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乙肝被拒,户口档案不让转是否合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3-13 12:51     标题: 乙肝被拒,户口档案不让转是否合理?

两朋友,一男一女,应聘九阳小家电卖豆浆机的,九阳以携带乙肝病毒卖豆浆机
会传染乙肝而将俩双双开除。现档案在人才市场,俩朋友想将户口转会原籍,人
才市场不同意。将档案转走,人才市场说要有新单位接收函方可?请问人才市场
做法是否合法的?有没有朋友遇到过这种情况?
作者: 蓝色暴风雪    时间: 2009-3-13 13:11

是得有新单位接收函或者原籍人事局或人才市场的调档函才可以调走,本人去说一下是不行的
作者: 蓝色暴风雪    时间: 2009-3-13 13:14

回老家人事局或人才市场开个接收函,而且在现在的人才市场调走时需要档案户口挂靠单位的辞职信,也就是九阳开具的辞职信
作者: woodychan    时间: 2009-3-20 13:33

我的身份证还是第一代的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