱油应用的覆盖面。
(我们不要忘了2005年以前因为面粉中被掺入致癌物添加剂溴酸钾而被慢速毒杀死掉的成万上亿的中国百姓。)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强化办公室
针对近日一些媒体报道和转载的关于“铁强化酱油可以干扰其他微量元素吸
收利用,同时造成儿童低身高,甚至导致癌症”的说法,昨天,中国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食物强化办公室发布说明称,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在酱油中添加
的少量NaFeEDTA(乙二胺四乙酸铁钠)不但不会降低人体内其他微量元素的
吸收,而且还会促进锌等微量元素的吸收。
食物强化办公室表示,目前市场上出售的铁强化酱油中所用的NaFeEDTA是政
府批准的营养强化剂(GB14880)。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联合食
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早在1992年就对NaFeEDTA的安全性进行了全
面评估,结论NaFeEDTA是适合在食物强化中应用的一种铁剂,具有人群铁缺
乏和贫血干预的营养作用。
目前,全国有6000多万人长期食用铁强化酱油。上周,铁强化酱油项目二期
项目在京启动,食物强化办公室表示,将继续扩大铁强化酱油应用的覆盖面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指
出,铁强化酱油在整个酱油市场中的比重还很低,约为2%



据报导,中国男性的精液质量正以每年1%的速度下降,短短30年的时间里,男性的精子密度标准缩水了4倍。中国每10对夫妇当中,就有一对遭遇不孕不育问题的困扰。
2003年12月,《中华男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份题为《成都地区549名大学生精子质量调查》的报告,成都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主治医师李刚及其同事, 通过对成都地区14所高校549名志愿学生的精子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此检查结果与国内文献报导的结果进行对比,得出了令人震惊的结论——成都地区的未婚男性大学生“将来不育症的发生率可能高于目前文献报导的12%~16%,甚至超过1/3”。


魔鬼《居民健康档案》!这绝非危言耸听!
"国内所有医疗机构诊疗人员和我市城乡居民按程序操作登录后,可随时查询健康档案、诊疗信息和费用等情况。"

以上一段话来自:鹤壁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农合100%覆盖》6月14日!
http://www.hebi.gov.cn/zhengwugo ... 11-06-15/51926.html
只要是医生,都可查看任何公民的健康档案!
只要你进医院,任何时候都可勾选!

健康档案是一个系统,系统内含有的项目,不论何时(如住院、健康体检、看病等)、何地(全国任何地方)都可以在“档案”中已有的项目中填上选项,如:
健康档案中有:
乙肝表面抗原  阴 □  阳 □
如自查乙肝五项,医生便可在“阳”的后面选中。

一旦乙肝五项录入健康档案中,用人单位随时都很方便地来阴的,表面不查乙肝,却在暗地里找医生或拿你本人的身份证查看你是不是乙肝携带者,那时,什么打官司,都成了空话,即使再出一万个法律或罚款100000000元,都让你无法找出证据!

乙肝携带者已有多人向卫生部打去电话,他们是不会轻易修改的,根据过去的经验,只有总理出面,才有可能从健康档案系统中删除乙肝选项!
请大家诉求时注意:
不是删除乙肝检测,而是删除健康档案系统内的乙肝选项!

决定乙肝携带者命运的时候到了,对乙肝携带者绝对是灾难性的打击,你还犹豫什么呢?寄信的人太少了,根本改不了健康档案中的乙肝选项!

寄信是唯一的出路,不能得到修改,随时都可以被用人单位河蟹:
参考信件:注意要点
6月--请总理督促卫生部立即停止将乙肝录入健康档案|参考信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22 22:25

社会上有一种传言,说ZF通过在底层食品中掺入添加剂来控制人口。

[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09-12-24 22:26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23 22:58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再次征求意见,5月4日到期
第一处留言处:
   xx.jpg (74.12 KB)

2009-4-23 22:53
http://yijian.chinalaw.gov.cn/li ... o?loginfre=loginfre

第二处写信处: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 ... 0090400131941.shtml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4-24 19:49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24 19:48

如今人们终于了解到除中国政府外,世界各国都明确表示乙肝病毒不可能通过饮食传染,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从事食品生产工作。中国政府又改口了,性接触能传染乙肝病毒,具我所认识的五对夫妇,其中有一方是乙肝,没有一个将对方传染上乙肝的,可是中国政府宣传媒体为什么要说性接触会传染呢?连这样的最基本的科学常识也要颠倒黑白然后愚弄中国老百姓,这就奇怪了,为什么?乙肝病毒是利用肝细胞来复制自已,生存在血液循环系统中的病毒,离开这种环境就失去了活性。说性接触可以传染乙肝病毒,历史将告诉人类,这也是谎言。
如果说体液(唾液、精液)也能传染乙肝病毒,那中国政府和中国单位为为什么还要抽血化验?直接化验唾液好了。靠ZF,愚弄中国老百姓真厉害。这下我真的明白了中国为什么出现不了伟大的科学家,诺贝尔得主。

进程:
第一步行动、ZF利用针头注射,在六、七、八十年代使上亿人感染乙肝病毒,后因故被迫结束行动;
第二步行动、ZF宣传说食品可以传染乙肝病毒,如今人们了解到真相后ZF被又迫结束宣传;
第三步行动、ZF说性接触可以传染乙肝病毒,历史将告诉人类,这也是谎言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5-4 17:10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25 23:58

搞定<食安法实施条例>才有光明!搁置其他一切
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发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征询意见的公告,征询意见到5月4日截止,不到十天的维权时间迫在眉睫!
对乙肝人来说是及其危难的关键时刻!是乙肝人今后生存环境的分水岭!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询意见的维权行动的重要性和影响意义不亚于《公务员体检标准》、《就业促进法》等相关维权行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增加“甲型”两个字的意义不仅仅是换来了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行业的就业权利,更重要的是昭示着乙肝不通过饮食传染,洗雪乙肝人十几年来的耻辱!否则,国家禁止乙肝人从事食品行业,是误导民众对乙肝传染性的认识!任何宣传乙肝不经消化道传染的科普都是徒劳的,民众对乙肝的恐惧永远无法清除!
   
     因此,在这乙肝人危难的紧急关头,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出台前的最后一刻,每一位都必须自救,必须向国务院法制办发出我们的声音!

   当你因乙肝问题在升学、就业、婚恋受到不平等待遇时,请你用手摸住自己的心口,拷问自己是否对乙肝维权做出过行动?!如果没有,你遭受的乙肝歧视也是活该!如果你至今还袖手旁观,享受别人艰辛维权成果,你的良心将会受到谴责!

维权,只是举手之劳!
  乙肝人是以厨师身份扬眉吐气地向民众展现自己的“清白”?
  还是窝囊地着“过街老鼠”般非阳光的生活?
  公元2009年6月1日,乙肝人的命运见分晓!
  世上没有救世主,
  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
当务之急请搁置起诉、科普等维权行动
你去起诉企业?
换来的只是一口气和一点赔偿,你有勇气和时间去法庭,难道没有时间和勇气去法制办表达诉求?!

你去街头科普?
国家都限制乙肝从事饮食行业,你在街头喊破喉咙宣传乙肝不经消化道传播,有人会相信吗?
你有时间和勇气去上街头科普,难道没有时间和勇气去法制办表达诉求?!

.....

当然,我并不是说大家从此不要去打官司和科普了,
当务之急,在这不到10天的时间里,孰重孰轻,大家应该有辨证能力!
.......
》》》》
维权胜利可能只需花十几分钟!但若选择沉默,非阳光的生活可能长达几十年!
比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是1987年制定的,对乙肝的从业限制至今还在沿用!
至今长达22年!
再等20多年,很多战友都踏入老年了!
我们等得起吗?!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 ... 0090400131941.shtml

征求意见的有关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全文,请到“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查找,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09年5月4日前登录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二)修改意见也可以于2009年5月4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1750信箱
  邮政编码:10001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26 11:24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11-12-8 22:09 编辑

2005年,中国政府被迫停止在面粉中掺入添加剂溴酸钾进行的快速毒杀方式,但是现在仍在食盐面粉等底层食物中掺入其它添加剂进行慢速毒杀。大家想想看,ZF为什么会动用军队和警察来堵截,查收大盐(老盐),逼着中国老百姓吃放有添加剂的盐(碘盐),这在古今中外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的事件,其性质超过希特勒的毒气室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28 19:57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11-12-8 22:10 编辑

如果战友吃自家屋里的食物,或者长时间呆在自家屋里后出现炎症,比如小便黄等,那就请搬家试试,炎症肯定会消失的,我想说的是一定专有从事门污染乙肝人家中食物、空气或者物体表面的特殊组织,是属于哪个部门领导我就不清楚了。
吃放添加剂的盐(中国的碘盐),添加剂的面粉,乙人肯定会越来越瘦的,身体越来越弱,既便是身体正常的人,也会变成近视眼或者远视眼,因为眼球失去了弹性。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29 11:53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10-9-15 22:13 编辑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二十二:
雇用下慢毒杀手的作法完全是采用“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的方式,我不明白为什么下慢毒杀手的身体这么强壮?和真正长期生活在中国城市或农村的靠吃添加剂食品的人们的身体状态差别如此之大,难道他们在长身体的阶段不是生活在城市或农村?
2010-7-12 20:56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二十三:
下慢毒杀手的上司下令:下慢毒杀手们一律不许使用电脑,不许上网,除非特别允许一律不许读书学习成为有知识的人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二十四:
前一阵某天跟一个老年妇女讲话,她说:她过去原来所在的村庄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年青人,是个说唱艺人。听她这么一说我立该来了兴趣,她接着说:他得病死了,才三十多岁。听到这里我脑子嗡的一声,我马上想起我小时候在我市大街上听大鼓书艺人说书的事情,当时没过几年,那个说书艺人的嗓子坏了。今天我终于明白了这些民间艺人是如何“自然”死亡的了



战友们如果有出国避难的机会一定要抓住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8-8 17:06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4-30 14:54

战友们有机会出国避难并不是要战友们逃离中国,而是出国拿握一技之长后,回来再消灭歧视。

出国的另类理由:
禁止城市人在农村买房或建房,农民只能卖自建房不能买自建房,也就是从人的生存空间上进行彻底的封锁,是问世界上哪个国家如此?
买一套普通的公寓住房,要一个人一辈子的工资,也就是从经济上进行彻底榨取,是问世界上哪个国家如此?
面粉、食盐等底层食物中掺入添加剂,也就是从身体上进行彻底摧残,是问世界上哪个国家如此?


[ 本帖最后由 ltbyym 于 2009-10-14 23:43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 12:28

六、七、八十年代,政府进行全民打防预针,从而造成中国上亿人感染乙肝病毒,政府为了推卸责任,说是人们互相接触传染的,真是无耻。必遭报应。
唐山大地震,坟川大地震,就是应证。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 16:28

战友们要想尽各种办法进入盐业部门工作,这样就能弄到不含添加剂的大盐吃了。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8-8 17:06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4 16:15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强查乙肝罚1000元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求职者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

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

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

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否则,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

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了解,这是首次对强查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制定的经济罚

则。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5 22:37

与中央领导交流平台己开通,大家积极参与!
http://politics.people.com.cn/item/ldhd/zbhome.html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5-5 22:38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7 13:05

只要有时间战友们要不停的向中国政府最高领导、制定相关法律的政府部门,国际有关组织写信发邮件维权
大家在强国论坛给中央领导写信,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处境
今天没有做什么事情,为了维护我们的权利,我想我现在只能做是给中央政府写信!让政府了解我们的痛楚!
http://politics.people.com.cn/item/ldhd/zbhome.html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8 14:05

找到其他工作后如果再去告原先的歧视单位,注意诉讼时效,仲栽时效一年,在这范围内就可以提起仲栽,起诉等程序。
作者: 爱人啊    时间: 2009-5-8 16:02

文章都说夫妻间不会传染,为什么我老公就被我传染了呢,真是烦呀.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8 22:35

回26#,不可能,你有什么根据说你老公被你传染的,而不是其它原因?想想中国“爱滋病”村的突现?

[ 本帖最后由 ltbyym7 于 2009-8-15 15:58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9 17:24

联合起来
各位朋友,大家要联合起来,像国家有关部门反映,(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files/wsb/index.htm这是卫生部的网站)大家一起去留言。强烈要求国家下达文件要求医院体检取消查乙肝表抗,只查肝功能。并且要有相关部门监督,违反规定的要严格处罚。就像规定B超不能做胎儿性别检查一样。(http://www.jdzx.net.cn/index.do这是国家卫生监督中心的网站)大家把发现违规的医院举报上去。为了战友,为了我们自己,大家赶快行动吧。众人拾材火焰高。我们相信大家一起行动就会有结果!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0 11:08

我仔细阅读食品法:禁止我们从事食品行业给人一种错觉,可以通过食品传播!人民思维根深地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正融冰!到全国人大网留言反映就业歧视http://npc.people.com.cn/GB/28320/116286/116571/index.html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1 10:56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一:
从面相上看基本上是不爱读书学习,没有多少知识文化的。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二:
一天三顿你在做饭吃饭忙的时候,无一例外,下慢毒杀手同时也在你旁边他的屋子里,基本上都是蹲在电视机旁眼都不眨在看,也不知在看啥。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三:
如果你邻居家有比较大的事,来人比较多,这时候反而连下慢毒杀手的影子都看不到了,也就是说他们担心来人中有人认识他们,躲起来了。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四:
夫妻两人害怕对方读书学习,看新闻。下慢毒杀手找对象专找没有知识文化头脑简单好坏不分的。下慢毒杀手夫妇二人做事异常黓契,不是生活上的,而是他们行动上的,比如蹲点的时候,互想轮换时节奏掌握的特准时,所以于其说是他们是夫妇,倒不如说是搭档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五:
下慢毒杀手夫妇二人中至少有一人没有工作而整天在家(主要是为了对目标(受害方)相机而行方便),另一个基本上也是个混混。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六:
基本上是在你搬家以后,下慢毒杀手才通过各种方式在你屋子旁边也搞到一间屋子来住(蹲点)。下慢毒杀手的家具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也就是说是随时拔腿走人的。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七:
我发现是如何下慢毒的了,即使不吃我屋里的食物,在我屋里时间呆长也同样会出现前提到的病状,也就是说下慢毒杀手是可能是在污染我屋里的空气或者是屋里物品的表面,至于是有什么方法污染的我就不清楚了。

下慢毒杀手的特点之八:
我在墙上写下“谁下慢毒谁全家得癌症”,从第二天起对如今,再也没看到这对身强力壮的下慢毒夫妻的小孩。  ,原来下慢毒者也有怕的地方。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8-8 17:00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1 10:58

准确地点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华光大道海悦宾馆的马路正对过,修自行车店面的旁边院内,下慢毒杀手有一辆带蓬子红色三轮拐的,很醒目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6-27 22:44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1 23:58

