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有感于这世界有两种东西容易泛滥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27 02:53     标题: 有感于这世界有两种东西容易泛滥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7:31 编辑

有感于这世界有两种东西容易泛滥:洪水、爱情。
爱情猛于洪水。
治理水还尚要大的智慧,治理感情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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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27 09:01     标题: 我们是叶公好龙?还是乌合之众?

我们一直在大声疾呼“自由啊自由!”“解放啊解放!”“爱情啊爱情!”“平等啊平等!”“博爱啊博爱!”

   可当这些伟大的思想真正来到身边的时候,我们却恐怖了,退缩了,愤怒了,甚至开始破口大骂这些是“该死的堕落”了!

   30年前艺术人体来了,我们骂;
   20年前婚前性来了,我们也骂;
   10年前同性恋来了,我们还骂;
   现在好像裸奔、天体浴场、出轨、淫乱、性伴侣等等,牠们都来了,我们总是骂!
   
   我们好像一直都生活在“崇高的道德”中,好像永远正确,总是很有资格很有底气指责、嘲笑和辱骂这些“变态”、“堕落”和“无耻”!
   
   原来我们既是一群“叶公好龙”,又是一帮“乌合之众”!

   当“自由”和“爱情”真正到来的时候,她没有神圣的光环,甚至她只是一个遍体鳞伤的妓女,教我们如何脱去缠在女人足上的裹布,洗去男人心中的处女情结,教我们学会宽容、理解甚至支持婚前性、同性恋、变性人、性伴侣、婚外情、裸体浴场等等。

   我们却在做什麽?

   谁是真正的洪水猛兽?
   是孤独裸奔的自由或爱情,还是被愚昧顽固充实大脑的我们?

   我爱木子美、我爱芙蓉姐,她们知道真正的“自我关怀”、“自由”和“爱情”。

   真正的时代阵痛,一定从80末90后开始,前面的后儿们已经僵化了没有感受“自由、博爱”的机会或天赋了。我一直在心痛。

   祝大家,新春愉快!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27 12:40

一直看不懂老k的东西,那我就挑出几点看的懂的,如果我理解错了,有一半责任在我,我理解能力有问题,抱歉!也有一半的责任在你,谁叫你表达的不清,观点不明。
木子美喜欢和不同的男人做爱,如果他和不同的男人做爱的理由是:因为没有一个男人能满足我的感受,所以我要不停的换。
那么,她崇拜的就是性,和爱情无关!
我总是认为从别人的角度看问题,往往看不出问题,请原谅我就拿你作比喻。
你喜欢的木子美嫁给你,你要不要?如果你要,我佩服你的“博爱”、“自由”。
但是要提醒一点:哪天你要是“软”了,就会被淘汰,晚景比较凄惨。
你喜欢的木子美要嫁给你,如果你不要。正好说明了一个问题:老k就是叶公好龙的代表!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27 19:02

小南,一个女人非娶她才表示您的爱吗?您一直这样做吗?

男人对女人的爱除了恋爱、性爱,就没有其他方式了吗?您一定说我耍滑头回避正题,我也是由一个传统的道貌岸然的小男人,成了一个算是敢作敢当的男人。我在网上没有回避夫妻间曾经相互出轨的事实,正是这样经历,自己才有了更多更深的认识,如今我们依然相爱,且比原来更铁。我希望我的一些看法可以启发或帮助一些类似境遇的战友,有更加开阔的认识。

我说喜爱木子美,表明是一种尊重,并欣赏那些女人追求个性和自我关怀的勇气和信心;她们是时代精神和思想解放的先锋者。事实上这个时代正是她们的表现给我们带来了更多一种新的启迪新的认识。我所说的“叶公好龙”,是指很多人总想追求思想自由和解放,但每当新鲜事物一出来,就仍用旧的理念去排斥,去挖苦,去抨击。人家崇拜性,是人家的主张,换也是自由,您了解这个规则,就知道了自己的去留,何必强求自己或他人非要娶她,以示自己不是“叶公好龙”。

我们永远不缺少思想保守者,却很少有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激进派!中国男人尤其如此,偶然出现的几个自由的女性,却总是被国人骂的狗血喷头。有多少人能从她们的勇气中看到自己的悲哀。那些20年前大骂婚前性的道德家,不过是摇身一变成了10年前改骂同性恋,今天又改骂出轨的“智者”,我不知道究竟什么,可以使他们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和反思社会与人生呢?

小南说起“软”的那一句,似乎不太有生活经历,您不要简单的想,“软”到不能“占有”一个女人是非常凄惨的事情,和女人做哥们儿也是一件非常意义的事情;历史上有太多的犯软蛋的男人,最大的无耻就是强迫身边的女人们为自己保守所谓的妇道贞洁,整一堆三从四德的理念灌输给她们。

在新年炮声中,我本不该说这麽多话的,甚至破坏论坛的和谐气氛,但我们祈愿“新年新气象”,我只是一相情愿地独自嘟囔和鼓励自己勇于接受新生事物,新生的难免错误,但更多的具有生命力。

我想问一句:什麽样的大一统,可以治理人类的爱情?
我最讨厌专制主义,21世纪也是爱情的多元化
作者: 归心    时间: 2009-1-27 19:25     标题: 爱情里有几分真?

爱情在现在社会了,已经太少太少了.
解放和自由,不是说说就真解放了,真的自由了.人活着总是被这样那样的事束缚着。
木子美我不知道,芙蓉我也是今年才见识到她的真面目。我很佩服她,因为她聪明,用自己的能力出名了,虽然是臭名,可是依然赚了很多的钱。看到她,我只觉得她很真实,尽管是自恋过了头。
现在人的追求,都以自己为先。女人嫁人先要看有没有钱,有没有房,有没有车,再是看其他的。这会是爱情吗?
付出了,就一定要他给予回报,这也是爱情吗?
什么是爱情?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谁都要防着,很累的。
害怕受伤,所以都把自己装在一个壳里,都带着面具,如何去看透?
解放思想,不容易呵。
K版的话,不解释我也看不太懂。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27 19:46     标题: 对不起小妹,所以说我更适合画画的

有些话题也是结合自己近日的发贴而讲的,我总想到哪说到哪。

这里我要表达的意思是,当爱情如洪水泛滥,一定是新的潮流来了,所以不必抱着旧的观念想着如何治理,因为人类的爱情本该如此。爱情的堕落自有堕落的道理,用一个框子(或理想或现实)圈不住的。
是草木总要繁花绽放,是人类总要爱情泛滥,静观其变吧。
作者: 一壹    时间: 2009-1-27 21:18

女人、男人都有千百万种
有人喜欢保守
有人喜欢开发
只要幸福
以何种姿态又何须强调
只是
没一个人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幸福,只有,经历了,体验了,才慢慢懂得
我,最泛滥的,是泪水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27 21:53

如果搞艺术的崇尚“自由”,那么陈冠希为什么事后要道歉?
如果陈冠希们真的“问心无愧”,哪怕就是搞了好友的女人也可以以“自由”、“解放”来作为借口的话,我觉得冠希们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不错,我是把朋友的老婆上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上。我觉得上不上的原则是我想不想上,而不是受传统道德的束缚下的能不能上的问题。
人和动物简单的区别是人受理性的约束!难道中国的性还解放的不够么?君不见中国的大小城市,按摩与洗浴中心遍布大街小巷吗?俺们国家的性解放,实质上不比西方国家的差。唯一不同的是我们的官方太冠冕堂皇了。
如果你以前出轨过,我相信在当下的中国,没有人会不原谅你,大家都懂得一个道理,人都会犯错误的。但如今你仍然坚持出轨是顺应了人性,如果再有这样的机会你仍然会出轨。老k要是敢这么对你家狮子说,我就竖起大拇指说:老k,你有种!
俺也很讨厌专制主义,但这似乎又不是我们要讨论的。
我也表明自己的观点
能够正确引导自己感情的人,是充满智慧的人。那些沉浸在感情中不能自拔的人们,难道不该“治理”自己的感情吗
作者: erbao    时间: 2009-1-27 22:30

原帖由 南国水乡 于 2009-1-27 21:53 发表
如果搞艺术的崇尚“自由”,那么陈冠希为什么事后要道歉?
如果陈冠希们真的“问心无愧”,哪怕就是搞了好友的女人也可以以“自由”、“解放”来作为借口的话,我觉得冠希们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不错,我是把朋友的老婆上了。如果 ...

