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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寻求法律帮助,因为小三阳,公司辞退我,该怎样补偿!! [打印本页]

作者: 2009andy    时间: 2009-2-14 12:18     标题: 寻求法律帮助,因为小三阳,公司辞退我,该怎样补偿!!

我是某药厂的一位员工,从事工作是生产临床用药。我是2007月7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要求体检乙肝两对半,那时候我体检合格过关了。可是今年公司要求员工再去体检的时候,我被检测出有乙肝小山阳,现在公司要辞退我,要么就要我回家病休,我的合同到2009年6月底到期,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如果公司推迟到6月底就不再和我签劳动合同了,我是否会得到补偿,我应该怎么办。
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请大家帮帮我! 谢谢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1984年9月2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由于GMP的约束,公司要辞退我的话,我可以根据法律的哪条文件要求补偿,应该得到多少的补偿!
如果公司要我回家病休,我是否可以拒绝?还是该怎么办?

请求各位战友,朋友,版主给予帮助!感激不尽!!谢谢大家!
作者: 2009andy    时间: 2009-2-14 12:23     标题: 帮帮一个痛苦的乙人吧!

请求帮助!
作者: lxl0756    时间: 2009-2-14 14:21     标题: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

患者和携带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作者: 2009andy    时间: 2009-2-14 15:53     标题: 可以这样和领导说吗

原帖由 lxl0756 于 2009-2-14 14:21 发表
患者和携带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患者和携带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想想也是!呵呵   谢谢!
作者: 刚必复    时间: 2009-3-18 10:41

可以调到不接触药的部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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