大家可以向外国机构投诉,
各国主流媒体驻华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

美联社 AP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6-2-2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6650  65323559
传真: 65323419

巴尔的摩太阳报 Baltimore Sun
办公室: 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8-1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120
传真: 65325227

芝加哥论坛报 Chicago Tribune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14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072265320607
传真: 65320625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13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125
传真: 同上
  
洛杉矶时报 Los Angeles Time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1-10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1982
传真: 65326498

奈特-里德报系 The Knight-Ridder Newspapers
办公室: 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8-14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154
传真: 65321814

桥讯财经资讯社 Bridge News
办公室: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南楼524室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 85298677 85298678
传真: 85298687

新闻日报 Newsday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1-13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443
传真: 65324732

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8-1-2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115
传真: 65325576

华尔街日报 Wall Street Journal
亚洲华尔街日报 Asian Wall Street Journal
办公室: 朝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2001-2004室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885240
传真: 65886044

道·琼斯金融通讯社 Dow Jones Newswires
办公室: 朝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2001-2004室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885848
传真: 65885234

华盛顿邮报 Washington Post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15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464
传真: 65321229

商业周刊 Business Week
办公室: 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5-E
 邮政编码: 100004
电话: 85262427
传真: 85262429

新闻周刊 Newsweek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24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2167
传真: 65325604

《时代》周刊 Time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6-1-10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266965322727
传真: 65321293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 US News and World Report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1-9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573
传真: 65326503

美国广播公司 ABC New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4-1-7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2671 65324977 65324976
传真: 65322668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 CBS New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2-1-9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 65322301 65322472
传真: 65324860

全国广播公司 NBC New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3-4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153
传真: 65321227

有线电视公司 CNN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2-16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6013 65326048
传真: 65326014 65324381

美联环球电视新闻 APTN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1-14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6361
传真: 65326362

美国之音  VOA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144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857 65323290
传真: 65323290

视野图片社 Visions Photo Agency
办公室: 三里屯东三街外交人员办公楼10-2-2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5112
传真: 同上

 全国公共广播电台 National Public Radio
 办公室: 建国门外光华路甲15号日坛商务楼3003室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922732
 传真: 65922733

 国际公众电台 Public Radio International
 办公室:三里屯外交人员公寓4-2-31
 电话:65327172

 远东经济评论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办公室: 朝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2001-2004室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883497
 传真: 65886024

 布隆伯格商业新闻社 Bloomberg Business News
 办公室: 建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35楼3515-3518室
 邮政编码: 100004
电话: 65050574
传真: 65058345

 亚洲新闻 Asiaweek
 办公室: 光华路甲8号和乔大厦南座210A
 邮政编码: 100026
 电话: 65811732
 传真: 65811731

 美国国家事务出版公司 Bureau of National Affairs
旧金山纪事报(兼)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办公室: 光华路甲15号日坛商务楼3009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079556
 传真: 65857535

 今日美国报 USA TODAY
 办公室: 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10-43
 电话: 65326259

 考克斯报系 Cox Newspapers
 办公室: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7号楼5C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65532179
 传真:65521983

 合众国际社 UPI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83
 电话:65320762
 传真:65320612

 专题报道新闻公司 Feature Story News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61
 电话:65324102
 传真:同上

 波士顿环球报 The Boston Global
 办公室:丰联广场A座2001-2004
 电话:65885240
 传真:65886044

 财富杂志 Fortune Magazine
 办公室: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8-51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7539
 传真:65325327

上海:
华尔街日报 Wall Street Journal
亚洲华尔街日报 Asian Wall Street Journal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038号
上海梅陇镇2301室
邮政编码: 200041
电话: (021)62183568
传真: (021)62183567

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376号
上海商城西峰703室A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62798585
传真: (021)62798589

美联社 AP
办公室:南京西路1038号上海梅龙镇广场2301室
邮政编码:200041

新闻周刊 Newsweek
办公室: 淮海中路1202号淮海公寓706-707室
邮政编码: 200031
电话: (021)64338832
传真: (021)64718081

布隆伯格商业新闻社 Bloomberg BusinessNews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西峰303室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62798083
传真: (021)62797609

道·琼斯金融通讯社 Dow Jones Newswires
办公室: 南京西路1038号上海梅龙镇广场2301室
邮政编码: 200041
电话: (021)62183268
传真: (021)62183269

洛杉矶时报 Los Angeles Times
办公室:茂名南路58号锦泰大厦301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话: (021)64665205
传真: (021)64450153

桥讯财经资讯社 Bridge News
办公室:淮海中路918号久事复兴大楼17楼A座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021)64159749
传真:(021)64159579

远东经济评论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367号上海商城东峰536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62797335
传真: (021)62797336

全国广播公司有线商业电视公司 CNBC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515号上海嘉里中心2609室
邮政编码:200040
电话: (021)52986060
传真: (021)52986116

开达新闻图片社 Contact Press Image Inc.
办公室:淮海中路1068号嘉丽苑A栋7D室
邮政编码:200031
电话:(021)64459754
传真:(021)64459754

《时代》周刊 Time
  办公室:建国西路566号202室
  邮政编码:200031
  

《波士顿环球报》The Boston Global
  办公室:茂名南路58号锦泰大厦301室
  邮政编码:200020

《商业周刊》 Business Week
  办公室:建国西路566号101室
  邮政编码:200031
  电话:(021)64539683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5-12 00:00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2 00:00

《华盛顿邮报》 Washington Post
  办公室:衡山路41号2D室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021)64315296

英国驻华新闻机构名录及联系方式

北京
路透社 Reuters
办公室: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盛福大厦6层
邮政编码: 100026
电话: 65865566
传真: 85275258

每日电讯报 Daily Telegraph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公寓4-1-2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1124
传真: 65326531

星期日电讯报 Sunday Telegraph
办公室:光华路甲15号日坛商务楼3010
电话:65021343
传真:65045606

独立报 The Independent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83
邮政编码:100060
电话: 65322325
传真: 65322325

金融时报 Financial Times
办公室: 朝阳区日坛东路9号111室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92447065915461
传真: 65924472

英国广播公司 BBC
办公室: 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12-0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003058
传真: 65004016

泰晤士报 Times
办公室: 日坛公园神库大院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65926230
传真:65926230

英国独立电视新闻公司 ITN
办公室: 朝阳区亮马河大厦公寓1361
邮政编码: 100004
电话: 65906281
传真: 同上

空中新闻电视台 Sky News
办公室: 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6-01A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915660/1/2
传真: 65915663

经济学家 The Economist
办公室: 朝阳区光华路甲15号日坛商务楼3012室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65023201,65023199
传真:65023198

南华早报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办公室: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10-112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4971,65326912
传真:65324812

中国经济季刊 China Economic Quarterly
办公室: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12E
电话:65002071
传真:85261230

上海
路透社 Reuters
办公室: 河南南路6号中汇大厦403A
邮政编码: 200010
电话021)63553549
传真: (021)63555015

查看详细资料
引用 使用道具 报告 回复 TOP

英国广播公司 BBC
办公室:华亭路83弄1号
邮政编码:200031
电话:(021)54041984

卫报、观察家报 The Guardian  The Observer
办公室:华山路1006弄8号
邮政编码:200050
电话:(021)62520564
传真:(021)52551108

南华早报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办公室: 襄阳南路175号环中商厦东座310室
邮政编码: 200031
电话: (021)64153043
传真: (021)64152881

金融时报 Financial Times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403室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62797234
传真: (021)62797235

网络图片社 Network Photographers
办公室:淮海中路1326号516室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021)64744354
传真:(021)64744354

广州
南华早报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办公室:广州环市东路371-375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1119室
邮政编码:510095
电话:(020)87784398
传真:(020)87784338 

深圳
路透社 Reuters
办公室: 深圳市人民南路天安大厦C座1104室
邮编:518005
电话: (0755)2173979
传真: (0755)2173990

日本驻华新闻机构名录及联系方式

北京
时事通讯社 Jiji Press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9-1-1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2924
传真:65323413

共同通讯社 Kyodo News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3-91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2680 65322278
传真:65325798

朝日新闻 Asahi Shimbun
办公室: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8-62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5239 65322096 65325078
传真:65321998

中日新闻 Chunichi Shimbun
东京新闻 Tokyo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2-8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4864 65325236
传真:65323317

北海道新闻 Hokkaido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2-8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6974
传真:65324865

每日新闻 Mainichi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0-1-1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2856 65322728
传真:65325256

日本经济新闻 Nihon Keizai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3-1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1664 65320643
传真:65322802

西日本新闻 Nishinihon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2-8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1780
传真:65323020

读卖新闻 Yomiuri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4-1-81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2053 65322209
传真:65323205

产经新闻 Sanke Shin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2-123
电话:65326837
传真:65326732

朝日电视 TV.Asahi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1-1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 话: 65323301 65326398
传真: 65323501

富士电视 Fuji TV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1-10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4840
传真: 65324843

日本广播协会 NHK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2-2-7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1654 65321251
传真: 65322943

日本电视网 NTV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1-12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6619 65326620
传真: 65323781

东京广播公司 TB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1-11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2524 65326880
传真: 65322720

东京电视台 TV Tokyo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2-1-8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6785
传真: 65326784

赤旗报 AKAHATA
办公室:北京新侨饭店377室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65133366-337室
传真:65125126转337室

上海
时事通讯社 Jiji Press
办公室: 上海市淮海中路918号复兴大厦22楼G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 话: (021)64157410
传 真: (021)64157398

共同通讯社 Kyodo News
办公室: 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1003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话: (021)63191596
传真: (021)63191599

朝日新闻 Asahi Shimbun
办公室: 淮海中路1375号启华大厦1808室
邮政编码: 200031
电话: (021)64713584
传真: (021)64712794

中日新闻 Chunichi Shimbun
办公室: 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2005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话: (021)64729936
传真: (021)64729187

日本经济新闻 Nihon Keizai Shimbun
办公室: 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东楼441室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62798688
传真: (021)62768689

读卖新闻 Yomiuri Shimbun
办公室: 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2006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话: (021)64725480
传真: (021)64727827

朝日电视 ABC
办公室: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3109室
邮政编码: 200041
电话: (021)52610290
传真: (021)52610291

关西电视台 Kansai Telecasting Corp
办公室: 南京西路1515号上海嘉里中心2607室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52985290
传真: (021)52985292

日本广播协会 NHK
办公室: 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1310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话: (021)64726362
传真: (021)54560012

读卖电视台 NNN
办公室: 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720室
邮政编码: 200041
电话: (021)62798840
传真: (021)62798841

广州
日本经济新闻 Nihon Keizai Shimbun
办公室: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1358
邮政编码:510015
电话:(020)86682022
传真:(020)86682213
来源媒体观察!这些都是口碑很好的媒体,反腐败,反战文贴,反种族歧视,大多是这些媒体发出来的记者也很

有职业道德!

世界卫生组织:
http://www.who.int/en/

联系电话,邮箱等:
http://www.who.int/about/contacthq/zh/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3 11:14

周一超烈士有个纪念网站,可以去上拄香.
http://cn.netor.com/m/box200403/m33599.asp?BoardID=33599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3 12:04

周 一 超 烈 士 有 个 纪 念 网 站 , 可 以 去 上 拄 香 .
h t t p : / / c n . n e t o r . c o m / m / b o x 2 0 0 4 0 3 / m 3 3 59  9 . a s p ? B o a r d I D = 3 3 5 9 9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5-13 12:28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3 12:05

周一超烈士有个纪念网站,可以去上拄香.
http://cn.netor.com/m/box200403/m33599.asp?BoardID=33599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3 12:06

周一超烈士有个纪念网站,可以去上拄香.
http://cn.netor.com/m/box200403/m33599.asp?BoardID=33599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3 12:22

下慢毒杀手最怕曝光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7-29 11:15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5 10:59

澳门,台湾,香港,《食品衛生技術指引》:食品业不限制乙肝从业!

澳门<食品卫生技术指引>摘录:
5.1 个人健康与疾病
        (a) 场所经营者或其授权负责人有责任要求食物处理人员及入职者对以下健康情况作出报告,而食物处理人员亦有责任对以下健康情况向场所经营者或其授权负责人作出报告:
        i. 被医学诊断出沙门氏菌(Salmonella typhi)、志贺氏杆菌(Shigella spp.)、产志贺氏毒素大肠杆菌(Shiga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甲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A virus)感染,以及为被医学诊断活动性肺结核者;
        ii. 由于疾病或感染而出现腹泻、发热、呕吐、黄疸或伴随发热之咽痛病征者;
        iii. 身体份外露部有可见性感染皮肤损伤(如:烫伤、割伤,以至化脓伤口或疮肿);朵耳、眼睛及鼻子有流出物;或
        iv. 出现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病情或病征。
        (b) 凡现患沙门氏菌(Salmonella typhi)、志贺氏杆菌(Shigella spp.)产、志贺氏毒素大肠杆菌(Shiga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甲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A virus)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物卫生疾病者,不得从事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用具或设备。
        (c) 现患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物卫生病症,又或耳眼鼻有流出物的食物处理人员,应立即脱離从事接触直接食物处理工作的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物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d) 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食物处理人员应立即暂停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用具或设备,并向医生求诊以排除有碍食物卫生的病症。
        (e) 食物处理人员身体外露部分如有有可见性感染皮肤损伤,须以防水敷料彻底妥善保护伤口,而损伤在双手部位者,更应渗戴上防或防水手套,否则不得处理直接入口食物或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用具、设备或会与直接入口食物接触的表面。
        (f) 场所宜建立食物处理人员健康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台湾《食品业卫生标准》
食品业者制造、调配、加工、贩卖、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民国 83 年 04 月 20 日 修正)