   说的好!  有种楼上那哥们你就跟你老婆说:“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出轨的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对你说三个字——我还上!”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27 23:41

陈冠希没有错,那些女人也没有错,两情厢愿是自由的事情。传统道德家们又一次充当了“老法海”,甚至更混蛋:法海是不让人类和蛇类发生爱情,是维护人类血统的纯种道德;而这些社会舆论却“道德”的名义,行了不道德的事情,野蛮干涉了男孩和女孩性自由,只因他们是著名艺人吗?迫于舆论压力或商业利益的道歉,并不表明陈冠希是错误的,陈也始终自称是“受害者”。最应该追究的是网上散布私人生活照片的阴谋者。

李银河曾说:“任何人都有和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
但她不敢藐视法律的尊严,只得说:“婚外情是错误的,只是因为它违反了婚姻法。”
我也不敢抵触婚姻法,我也只说道德,“道德,应该宽容和理解婚外情”,
潘金莲虽然靠武大郎的炊饼养家,但同样有权利获得一份爱情的权利。大家的道德同情古人,为何不能恩泽当代?

中国的妓女的确是比西方多,但性解放,实质上比西方国家的差得很远。请不要把妓女和性解放混淆成同一个概念。大家可以看看李银河的主张,当代中国的思想解放好像总是让女人来倡导打先锋,真是老爷们儿的悲哀。


我曾在这里写过一篇日志,发在网友的帖子里,这就是我们的观念:
                                                (链接已删除)

孤独的幸福

先知告诉我们:人类是孤独的,不仅是一个整体的寂寞,更是每一个人生苦旅的孤独。
   每个人的快乐和痛苦,都属自己的,永远属于他们自己,别人永远无法替代。如诞生,如死亡,没有人可以帮您完成这两件事。中间的一段路程,他们或许可以扶持您,但永远不能代理,如爱情、如疾病、如缘分。。。这种有始有终的幸福,永远是一个人的孤独的幸福。

   “○○○?”
   “○○○○!”
   “○○○○○?”
   “○○○○○○。”
   “○○○○○○○我和她们做的时候会忘记时光,忘记宇宙。”
   “那个时候,你会想起我吗?”
   “有时会,但更多的时候不会。”
   “为什麽?”
   “那一刻是属于我自己的幸福。”

     这就是我和狮婆一次实战中对话,呵呵,特别的“肝胆相照”。

我们现在很幸福,没有必要偷偷摸摸多此一举,我们都保留追求各自“孤独的幸福”的权力!
各位不要小看了老k,爷们的确有种!我的帖子都挂在网上,狮婆随时上来看。

(老Q看过后孤独的幸福后,批示了四个大字:“低俗之风”,把我吓一跳,可不敢违抗中央;她要求删除特别露骨的对话,网络上还有孩子!是的,不愧是儿童教育者,谨遵狮命,我删除了部分文字和链接。我不希望大家把我看成“鼓吹婚外情者”,自己只是经历过一些事件获得了一些感想,供大家交流;只是主张人与人之间多沟通,多理解,多宽容,我见过很多有婚外情史甚至重婚的人们,都是非常善良的普通人,而非歹徒和不良痞子。

   我发许多感慨的动机,源于2008年为婚姻和爱情自杀的三名女性,她们可能太理想主义,并没有冷静地宽容和理解配偶婚外情的意识,却毅然走向不归路;其实有事大家好商量,多沟通,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和出路;爱情何必总是无限崇高,我们“堕落”下去,重新审视,难道不好吗?很多人都在愤怒地辱骂那些第三者和不忠的丈夫,除此之外就没有更深一步的思考么?是谁把她们逼上绝路?我想更多的是爱情和婚姻的道德因素。很多人一定会骂我助纣为虐,替奸夫淫妇说话,倒把责任推向死者。其实,我说不说这些话,都不会增减婚外恋出现的机率。也不想和大家一起辱骂奸夫淫妇,我只想说出自己的意见,让再有类似遭遇的女性首先想到:宽容和理解。我们的生命死在一些僵化的道德上不值得。换一种角度开阔思考,换一种方式开拓生活。这就是我要说的,比单纯谴责所谓的“薄情者”更根本)

[ 本帖最后由 kaitai 于 2009-1-28 07:33 编辑 ]
作者: 归心    时间: 2009-1-28 00:17     标题: 老K的确有种

因为肝胆相照,所以你们可以很幸福,可以坦白接受,不得不令人佩服.我们没必要去约束别人,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曾经不了解这句话经典在何处,现在终于体会到了.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28 01:05

看来所有反对婚外情的就成了你眼中的法海,是这样的吗?
我清楚的记得《白娘子传奇》里的许仙是没有结婚的,
如果许仙结婚了,看见蛇变的美女就动心,
那么,许仙的和白娘子的故事就变成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故事。
所以,我觉得你的主张应该拿金瓶梅来作比喻,
拿法海来作例子可以说是用典不当。

两厢情愿就是正确的事吗?
两位已婚的人士,就这么“好”上了,并且做了越轨的事情。请问这对各自配偶的伤害可以为了自己的“人性”得到释放而认为没有错误吗?
前一段时间播放的电影《海角七号》里有一个片段,一个男子喜欢上了他的老板娘,但是老板娘的老公和老板娘还生活在一起。于是,这位男子的初中同学就去劝这位男子说:老板娘没有离婚,老板也没有死,你和老板娘这样不合适!
这位男子举了一个例子:一只母青蛙的背上趴了好几只公青蛙,你看那些公青蛙他们打过架吗?既然它们没有打过架,我们人类又干吗要打架呢?(大意如此)
这位男子的初中同学说:你行!佩服!
老k如果也能这样对待婚外情,我也要竖起大拇指说:你行!佩服!
给别人带上绿帽子的时候,就要想想别人给自己带上绿帽子时的感受。人要自私到以满足自己的情欲为至上,并且冠以“自由”的名义,那是在亵渎自由。
中国刑法里没有通奸罪,请问现在的社会对出轨宽容的还不够吗?难道非要再出一部鼓励出轨的法律吗?
其实,我不认为告诉自己的老婆自己对她保留不忠贞是勇敢,那是对她的不尊重,比较肯定的说,她的心里在流泪,而你却认为你坦白保留这“孤独的权利”是坦诚。
如果王小波没有过世,李银河还能说这话,那就比较佩服李银河的“宽容”了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28 01:09

如果另一半真能做到理解另一半在肉体上出轨,
那么,他们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只是为了某种利益而在一起。
相互的关系应该叫做性伴侣。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28 01:23

致老k:
我所有的言论仅仅针对你的观点,你个人的情况我不了解,也不做评论。
拿你个人举例,是为了说明问题,这样你可能感觉到我不尊重你,实在抱歉!
的确谁也不是道德的楷模,也不是想指责干涉谁的自由,这只是我们各自的观点。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28 01:47

谢谢小南,今天睡的晚,可以畅谈,但您讲了一句:“如果王小波没有过世,李银河还能说这话,那就比较佩服李银河的“宽容”了”

就冲着这句您轻视李银河的话,我已经不打算继续讨论下去了。您就是这样理解一个伟大的性学家的学术态度?

