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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抗炎保肝治疗在肝病临床中的应用与地位(二) [打印本页]

作者: 巅峰对决    时间: 2009-4-2 11:03     标题: 抗炎保肝治疗在肝病临床中的应用与地位(二)

  二、抗炎保肝治疗药物在常见肝脏疾病中的应用

  1.病毒性肝炎:近十余年来临床研究证明应用干扰素α及核苷(酸)类似物或相应的蛋白酶、聚合酶抑制剂可以有效抑制HBV、HCV的复制,在此基础上能有效减轻肝脏炎症坏死,延缓疾病进展,减少肝硬化的发生,降低原发性肝细胞性肝癌的发生率[4]。因此抗病毒治疗是乙、丙型肝炎抗炎保肝的基础。经验认为,下列情况是应用抗炎保肝药物的指征:
  (1)应用干扰素α抗病毒治疗时,如ALT>10倍正常值上限、总胆红素>50μmol/L的患者;
  (2)应用干扰素α过程中ALT或AST继续上升>10倍正常值上限者;
  (3)应用核苷(酸)类似物过程中少数ALT持久波动或ALT复升(除外耐药因素)者(必要时寻找其他病因,相应处置);
  (4)在各种抗病毒药物足量、正规疗程中,ALT、AST仍异常者(必要时寻找其他病因,相应处置);
  (5)暂不适宜应用干扰素α及核苷(酸)类似物的慢性乙、丙型肝炎,肝硬化代偿或失代偿患者,ALT、AST异常者[5];
  (6)根据病情和患者意愿结合经济状况适当选用。应用核苷(酸)类似物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不一定同时应用抗炎保肝药物,因为随着HBV复制的抑制,ALT、AST甚至GGT常常也会随之下降、正常。处于免疫耐受期肝酶正常的HBV携带者,不必应用抗炎保肝治疗,这样可及时发现患者ALT的变化,及早采用抗HBV治疗。

  2.脂肪性肝病:治疗原则是控制原发疾病、改善不良生活习惯(如嗜酒、懒动等)、纠正不良饮食行为(如贪食、暴饮暴食、不吃早餐、睡前加食、不合理膳食搭配等等),饮食科学合理调整,加强锻炼、选择适宜个人运动疗法使体重达标,在此基础上,一些轻度ALT升高的患者常可恢复正常;如在增加运动锻炼和调整饮食内容的基础上或在戒酒后仍有ALT、AST及GGT升高,可适当选用肝细胞保护剂及抗氧化剂药物,如多烯磷脂酰胆碱、水飞蓟素等制剂。

  3.药物性肝病:治疗原则是首先停用该药物。尽可能清除体内可能残存的药物,如有相应解毒剂争取及时应用。重症者进行监护,加强支持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促进肝细胞再生,防治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在此基础上进行保肝抗炎、退黄及预防肝纤维化治疗。保肝治疗药物不可停用太早,应在ALT、AST、GGT均恢复正常后才开始缓慢减量,逐步停药。要重视乱用中成药和中草药引起的肝脏和其他脏器的损害。

  4.自身免疫性肝病:对于不能耐受糖皮质激素或(和)硫唑嘌呤或治疗无效的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不适宜应用其他免疫抑制剂者;临床症状轻微、炎症指标轻度异常、肝组织学改变轻度及有糖皮质激素应用禁忌证的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可以应用抗炎、保肝药物治疗。采用熊去氧胆酸治疗后肝酶仍未能复常的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患者也可加用上述相应的抗炎保肝药物治疗。如甘草酸制剂具有类固醇样作用,使用安全。其他抗炎保肝药物也可选用。

  5.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对于HBV复制指标阳性的患者按“指南”给予抗HBV治疗。此类患者常有血清胆红素异常及肝酶升高,在综合治疗基础上采用抗炎保肝、退黄治疗。其他病因所致肝硬化患者在病因治疗的基础上,如有肝功能异常亦可予相应的抗炎保肝、退黄治疗。在应用抗肝纤维化药物治疗过程中,少数患者肝酶水平上升,在除外病毒复制的诱因后,此时可减量或停用抗肝纤维化药物,加用抗炎保肝治疗。

  6.其他:如多种病因诱发的系统性疾病发生肝脏损害时,首先应治疗原发病,同时可进行抗炎保肝治疗。对于工业污染、职业病、环境中毒性肝病在针对病因处置后仍有肝功能异常者,应辅以适当保肝抗炎治疗。对于原因不明的肝酶升高患者,在不影响检查确诊的同时,可适时适量选用有效的抗炎保肝治疗。

  三、应用抗炎保肝治疗的注意事项

  1.抗炎保肝治疗只是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并不能取代抗病毒治疗、病因治疗。对于ALT明显升高者或肝组织学明显炎症坏死者,在抗病毒治疗、病因治疗的基础上可适当选用抗炎保肝治疗。

  2.不宜同时应用多种抗炎保肝药物,因药物间相互作用常可引起不良反应,容易加重肝脏负担。

  3.熟悉掌握各类抗炎保肝治疗药物的性能及用药注意事项,合理用药。

  4.对于中药复方制剂应按照辨证施治的原则选用,以提高疗效。如五味子制剂适用于肝肾阴虚的ALT升高肝炎患者,对肝胆湿热并重的患者不宜使用。

  5.用药期间应定期观察患者的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

  6.取得药效者不可骤然停药。应根据病情逐渐减量、维持治疗,然后缓慢停药,以免病情反复。

出处:中华肝脏病杂志


作者: 无所谓呀    时间: 2009-4-6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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