第    1 条 本标准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订定之。
第    7 条 从业人员应符合左列之规定:
一  手部应保持清洁,工作前应用清洁剂洗净。工作中吐痰擤鼻涕、入厕或有其它可能污染手部之行为后应即洗净后再工作。凡与食品直接接 触的工作人员不得蓄留指甲、涂抹指甲油及配带饰物等。并不得使涂 抹于肌肤上之化妆品及药品等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二  若以双手直接调理不经加热即可食用之食品时,应穿戴消毒清洁之不透水手套或将手部澈底洗净及消毒,在必要场所并需戴口罩。接触生
食之后,应洗净双手或穿戴消毒清洁手套始得接触熟食。
三  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之工作衣帽,以防头发、头屑及夹杂物落入食品    中。
四  工作中不得有吸烟、嚼槟榔或口香糖、饮食等可能污染食品之行为。
五  新进人员应先经卫生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始得雇用。雇用后每年应主动办理健康检查乙次。从业人员在A型肝炎、手部皮肤病、出疹、脓疮、外伤、结核病、性病、眼疾或伤寒等疾病之传染或带菌期间,或有其它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者,不得从事与食品接触之工作。
六  从业期间应接受卫生主管机关或其认可之相关单位所办理之卫生讲习。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有关解释:
事业单位能否于劳工到职前、后,以健康检查合格做为雇用要件疑义?
        事业单位能否于劳工到职前、后,以健康检查合格做为雇用要件一节,事业单位如依「食品业者制造、调配、加工、贩卖、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卫生署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订定)规定将该标准所列项目须通过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列为雇用条件,尚不涉及就业歧视,亦无违反相关法规;受雇之劳工如有符合「食品业者制造、调配、加工、贩卖、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所称之疾病,于未治愈前,事业单位应依该卫生标准之规定,不得使该劳工继续从事与食品接触之工作,并准予其赴医治疗或调至与食品接触无关之工作,不得藉此要求劳工自请离职。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卫生守则》
个人健康与疾病
(a) 食物业处所经营者须确保所有处理食物的员工:
(i) 没有腹泻、呕吐、发烧、咽喉痛、腹痛或黄疸病等疾病或传染病的症状;
(ii) 并非霍乱或甲型肝炎等经食物传播的疾病的带菌者;以及
(iii) 身体外露部分没有流脓伤口或疮肿;耳朵、眼睛及鼻子亦无流出物。
(b) 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食物处理人员须立即向管理层报告病情或病征及向医生求诊,并应立即暂停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食物用具或设备。
(c) 被卫生主任勒令停止参与食物业工作的食物处理人员,须先获得卫生主任的书面批准,才可再次处理食物。
备注:《食物业规例》第24条规定,任何人士如准许有上文第(a)及(c)项所述病征的人员参与处理食物的工作,即属违法。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6 01:07

国家食监局:五个餐饮服务监管规章公开征求意见 !
《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五个餐饮服务监管规章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05月15日 发布
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涉及餐饮服务环节相关法规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督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程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五个餐饮服务监管规章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0/37949.html
 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涉及餐饮服务环节相关法规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督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程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五个餐饮服务监管规章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格,并于5月20日之前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传真:010—883756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http://www.sda.gov.cn/WS01/CL0014/37933.html


大家快去提建议!!!
世界卫生组织官方文件明确说明:“乙肝病毒不经受污染的食物或水传播,也不会在工作场所偶然传播”(WHO官方网站);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主任庄辉院士也认为“一块儿吃饭不传染乙肝”(《健康时报》(2005年01月27日 第一版);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徐道振也认为:“科学赋予他们(乙肝携带者)当厨师的权利”(《新闻周刊》第157期)。徐道振认为,“最近两年,专家讨论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保证他们能正常生活,对于是否应该将乙肝病毒携带者排除在饮食行业之外这样的社会共识,许多专家都对当前的做法提出了否定意见。”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建议对饮食服务行业人员体检、婚前体检中,查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项目不做强制性规定(搜狐2004.4.21)。国际食品劳联也于2007年9月20日作出决议,呼吁我国政府将反乙肝歧视保护扩大至饮食业。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5-16 01:10 编辑 ]
作者: 人在乙途    时间: 2009-5-16 19:47

周一超是英雄,我们不要是是非非,我们就知道他是我们的英雄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8 15:18

乙肝携带者能否进行食品生产有何重大意义?(附内容下载)
  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食品生产就意味着乙肝属于“消化道传染病”。将继续接受他人的歧视。只要法律允许从事食品生产,乙肝歧视将不制而止.香港,澳门等地之所以没歧视,是因为他们的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甲型病毒性肝炎“不能从事食品业者。
本论坛有不少人总爱用狭隘的观点评价一件事情,总以为自己不从事食品生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与自己无关,事实真如此吗?几十年被歧视的的历史告诉我们:《食品卫生法》是歧视的最大恶法,它规定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食品生产。而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中又是阐述不明,如果在其配套制度中继续含糊不清,乙肝携带者将受到比过去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歧视.

******************************
 距国家食监局:五个餐饮服务监管规章公开征求意见只有3天,希望大家能充分认识,积极参
与.
http://www.sda.gov.cn/WS01/CL0014/37933.html
 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格,并于5月20日之前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传真:010—883756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以下是我写的,供工作较忙的战友参考,注意填写单位.不要照抄.
五个餐饮服务监管规章的反馈意见.rar

对餐饮管理规定的反馈意见.rar (8.77 KB)



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修改意见
单位:广东群众

规章名称: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原条款:
第七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修改后的条款:
第七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修改原因:
    病毒性肝炎有很多种类,有经消化道传染和非消化道传染的肝炎类型,如乙型肝炎不属于消化道传染疾病,笼统的表述容易误导公众。(如原《食品卫生法》及其配套的法规因笼统地表述为“病毒性肝炎”,限制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行业,歪曲了乙肝的传染途径,致使我国社会上(包括部分卫生医疗机构或医生)普遍认为乙肝是消化道传染病。乙肝通过饮食传播这一根深蒂固的思想至今依然影响着中国民众,“病毒性肝炎”这仅仅五个字,不仅仅剥夺了乙肝携带者从事餐饮行业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在中国社会引发了一场长达十多年科普危机,引发了人们对乙肝的极度恐惧。这场震惊中外的科普危机可以说是人类现代史上一次人道主义危机。《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以来,乙肝人一直蒙受着耻辱!十四年以来,乙肝人在教育、就业、婚恋等遭到不平等的待遇,做人的尊严遭到肆意践踏!十四年以来,乙肝人生活在非阳光下,他们过着“过街老鼠”的生活!
    因此建议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细分和明确《食品安全法》中“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条款,将“病毒性肝炎”表述为“甲型病毒性肝炎”。这不仅仅可以避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从业人员限制条款而容易造成法律纠纷,更是国家在反乙肝歧视领域的重大表率。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取消对乙肝携带者从事餐饮行业的限制,这不是国家对乙肝群体的关怀和恩赐,而是国家尊重人权、尊重科学、尊重国际通则的体现。
   相关理据:
1、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乙肝病毒不经受污染的食物或水传播。(WTO官方网站)
2、美国、日本、韩国、香港,台湾,澳门等地的相关法律不限制乙肝病人从事食品、餐饮行业,其食品安全法规从业人员相关条款中都表述为“甲型(A型)肝炎”。(台湾《食品业卫生标准》、香港《食物卫生守则》、澳门《食品卫生技术指引》。
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肝炎科普资料明确指出:接吻、共餐等无传染乙肝危险。(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
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建议对饮食服务行业人员体检、婚前体检中,查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项目不做强制性规定(搜狐报道)
5、国际食品劳联也曾作出决议,呼吁我国政府将反乙肝歧视保护扩大至饮食业。(韩国会议文件)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5-18 15:37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19 15:15

澳门,台湾,香港,《食品衛生技術指引》:食品业不限制乙肝从业!

澳门<食品卫生技术指引>摘录:
5.1 个人健康与疾病
        (a) 场所经营者或其授权负责人有责任要求食物处理人员及入职者对以下健康情况作出报告,而食物处理人员亦有责任对以下健康情况向场所经营者或其授权负责人作出报告:
        i. 被医学诊断出沙门氏菌(Salmonella typhi)、志贺氏杆菌(Shigella spp.)、产志贺氏毒素大肠杆菌(Shiga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甲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A virus)感染,以及为被医学诊断活动性肺结核者;
        ii. 由于疾病或感染而出现腹泻、发热、呕吐、黄疸或伴随发热之咽痛病征者;
        iii. 身体份外露部有可见性感染皮肤损伤(如:烫伤、割伤,以至化脓伤口或疮肿);朵耳、眼睛及鼻子有流出物;或
        iv. 出现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病情或病征。
        (b) 凡现患沙门氏菌(Salmonella typhi)、志贺氏杆菌(Shigella spp.)产、志贺氏毒素大肠杆菌(Shiga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甲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A virus)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物卫生疾病者,不得从事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用具或设备。
        (c) 现患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物卫生病症,又或耳眼鼻有流出物的食物处理人员,应立即脱離从事接触直接食物处理工作的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物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d) 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食物处理人员应立即暂停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用具或设备,并向医生求诊以排除有碍食物卫生的病症。
        (e) 食物处理人员身体外露部分如有有可见性感染皮肤损伤,须以防水敷料彻底妥善保护伤口,而损伤在双手部位者,更应渗戴上防或防水手套,否则不得处理直接入口食物或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用具、设备或会与直接入口食物接触的表面。
        (f) 场所宜建立食物处理人员健康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台湾《食品业卫生标准》
食品业者制造、调配、加工、贩卖、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民国 83 年 04 月 20 日 修正)

第    1 条 本标准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订定之。
第    7 条 从业人员应符合左列之规定:
一  手部应保持清洁,工作前应用清洁剂洗净。工作中吐痰擤鼻涕、入厕或有其它可能污染手部之行为后应即洗净后再工作。凡与食品直接接 触的工作人员不得蓄留指甲、涂抹指甲油及配带饰物等。并不得使涂 抹于肌肤上之化妆品及药品等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二  若以双手直接调理不经加热即可食用之食品时,应穿戴消毒清洁之不透水手套或将手部澈底洗净及消毒,在必要场所并需戴口罩。接触生
食之后,应洗净双手或穿戴消毒清洁手套始得接触熟食。
三  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之工作衣帽,以防头发、头屑及夹杂物落入食品    中。
四  工作中不得有吸烟、嚼槟榔或口香糖、饮食等可能污染食品之行为。
五  新进人员应先经卫生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始得雇用。雇用后每年应主动办理健康检查乙次。从业人员在A型肝炎、手部皮肤病、出疹、脓疮、外伤、结核病、性病、眼疾或伤寒等疾病之传染或带菌期间,或有其它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者,不得从事与食品接触之工作。
六  从业期间应接受卫生主管机关或其认可之相关单位所办理之卫生讲习。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有关解释:
事业单位能否于劳工到职前、后,以健康检查合格做为雇用要件疑义?
        事业单位能否于劳工到职前、后,以健康检查合格做为雇用要件一节,事业单位如依「食品业者制造、调配、加工、贩卖、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卫生署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订定)规定将该标准所列项目须通过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列为雇用条件,尚不涉及就业歧视,亦无违反相关法规;受雇之劳工如有符合「食品业者制造、调配、加工、贩卖、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所称之疾病,于未治愈前,事业单位应依该卫生标准之规定,不得使该劳工继续从事与食品接触之工作,并准予其赴医治疗或调至与食品接触无关之工作,不得藉此要求劳工自请离职。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卫生守则》
个人健康与疾病
(a) 食物业处所经营者须确保所有处理食物的员工:
(i) 没有腹泻、呕吐、发烧、咽喉痛、腹痛或黄疸病等疾病或传染病的症状;
(ii) 并非霍乱或甲型肝炎等经食物传播的疾病的带菌者;以及
(iii) 身体外露部分没有流脓伤口或疮肿;耳朵、眼睛及鼻子亦无流出物。
(b) 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食物处理人员须立即向管理层报告病情或病征及向医生求诊,并应立即暂停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食物用具或设备。
(c) 被卫生主任勒令停止参与食物业工作的食物处理人员,须先获得卫生主任的书面批准,才可再次处理食物。
备注:《食物业规例》第24条规定,任何人士如准许有上文第(a)及(c)项所述病征的人员参与处理食物的工作,即属违法。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1 09:40