我和狮婆,是性伴侣也好,是“老公老婆”也罢,有没有婚姻也无所谓,我们现在过得很好;自认为幸福了,我就犯不着搞三搞四,不要以为李银河,或我们主张宽容和理解出轨,就是鼓励和鼓动大家都是疯狂无忌!这是两种概念。李银河为“艳照门”女星喊冤 发文痛骂网民,我以为骂得太轻了,那些顽固不化的脑袋,始终都是轻视别人尊严和自由的愚民。

“绿帽子”和“处女”“贞操”一样,都是男权道德的垃圾概念,终被现代的自由文明所唾弃!
我们要的道德,不是男权道德,也不是女权道德,而是恩惠社会每一个人的道德。我称之“中性”,我已经厌倦了这个话题,但大概意思已经说完了。我是一个思想激进的极端分子,很多话说过了,就是一阵风,不必太介意。我已经说得太多了,很容易被人视为精神问题,还是老老实实做一个沉默的普通人好了,多念念金刚经和心经,起码不会被人误解太多。谢谢小南。
作者: 竹影摇虹    时间: 2009-1-28 04:55     标题: 洪水順應人行、自然而氾濫,并不容易。

愛情則成了多數人口中神聖的理由、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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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一個朋友,他總說他自己是愛情的崇拜者,愛情在他的嘴裡是不可能有瑕疵的。
問題的癥結在於他總用自己的定義來定義愛情。
於是多則半年,少則三個月,他總要換一個老婆,這些老婆都是他對愛情的信誓旦旦,以及最值得珍惜並且要終老的對象。
這到底是不是愛情?
但就這個例子,如果不是愛情,也就不存有“容易氾濫”的愛情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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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歷代中的神話故事或者民間傳奇,洪水是上天用來洗滌人間罪惡的一種方法,并不是經常性的發生,不存在“容易氾濫”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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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誤解性解放,就如同許多人濫言自由。
“老子高興”不叫自由,不過是壓抑后反作用的情緒釋放,他不會持久,也不可能持久。
氾濫的不過是一陣接著一陣的口水,
能夠自解于漫天口水的腥臭、粘膩甚至噁心情境中的又有幾人?
能夠如蓮般不妖一絲,不染一塵的怕都是不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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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是頂大帽子,沒幾個人戴得起。
於是律法成了必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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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所學相關,我慣於從潛意識來探索行為趨向。
好逸惡勞人之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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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的病人,我總是很仔細的聽他們的說話,甚至他的表情,和肢體語言。
一次會晤過去,當我看到他們臉上如釋重負的表情,甚至嘴角不自覺的微笑,
我知道他們認為他們今天所花費用達到了最高的效益。
其實,我沒說什麽,沒做什麽,不過是聽他們為自己的行徑尋找一個合理化解釋的說話。
呵呵,人,最怕的就是自己無法合理化自己,或者別人無法接受自己的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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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百花齊放的時代,很難去說服人或者被說服。
其實何必去說服人或者被說服呢。
這性學大師又其何來自呢?
當個人主義的時代來臨,“老子說的算”就成了顯學。
個人心中有把尺,只不過,個人承受被自己篤信的說法以及身體力行的結果就對了。
最悲哀的莫過於敢做不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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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黑白總有分明的一天。
不管你等候不等候那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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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和團用得好,可以成為談判的籌碼
用的不好,成了八國聯軍的藉口。


過猶不及。

年輕的人類,還在摸索,還在學習。
作者: 竹影摇虹    时间: 2009-1-28 04:58

kaitai欣賞木子美,倒可以看看竹眼青瞳的“因為寂寞,所以挑逗”。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28 07:48

原帖由 竹影摇虹 于 2009-1-28 04:58 发表
kaitai欣賞木子美,倒可以看看竹眼青瞳的“因為寂寞,所以挑逗”。


其实,我倒不是喜欢她们的长相或脾性,而是欣赏敢于自作主张的人生风格。我喜欢正面理每个新鲜的人物,而不是首先把人家看成十恶不赦的恶棍和流氓;好像传统民众特别喜欢这样做,喜欢骂一些“敢冒天下先的大不匙”,难道别人都是这样下流、无耻吗?自己永远是处在“高尚道德的中流”吗?

可能我就是傻瓜或疯子,总是得出相反的结论:我倒认为这些表面堕落的人物和事件,是难能可贵的,甚至是崇高的神圣的。

我说完话就走,并声明自己从来没有恶意和自私,我的愤懑只是自己找的与他人无关。最后一句话总结:

“当神圣初来乍到的时刻,她们更像无耻的荒淫!”

[ 本帖最后由 kaitai 于 2009-1-28 07:56 编辑 ]
作者: 竹影摇虹    时间: 2009-1-28 11:10

原帖由 kaitai 于 2009-1-28 07:48 发表


其实,我倒不是喜欢她们的长相或脾性,而是欣赏敢于自作主张的人生风格。我喜欢正面理解每个新鲜的人物,而不是首先把人家看成十恶不赦的恶棍和流氓;好像传统民众特别喜欢这样做,喜欢骂一些“敢冒天下先的大不匙”,难道别人都是这样下流、无耻吗?自己永远是处在“高尚道德的中流”吗?

可能我就是傻瓜或疯子,总是得出相反的结论:我倒认为这些表面堕落的人物和事件,是难能可贵的,甚至是崇高的神圣的。

我说完话就走,并声明自己从来没有恶意和自私,我的愤懑只是自己找的与他人无关。最后一句话总结:

“当神圣初来乍到的时刻,她们更像无耻的荒淫!”


竹眼青瞳的“因為寂寞,所以挑逗”,其內容是引起兩派爭論的。

他們的長相或者脾性無關於文字,我只對文字中引起的反思有興趣。

至於自作主張的人生風格或者是被其後的某種力量所推進,還很難說。

表面墮落的人事物件也不過可能是透漏某些隱含的進行式,是不是難能可貴,或者崇高神圣,我不知道。

“當神圣初來乍到的時刻,他們更像無恥的荒淫”是一種說法,正如同“人類的體內,除了獸性還有神性”一樣。

神圣與荒淫的被濫用,似乎也是一陣口水漫天。

呵呵,我喜歡平常的談話,不涉及惡意和自私。
作者: 君子于役    时间: 2009-1-28 13:55

轻轻地我走了,就如我轻轻的来!
我的知识与阅历告诉我现在还没有参与讨论这贴的水平。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28 22:35

就冲着这句您轻视李银河的话,我已经不打算继续讨论下去了。您就是这样理解一个伟大的性学家的学术态度?

