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发改委划定各级官员办公面积 县长禁超20平米 [打印本页]

作者: 和弦    时间: 2009-3-4 13:30     标题: 发改委划定各级官员办公面积 县长禁超20平米

中国日报网消息: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一批现行有效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标准,以指导和规范投资工作。其中,《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
国家此时公布该标准应该是为了进一步提醒各级政府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不要借用刺激经济之名大搞楼堂馆所建设。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该标准还规定了省级及直属机关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以及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大小。

根据该标准,县(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中国日报记者 付敬 编辑 张峰 肖亭)
作者: 和弦    时间: 2009-3-4 13:31     标题: 太小了吧?

领导干部习惯么?
作者: 品位。生活    时间: 2009-3-4 17:58

6平方走路的地方也没有了
什么人想出来的
作者: 甲鱼    时间: 2009-3-4 18:12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办公室使用面积9、6平方米!多么具有中国特色啊!
作者: 北方偏北    时间: 2009-3-5 17:20

一大群说假话的人,聚到一起说空话。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