另外一个真实的中国
  经过学者和政府官员十数年诲人不倦的启蒙之后,“竞争”一词,终于成为中国人生活中的核心词汇、经济哲学。一般的理解中,竞争是一个比谁更优异的竞优过程,其刺激创新、激励进步的作用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但这种理解遗漏了一些重要的例外,相当多的情况下,竞争可能导致正好相反的结果。它不仅不能使竞争参与者变得更优异,而且会使他们放宽自己的道德约束,不择手段,从而取得竞争优势。个人、团体间的竞争如此,国家间的经济竞争同样如此。全球化时代,国家在经济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的办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加大经济活动中的科技、教育投入,在增加本国人民福利的情况下,提高经济活动的生产率,而另外一种相反的办法则是,以剥夺本国劳动阶层的各种劳动保障,人为压低他们的工资,放任自然环境的损害为代价,从而赢得竞争中的价格优势。后一种办法被形象地称之为竞次 (race to the bottom),即打到底线的竞争。顾名思义,在竞次的游戏中,比的不是谁更优秀,谁投入了更多的科技,更多的教育,而是比谁更次,更糟糕、更能够苛待本国的劳动阶层,更能够容忍本国环境的破坏,一句话,是比谁更有能力向人类文明的底线退化。以竞次手段所获得的所谓竞争力,其内里是一个民族向道德野蛮状态的复归。
好一个打到底线的竞争,似乎正是90年代后中国的全球化实践的最佳隐喻。中国超低的劳动力价格,一直是中国某些经济学家津津乐道的所谓比较优势。与美国和日本比,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大约相当于它们的4%.对这样悬殊的劳动力价格差距,人们一般是将其当做与发达国家的某种天然差距坦然加以接受的,不仅如此,有些政府官员甚至还为此相当庆幸,似乎中国也终于有了某种不容剥夺的奇禀异赋。不过,仔细追究起来,这个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就并非那么天然和正常了。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26年之中,中国的GDP增长速度是发达国家的好几倍,但工资增长的速度却远远落后于这个幅度。 (在中国,在体制内人员工资出现刚性增长的同时,数量庞大的底层劳动者群体的工资却在表现出罕见的粘性)而在日本的经济快速增长时期,日本工资的成长速度比美国快70%,到80年就已经与美国持平。从50年到80年,日本的工资追上美国用了30年;而从78-04年,中国经济也高速增长了将近30年,工资却只有美国的4%.在制造业,中国的劳动力价格甚至比90年代才开始快速增长的印度还要低10%(印度快速增长的历史比中国晚了10多年)。这实在相当让人费解。更让人费解的则是,从90年代初期到现在(这是中国经济增长最快的一个时期),在中国最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民工的工资竟10年没有上涨。这不但对中国独步全球的经济增长构成了刺耳的嘲笑,也确证了中国工资增长的某种不自然性。
  如今这种工资与经济增长反向运动的现象,已经开始从中国最下层的民工那里蔓延到所谓的知识阶层。这几年,在中国经济过热的同时,中国大学毕业生的工资出现了明显的下降,05年初,中国大学毕业生的工资已经被打到了每月500-600元的超低水平。一位在人才市场焦急寻找工作的河南财经大学的毕业生无奈地表示:这让人怎么活?按照这种劳动力价格趋势,再经过一个30年,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恐怕只会越来越大。而中国世纪可能只是一段民族主义非理性亢奋所留下的历史笑柄。将经济不断增长、工资却停滞不前(甚至不断降低)的现象简单归咎于中国劳动力的无限供给禀赋是非常容易的,然而疑问在于,为什么人口密度远大于中国,内部市场潜力远小于中国的日本没有出现这种现象呢?同样的疑问还有,如果由数量惊人的农民直接转换而来的农民工确实存在某种过剩的话,难道在中国人口比例中小得微不足道的大学生也存在无限供给吗?很显然,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说法只是一套似是而非,根本无法让人信服的肤浅说辞,是有人故意强加给大众的一种学术蒙昧。事实上,劳动力价格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而是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禀赋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中国超低的劳动力价格也并不是由什么自然禀赋所决定的,而是由一种人为的制度在起作用。其中,政治制度的作用相当关键。
90 年代中期之后,中国经济在原有体制框架下的自主高增长动力实际上已经衰竭,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赖以推动经济发展的金融资源被全部上收,这种情况下,引进外资便成为各地方政府维持本地经济增长的几乎唯一可行的手段。除此之外,引进外资作为一种国家战略也受到了毫无节制的鼓励。对地方政府官员个人来说,不惜一切引进外资是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这是90年代中期之后FDI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背景。引资之风刮得最为炽热的长三角,地方政府甩卖式的竞争达到了非常惨烈的程度。苏州是中国吸引外资最为成功并将这个战略发挥到极至的榜样,为此,苏州获得了一系列的赞誉和政治上的奖励,但苏州为此付出的代价却很少有人提及。一份江苏省政府的内部刊物披露,苏州的土地开发成本为每亩20万元,但为了引进外资,却将地价压至每亩15万元。
  恶性竞争的驱使下,周边的吴江、宁波、杭州地区只好将地价压到每亩5万元的超低水平。由于地处相邻,号称寸土寸金的上海也加入了这种杀价竞争。在上海郊区,每亩土地的价格压至5-6 万元。如此,就出现了GDP不断增长,但招商用地价格不断下滑的怪现象。在苏州昆山,每亩工业用地的价格从01年的9.5万元降到02年的8万元,再降到 03年的6万元。对这种降价,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位负责人说,我们不降就失去竞争力。这位负责人显然是诚实的,但这种诚实却将中国FDI中的竞次逻辑暴露得相当彻底。
  FDI上的竞次虽首先表现在土地的甩卖上,但决不仅表现在土地上。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采取的都是组合性的竞次策略,意味不仅在土地上让利,还要在财政,甚至金融上补贴。同样是长三角地区,零地价、送厂房、政府指定银行配套贷款(比例为1: 1甚至 1:2)、五免十减半等政策倾销已经成为这个地区常见的引资组合,有人形象地将此称之为政府的割肉比赛。当然,政府本身是无肉可割的,这些所谓肉其实都是本国人民的福利。以牺牲本国人民的福利换取FDI的观赏性指标,对政府官员及FDI的投资者来说都是净收益,但对本国人民来说,则是纯粹的赔本买卖。
信息技术革命的强大渗透力、历史终结的想象,使上个世纪末期的这一次全球化浪潮获得了巨大的动力,其无远弗界的扩散性与上个世纪初期那一次全球化已不可同日而语。于是,借助资本流动、贸易及隐藏于其后的规则和制度的扩散,资源全球化配置的市场理想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初现轮廓。多少有些巧合的是,这个澎湃而至的全球化潮流,与发端于80年代的中国转型在时空上重叠汇聚,其结果是,资本和贸易的全球性布局,不仅作为一种背景,而且作为一种现实的力量,深深地卷入了中国的转型。换言之,中国的转型已经不再是关起门来的转型,而是一种包含了深刻全球化内容的转型。中国正处于一部完全陌生的历史之中。作为一种独立于主权国家的自主力量,全球化深深地渗透进了中国转型的几乎每一个层面。当十几年前对普通中国人来说还仅仅是梦想的汽车已然进入中国家庭,当中国人像世界公民一样在第一时间分享着发生在遥远他国的新闻事件,当政府官员、学者、企业家熟练地谈论着国际惯例的时候,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也无论是在个人层面还是在政府层面,我们都能真切地感受到,全球化已经成为中国转型中一种无形但却巨大的推动力量。这种在政府之外的重要力量,正是中国转型中一个非常值得观察的面向。加入WTO的4年之中,中国融入全球化进程也全速推进,在一片中国威胁和中国世纪的惊呼声中,中国作为全球化巨大受益者的形象也开始愈发清晰。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1 09:42

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劳动力被当做一种纯粹的自然资源在使用,他们既没有集体谈判工资的权利,更谈不上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常规的各种社会权利(福利、保障等等)。在相当多的时候,他们的待遇甚至比毫无感情的自然资源都不如。起码,保护环境的呼吁在中国是合法的,而保护劳动者权利的呼吁则是事实上不合法的。于是,作为分散的个体,在与资本的博弈中,他们的工资便成为所有成本中最容易压缩的那一部分。我们看到,在中国经济增长尤其是90年代的经济增长中,中国劳动力价格一直就被压缩在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底线附近。在中国沿海地区,地方政府为了最大限度的迎合资本尤其是外资,在廉价馈赠各种自然资源之余,也最大限度地压制劳工的各种自发和合理的诉求,以便人为地维持某种价格竞争优势。这种人为的压制,极大地拖低了中国劳动力的基准价格。
如果按照某种可笑的教条,这种极不正常的价格,会被视为不容亵渎的市场均衡价格。但掀去覆盖在这个均衡价格上的体制重压,我们就将发现,这个均衡价格实际上一点都不均衡,它将在现在的水平上并向着现代社会的基本文明标准大大地上扬。在企业主和地方政府那里,工资是一种必须尽量予以压缩的成本,而在劳动者那里,工资则是一种必须尽量扩张的福利,工资最终的价格水平其实就是两种力量最后博弈结果。
  这是一种典型的政治过程,而不是市场原教旨主义者们众口一词的简单的市场过程。现在我们已经很清楚,在中国经济全速增长的整个过程中,这种博弈的最终结果,是中国劳动者尤其是底层劳动者的毫无保留的惨败。所以,在21世纪的最初几年中,当有人突然发现中国在全球竞争中的这个秘密,并将这个秘密当做中国的某种天然禀赋的时候,我们就很难不钦佩他们不求甚解、倒果为因的本领了。将一种政治过程的冷酷后果(劳动力价格)当做一种自然禀赋并作为可资炫耀的比较优势欣然加以接受,当然早已不只是一种学术上的无能。应当坦率承认,有人已在公众意识中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神话,使我们误认为---我们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如果我们的人民不延长工作时间、不降低工资要求、不降低保障水平,他们就会面临失业的危险。而实际情况是,中国的低工资更多的是国内分配严重不均衡的一个结果,它既非国际竞争的结果,也非自然禀赋所致。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固然可以在全球竞争中赢得有限但非常脆弱的比较价格优势,也可以因为外汇储备的扩张、贸易的增长而为国家赢得某种强大的形象,但这种以牺牲人民福利,降低社会伦理标准为代价来换取所谓国家竞争力的办法,是一种典型的竞次。难怪有西方评论家惊呼:中国正在摧毁资本主义!
  显然,他并不是惊奇于中国的竞争力,而是惊奇于我们竟然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逾越现代资本主义的伦理底线,向着野蛮、冷酷的原始资本主义时代倒退。
  对这个结论,只要看一看工厂中远远高于正常水平的工伤死亡率、远远超过正常水平的工作时间,就丝毫也不会怀疑了。或许,正是凭借这种野蛮的力量,我们才能让它的老牌资本主义对手不寒而栗。然而,野蛮的力量毕竟是野蛮的,它不可能与文明的力量做长久的赛跑。人力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根本。一个国家将人力资源打压至简单再生产的底线,就像一个工厂不提折旧费用一样荒谬。它纵然可以创造短期超常的产出,但决不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一个残酷的事实是,中国虽然有超低的劳动力价格,但如果考虑生产率因素,在劳动力密集型制成品方面,创造同样多的制造业增加值,美国的劳动力成本仅仅相当于中国的1.3倍,日本相当于中国的1.2倍。而如果与韩国比较,中国的劳动力成本甚至比韩国还高20%.这意味着,中国用相当于美、日将近 1/25的微薄工资换来的仅仅是非常微弱的劳动成本优势。这个优势随时可能被其他因素所抵消。
全球化的竞争环境中,中国采取的竞次姿态是全方位的,这在FDI上也表现得同样突出。自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中,中国已吸收的FDI达到5000亿美元,这个数字是战后50年间日本吸收FDI的10倍。与此同时,中国自02年之后开始超过美国,成为年度吸收FDI的全球冠军。有人宣布,中国已经成为世界FDI一个巨大的磁极。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短时间中超越世界资本主义的首都美国,的确是非常令人吃惊的,绝大多数人也是将此看成中国势如破竹的全球竞争力的一个明证而甘之如饴的。但正如我们在低工资中所发现的秘密一样,中国傲视全球的FDI 之中也同样隐藏着巨大的代价。除了低工资的吸引之外,全球FDI蜂拥而至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中国各地方政府以竞次方式对自然资源、环境、市场,甚至是政府税收的甩卖。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1 09:44

  了解了中国FDI的真实内容,就不会对下面这样一个事实感到惊讶了:在中国所有城市中,FDI雄踞首位、GDP 排名全国第四的苏州市,在多项衡量居民富裕水平的指标上竟然落后于远处中国内陆的成都市。中国FDI在增进本国人民福利水平上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更加重要的是,FDI在未来影响本国居民收入上的负效应可能还远远没有显示出来。因为土地、自然资源可能在未来产生的现金流收益都在通过GDP在源源不断地外流。把财富带走,把GDP留给中国,这就是竞次逻辑下FDI的另外一面。学者曾对FDI的效果做出过某种宏观估计,如果假定FDI的投资收益为10%,主要由FDI形成的国家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为,那么中间这7个百分点的投资收益率差距,将意味着资本效率的重大损失。
中国与日本一样,是储蓄率奇高,资本相当丰富的国家,但中国在改革开放26年当中吸收的FDI不仅相当于日本战后50年的10倍,而且还在年度数字上超过储蓄率低得可怜的美国,这实在是一个相当让人诧异的事实。这除了证明中国存在惊人的资本浪费之外,证明的另外一个事实是:中国节节升高的FDI是一个政治选择,是一个非理性的体制做出的非理性的经济选择(虽然它对官僚体系的利益来说是一种理性选择)。可笑的是,这种政治选择仅仅制造出了一些可以唬人,可以炫耀的FDI数据,而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国民福利的净损失。既然是体制的选择,那么,只要这个体制不变,这种竞次战略不走到不能承受的地步就很难回头。学者在研究了一些地方政府05年的经济计划之后发现,引进外资被普遍提升到经济发展生命线的高度。在改革时期,向中央政府争取项目、投资,一直是地方政府官员发展经济首要的议事日程,90年代中期之后,FDI为这种传统思路开辟了另外一条捷径。如果说前一条路导致巨大的投资浪费的话,那么后者则是洞开了财富的输出之门。
我们不能怪国际资本太狡猾,太贪婪,只能怪自己太愚蠢。这个体制的独特优势仅在于,它可以未经国民允许就慷慨地牺牲本国国民的福利,这显然不是一种荣耀。而资本总是流向那些劳动力价格最低廉、政府保证剥削力度最高的地方(包括对自然环境的剥削)。毫无疑问,闻利起早的国际资本是非常欢迎这种体制的,所以,他们乐于用最廉价的赞扬满足我们炽烈的虚荣心。中国在全球化竞争中的竞次手段,远不止于人为压低的工资价格,也远不止于土地收益、财政收益的赠送。对环境破坏的容忍,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性开发,对本国市场的让渡,对本土经济的歧视等等,都是这种竞次方式的体现。有太多的证据表明,在中国赢得世界工厂美誉的同时,中国的环境破坏、能源消耗率、自然资源消耗率都已经达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而这,正是世界工厂得以奠定的基础。
  在这个星球上,人们可能只见过赖账不还的发展中国家,却很少见到像中国这样奢侈和大方的穷国。在毛泽.东时代,中国曾经以赔本赚吆喝的方式大肆支援第三世界,在今天,中国以同样的方式无私地补贴着国际资本。这真是一种绝妙的历史雷同。在这种历史雷同中,我们看到的是中国某种核心体制和文化的历史延续---一种一贯歧视、压抑本土自主民间力量的体制和一种政府中心主义的战略文化。全球化时代,一个国家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这个国家的企业所具有的竞争力上,作为一种游离于政府之外的力量,企业比政府力量更容易跨越民族国家的边界。跨国企业巨头在全球化中越来越显赫的作用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然而,在整个转轨时期,尤其是90年代,中国在全球经济竞争中一直固守着一种政府中心主义的战略姿态。这种战略将一个国家的政府而不是一个国家的企业和人民作为竞争的主体。政府中心主义,作为中国内部全能政府体制的延伸,是一个非常自然的结果。它要求将最大限度的财力集中在政府,以形成某种调控能力和塑造某种名不副实的指标形象,中国以政府控制为基础的汇率制度所形成的庞大的外汇储备,以政府廉价出卖资源为手段所获得超高的FDI,以压低人力工资和财政补贴所刺激的出口能力,以及在政府投资为主强行拉动的经济增长率等等,都是这种政府中心主义战略的结果。毋庸置疑,所有这些的确都为中国创造一个完美国际形象提供了数据上的支持,但同样毋庸置疑的是,所有这一切都在相当程度上是以本土企业的衰弱和人民的贫困为代价的。
如果仅仅是国家好像具有了某种竞争力,而企业变得衰弱,人民变得贫困,那么这种所谓国家竞争力就只能是一种昙花一现的假相。经济发展的本来目的是让人变得昂贵起来,而伴随着中国高速增长,人却变得越来越贱,越来越廉价,这种事实显然是对经济发展的一种扭曲。或许,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对于一个经济人似的国家官僚体系来说,要想获得了某种跨越民族国家范围的巨大寻租利益,蓄意维持一个贫困的底层和一群毫无竞争力的企业,就是它们所必须做的。与其他国家相反,中国不仅没有保护本国市场尽量只面向本土企业开放,反而利用各种手段抑制本土尤其是本土民间企业。这使得本土企业无法充分利用本土市场所给予的宝贵的成长机会。这也是为什么号称拥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中国,在长达26年的时间中却没有成长出一家国际巨头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中国苏州,这个与全球化融合得最为彻底的中国东部沿海城市,四家曾经在80年代中国市场上非常知名的本土家电企业(被称为四小名旦),如今已经悉数销声匿迹,其中最为知名的一家如今在靠门面房出租苦苦度日。中国商务部05年发表的一份报告承认:中国以市场换技术的初衷没有达到,跨国公司在中国已显露垄断苗头。但中国商务部显然不会承认,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长驱直入是中国官僚体系蓄意削弱本土民间企业竞争力的结果。全球化的经济力量不过是主动利用了中国体制的这个天然缺陷罢了。或者说,这是全球化力量利用各国的体制禀赋(而非自然禀赋)主动进行的一次全球配置。显然,跨国资本全球化配置在中国的试验是一次成功的经典之作。很难想象,在全球化的激烈角逐中,由不满的劳工+低技术为主要构成要素的中国企业能够具备什么真正的竞争力。以这样原始的竞争力,中国恐怕只有能力向非洲出口资本主义。事实上,这种竞争力的匮乏已经充分地表现在中国的贸易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贸易总额迅速攀升,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表明,到 03年,中国的进出口额已经跃升为世界第四,世界第三。但伴随着贸易总额超高速增长的一个奇怪现象是:中国出口产品价格不断降低,进口产品价格不断上升。进口产品价格上升而出口产品价格下降被认为是贸易条件恶化的典型症状。有统计表明,02年,日本对华出口产品价格比90年上升了3%,而对华进口产品价格则大幅下降了18.4%.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1 09:45