难得各抒己见!
水手的眼里是大海。
这位性学大师的学术态度是否能够做到完全和生活经历没有关系,恐怕很难说的清楚。
人性是什么?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就我生活的经历而言,人们习惯于从自己的利益上来看问题,有的时候,自己都感觉不到。
还是那句话,过犹不及!
作者: 竹影摇虹    时间: 2009-1-29 03:23     标题: 老實說

李銀河是誰,我不知道,倒是看了這個帖子后去搜尋了一些他的相關事情

相較起來,Alfred Charles Kinsey  似乎擔待得起大師這名稱。

Alfred Charles Kinsey (June 23, 1894 – August 25, 1956), was an American biologist and professor of entomology and zoology, who in 1947 founded the Institute for Research in Sex, Gender and Reproduction at Indiana University, now called the Kinsey Institute for Research in Sex, Gender, and Reproduction. Kinsey's research on human sexuality profoundly influenced social and cultural valu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many other coun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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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爲什麽,再把這帖子從頭看一次,總覺得其中有“打著紅旗反紅旗”的味道。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29 08:31

谢谢小南,谢谢竹影MM,您们说得都很好。
竹影说“我只對文字中引起的反思有興趣。”,我想大概是“争辩见真知”的一种表述。应是一种冷静的处世观,也是论坛存在的价值;论坛有当局者迷,有旁观者清,大家对每个事件的看法,如盲人摸象,因角度、方位、时间和经验等因素的不同,总会有不同见解。

“在這個百花齊放的時代,很難去說服人或者被說服。”,争论往往不能最后结论,甚至中途罢止,但不代表没有价值,每个人的认知都在交流和反馈中以重识、深入和修正。

“打著紅旗反紅旗”,万事万物本身也是一种矛盾产物,并非一定是由于我们采用“双重标准”。
人的前进是左---右----再左---再右,道德的前行也是神圣---堕落---再神圣---再堕落;心灵的认知也是认识再认识,否定在否定的过程。当我们试图驳倒一种观点的时候,总要树立另一种观点,毁灭一种神圣之后,又树立另一种神圣,有破有立,看上去有些“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味道。关于“大师”,属本人习惯称呼,表示一种尊重。

我说小南轻视李银河,是因为这句话“如果王小波没有过世,李银河还能说这话,。。”,我认为,一个学者在任何时候都敢于亮出自己鲜明的观点,连惧内的老K,都敢公开肯定婚外情的观点,何况一个学术代表人物呢?。小南这样的话,有“小人”度君子的庸俗之嫌啦,呵呵,讨厌

我天生激烈不喜平静,总爱做极端的事情,可能更多是错误的,但世界也不能缺少这种人,能搅来几多浪花,就算个人的半点风景吧。论坛得到朋友们的教诲和修正,是非常幸运的事情,再次谢谢大家的交流。
作者: 琳哒    时间: 2009-1-29 15:36

我还是那句话:太复杂了,我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作者: 琳哒    时间: 2009-1-29 15:37

坛子里的男人们啊,说话能不能简单明了点呢???
作者: 琳哒    时间: 2009-1-29 15:37

太长了~~~
k手的话我永远觉得太长了,好难懂,,,真的很难懂...
作者: 琳哒    时间: 2009-1-29 15:40

我在听同一屋檐下,仙人掌之花,感觉很好~~~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29 15:53

看来,小南同学有进步的潜力~~~~~

小南在发贴时注意了一下这个题目,只是没想到之后,小南跟文学版版主长篇大论了这么多。

如果一个题目是由两个思想层次相当的人来讨论,就比较有戏。否则,还是不要讨论。因为,就一些相当敏感的话题来说,无异是挑起一场战争。

我还是那句话,小波老婆的主张我一向是支持的。(尽管还会有人再马上立即说她是一精神病患者或更难听的话)。

你们继续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29 16:02

原帖由 kaitai 于 2009-1-27 09:01 发表
  我爱木子美、我爱芙蓉姐,她们知道真正的“自我关怀”、“自由”和“爱情”。 ...


严重同意。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09-1-29 17:04

看了两遍,觉得偶的经历和知识水平没法参与讨论。
理性分析来说,偶们讨论前应该先明确概念。
可是给“爱情”下定义偶就做不到。。。。。

[ 本帖最后由 眼是水波横 于 2009-1-29 17:06 编辑 ]
作者: very_cafard    时间: 2009-1-29 17:28

我反对么些人的观点!
但是我坚持你发表观点的权利!


没有对与错,关键在于缺少一个判断的准则!
而准则是随着思想的发展而改变的!
作者: 归心    时间: 2009-1-29 19:02     标题: 爱情是专一

一个心只能装下一个爱人,全心全意的去爱.
包括身体,包括灵魂.
我不参加讨论,我只发表自己的观点
三陪行业如此发达^^^^^^男女从来不平等.
作者: 竹影摇虹    时间: 2009-1-30 03:59

kaitai 具有老師的習慣,
真正說話前會說“同學們,你們都說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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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同意“木子美”“芙蓉”等知道什麼是“自我關懷”“愛情”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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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可以這樣討論,我想問問kaitai,你覺不覺得有些話你有率先給人戴帽子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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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4:50

原帖由 kaitai 于 2009-1-27 19:02 发表
小南,一个女人非娶她才表示您的爱吗?您一直这样做吗?

男人对女人的爱除了恋爱、性爱,就没有其他方式了吗?...




小南同学,你横眼MM说地对,就你的经历与知识理解起这个来还真有点难度。 你和弦JJ也曾说你“还没到时候”。

总的感觉,你是个自我很约束的人,这种约束不是源于你的经历,而是源于你对性的无知和恐惧。

一个结过婚的女人跟我说,只有结了婚才知道真正的婚姻是什么,她说,如果再选择一次,我才会知道自己想要的婚姻是什么;我有一个曾结过三次婚的美国男同事,我看他对于女性的态度,觉得他至今都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

以上说明,事物的本质,并不是“经历过”才会意识到;但是,不经历,显然无法真正体会————特别是对象你这样很喜欢探究的人。

[ 本帖最后由 小艾 于 2009-1-30 06:00 编辑 ]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5:50

“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感情吗?我也会的,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要使你难于离开我,就象你难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就如同你跟我走过坟墓,将同样站在上帝面前。……”

————简爱著名的这句话。(其实,没有人知道小说里的简爱有多“不好看”)

这句话适用于任何想爱却不敢公开自己所爱的人。

芙蓉JJ勇敢(不怕舞蹈吓着别人)、善良(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万元、参加各种公益活动、重视环保)、自强、不依靠男人。

依靠自己能力赚钱(又没违法)是最值得尊敬的了。



还有,她不跳舞的时候也很漂亮,比较丰满。有图为证:

[attach]84443[/attach]
[attach]84444[/attach]

[ 本帖最后由 小艾 于 2009-1-30 06:05 编辑 ]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5:55

至于木子美————

独立的现代女性,视男人如那啥,为千百年来处于附属地位的女人出了口气

至于长相,倒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太瘦,就不上PP了。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30 06:04

