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曙光68 于 2009-3-29 12:51 发表 针对人事局给的书面答复,可以把人事局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决定。
原帖由 微雨燕deng 于 2009-3-27 11:27 发表 针对楼主问题的回复: 1,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2,确认歧视事实;公开赔礼道歉;精神损害等损失赔偿。 楼主是哪个地方的?可以先与当地工作组联系,他们会协助或指导你法律维权的。可以拨打“爱肝连线”或“反歧视热线”咨询。 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