  仅此一项,日本每年从对华贸易中节省将近200亿美元。与此形成对比的一个景象是,在中国华南的一家出口工厂中,电扇、榨汁机、烤面包机的平均批发价格从10年前的7美元下降到03年的4美元。该厂的一位负责人感叹到,只有最廉价者才能生存下来。
中国贸易条件不断恶化的事实,在表面上看,仅仅是中国从不断增长的贸易中获得了越来越少的利益,而深层所表现的则是这样一个相当符合逻辑但却令人不安的现实:中国企业的相对竞争力不仅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上升,而是在不断下降。以跨国公司为标志的全球化力量对中国转轨的深度卷入,在中国塑造了一种新的经济格局。一方面,跨国资本利用品牌和文化影响力占据中国少数富人和中产阶级的绝大部分消费能力。富人和中产阶级是中国最具有消费能力的一个群体,而跨国资本的产品中所包含的某种文化内容,是最能够满足他们的品牌追求以及身份确认要求的。作为全球化的核心意识形态,消费主义首先是从意识上,然后才是从经济上将中产阶级从民族国家内部分离出去,从而成为世界的中产阶级。所以,跨国资本一旦占据了他们的消费能力,实际上就将中国的市场从民族国家的内部转移出去,变成了世界市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本土技术简单、生产率低下的制造业,由于全球性的生产过剩所导致的激烈竞争被跨国资本成功地纳入全球生产体系,为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体系提供简单的组装、加工、零部件生产等。于是,中国的底层劳动者实际上也就变成了世界经济体系的底层。
很清楚,中国的阶层分化已经与世界性的阶层分化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借助于本国政治体制和国际资本的双重力量,中国庞大劳动者的底层地位也将更加稳固。这样,单一民族国家的经济体系由于全球化力量的嵌入而遭到了裂解。中产阶级的消费需求对应的是国际资本的供给,而本土制造业却由于无法掌握最终的销售渠道被变成了跨国资本的组装车间。对跨国资本来说,这样的组装车间世界各地到处都可以找到,他们随时可以挑选他们认为成本最低廉的地方。这就是说,中国的制造业面临的不仅是本国同行的竞争,而且也面临世界范围内的激烈竞争。这种竞争为跨国资本最大限度压缩这些组装车间的利润提供了借口和现实的可能。当本土最大的消费需求无法转变为本土产业的合理利润的时候,产业的竞争力的升级是根本无法想象的。换言之,他们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并被固定在世界经济体系价值链的低端而无法向上游移动半步。
  然而,这并不是这种格局最为严重的后果。更加严重的后果在于,这些为中国提供了最多就业机会的本土制造业(也包括其他产业),由于生存艰难、利润微薄而无法提升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从而使他们陷入贫困陷阱。这是中国宏观经济经常表现为内需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内需不足就必须扩大外需,增加外需就必须和其他穷国竞争,这种竞争又导致不断压低工资以及其他成本,而这反过来会进一步导致内需的萎靡。这显然是一个难以自拔的需求陷阱。
  从社会结构上看,全球化力量的涉入,在二元结构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社会结构的断裂,中国已经无法通过本土产业结构转型的传导作用推动社会结构的整合和转型。一个消费不能渐次向下层移动的断裂社会,其经济的长期增长潜力是非常值得怀疑的。一个合理的推断是,蜂拥而至的全球化力量可能促进了中国的短期经济增长,但却阻断了中国的长期发展之路。改革开放的绝大部分时间中,官僚体系就一直奉行着抑制本土经济尤其是本土民间经济发展的政策。在无法平等分享金融、土地等要素资源的情况下,中国大量的本土企业要么与官僚体系结盟,形成一种多元化、短期化的战略文化,要么持续挖掘廉价劳动力这个惟一的优势并将其发挥到极致。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形成长期的企业竞争力。
除了抑制本土经济之外,中国对外资却给予了税收超国民待遇,这也使得本土企业长期处于极其不利的竞争位置。中国对本土草根企业的歧视之深与对外资企业的优待之多,形成了非常显明的反差。一个最广为人知的例证是,外资的税收优惠在延续了20多年之后,仍然无法取消。
  对此,中国的财政部长金人庆深感无奈。在一次会议上,他明确表示了他的不满:目前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不到15%,而中资企业为33%,这完全是不平等嘛, WTO框架下,不说给中资企业优惠,至少要一视同仁,这才是国民待遇。我觉得,现在为中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少了,而为外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多了。但金人庆可能不明白,在这种独厚于外资企业的怪现象背后,是全球化官僚在中国的崛起。全球化官僚是那些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全球化视野,在意识上与跨国公司有着深刻认同的民族国家的官僚。如果范围更加宽泛一些,全球化官僚还应该包括那些对中国官僚系统有着深刻影响的学术团体。这些官僚未必与跨国公司有着直接的利益牵涉,但是与跨国资本家阶层有着深刻的文化认同。正是由于这种文化和意识上的认同,全球化官僚会不知不觉地偏袒国际资本,而这才是全球化真正的力量所在。
  跨国公司的全球化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的力量,更是一种文化力量。隐性的文化力量要比外显的经济力量强大得多。01年,主管中国证券事务的中国证监会,竟然要求IPO、再融资时,必须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补充审计。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固然造假成风,不堪信任,但四大(国际会计事务所)也同样可能造假。将制度建设的失败归罪于国内会计事务所并加以歧视性政策,当然是相当荒谬的。而其中反映的则是中国全球化官僚骨子里的一种文化自觉。早就有美国学者观察到,多数国家和城市中,具有全球意识的官僚和政界人士的力量已超过提倡民族经济的一方,这种正在中国充分浮现出来的力量,就是金人庆感受的那种(替外资说话)的无形力量。
更加重要的是,要记住国际资本与一个腐败的政治体制是非常容易相互腐蚀的。与中国企业相比,虽然国际资本普遍具有 (在母国培养的)更加健康的企业文化和商业伦理,但利益所诱,所在国腐败的政治文化所驱,同流合污在所难免。有迹象表明,跨国资本为了经济利益已经越来越广泛地卷入了中国的政治腐败案件。中国政治级别很高的建行行长张恩照的腐败丑闻即是其中一例。完全可以预计,这种合谋在中国将会变得越来越频繁。格外令人担心的是,只要他们愿意,跨国资本的政府俘获能力要比中国本土企业强大得多。如果这种系统性的勾结真的成为现实,那么,中国的官僚企业利用国家权力入股可能还能分得一杯羹,而中国本土的草根企业就将被置于一种完全失去话语权的危险的依附地位。
这意味着,中国本土企业将被彻底固定在利润最微薄的价值链的最底层。下面的数据可以直观告诉我们价值链最底层企业的依附境遇究竟是怎么回事:03年中国出口了53亿双鞋(相当于为世界上每个人生产一双鞋),但中国企业可以获得的利润仅仅是总利润的20%,其余80%的利润都被拥有品牌和销售渠道的发达国家厂商所获得。按照摩根士丹利一位经济学家的说法就是,中国仅仅得到了一点面包屑而已。在中国本土企业由于缺乏竞争力而逐渐被逼至了附加值极低的世界价值链低端的同时,外资却占据了中国附加值极高的价值链的出口高端。93年之后10年中,工业机械的出口总额增长了20倍,而其中外资企业的出口比例从35% 跃升到接近80%.同时,在最能体现附加值的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出口中,外资企业占据的比例更是达到92%的绝对比例。其他高新技术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外资在中国出口中的超高比例,与其他后发工业化国家如韩国、泰国等国的情况相比,相当的不寻常。
有研究者由此认定,中国已经出现了外资替代效应。即正规制造业被外资取代的情况。如此看来,中国不过是一个为外资提供廉价劳动力、廉价土地、有着超低环保标准、超低社会责任标准的生产基地。总之,90年代之后,由于在全球化浪潮中选择了激进的竞次战略,中国已经成为国际资本正在构建的全球经济体系中一个最廉价、最庞大的中转站。这大概就是中国作为一个大陆型经济体但外贸依存度却奇高无比的背后原因。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1 09:46

  然而,正当许多不求甚解的经济学家为中国的自由贸易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陶醉的时候,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一项最新研究却给他们当头浇了一盆冷水。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穷国的贫困并非由于缺乏自由贸易,因为贫穷国家的外贸依存度已超过 40%---远远高于富裕国家的平均水平。这等于说,外贸依存度奇高所表明的,可能并不是这个国家贸易的发达程度,而是这个国家的贫穷程度。
  中国独特体制有这样一种功能:它可以将全球经济竞争的压力向内转移并转移给它的底层人民,而在国家层面上维持一种强大的形象。个中奥妙,是长期生活在西方国家的人们所难以理解的。所以,在中国凭借各种强劲的指标引得观者如云,并博得阵阵惊叹的时候,它实际上可能是在表演一套魔术。不过,在一通让人眼花缭乱的东方功夫之后,我们也开始渐渐露出了最大的破绽,那就是:我们有一个庞大得惊人的底层人口和一群毫无竞争力的本土企业。这正是是我们在全球化图景背后,看到的另外一个中国。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3 16:29

促进各地卫生局出文件禁止医院检测乙肝行动方案
一些省市的卫生厅/局已经出台了禁止医院给用人单位查乙肝的文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且,对于受到歧视进行诉讼的战友特别有利。所以,我们需要促使更多的省市卫生厅/局出台类似的文件。

大家可以这样做:
一、给这些省市卫生厅/局寄送建议信;
二、也可以拿着这些建议信走访当地的卫生厅/局;
三、还可以寻找当地的两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把我们准备好的提案提供给他们,由他们在当地“两会”上提出。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文件稿,大家只需要填写落款即可发出,落款包括:姓名、联系电话、地址。这些最好是真实信息,这样更容易得到重视,也便于对方反馈(由于这些文件是以志愿者身份写的,所以不会暴露大家的身份)。
如果实在担心暴露个人信息的话,可以留化名(不要留网名,网名不真实),地址可以留我们北京益仁平中心北京办公室或郑州办公室的地址(地址附后),但要留下真实的电话,以便对方回访。

可以以工作组或志愿者名义发送:
发给省卫生厅http://www.hbvhbv.name/files/test_province.doc(把链接复制下来,粘贴到地址栏里下载)
发给市卫生局http://www.hbvhbv.name/files/test_city.doc(把链接复制下来,粘贴到地址栏里下载)
给两会代表准备的提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禁止检测提案(给省级两会代表)http://www.hbvhbv.name/files/test_province_NPC.doc(把链接复制下来,粘贴到地址栏里下载)
禁止检测提案(给市级两会代表)http://www.hbvhbv.name/files/test_city_NPC.doc(把链接复制下来,粘贴到地址栏里下载)

注意事项如下:
一、以下省份的卫生局已经出台了禁止医院查乙肝的文件,不用寄送此份建议信了,但这些省的各个城市,仍需寄送建议信和提案给市卫生局:浙江、江苏、河南。
二、以下城市(含直辖市)的卫生局已经出台了禁止医院查乙肝的文件,不用寄送此份建议信和提案了:
上海、重庆、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杭州、宁波、苏州、无锡、西安。
三、由于文件是统一的格式文本,所以大家要根据本地的情况做一些简单的修改,非常简单。
修改文中黄色标注的部分。文中黄色的部分,是全国各地乙肝歧视案的报道,各地要把外地的新闻报道删掉,只留本地的即可。注意:不仅要删除目录,后面的正文部分也要删除外地的报道。

北京益仁平中心北京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2号中盛大厦2105A室
邮政编码:100038

北京益仁平中心郑州办公室:
郑州市陇海中路64号科技楼707室
邮政编码:450052

可以通过这样的程序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一、搜索一下,例如搜:人大代表+河南,就可以搜出来很多河南的人大代表
二、搜索这些人大代表的工作单位
三、打电话到他的工作单位,就说有两会的事情,索要此人的电话(手机或办公电话)
四、给他本人打电话,游说,约拜访,把准备好的提案给他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4 23:10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5 23:07

大家健康杂志征稿启事   
《大家健康》杂志是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由国家卫生部新闻中心指导、吉林省卫生厅主管、现代医院报刊社、大家健康杂志社主办的医药健康类学术期刊。
    本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9-6019,国内统一刊号:CN 22-1109/R,邮发代号:12-121,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已被《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数据库》等收录。
    本刊以科学性、学术性和实用性为办刊宗旨,力求及时、准确地反映国内医学领域基础研究、临床研究、预防医学研究、药学研究中的新成果、新方法、新理论、新动态。用医学的科学理论和临床技术指导医务工作者的医疗服务实践,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良好的教育机会和学术交流的平台,致力于全面提高医师的综合素质。征稿范围:临床、科研的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医技、护理、药学、检验、预防医学、管理、临床各科的论文。
    主要栏目:论著、综述、临床研究、临床报道、中医中药、中西结合、经验方法、药学研究、影像检验、病例报告、护理探讨、调研分析、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学论坛等。
    投稿须知:
1、文稿:文章字数2000字以上,中英文标题、关键词、摘要。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可带副题。
3、关键词:3-5个,以“;”分开,左顶格。
4、摘要:50-200字,左顶格。
5、获基金及获奖稿件: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编号××××)。
6、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在作者投稿后没有收到本刊任何回执而欲改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多投。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7、本刊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编辑队伍,并聘请知名医学专家担任编委,所有来稿均在一周以内给予处理。作者投稿在半个月左右便能获知稿件录用与否,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本刊“稿件处理通知书”请及时来电来函查询。
8、来稿决定录用后,本刊有权以光盘、网络期刊等其他方式出版决定录用的文稿。
(来稿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研究方向等信息,请采用电子邮箱投稿,邮寄打印稿作者请用电子邮箱同时发送。)
电  话:010-81663722
手机:13120402634
传  真:010-62718186
网  址:www.dajiajiankang.cn
邮  箱:[email protected]
QQ:562628838         403382228
联系人: 黄编辑
地址:北京市《大家健康》编辑部100096信箱38分箱    邮编:100096
作者: 语麒麟    时间: 2009-5-26 21:00

讲得好对,现在是资源完了,环境破坏了,造假的多了,贫富明显了,中国未来完了。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7 22:43

不想成为傻瓜的快来看
https://docs.google.com/Doc?id=dd4chbjh_18gd2qtmd9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5-27 22:46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5-29 22:25