谢谢kaitai。竹mm说的都很好,kaitai有的地方给我戴帽子,讨厌

k版假设双方都不介意对方有第三者以及第八者,这是属于双方‘孤独的权利',如果双方都能抱着这种观点,并不干涉对方的权利。我们都享有自己的自由。若真能如此,那只是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但实际情况是大家都希望自己爱的人在性上对自己忠诚、这种忠诚属于人类的社会属性。除非爱情已经死亡,否则我不认为配偶能够接受另一方与其它人保持性关系。绝大多数人都需要婚姻法对婚姻的保护。有人不需要婚姻法的保护,认为那是束缚,解除婚姻来使自己享有“孤独的自由”即可。
性是人的生理需求,不应该对性产生精神化的崇拜,或者是娱乐化的态度。
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
性属于生理需求的范围,如果得到相对满足后,也就对人不再成为激励因素了,人会有更高层次的需求,其中有希望得到爱和爱他人;希望保持友谊、相互忠诚、信任。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有某种疾病不能履行性生活的义务,这种情况除外。但李银河表述的是:“任何人都有和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
但她不敢藐视法律的尊严,只得说:“婚外情是错误的,只是因为它违反了婚姻法。”
如果说婚姻法的制定违背了宪法保障公民的自由的原则,李银河可以这么说:婚外情没有错,婚姻法的内容违背了宪法保障公民自由的精神,这部法律需要修订。
因此,我感到李银河的话是以争取自由的姿态来挑战保障自由的法律,让人不禁要问,李银河要争取的还是自由么?

[ 本帖最后由 南国水乡 于 2009-1-30 08:33 编辑 ]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6:40

依照法律来讲,婚外情和婚外性都是错误的,但是错误是有原因的。

法律对一件事的界定总体上是为了保障所有公民的平等。虽然法律尽量做到这点,但是,事情本身会复杂到不按法律的规定去发展。

所以,法律还允许离婚。

李银河想表述的只是人性自由的一方面,并非是想挑战法律,而且,人性自由、公民自由也是相对的,那就是,在不伤害到第三方的情况。

每个人都有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本来就跟人的自由属性相矛盾,法律的目的就是尽量平衡这种矛盾。何况,法律本身也是由人定的。

还有,任何学说都只是一家之言,李银河也不例外。她充其量就是个性学者,她即使想挑战宪法,她个人也不能够完成。一条法律的制定综合了与此条法律相关的科学上专业人士、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等等专家在道德、伦理、人性等各方面的意见才得以完成。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7:09

说到爱情,说到“希望自己爱的人在性上对自己忠诚、这种忠诚属于人类的社会属性……”

我们就来说一下科学界定(不相信科学的除外)的爱情:科学说,人们相爱时,人体大脑会分泌一种化学物质阻止对第三方感兴趣。但是,这种化学物质的最长有效期仅为三年。相爱的人可以在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内决定要不要走进由法律规定的婚姻范围,谁能说这种决定是对是错。

如果人的每种决定都是这么理性,如果人都是对法律墨守成规,那么其实法律并没有存在的必要的。

如果一对恋人是在长跑了八年才最后决定走近法律规定的婚姻范围,却在结婚后的一年或几年内又因婚外性/情离婚(我就有这么一对朋友),那么,谁又能说结婚的决定是“的确”经过了深思熟虑呢?

当那种可以阻止对其他第三方感兴趣的东东枯竭(其实,这种化学物质分泌时间的长短也会因人的不同而不同)的时候,人的自由属性开始泛滥的时候,婚姻内的两个个体关系是靠什么维系的?当然是其它属性。什么亲情关系、什么道德意识等。

人的自由属性从来就是与生俱来并时时存在的,李银河只不过是将它公开地说了出来而已,而又经其反对者反应过激地抵抗,被着实渲染夸大了一幡。

李银河公开提出她的观点,并非是想提倡、夸大、滥用这种人的属性,她只是提醒人们,人的属性自然存在。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7:15

再说到“但实际情况是大家都希望自己爱的人在性上对自己忠诚”,为什么不说说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是在为了掩饰他/她遭遇这种让人“戴绿帽子”时羞愧难当的愤怒借口呢?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07:17

小艾说的太对了!
可以说是总结性发言。
貌似k版走过的路也是这样的。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7:21

难道以为“自己爱对方、自己没出轨犯错误”,就值得同情么?

是不是也有可能是自已婚后懈怠经营婚姻、忙于其它事情而导致对方犯错误呢?

小南同学很强调“更高层面的需求”,那你有没有注意到,正是所谓“这更高层面的需求”恰恰导致了一段婚姻的结束?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7:24

这样说来,似乎人们在意的并不是婚姻本身,更多地在意被对方踢出局的尴尬。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07:27

突然
很崇拜小艾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7:34

那么,如果你真的在意你生存的意义,你真的在意生活的质量,你真的在意象小K同学所说的“自我关怀、平等、自由”,你就会自然在意你对爱人的态度、你自然就会关怀他人,你就会自然在意你个人的行为会不会带给他人带来后果,你才能真正意义上地做到自我关怀、平等和自由。

否则,那就叫自私自利、滥用自由。

所以,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当一段爱情走到尽头也不是世界的末日,那是很自然的事情,重要的是,你经过一段经历,重新迈向生活,你可以学会更好地去爱。(有点空洞了 )。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7:47

再说回到李银河。

做为一个学者,他/她的态度一定要严谨才能支持他/她的学说。象佛洛依德(很过时了)一样,我相信李银河女士生活本身一定很洁身自好,她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学说而更节欲(严重同情中)。这样看,凡事都是有所得必有所失,重要的是你自己愿意与认可。

她所强调的“不伤害第三方”是一个大的原则,不违法也是一个大的原则。人的欲望无止尽,不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想想人的情绪是多么的复杂,人的本性是多么的善变,当你的欲望无限膨胀的时候,也就意味自己有可能不会长久地享受一件事情的时候。

所以,为了他人,为了自己,要约束自己。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07:54

我们这里有一个地方曾经洪水。
当年为了保住经济发达地区而将洪水排在了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
不知情的人,肯定说:真不幸。
但事实是,洪水过后,政府扶持其经济,开出了很多如免税等优惠措施。现在,那个地方,村民每年每人有2万元分红。比那个经济发达地方的村民分红还要高。
"经历过,不一定知道。不经历过,就一定不知道。"说的真好。
我没那么多精力去经历很多很多,唯有靠窥探别人的经历去感悟。这种感悟会因自己的喜好而与事实有偏颇,但是,总也是一种进步。
感谢南国挑起这场口水之战。各位的言论都有理,但我只拿走了自己喜欢的。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7:58

李银河的观点很容易让人一下联想到滥性。但是,联想只是联想,不是事实。

事实是,自从有人类以来,男人的生理特点就决定了男人极易滥性————这也是科学证实的。不信,你可以看看“BBC性的秘密”。

李银河女士是位勇敢的女士,我尊敬她,就象我尊敬芙蓉JJ和木子美一样,也象我尊敬对人类有贡献的其他男士一样。

[ 本帖最后由 小艾 于 2009-1-30 08:01 编辑 ]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0 08:00

