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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ktramp    时间: 2009-3-22 11:39     标题: 医学生互助联盟---QQ群:69031054

看到好多医学毕业的战友,大家一起来吧,加进来聊聊。

[ 本帖最后由 lucktramp 于 2009-3-24 21:50 编辑 ]
作者: hong201314    时间: 2009-3-22 13:17

沙发,留名……
作者: 夏天吃西瓜    时间: 2009-3-22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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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携带者行医权益
佛山卫生局的各级领导:
    你们好!
    我是即将毕业的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很不幸在高中就读的时候发现染上了万恶的乙肝病毒,成为1.2亿乙肝携带者中的一员。但是我没有选择,因为自己也不知到什么时候染上的。我大学报考的时候,学校也没有因为我带有病毒而辞退我,所以走上了学医的道路。这条路充满了崎岖、坎坷。本科毕业后,我参加本县人民医院的招工考试,已经交了考务费,却因为体检出这个结果而把我资格取消。我很无奈,也很痛苦,可是面对强权的政府部门,我却没有半点办法。国家已经取消了乙肝携带者报考公务员的权利,也没有限制携带者行医的权利,却遭受如此不公正的待遇,深感悲痛。在沉重的就业压力下,我选择了考研,通过努力,终于考上了广州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我没有找人代替,本以为会遭淘汰,但是学校却没有因为这个而把我拒绝,这也重振我努力学习的信心。但是今年7月我即将毕业,却因为招工体检深深困扰着我。得知你们佛山第五医院招聘的消息,我赶忙投递简历。经过面试后,医院通知我体检。要不要体检,要不要作弊,我经历了反复的思想斗争。我想国家没有明文禁止乙肝携带者就医的权利,佛山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思想观念应该不会像内地一样保守,我自信我虽然携带乙肝病毒,但是肝功能正常,应该能顺利获得这份工作。
    可是结果却不如我想像中那么美好,我被通知因为携带有病毒而拒绝录用了。这个结果如晴天霹雳一般投向我那颗脆弱的心。我也知道,医院有医院的招工惯例,他们会说这个有传染性,不能招。可是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携带着不能行医(肝功能异常者除外)。我曾经想过报考外科,因为我动手能力较强。但是考虑到未来就业的这层压力,避免通过外科伤口传播病毒,我艰难地选择了内科,而且是消化内科,我本想自己好好研究一下这个恼人的病毒。但是现在,我快毕业了,却面临找不到工作的困境。
    我想拿乙肝携带者和HIV携带者比较,我们的命运迥异。我发现我的体检项目没有HIV这一项目,这是否意味着,假如我是HIV携带,但HBV正常,我就可以顺利办理入职手续呢?
    目前经济困难,就业压力大,国家在千方百计促就业、保增长,而我们HBV携带者却因为这个而一次次错过宝贵的就业机会。这与国家的政策是相违背的。我请求佛山市卫生局的领导对于佛山市第五医院人事科的决定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谢谢!盼复!
                                                                                                                                彷徨的心
作者: 夏天吃西瓜    时间: 2009-3-22 18:28

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从事一线临床工作? 您好!我是医学专业的硕士,也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可否认的是,目前社会对乙肝携带者在入学、就业等方面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歧视现象。从许多医院招聘医师的公告上看,有些在体检要求上是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的。但有些医院在招聘时又明确了临床一线人员必须表面抗原为阴性或“依照行业标准”。我一直在查找有关医生入职体检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但一直没有找到。只是在《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以及在《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除此之外,就找不到了。但上述两法规都没有具体明确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工作,也没有看见过卫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哪些人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因此,我想咨询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每次体检肝功能都正常,HBV-DNA检测阴性能否从事一线临床工作?有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或行业标准? 急盼您的答复!                 祝您工作顺利!
作者: 夏天吃西瓜    时间: 2009-3-22 18:29

大家有什么好的办法没有????
作者: wxjh2006    时间: 2009-3-24 20:22

顶起来,呵呵!
作者: 思潮    时间: 2009-3-24 21:40

群号:69031054
留了群,怎么没有留下号码?
补充一下
作者: lucktramp    时间: 2009-3-24 21:50

谢谢版主啦。
我太粗心了
作者: TangJ08    时间: 2009-5-28 21:27     标题: 询问

请问3,4,5楼的夏天吃西瓜能告诉下QQ号吗,我准备入读暨大,想跟你聊聊,盼复!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4 18:48

希望能够认识大家和大家一起交流
QQ:418803451

[ 本帖最后由 天使1987 于 2009-6-24 13: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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