大家用打电话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意见函,有电脑打印条件的战友可打印出来,不方便电脑打印的战友可以用手写
一:胡总书记------北京市 中共中央办公厅 邮编:100070
二:温总理--------北京市 国务院办公厅 邮编:100017
三:国务院办公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2号 邮编:100017
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甲1号 邮编:100050 电话:010--63035987
五:国家信访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9号 电话:(010)66180114
邮编:100070 局长:王学军
六: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大街甲1号 邮编:100050 电话:010-63036103
七: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北京市西交民巷23号 邮编:100805 委员长:吴邦国
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 邮编:100805
九: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1750邮箱 邮编:100017 主任:曹康泰
电邮:[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
十:卫生部部长信箱: http://218.246.22.90/moh/view?id=34 部长:高强
卫生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电话:8610-68792114
<[email protected]> 电话:8610-68792114
十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A):主任信箱: [email protected] B):投诉举报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十二:卫生政策法规司—政法司:
1.综合处 电话:010-68792302 传真:010-68792883
2.法规处 电话:010-68792396
十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mail protected]
免疫规划中心: http://www.chinanip.orq.cn/nipadmin/nc foreqround/ncfore cms/wview.asp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信访信箱: [email protected] 部长:田成平
十五:教育部---通讯地址:北京西单人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总机:010-66096114
1) 教育部信访办公室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接访地点:教育部大院东侧
电话:010-66096743 010-66096497 邮编:100816 教育部部长:周济
2) 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电话:010-66096440 传真:010-6602074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3)师范教育司 电话:010-66097953 传真:010-66096373
十六: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email protected]
十七: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 [email protected]
十八:世界卫生**总干事办公室 [email protected] 总干事:陈冯富珍
世界卫生**: [email protected]
十九:世界卫生**驻华代表处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23号东外外交办公大楼401室
电话8610)6532-7189; (8610)6532-7190;(8610)6532-7191;(8610)6532-7192
传真8610)6532-2359 电邮: [email protected]
二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E_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二十一: 国际劳工** :电子邮件 : [email protected] 电话:41.22.799.6111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主要人员联系方式
柴静信箱:[email protected]  杨春信箱[email protected]  郭宇宽信箱[email protected]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1 22:08

个人关于维权的下一步思路
食品安全法已出来了,估计要去改也不大可能了.
这个结果也是两派(甚至是几派)妥协的结果.

一方面删除了甲肝,另一方面也删了携带者.
人家也可以说,我后面有消化道传染的字眼,你说这一条能让乙肝混了,他们可以说那是另一个问题不是食品安全法的问题.
删除<<甲肝>>方的理由也是充分的,消化道传染的不只是甲肝,仅管最多,仅管健康证不检其他的.
实际上乙肝的检查仅仅是因为检查容易,检查费用便宜.
而检查费用便宜是因为被检查对象之众多,导致了试剂能够量产.

食品安全法的这一条款主要在于其模糊性才能通过.
而且,由于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故,他们也等不起这一条的斗争结果了.(高层肯定有压力)

目前我们维权的下一个方向是<<<健康证>>>!!!!!!!!
如果乙肝携带者,甚至乙肝病人都能获得与其他人无差别的健康证,那么,就算他们想歧视也没那么容易,甚至可以说,我们连厨师都能做了,你这个算什么.

所以我个人认为以后的重点在于对这一条款的解释上,即能否从防疫部门着手,从规定<<健康证>>获得的法规着手,让肝功能正常的人是否能获得<<健康证>>入手.

另:为什么乙肝检查如此盛行?其实这就是中国失败的医改的结果!!!!
最早健康证的检查与办证是收不到多少钱的,因此防疫站并没出多大力气在这上面,后来,出现了国家给政策,卫生部门自己养活自己,就导致了这一问题的出现与加重,
现在,国家正在进行医改,现在大家一定要争取,让健康证的检查与办证部门由国家养起来(不管由谁负责).那么,由于屁股决定脑袋这一伟大定律,就会改变做法,那么维权的春天也就不远了.
一旦这一最坚固的堡垒被打破了,后面的也就不成为问题了.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3 22:59

大家可以向外国机构投诉,
各国主流媒体驻华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

美联社 AP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6-2-2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6650  65323559
传真: 65323419

巴尔的摩太阳报 Baltimore Sun
办公室: 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8-1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120
传真: 65325227

芝加哥论坛报 Chicago Tribune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14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072265320607
传真: 65320625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13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125
传真: 同上
  
洛杉矶时报 Los Angeles Time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1-10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1982
传真: 65326498

奈特-里德报系 The Knight-Ridder Newspapers
办公室: 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8-14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154
传真: 65321814

桥讯财经资讯社 Bridge News
办公室: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南楼524室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 85298677 85298678
传真: 85298687

新闻日报 Newsday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1-13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443
传真: 65324732

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8-1-2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115
传真: 65325576

华尔街日报 Wall Street Journal
亚洲华尔街日报 Asian Wall Street Journal
办公室: 朝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2001-2004室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885240
传真: 65886044

道·琼斯金融通讯社 Dow Jones Newswires
办公室: 朝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2001-2004室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885848
传真: 65885234

华盛顿邮报 Washington Post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15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464
传真: 65321229

商业周刊 Business Week
办公室: 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5-E
 邮政编码: 100004
电话: 85262427
传真: 85262429

新闻周刊 Newsweek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24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2167
传真: 65325604

《时代》周刊 Time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6-1-10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266965322727
传真: 65321293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 US News and World Report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1-9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573
传真: 65326503

美国广播公司 ABC New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4-1-7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2671 65324977 65324976
传真: 65322668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 CBS New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2-1-9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 65322301 65322472
传真: 65324860

全国广播公司 NBC New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3-4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153
传真: 65321227

有线电视公司 CNN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2-16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6013 65326048
传真: 65326014 65324381

美联环球电视新闻 APTN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1-14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6361
传真: 65326362

美国之音  VOA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144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3857 65323290
传真: 65323290

视野图片社 Visions Photo Agency
办公室: 三里屯东三街外交人员办公楼10-2-2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5112
传真: 同上

 全国公共广播电台 National Public Radio
 办公室: 建国门外光华路甲15号日坛商务楼3003室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922732
 传真: 65922733

 国际公众电台 Public Radio International
 办公室:三里屯外交人员公寓4-2-31
 电话:65327172

 远东经济评论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办公室: 朝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2001-2004室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883497
 传真: 65886024

 布隆伯格商业新闻社 Bloomberg Business News
 办公室: 建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35楼3515-3518室
 邮政编码: 100004
电话: 65050574
传真: 65058345
作者: duanxi    时间: 2009-6-4 18:15

  OK!
作者: duanxi    时间: 2009-6-4 18:17

不知道是怎么意思??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6 23:01

 亚洲新闻 Asiaweek
 办公室: 光华路甲8号和乔大厦南座210A
 邮政编码: 100026
 电话: 65811732
 传真: 65811731

 美国国家事务出版公司 Bureau of National Affairs
旧金山纪事报(兼)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办公室: 光华路甲15号日坛商务楼3009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079556
 传真: 65857535

 今日美国报 USA TODAY
 办公室: 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10-43
 电话: 65326259

 考克斯报系 Cox Newspapers
 办公室: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7号楼5C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65532179
 传真:65521983

 合众国际社 UPI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83
 电话:65320762
 传真:65320612

 专题报道新闻公司 Feature Story News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61
 电话:65324102
 传真:同上

 波士顿环球报 The Boston Global
 办公室:丰联广场A座2001-2004
 电话:65885240
 传真:65886044

 财富杂志 Fortune Magazine
 办公室: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8-51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7539
 传真:65325327

上海:
华尔街日报 Wall Street Journal
亚洲华尔街日报 Asian Wall Street Journal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038号
上海梅陇镇2301室
邮政编码: 200041
电话: (021)62183568
传真: (021)62183567

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376号
上海商城西峰703室A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62798585
传真: (021)62798589

美联社 AP
办公室:南京西路1038号上海梅龙镇广场2301室
邮政编码:200041

新闻周刊 Newsweek
办公室: 淮海中路1202号淮海公寓706-707室
邮政编码: 200031
电话: (021)64338832
传真: (021)64718081

布隆伯格商业新闻社 Bloomberg BusinessNews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西峰303室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62798083
传真: (021)62797609

道·琼斯金融通讯社 Dow Jones Newswires
办公室: 南京西路1038号上海梅龙镇广场2301室
邮政编码: 200041
电话: (021)62183268
传真: (021)62183269

洛杉矶时报 Los Angeles Times
办公室:茂名南路58号锦泰大厦301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话: (021)64665205
传真: (021)64450153

桥讯财经资讯社 Bridge News
办公室:淮海中路918号久事复兴大楼17楼A座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021)64159749
传真:(021)64159579

远东经济评论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367号上海商城东峰536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62797335
传真: (021)62797336
作者: duanxi    时间: 2009-6-8 17:08

1,打防预针 2,身体强壮 3,抵抗力强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9 23:13

全国广播公司有线商业电视公司 CNBC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515号上海嘉里中心2609室
邮政编码:200040
电话: (021)52986060
传真: (021)52986116

开达新闻图片社 Contact Press Image Inc.
办公室:淮海中路1068号嘉丽苑A栋7D室
邮政编码:200031
电话:(021)64459754
传真:(021)64459754

《时代》周刊 Time
  办公室:建国西路566号202室
  邮政编码:200031
  
《波士顿环球报》The Boston Global
  办公室:茂名南路58号锦泰大厦301室
  邮政编码:200020

《商业周刊》 Business Week
  办公室:建国西路566号101室
  邮政编码:200031
  电话:(021)64539683

  《华盛顿邮报》 Washington Post
  办公室:衡山路41号2D室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021)64315296

英国驻华新闻机构名录及联系方式

北京
路透社 Reuters
办公室: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盛福大厦6层
邮政编码: 100026
电话: 65865566
传真: 85275258

每日电讯报 Daily Telegraph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公寓4-1-2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1124
传真: 65326531

星期日电讯报 Sunday Telegraph
办公室:光华路甲15号日坛商务楼3010
电话:65021343
传真:65045606

独立报 The Independent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7-2-83
邮政编码:100060
电话: 65322325
传真: 65322325

金融时报 Financial Times
办公室: 朝阳区日坛东路9号111室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92447065915461
传真: 65924472

英国广播公司 BBC
办公室: 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12-0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003058
传真: 65004016

泰晤士报 Times
办公室: 日坛公园神库大院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65926230
传真:65926230

英国独立电视新闻公司 ITN
办公室: 朝阳区亮马河大厦公寓1361
邮政编码: 100004
电话: 65906281
传真: 同上

空中新闻电视台 Sky News
办公室: 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6-01A
邮政编码: 100020
电话: 65915660/1/2
传真: 65915663

经济学家 The Economist
办公室: 朝阳区光华路甲15号日坛商务楼3012室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65023201,65023199
传真:65023198

南华早报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办公室: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10-112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4971,65326912
传真:65324812

中国经济季刊 China Economic Quarterly
办公室: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12E
电话:65002071
传真:85261230

上海
路透社 Reuters
办公室: 河南南路6号中汇大厦403A
邮政编码: 200010
电话021)63553549
传真: (021)63555015

查看详细资料
引用 使用道具 报告 回复 TOP

英国广播公司 BBC
办公室:华亭路83弄1号
邮政编码:200031
电话:(021)54041984

卫报、观察家报 The Guardian  The Observer
办公室:华山路1006弄8号
邮政编码:200050
电话:(021)62520564
传真:(021)52551108

南华早报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办公室: 襄阳南路175号环中商厦东座310室
邮政编码: 200031
电话: (021)64153043
传真: (021)64152881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11 22:52

金融时报 Financial Times
办公室: 上海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403室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62797234
传真: (021)62797235

网络图片社 Network Photographers
办公室:淮海中路1326号516室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021)64744354
传真:(021)64744354

广州
南华早报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办公室:广州环市东路371-375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1119室
邮政编码:510095
电话:(020)87784398
传真:(020)87784338 

深圳
路透社 Reuters
办公室: 深圳市人民南路天安大厦C座1104室
邮编:518005
电话: (0755)2173979
传真: (0755)2173990

日本驻华新闻机构名录及联系方式

北京
时事通讯社 Jiji Press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9-1-1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2924
传真:65323413

共同通讯社 Kyodo News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3-91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2680 65322278
传真:65325798

朝日新闻 Asahi Shimbun
办公室:齐家园外交人员公寓8-62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5239 65322096 65325078
传真:65321998

中日新闻 Chunichi Shimbun
东京新闻 Tokyo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2-8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4864 65325236
传真:65323317

北海道新闻 Hokkaido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2-8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6974
传真:65324865

每日新闻 Mainichi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0-1-1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2856 65322728
传真:65325256

日本经济新闻 Nihon Keizai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3-1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1664 65320643
传真:65322802

西日本新闻 Nishinihon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2-83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1780
传真:65323020

读卖新闻 Yomiuri Shim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4-1-81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2053 65322209
传真:65323205

产经新闻 Sanke Shinbun
办公室: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2-123
电话:65326837
传真:65326732

朝日电视 TV.Asahi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1-1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 话: 65323301 65326398
传真: 65323501

富士电视 Fuji TV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1-10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4840
传真: 65324843

日本广播协会 NHK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2-2-72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1654 65321251
传真: 65322943

日本电视网 NTV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1-123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6619 65326620
传真: 65323781

东京广播公司 TBS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11-11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2524 65326880
传真: 65322720

东京电视台 TV Tokyo
办公室: 建国门外外交人员公寓2-1-81
邮政编码: 100600
电话: 65326785
传真: 65326784

赤旗报 AKAHATA
办公室:北京新侨饭店377室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65133366-337室
传真:65125126转337室

上海
时事通讯社 Jiji Press
办公室: 上海市淮海中路918号复兴大厦22楼G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 话: (021)64157410
传 真: (021)64157398

共同通讯社 Kyodo News
办公室: 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1003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话: (021)63191596
传真: (021)63191599

朝日新闻 Asahi Shimbun
办公室: 淮海中路1375号启华大厦1808室
邮政编码: 200031
电话: (021)64713584
传真: (021)64712794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14 16:12

中日新闻 Chunichi Shimbun
办公室: 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2005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话: (021)64729936
传真: (021)64729187

日本经济新闻 Nihon Keizai Shimbun
办公室: 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东楼441室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62798688
传真: (021)62768689

读卖新闻 Yomiuri Shimbun
办公室: 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2006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话: (021)64725480
传真: (021)64727827

朝日电视 ABC
办公室: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3109室
邮政编码: 200041
电话: (021)52610290
传真: (021)52610291

关西电视台 Kansai Telecasting Corp
办公室: 南京西路1515号上海嘉里中心2607室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 (021)52985290
传真: (021)52985292

日本广播协会 NHK
办公室: 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1310室
邮政编码: 200020
电话: (021)64726362
传真: (021)54560012

读卖电视台 NNN
办公室: 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720室
邮政编码: 200041
电话: (021)62798840
传真: (021)62798841

广州
日本经济新闻 Nihon Keizai Shimbun
办公室: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1358
邮政编码:510015
电话:(020)86682022
传真:(020)86682213
来源媒体观察!这些都是口碑很好的媒体,反腐败,反战文贴,反种族歧视,大多是这些媒体发出来的记者也很有职业道德!