最后,我也很尊敬以上参与讨论的各位战友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30 08:01

感觉小艾没有认真看k版和我的话。
在理解我的文字时和我要表达的意思有很大的出入,
而且将问题带入另外一个问题,不能围绕我们要讨论的
中心来讨论问题。
我只是认为,不应该有婚外情,如果确实爱情已经死亡,离婚就可以了。
怎么到你这就叫做“自私自利、滥用自由”了。
木子美对性是有娱乐的意味。这和“自我关怀、平等、自由”的联系未免牵强。她对性的态度是娱乐化的。她对一位采访她的记者说,要采访我先和我上床,你在床上能坚持多久,我就让你采访多长的时间。请问这和“自我关怀、平等、自由”沾的上边吗?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30 08:09

我提到李银河是因为k版引用李银河的两句话,
我只对这句话的含义表述我反驳k版所要表述的观点,
其背后到底是在什么背景下说出话,
也不是我所要探求的。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08:15

读书时读过这么一段话:一架中间带着支点,两侧或高或低的跷跷板,就是几千年来人类发生的一切!肉体高高在上时,你的灵魂必低贱的委地;而当仿佛被遗弃的驱体苦苦磨损于生存之时,那灵魂可能正向着云端飘渺而去。而伪善的精神,却一点也不想成为十字架上的耶稣,那虚实二物便无法衔接。
我喜欢芙蓉姐姐,但不喜欢木子美。芙蓉和木子美都很勇敢。但她们有质的区别。我觉得。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30 08:24

谈一下对爱情和婚姻的看法。免得水波说我对爱情没有定义

爱情不是大街上的一枚硬币,硬币只会为你服务,而爱情就像一头奶牛,你喂了草才可能挤出奶。
爱情也不是国际汇率,一美元对7.5472元人民币。
爱情不是雨后的彩虹,总是披着七彩的衣裳。
而它就像一面镜子,你只有经常擦拭它,才可以明镜示人。
爱情不是给释放性压抑的一个合理说明,爱情绝不可能仅仅用性就可以维系,比性更强有力的吸引是人的个性魅力!
为了爱情,你能付出什么?你愿意付出什么?
其实,付出生命即是多余,也是不够的。在小事上的付出和惦记,胜过下刀山火海的勇气。
爱情是两个人有共同的价值观,才能有共同语言,共同的目标和更好的理解对方!
女人修养不够,不得爱情,没有谁能长期忍受一个女人肤浅、虚荣、懒惰。。。。
男人修养不够,不得爱情,没有谁能愿意长期容受一个男人无上进心、不分担家务、不懂得关心人。。。。。。
当爱情化为婚姻之后。
一段不幸福的婚姻是甲的不足,或者是乙的不足,或者是甲、乙都有其自身的不足。
美好的爱情能长久的保持下去是一定存在的,即使你没有得到,你也不能否认其没有,
一个人的经历又何其的有限。
一个能长久保持爱情的婚姻不仅仅是忍受就能做到的简单问题,需要有较高的修养,就如同生活需要智慧一样。
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天下!
修身都未完成,怎么可能就把家治理好?
希望大家对待婚姻的态度要谨慎。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08:35

觉得k版的观点和小艾的观点其实是一致的。
k版的观点我是这样理解的:人的理性是后天养成的,而肉欲是先天遗传的。理性必敌不过肉 欲。所以,要以宽容的心去包容肉 欲。不要以所谓的道德去唾骂本身不能避免的错误。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08:48

我是这样理解南国的:有些错误一但犯了,就无何挽回。一但确定了她(他),就要屏蔽掉沿途的诱惑。
k版认为诱惑是难以抵挡的,南国认为诱惑是可以抵挡的。
持不同观点的两个男人,一个确实曾经被诱惑了,一个确实还在坚定的抵挡着诱惑。
但这两个男人都依然维持了自己的婚姻,都是幸福的。
假设:k版老婆不能包容他的出轨,向南国老婆却出轨了,那你们的婚姻将会如何走下去呢?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08:51

对于上面的假设
我更期待南国的回答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30 09:02

你说是一致的,那我就说他们一致的错误。
我的意思是说,人的感情需要理性来疏导,
人感情冲动的时候,就像洪水一样勇猛,需要治理。
这个治理就是疏导自己的感情。大家可以想一下,一个失恋的人,
她如果能合理的疏导自己的感情,她会很快走出来。
难道在失恋中的人们,不该合理的疏导自己的感情吗?
有些人在爱情上失败后,不懂得疏导自己的情绪,最终走上自杀的道路。
一项研究表明,许多自杀的人如果在做决定前能够得到劝慰,
会放弃自杀。
我的想法不过是想表达大家要学习提高情商EQ,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
结果是老k说了一大堆和我说的意思都不相干的话。

[ 本帖最后由 南国水乡 于 2009-1-30 09:37 编辑 ]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30 09:21

k版的观点我是这样理解的:人的理性是后天养成的,而肉欲是先天遗传的。理性必敌不过肉 欲。所以,要以宽容的心去包容肉 欲。不要以所谓的道德去唾骂本身不能避免的错误。
-----------------------------------------------
万事都是过犹不及!
肉欲和理性本身就不是天敌,没有必要有肉欲就没有理性,有理性就没有肉欲。
肉欲就像吃饭一样,不能不吃,也不能无节制,我们知道吃饭八分饱是健康的生活方式。
我没有高喊口号:存天理,灭人欲!
性不应该受到压抑,但也不应该娱乐化。
不赞成木子美的态度,对芙蓉jj无兴趣。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30 09:25

我觉得竹影摇虹看懂我要表达的意思了

kaitai就会给人戴帽子,讨厌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09:30

在治理"洪水"的观点上,小艾又与你的一致了^.^
所以,我说我最喜欢小艾的观点。
很早之前(还没有你这个贴的时候),我就说过我不喜欢k版。就是因为他有点鼓吹人的先天行为不应该受到道德的约束。
但是k版有勇气正视这个,而南国是想逃避这个。
k认为正视这,然后去宽容,比逃避这所要经历的心理历程要舒坦许多。因为扼杀掉先天的东西是一件极其艰巨的事情。
如果出轨是婚姻的一场病,我觉得k视出轨为水痘,大多人一生总会出的,出了也会好起来的,之后还可以有抗体。但南国视出轨为乙肝,一但患上,就难以医治。
我觉得出轨如乙肝。苦笑一下。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30 09:34     标题: 回无影脚助理

如果我的妻子曾经出轨了,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会原谅她!
如果她抱着K版的观点,认为婚外情是合理的,想脚踩两只船,我会选择结束婚姻。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30 09:36

我逃避什么了?
这也是戴帽子啊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30 09:54     标题: 爱情,也是全人类一场生存战争。

那一种爱情道德的生命力更强大,哪一方人群更能开花结果,繁衍子孙,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仍是人猿部落。

老Q 限制我的发言,她害怕我会被人“骂S”,不像真正的斑竹表率,我说,我就是害怕自己不会S,老朽了脑袋就僵化了,融不进去新鲜的东西,是最恐怖的。

我无法一一辩论,其实我讨厌各种爱情主义和理论,这些爱情的话题,一辈子也论不完,辩不透,但我们说说就好;比起长篇的字码,我更喜欢实战,深深KISS和紧紧的拥抱,切不要问我:爱情是什么?她来自何方?她要干什么和她将要去哪里?

非要给“爱情”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才能讨论爱的命题吗?如果是这样,我们不知道概念的男女,是不是也无法恋爱?

一个概念或定义有内涵和外延,既有确定性,又有模糊性。我在设法搞清一堆大米的问题:一堆大米究竟是多少粒?或说,究竟多少粒算作一堆大米?

100万粒一定是,999999粒也是,999998粒还是,999997呢?……一粒粒拿下去,从多少粒算起不再是一堆大米?1粒肯定不是,2粒也不是,3粒呢?……一粒粒放上去,从多少粒开始算是一堆大米?

爱情是什么?从古至今,人们好像都知道爱情的所指,甚至可以生死相许,但大家仔细琢磨起来却愈加糊涂,又问人世间情为何物?

爱情是一种怎样的概念,既确定,又模糊。爱情既像一堆米,是一点一滴的情感因素堆积而成;但又不是一堆米,因为除去了这些所有的爱情因素,甚至生命,爱情依然存在。
所以我说:爱情自有爱情的加减法。

我相信:爱情,就是我们相好,无论如何情形如何变幻,只要我们仍相好。

爱情减法:可以失去一切的“相好”,仍是爱情。

1、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情感是爱情吗?
是。他们的爱情是全人类的爱情经典。
2、去除婚姻,他们没有结婚,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吗?
是。爱情可以不结婚。
3、再去除性爱,他们没有性爱,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
是。无性恋也是爱情。
4、再去除地位或财富,他们低贱贫穷,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
是。卑微贫贱的人们也拥有爱情。
5、再去除一种性别,祝英台果真是男生,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
是,同性恋也是爱情。
6、再去除相会,他们相守在银河两岸或网络两端,只是无限的情感眷恋,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
无论是牛郎和织女的遥望,还是柏拉图式的精神眷恋,都是爱情。
7、再除去健康,梁山伯惹上大三阳,祝英台患上糖尿病,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
爱情可以藐视身心的缺憾和痛苦。
8、再除去眼睛、耳朵和嘴巴,他们全部失明失聪和失声,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
是。残疾者的爱情可以不视听、不说话,不表白,只有心的同律跳动!
9、最后除去心脏(即生命)呢?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
是。生命不在,爱却永恒。

爱情加法:可以加上全部的“相好”,仍是爱情。

1、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殉情是爱情吗?
是。殉情是生死恋的神圣铭记。
2、加上生命,他们如果不死,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吗?
是。爱情原本是鲜活的。
3、再加上婚姻,朱丽叶怀孕了,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吗?
是。爱情理应开花结果的。
4、再加上微笑,罗密欧耐不住寂寞对别的女孩微笑了,朱丽叶不知道,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吗?
是。友情不妨碍爱情。
5、再加上拥抱,罗密欧和别的女孩拥抱,朱丽叶很愤怒,但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吗?
是。深度友情也毁灭不了爱情。
6、再加上出轨,罗密欧和别的女孩性爱了,朱丽叶原谅了他,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吗?
是。爱情可以宽容出轨。
7、再加上纳妾,罗密欧娶别的女孩为妾,朱丽叶接受了,大家都是心甘情愿的,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吗?
是。历史上或现实中的一夫N妻的爱情,也是爱情。
8、再加上“交换”,朱丽叶同样找了一些男朋友做情人,罗密欧也接受了,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吗?
是。“爱我所爱,无怨无悔”,拥有婚外情或一妻N夫的爱情,也是爱情。
9、最后加上全部,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拥有更多的爱情,他们仍相好,还是不是爱情吗?
是。让爱情无处不在,泛滥人间成天堂。

爱情和婚姻的模式,最终是人们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选择和生活。一群刚刚从森林里走出来的直立人猿,他们的爱情,就是这样的“天赋人权”;而我们这些自诩文明的当代人却完全忘记了,爱情的本来面目:人类原本只有爱情,没有婚姻。婚姻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只是辅助爱情,不是控制爱情,只有爱情才能伴随全人类整个的进程。

爱情加减法中列举的每一条情形,其实都是现实世界存在的爱情方式,我并不敢编造。同时加法和减法也验证了爱情,人类爱情始终有两个方向

一个方向是一对一的传统爱情,它的极端是永远属于两个人的 “生死恋”;另一个方向是N对N的原始泛爱,爱情无处不在,泛滥人间成天堂。

我就用传统人士的眼光来表述,前一方向是指向“神圣或崇高”,后一个方向指向“堕落或泛滥”。

小南说,过犹不及是对的。我认为,在爱情的两个方向的极端上都是害人的。神圣或崇高的方向,往往会毒害一些笃信生死恋的人,失去生命,那么我们就“堕落”些;堕落或泛滥的方向,也可能让一些迷信泛爱的人,迷失方向,那么我们就“神圣”些。

但我更喜欢小艾的话,她属于我们“自由派”的“主力急先锋”,呵呵。(开始划分阵营了,战友们,上马上刺刀。)

凡是至今仍抱着“贞操”、“处女”和“绿帽子”的腐朽观点的人士,都是僵尸派,是难以用语言来感化的,他们都是“敌人”,呵呵。我们新生力量就是80末和90后,他们是“低于车轮的孩子”。

“贞操”“处女”“绿帽子”这些名词都是男权道德发明出来的,维护的只是特定男人的利益,保守派或是不懂的,或是故意的;而“自由派”主张的是一种人性、关爱,公平的道德,不是男人的,也不是女人的,而是大家的,关怀和恩泽每一个人的主张。

    谢谢大家,我们来相爱,我们来游戏。

[ 本帖最后由 kaitai 于 2009-1-30 09:56 编辑 ]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09:58

而令我不喜欢的是,k版的言论好像没视出轨为一种病,而视出轨为夜里美丽的昙花。但直觉觉得k不是这样的人。觉得现实生活中的k可能比南国更懂珍惜女人。
我喜欢南国的观点,我选男朋友也以这种标准去选的。但是,我有一种隐忧。他有时并不懂我。
这就是理想与现实的差别。
极品男人与坏男人只是一线之差。如果k是我直觉认为的那样,那么他是极品。如果k如他言论那样,那么就是坏男人。而南国,是好男人。
每个人都会自然而然的给人戴帽子的,这不就是观点吗?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10:08

我坚持我的道德观: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享乐。
一个保守的80后的选择~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30 10:11

原帖由 无影脚助理 于 2009-1-30 09:58 发表
而令我不喜欢的是,k版的言论好像没视出轨为一种病,而视出轨为夜里美丽的昙花。但直觉觉得k不是这样的人。觉得现实生活中的k可能比南国更懂珍惜女人。
我喜欢南国的观点,我选男朋友也以这种标准去选的。但是,我有一种 ...