世界卫生组织:
http://www.who.int/en/

联系电话,邮箱等:
http://www.who.int/about/contacthq/zh/
作者: 语麒麟    时间: 2009-6-14 20:40

你是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你不能改变社会的腐败。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18 22:40

国有单位。政府单位的管理职位一般是留给亲属或者是退伍军人的,不管有没有相应的才干。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20 17:15

战友们要不停的向政府机关写信发邮件维护自已的权力

就《食品安全法》肝炎条款问题给法制办的信
近日欣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获大会表决通过,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就《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病毒性肝炎条款”而言,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草案》那样表述为“甲型病毒性肝炎”,对此我们深表遗憾!我们对政府没有顺应民意诉求,没有尊重医学定论,没有遵循国际通则在《食品安全法》里笼统地表述为“病毒性肝炎”表示失望和愤慨!但我们注意到,对比原《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删除了原《食品卫生法》对“病原携带者”表述,新法表述为“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相比《食品卫生法》而言也有一定的进步,但相比《食品安全法草案》而言是重大的退步,因笼统地表述为“病毒性肝炎”为乙肝歧视留下很大隐患。当然,我们也宁愿相信《食品安全法》中“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笼统表述是专门针对消化道传染的甲型病毒性肝炎,而不包括乙肝,而不是政府伪科学。
    而事实上,除了中国大陆,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限制乙肝患者或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如香港和台湾的食品安全法规不限制乙肝携带者从业,只限制甲(A)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从业!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食品行业成了国际通则。虽然乙肝不属于消化道疾病,但由于旧《食品卫生法》对乙肝从事食品行业的限制,歪曲了乙肝的传染途径,致使我国社会上(包括部分卫生医疗机构或医生)普遍认为乙肝是消化道传染病。乙肝通过饮食传播这一根深蒂固的思想至今依然影响着中国民众!要让民众科学地认识乙肝,认知乙肝的传播方式,政府的硬性法律、法规是基础,具有指导性作用,而法律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是误导民众的表现,很自然会使民众认为乙肝病毒会通过消化道传播,也会经食物或水传播。!“乙肝歧视”成了中国特色!《食品卫生法》也成了乙肝歧视的重要源头!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以来,乙肝人一直蒙受着耻辱!十四年以来,乙肝人在教育、就业、婚恋等遭到不平等的待遇,做人的尊严遭到肆意践踏!十四年以来,乙肝人生活在非阳光下,他们过着“过街老鼠”的生活!
   因此,我们恳请国务院法制办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时,明确把“病毒性肝炎”表述为“甲型病毒性肝炎”!使得《食品安全法》的病毒性肝炎条款不存在法律漏洞,避免在执行过程中限制乙肝携带者从业引起法律纠纷,影响法律和政府的公信力!这更有利于更好顺利地使《食品安全法》落到实处

国务院法制办嘉宾访谈留言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 ... 0090300129227.shtml
国务院法制办留言表达意见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zxhd/lyb/info.shtml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22 21:13

战友们要不停的向政府各机关发邮件来维权,内容可以参考如下:

恳求《食品安全法》系列配套法规肝炎条款尊重医学
恳请《食品安全法》系列配套法规病毒性肝炎条款尊重医学和国际惯例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获大会表决通过,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就《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病毒性肝炎条款”而言,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草案》那样表述为“甲型病毒性肝炎”,对此我们深表遗憾!我们对政府没有顺应民意诉求,没有尊重医学定论,没有遵循国际通则在《食品安全法》里笼统地表述为“病毒性肝炎”表示失望和愤慨!
    近日在网上公开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法规,我们注意到,这些法规没有对“病毒性肝炎”进行细分的条款,依然沿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的笼统规定,这将意味着实施十四年以来的《食品卫生法》有关反科学、反国际通则的乙肝歧视条款不但没有清除,反将继续沿用!乙肝的传染途径将被肆意歪曲!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权利将被肆意践踏!而事实上,除了中国大陆,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限制乙肝患者或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如香港、澳门和台湾的食品安全法规不限制乙肝携带者从业,只限制甲(A)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从业(有关香港、澳门、台湾的食品安全法规都表述为“甲(A)型肝炎”的证据请见信件后附)。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食品行业成了国际通则。
    虽然乙肝不属于消化道疾病,但由于旧《食品卫生法》对乙肝从事食品行业的限制,歪曲了乙肝的传染途径,致使我国社会上(包括部分卫生医疗机构或医生)普遍认为乙肝是消化道传染病。乙肝通过饮食传播这一根深蒂固的思想至今依然影响着中国民众!要让民众科学地认识乙肝,认知乙肝的传播方式,政府的硬性法律、法规是基础,具有指导性作用,而法律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是误导民众的表现,很自然会使民众认为乙肝病毒会通过消化道传播,也会经食物或水传播。!“乙肝歧视”成了中国特色!《食品卫生法》也成了乙肝歧视的重要源头!《食品卫生法》“病毒性肝炎”这仅仅五个字,不仅仅剥夺了乙肝携带者从事餐饮行业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在中国社会引发了一场长达十多年科普危机,引发了人们对乙肝的极度恐惧。这场科普危机可以说是人类现代史上一次人道主义危机。《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以来,乙肝人一直蒙受着耻辱!十四年以来,乙肝人在教育、就业、婚恋等遭到不平等的待遇,做人的尊严遭到肆意践踏!十四年以来,乙肝人生活在非阳光下,他们过着“过街老鼠”的生活!
     但我们注意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患有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疾病”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因乙肝不属于消化道传染病,乙肝携带者应该不属于《食品安全法》从业限制范围。同时,2009年6月1日,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也向公众宣布,病毒性肝炎里面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的患者,是不能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乙型肝炎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
     从法律角度和卫生部的角度来看,乙肝携带者有依法获取《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权利,但地方的卫生监督机构大部分答复依然延续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目前乙肝携带者仍然不能办理《食品从业健康证》,这属于有法不依,有损政府的公信力!

    因此,我们恳请国家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法规中明确把“病毒性肝炎”表述为“甲型病毒性肝炎”!使得《食品安全法》的病毒性肝炎条款不存在法律漏洞,避免在执行过程中限制乙肝携带者从业引起法律纠纷,影响法律和政府的公信力!这更有利于更好顺利地使《食品安全法》落到实处!同时,希望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能尽快依据《食品安全法》依法行政,尽快出台细则规定,允许乙肝携带者办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否则,相关《食品安全法》系列配套法规实施后,若继续限制乙肝从事食品行业,乙肝不经消化道传染的医学观点和共识将毁于一旦!任何科普,任何宣传乙肝不经饮食传播都是徒劳的!《食品安全法》将导致新一轮的乙肝科普危机!中国1.2亿乙肝携带者的生存权利将进一步遭受肆意践踏!
   最后,希望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有关领导慎重对待1.2乙肝群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从法律法规源头上清除制度性的乙肝歧视,让乙肝群体可以光明正大地生活在阳光下。
》》》》》
核心理据:
1、乙肝不是消化道传染病,不属于《食品安全法》中的病毒性肝炎限制范围。
2、卫生部官员已经表态:乙肝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

相关理据:
1、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乙肝病毒不经受污染的食物或水传播。(WTO官方网站)
2、美国、日本、韩国、香港,台湾,澳门等地的相关法律不限制乙肝病人从事食品、餐饮行业,其食品安全法规从业人员相关条款中都表述为“甲型(A型)肝炎”。(台湾《食品业卫生标准》、香港《食物卫生守则》、澳门《食品卫生技术指引》。
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肝炎科普资料明确指出:接吻、共餐等无传染乙肝危险。(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
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建议对饮食服务行业人员体检、婚前体检中,查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项目不做强制性规定(搜狐报道)
5、国际食品劳联也曾作出决议,呼吁我国政府将反乙肝歧视保护扩大至饮食业。(韩国会议文件)
6、卫生部肝炎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专家组成员、北京地坛医院前院长、国家卫生标准《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起草人 徐道振教授接受《新闻周刊》采访时说:科学赋予了他们做厨师的权利。(《新闻周刊》)
7、国家卫生标准(GB15990-1995 )《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第四条第五款指出:乙肝携带者不能献血,可以照常工作和学习。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卫生标准(GB15990-1995 )没有对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作出限制,也没有将乙肝肝炎定性为消化道传染病。而国家卫生标准(GB17010-1997)《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则把甲型肝炎定性为消化道传染病及明确指出甲型肝炎禁止从事食品、餐饮等工作。(卫生部官方网站)



附件》》》
澳门、香港、台湾有关食品安全法规从业限制条款摘录:
澳门《食品卫生技术指引》
(b) 凡现患沙门氏菌(Salmonella typhi)、志贺氏杆菌(Shigella spp.)产、志贺氏毒素大肠杆菌(Shiga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甲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A virus)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物卫生疾病者,不得从事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用具或设备。
  
台湾《食品业卫生标准》
五  新进人员应先经卫生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始得雇用。雇用后每年应主动办理健康检查乙次。从业人员在A型肝炎、手部皮肤病、出疹、脓疮、外伤、结核病、性病、眼疾或伤寒等疾病之传染或带菌期间,或有其它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者,不得从事与食品接触之工作。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卫生守则》
(ii) 并非霍乱或甲型肝炎等经食物传播的疾病的带菌者;以及
(iii) 身体外露部分没有流脓伤口或疮肿;耳朵、眼睛及鼻子亦无流出物。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25 23:08

应对金融危机、严打贪污腐败、促进分配公平……来强国论坛留下您的问题,相信总理一定有机会看到!
http://comments.people.com.cn/bb ... 887/l_145887_2.html
有用没用,都得喊.
敬爱的总理:您好!
从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乙肝携带者就业仍受到歧视,这显然与<就业法>背道而驰.敬请政府为配套该法的顺利实施,应出台相应措施,规定医疗机构在提供入职体检时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查(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从保护乙肝携带者的隐私入手保护乙肝携带者的合法权力;加大对违法的处罚力度.谢谢!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6-27 22:42

路过的要看,是战友就要去支持!
“乙肝携带者可以在中国大陆地区从事食品行业的十大证据”,已在凤凰网发表,请广大战友都去顶贴支持!
试想:如果能让它上头条,科普的效果绝对不亚于上中央电视台!传播的范围何其之广!
维权有大有小,在网络时代,顶贴也是维权,更是科普!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741136
作者: yanghuimin    时间: 2009-6-30 14:18

强烈支持楼主 我们确实需要奉献一点东西 大家团结起来
作者: 明心见性    时间: 2009-6-30 16:31


作者: fengzhidao    时间: 2009-6-30 20:43

哦好可怕啊现在的东东全都是化肥啊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7-2 2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将乙肝病毒标志物列入入职体检套餐,毫无疑问将会泄露乙肝携带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作者: 茱莉亚    时间: 2009-7-3 10:46

支持楼猪,战友们一起努力维护我们的权益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7-5 22:49

相关法律法规

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
(卫生部2006年9月2日)
  二、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七、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10月30日通过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7]16号)  
2007年5月1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发布
二、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
(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989年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订)
第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7-7 17:37

我有话问总理-大家快到以下地址发帖
我有问题问总理-就业
[url]http://comment2.news.sohu.com/viewcomments.action?id=262096240[/url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7-7 17:38 编辑 ]
作者: 小树林034    时间: 2009-7-8 22:32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作者: 小树林034    时间: 2009-7-8 23:23     标题: 学气功,内家修炼,应对身体有好处

学气功,内家修炼,应对身体有好处
作者: 独孤求病    时间: 2009-7-11 14:32

跟ZF斗, 比较难, 消息封锁, 思想钳制, 面对90%的愚人, 很难让他们明白什么道理的
作者: 独孤求病    时间: 2009-7-11 14:36

周一超的那个连接又被狗日的和谐掉了,CAO 他 MA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7-15 11:37

消除歧视,来看我的建议!大家凑钱做公益广告!!
消除乙肝歧视,建议1.3亿人每人捐一块钱,成立基金会,联合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在央视和各个省市电视台大量投放公益广告。向人们宣传正确的认识,消除歧视。(敏感词)和写信我觉得是比较被动的做法,收效不好。要是大力宣传,在社会上造成舆论攻势,那么效果将是非常好的。国家相关部委都已经发文了,但是为什么执行不好?就是人们普遍的意识不够,对亿人的误解和歧视还很严重。我们大家凑钱做广告,就是要告诉人们正确的认识,消除误解。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帮助我们自己,现在虚假的乙肝广告铺天盖地,我们如果不为自己的利益团结行动起来,谁还能帮我们?李连杰的壹基金我们可以去联系,据说李连杰也是乙肝携带者,我们乙人中不乏律师、广告界、媒体界和演艺界的战友。只要我们携起手来,向全社会呼吁,喊出我们的心声,告诉全社会,我们并不是异类,请给我们一个拥抱。只有占领舆论的制高点,我们才能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强烈建议有能力的战友联合起来,共同出力,大家凑钱或者引入赞助。我们联合国家相关各部委,一起宣传正确的乙肝知识,只有全社会有了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消除乙肝歧视。我们的命运其实在我们手里,需要我们自己努力。在(敏感词)和写信的同时,我们要争取主动!!
作者: 飞扬的真牛    时间: 2009-7-15 12: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静下心来    时间: 2009-7-20 19:59

LZ 是奇才啊。。支持,支持
作者: 静下心来    时间: 2009-7-20 19:59

原帖由 ltbyym6 于 2009-7-15 11:37 发表
消除歧视,来看我的建议!大家凑钱做公益广告!!
消除乙肝歧视,建议1.3亿人每人捐一块钱,成立基金会,联合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在央视和各个省市电视台大量投放公益广告。向人们宣传正确的认识,消除歧视。(敏感词)和写信我觉得是比 ...


这个主意可以考虑,可以商榷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7-22 10:41

《食品安全实施条例》为正式出台前大家督促法制办
《食品安全实施条例》仍未正式出台,希望大家一起继续写信,特别是快递发至国务院法制办督促他们尽快出台,千万不要再像《食品安全法》那样了。大家为了未来的生活这一点点付出值得的!!


温总理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温总理--------北京市 国务院办公厅 邮编:100017

三:国务院办公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2号 邮编:100017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1750邮箱 邮编:100017 主任:曹康泰

电邮:[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
作者: 天涯居士    时间: 2009-7-24 17:30     标题: 回复 14# 的帖子

狂顶。这是制度惹的货。都是中国的体制,最终原因是政治体制。如果在西方,自由选举的话,没有一个竞选总统的人不会考虑这么大一部分人的合理人权要求的
作者: dfyy8989    时间: 2009-7-29 09:03

进来看一看
作者: 我想见彩虹    时间: 2009-7-29 13:34

本来就是制度惹的祸,买单的却是我们自己
买单也就算了,还排斥我们
作者: 06年的期望    时间: 2009-7-30 00:12

面粉是含有添加剂,北京的面粉大王向温总理说了,现在人民生活好了,要注意这些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了。

[ 本帖最后由 06年的期望 于 2009-7-30 11:14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8-2 21:34

全体战友都行动起来吧,这是个历史性的时刻
http://news.cctv.com/china/20090802/101479.shtml

这是今天的一个关于卫生部要取消入学入职体检中的两对半检测的报道。后经相关方面证实,是属于专家意见,不代表卫生部官方观点。

   当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真激动得掉下了眼泪。当时我就想这是个历史性的时刻,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努力工作学习,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后来知道这是专家的意见,卫生部发言人说这不代表官方观点。我冷静了下来。是啊,这是个存在几十年的歧视问题,涉及1.3亿的同胞切身幸福和利益啊。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就出台了呢?历史证明,每一次社会的进步,都需要付出代价的,有时候甚至是鲜血的代价。
    即使将来真有这么的政策的出台,肯定会招到社会上一部分不明真理的人的反对。这个政策必将是建国以来最大的消除歧视和帮扶弱势群体的法律。是一个历史的进步,是一种文明的进步。所以不会那么轻易的就出台成行的。
     我呼唤我亿万万同胞,我们的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的,我们的尊是要靠我们自己捍卫的。最近各大媒体和官方都在关注中国的乙肝歧视问题,这是我们的历史性时刻,这是我们的历史性机遇。同胞们请行动以来吧,抓住这个历史性机遇,用我们的努力去创造属于我们的历史。别永远期望别人会主动施舍,别想这个社会会主动给予我们应得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和生命的最基本的尊严。
   
     凤凰网在做调查,央视要做访谈,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兄弟姐妹们,给提意见的提意见,该声援的声援,该投票的投票等等,进我们最大的最可能的努力。抓住这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创造属于我们的历史吧,同胞们!!!!行动起来吧!!!!
    但大家要注意理性维权,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规的渠道反应问题,给相关部门提意见,让这个社会尽量注意我们这个群体的强烈的愿望。不要像有的网友那样极端的想法,比如去卫生部前自焚了,去北京(敏感词)示威等等,不要为了历史的进步献出我们宝贵的生命。理性,理性,忍耐,忍耐。同胞们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8-3 22:23

论辩阶段到来,不可能乙肝的新闻天天头条的。大家看我的帖子:
(申亮)举全坛之力,集中力量去各门户网站论辩十天!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举全坛之力,联系我们三十多万论坛战友,去各大门户网站论辩十天!!!目前人民网《强国论坛》(胡主席经常去)、新华网(温家宝总理的“蹲点”网站)、天涯社区、搜狐、腾讯、网易、新浪、凤凰网等等都展开了相关论辩活动,这次政府的决心看来非常之大,乙肝问题已经完全走向公众视野。这是我们乙人的命运之争,我们要有礼有节,有证据有逻辑的去论辩,为我们的正当权益呐喊!!!
具体链接:
网友PK:专家建议取消,常规体检该不该检查乙肝?(温总来过新华网)
http://forum.home.news.cn/thread/69243385/1.html

辩论主题:应该取消常规体检乙肝检测吗? (胡总来过人民网)
http://debate.people.com.cn/debateDetail.do?id=3966

你是否支持将乙肝检测项目从常规体检中删除?(刘云山来过凤凰网)
http://survey.news.ifeng.com/result.php?surveyId=1873

卫生部拟规定就业入学等常规体检不再查乙肝,您怎么看?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93561437&boardId=1

http://forum.home.news.cn/thread/69243385/1.html   新华网论坛
http://debate.people.com.cn/debateDetail.do?id=3966   强国论坛(胡锦涛去的地方)

http://news.sohu.com/20090803/n265660958.shtml 搜狐
http://news.163.com/09/0803/06/5FP9PRFV000120GR.html 网易
http://survey.news.ifeng.com/adm ... y.php?surveyId=1873  凤凰网
http://news.qq.com/a/20090803/000147.htm  腾讯
http://news.sina.com.cn/h/2009-08-03/012518349322.shtml 新浪

另外,转接lx20113350网友的消息:
请战友务必支持—— 天涯社区关于取消乙肝话题(请置顶)明天最大华人社区天涯有一个话题关于是否该取消乙肝检测辩论,战友们请务必去参与,为我们维权啊!都团结起来,加油!
话题PK:是否支持取消乙肝体检?
  
  时 间:8月4日下午三点

网址:http://www4.tianya.cn/new/Public ... mp;idArticle=137305
lx20113350网友认识主持人,如果有想做嘉宾的请联系他QQ649606083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8-4 22:40

顶级辩论:胡主席经常上的强国论坛“乙肝检测辩论”*【胡锦涛总书记】:平时我上网,一是想看一看国内外新闻,二是想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关心些什么问题、有些什么看法,三是希望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对党和国家工作有些什么意见和建议。http://www.people.com.cn/GB/32306/33093/125024/index.html
*【百度评论】2008年以来中国国家领导人数次公开访问强国论坛,与公民交流,听取民意。http://baike.baidu.com/view/278341.htm
*强国论坛辩论大厅:应该取消常规体检乙肝检测吗?(辩论时请分清正方、反方、第三方!!请大家在3号到13号每天10:00-22:00这个期间踊跃有礼有节地辩论,关乎我们战友一生幸福!!!)
*这个大家一定要去顶!这是一个极端重要的机会!!人民网强国论坛!!!下面是链接
http://debate.people.com.cn/debateDetail.do?id=3966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8-8 16:39

现金悬赏贴一:余南平,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
http://v.ifeng.com/news/taiwan/2 ... 3-b493-3edb0e0564fe
余南平说食品传播,自然是不能够在外吃饭了,所以要回家吃:余南平,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

华师大研究员余乱贫交兽的博客http://blog.soufun.com/blog_6253380.htm

作者: llaichsl    时间: 2009-8-8 18:05

搞死余南平叫兽!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8-9 11:44

维权到了关键时刻
首先,今天这个热度,是高层主动挑起的,大家注意这个时间:2009年08月02日04:43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02/044318346196.shtml
专家称卫生部拟从常规体检表中去除乙肝检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2日04: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http://news.qq.com/a/20090802/000455.htm
卫生部拟规定就业入学等常规体检不再查乙肝
http://news.QQ.com  2009年08月02日04: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我要评论(58021)

擅长新闻传播的新浪和腾讯都在04:43发布了这个新闻,很巧合吧。
之后网易07:21:14发布,搜狐2009年08月02日08:13发布,凤凰网2009年08月02日 08:39发布。

并且今天只能全部头版、头条,成为今天最热议的话题。网上虽然以支持的声音占大多数,但是反对声浪也很强烈。

晚上,声势突然急转直下: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02/185816054302s.shtml
卫生部表示常规体检删除乙肝项目并非官方意见

据记者了解,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也注意到了这一网上的消息,但是,他表示,这只是专家的观点,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见。卫生部是否收到了相关专家的这项政策建议,还有待查实。

-------------------------------------------------------------------
一、从整体上来看,早上新浪和腾讯时间发布消息,应该是两家最具有新闻敏感性的门户获得了有关部门的授意。

二、国家最近对15岁以下青少年普及乙肝疫苗,实际已经做好政策的基础准备。

三、国家一股脑推出这些利好政策,是有国际国内大环境要求,也有六十周年国庆的先导。

四、卫生系统内部的既得利益者和保守派势力,一定会进行顽抗,阻碍这事的顺利进行。

五、入职取消两对半检查,是一亿HBVer的呼声、是专家学者认证的结论。相较而言,官方意见应该遵从国际惯例、团体民众的呼声和专家意见,而不是一意孤行。在这里也看不到官方能够拿出来反对的理由和根据。

六、从近期一系列动作,以及今天的突发新闻,个人感觉这已经超越了卫生部级别,而是更高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棋局的一小块,应该不会就此退步。

七、作为部委新闻发言人,对于没有正式决议的消息会采取保留态度,所以邓发言人的表态合情合理。

八、一项影响一亿HBVer及十几亿非HBVer,影响数十乃至数百亿元体检/医疗费用的政策,不是轻易能够制定下来的。一定有多种力量在博弈

九、这次机遇难能可贵,也许近几年内不会再有。作为HBVer的我们,应该团结一致,在多个场合开展活动,联合我们可以配合的人物和团体,在合理、合法的途径上争取正当权益。
-----------------------------------------
所以,我还是乐观看待事件的进展,但是这次真正能够走多远、达到多大效果,还要靠大家的集体努力。

相信,歧视必将消除,而多年后某一天,各位会为自己在权益事务上的曾经付出而骄傲!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8-11 21:29

我们应该同时向以下几个部门写信维权
国务院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邮 编:10001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http://www.ggj.gov.cn

卫生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电话:010-68792114
部长信箱: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files/wsb/index.htm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http://www.mohrss.gov.cn/mohrss/index1.html
邮编:100716 原人事部地址就是。值班室:010-84223420。
部长:尹蔚民
部长信箱:http://www.mohrss.gov.cn/Desktop.aspx?PATH=/sy/jlhd/jlhdbzxx

教育部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总机:010-66096114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民政部地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

卫生部领导:您好。现在欧,美,台,港,澳等国家和地区都不对入学,从业人员强制检测乙肝标志物,用这种方法保护了乙肝携带者的隐私并成功的避免了乙肝歧视。请问:我们中国的乙肝携带者何时才可以得到这种公平,科学的对待?
作者: 我爱你心肝    时间: 2009-8-11 22:58

可怜我们七零后啊,谁来为我们负责.我记得上小学的时侯,同学们排队在学校打预防针,不知打得什么.没看见换针,换筒的.一个针筒打一排学生.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8-12 16:21

版主,怎么才能删除上传文件(附件)?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8-13 12:03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8-12 16:37

版主,怎么才能删除上传文件(附件)?
aaaaaaa


[ 本帖最后由 ltbyym6 于 2009-8-12 16:46 编辑 ]
作者: ltbyym    时间: 2009-8-13 12:05

澳门,台湾,香港,《食品衛生技術指引》:食品业不限制乙肝从业!

澳门<食品卫生技术指引>摘录:
5.1 个人健康与疾病
        (a) 场所经营者或其授权负责人有责任要求食物处理人员及入职者对以下健康情况作出报告,而食物处理人员亦有责任对以下健康情况向场所经营者或其授权负责人作出报告:
        i. 被医学诊断出沙门氏菌(Salmonella typhi)、志贺氏杆菌(Shigella spp.)、产志贺氏毒素大肠杆菌(Shiga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甲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A virus)感染,以及为被医学诊断活动性肺结核者;
        ii. 由于疾病或感染而出现腹泻、发热、呕吐、黄疸或伴随发热之咽痛病征者;
        iii. 身体份外露部有可见性感染皮肤损伤(如:烫伤、割伤,以至化脓伤口或疮肿);朵耳、眼睛及鼻子有流出物;或
        iv. 出现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病情或病征。
        (b) 凡现患沙门氏菌(Salmonella typhi)、志贺氏杆菌(Shigella spp.)产、志贺氏毒素大肠杆菌(Shiga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甲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A virus)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物卫生疾病者,不得从事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用具或设备。
        (c) 现患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物卫生病症,又或耳眼鼻有流出物的食物处理人员,应立即脱離从事接触直接食物处理工作的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物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d) 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食物处理人员应立即暂停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用具或设备,并向医生求诊以排除有碍食物卫生的病症。
        (e) 食物处理人员身体外露部分如有有可见性感染皮肤损伤,须以防水敷料彻底妥善保护伤口,而损伤在双手部位者,更应渗戴上防或防水手套,否则不得处理直接入口食物或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用具、设备或会与直接入口食物接触的表面。
        (f) 场所宜建立食物处理人员健康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台湾《食品业卫生标准》
食品业者制造、调配、加工、贩卖、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民国 83 年 04 月 20 日 修正)

第    1 条 本标准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订定之。
第    7 条 从业人员应符合左列之规定:
一  手部应保持清洁,工作前应用清洁剂洗净。工作中吐痰擤鼻涕、入厕或有其它可能污染手部之行为后应即洗净后再工作。凡与食品直接接 触的工作人员不得蓄留指甲、涂抹指甲油及配带饰物等。并不得使涂 抹于肌肤上之化妆品及药品等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二  若以双手直接调理不经加热即可食用之食品时,应穿戴消毒清洁之不透水手套或将手部澈底洗净及消毒,在必要场所并需戴口罩。接触生
食之后,应洗净双手或穿戴消毒清洁手套始得接触熟食。
三  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之工作衣帽,以防头发、头屑及夹杂物落入食品    中。
四  工作中不得有吸烟、嚼槟榔或口香糖、饮食等可能污染食品之行为。
五  新进人员应先经卫生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始得雇用。雇用后每年应主动办理健康检查乙次。从业人员在A型肝炎、手部皮肤病、出疹、脓疮、外伤、结核病、性病、眼疾或伤寒等疾病之传染或带菌期间,或有其它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者,不得从事与食品接触之工作。
六  从业期间应接受卫生主管机关或其认可之相关单位所办理之卫生讲习。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有关解释:
事业单位能否于劳工到职前、后,以健康检查合格做为雇用要件疑义?
        事业单位能否于劳工到职前、后,以健康检查合格做为雇用要件一节,事业单位如依「食品业者制造、调配、加工、贩卖、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卫生署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订定)规定将该标准所列项目须通过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列为雇用条件,尚不涉及就业歧视,亦无违反相关法规;受雇之劳工如有符合「食品业者制造、调配、加工、贩卖、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所称之疾病,于未治愈前,事业单位应依该卫生标准之规定,不得使该劳工继续从事与食品接触之工作,并准予其赴医治疗或调至与食品接触无关之工作,不得藉此要求劳工自请离职。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卫生守则》
个人健康与疾病
(a) 食物业处所经营者须确保所有处理食物的员工:
(i) 没有腹泻、呕吐、发烧、咽喉痛、腹痛或黄疸病等疾病或传染病的症状;
(ii) 并非霍乱或甲型肝炎等经食物传播的疾病的带菌者;以及
(iii) 身体外露部分没有流脓伤口或疮肿;耳朵、眼睛及鼻子亦无流出物。
(b) 受到或怀疑受到传染病感染的食物处理人员须立即向管理层报告病情或病征及向医生求诊,并应立即暂停所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接触食物的工作,包括接触食物用具或设备。
(c) 被卫生主任勒令停止参与食物业工作的食物处理人员,须先获得卫生主任的书面批准,才可再次处理食物。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