老K,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内心是极度尖锐和斗争的。

我可以和一个相爱的女人玩“生死恋”,我也曾经单方面尝试过,像那个尾生只是没有死。

我可以和一群女人游戏爱情,只是浅尝辄止,但并不表明我反对,其实这也是我向往的一个方向,那个“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柳郎,终被一群有情有义的女儿埋葬。

这就是我的AB性格,决定我的爱情的因素,或是一次a,或是一次b,只是一次偶然的决定。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30 10:23     标题: 我始终坚持:婚外情是天赋人权。

婚姻只是辅助爱情,爱情才是人类的根本。

  保守派说:当代人堕落了。
  其实他们不明白,人类一直是这样堕落的,只要温饱之后就是这样的天性使然。

  所以大家就明白了: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出轨”的话题,这就是我们的爱情天性。

  让我们相爱吧!放弃虚伪,放弃自私,放弃罪恶感!
作者: 南国水乡    时间: 2009-1-30 10:30

无影脚助理mm
网上展现的只是个人形象的一个片面,
你只能看到一部分。
观点而已,不涉及到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价值观。
k版的观点估计在现实里少有机会能表达出来,
那就让他表达个够吧
掌声响起来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10:56

我是一个归于现实的人,所以我接受道德的约束。
如果,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不介意泛情,那么,我其实更喜欢泛情。
曾经,我这么幻想着:如果这个世界是多夫多妻制多好呀!我喜欢的男人都是我老公,他们也有很多老婆。老公们是哥们,老婆们像姐妹那样。那天喜欢和谁一起就一起,这样多快乐呀,肯定不会闷。
但是,如果那天老婆们都想要老公a呢?那不就引起战争了?
一夫一妻制本身就是的自然选择的结果。由一夫多妻制进化到一夫一妻制,不是道德的约束,是自然淘汰的结果。
或许,以后会进化成0夫0妻制了呢。谁知道呀。
但感觉上,x夫y妻制是跟着钱走的,与爱并无多大关系。
唯一不变的可能是:衣食住排第一位,性排第二位,尊严最多只能排第三位。
爱是性与尊严的混合体吗?
爱能摆脱衣食住而独善其身吗?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30 10:57

原帖由 南国水乡 于 2009-1-30 10:30 发表
无影脚助理mm
网上展现的只是个人形象的一个片面,
你只能看到一部分。
观点而已,不涉及到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价值观。
k版的观点估计在现实里少有机会能表达出来,
那就让他表达个够吧
掌声响起来 ...


谢谢小南,现实中的确大家都没机会这样表达,够,不是我的目的;透,自己能力又不能及,多半只是嚎啕几声,只求关注和交流的人多了,自然可以获得更明的事理。

我在网上当然不是全部,本人的肉体是挂不到论坛上晒的,只有灵魂游离在网间,虽不是全部,但也就这么多了。我喜欢太多的女人,从祝英台到木子美,但不知道哪个更合适自己,但我的道德算做到了“一点绅士”,我不粪土她们,她们都代表了人类的爱情。

[ 本帖最后由 kaitai 于 2009-1-30 21:41 编辑 ]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30 11:05

原帖由 无影脚助理 于 2009-1-30 10:56 发表
我是一个归于现实的人,所以我接受道德的约束。
如果,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不介意泛情,那么,我其实更喜欢泛情。
曾经,我这么幻想着:如果这个世界是多夫多妻制多好呀!我喜欢的男人都是我老公,他们也有很多老婆。老公们是哥 ...



这个世界就害怕缺少什么?

       思想。
       有了思想,就会慢慢朝着目标迈进,否则永远在原地踏步。

       有人一直在维护专制主义的权威和神圣,说这样不好,那样不行,总是自己处在道德的最中央。他们害怕人们思考,于是就编造许许多多的爱情神话和道德传奇,最终还是自私自利。
作者: 竹影摇虹    时间: 2009-1-30 11:05

原帖由 南国水乡 于 2009-1-30 09:25 发表
我觉得竹影摇虹看懂我要表达的意思了

kaitai就会给人戴帽子,讨厌


不好意思,我是從kaitai的文字看出他有給人戴帽子的嫌疑。
----------------
kaitai雖然認為與小艾的立場可以說一致

kaitai的言論一致,小艾的發言則出現矛盾。

kaitai的文字無論在這個帖子還是其他的帖子有其一致性。

小艾則出現了不自覺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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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穆說:仁,就是兩個人親親蜜蜜的談戀愛。

我自己很喜歡這個解釋。

傳統與現代又何必一定對立。

傳統不是頂帽子,創新也不是萬靈丹。

保守、激進都是策略應用。

底氣不足的激進顯得色厲內荏。

不通人情的保守則顯得不倫不類。

[ 本帖最后由 竹影摇虹 于 2009-1-30 11:08 编辑 ]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11:06

别说到现实了。
在这里就一太平洋的口水把他给呛的。
别见怪,别见怪。
喜欢上论坛聊天的感觉,因为可以少点顾及别人的感受,说自己最真的想法。
现实,谁能不穿衣服呀?
作者: 竹影摇虹    时间: 2009-1-30 11:11

原帖由 kaitai 于 2009-1-30 10:23 发表
让我们相爱吧!放弃虚伪,放弃自私,放弃罪恶感!..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11:13

我才不要当祝英台或是木子美,那样我妈妈会伤心死的。西西~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30 11:16

原帖由 竹影摇虹 于 2009-1-30 11:11 发表





谢谢竹影MM,您总像一面光洁且无情的镜子,我照见了自己的卑微。
我的确讨厌帽子,却总给人戴帽子的,这是我幼年总喜欢逃学打架遗留下的传统劣根性,喜欢鼓动一些人,收拾另外一些人,这也是“枪杆子里出政权”的劣习。我以后要多多注意了,谢谢。

我爱你。

补充一句:也爱小南,爱论坛上所有热情的战友。

[ 本帖最后由 kaitai 于 2009-1-30 11:25 编辑 ]
作者: 竹影摇虹    时间: 2009-1-30 11:36     标题: 哈哈

原帖由 kaitai 于 2009-1-30 11:16 发表


谢谢竹影MM,您总像一面光洁且无情的镜子,我照见了自己的卑微。
我的确讨厌帽子,却总给人戴帽子的,这是我幼年总喜欢逃学打架遗留下的传统劣根性,喜欢鼓动一些人,收拾另外一些人,这也是“枪杆子里出政权”的劣习。我以后要多多注意了,谢谢。

我爱你。

补充一句:也爱小南,爱论坛上所有热情的战友。




[ 本帖最后由 竹影摇虹 于 2009-1-30 11:41 编辑 ]
作者: 竹影摇虹    时间: 2009-1-30 11:39     标题: 哈哈

原帖由 kaitai 于 2009-1-30 11:16 发表


谢谢竹影MM,您总像一面光洁且无情的镜子,我照见了自己的卑微。
我的确讨厌帽子,却总给人戴帽子的,这是我幼年总喜欢逃学打架遗留下的传统劣根性,喜欢鼓动一些人,收拾另外一些人,这也是“枪杆子里出政权”的劣习。我以后要多多注意了,谢谢。

我爱你。

补充一句:也爱小南,爱论坛上所有热情的战友。


很難得在論壇上遇到這樣的朋友,是我放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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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在各抒己見,善意交流中夾著無傷大雅的戲謔,交流的開心就好。
作者: 依路走来    时间: 2009-1-30 13:14

看完上面的激烈讨论,就让我想到了几个词,“乱沦”,“婚外情",“人的社会性“,接着容易想到“道德”,“法律”。

我们社会或人社会性中是不允许乱沦的发生,并且人本性中就会本能的反对这种事情的发生,例如,这些事情的发生会让人产生潜意识的罪恶感,并且这些罪恶感的发生会通过行使其它的善意行为得以解脱。

上面讨论的木子美与扶容姐姐以前也只是听说过,但我想这只是个别现象,从这些个别现象中体现出人性中一些不怎么经常展示的一面,但必竟是不被当前社会来接受的行为,更多的只是通过观看与讨论。人是复杂的个体,受自身与外部环境的影响,集自身所有人性中的情感一身,要看在社会中善体现的多还是恶体现的多那就要看本身与外部环境了。

李银河,这人到没听说过,如果按南国先生引用的李银河的说法那样“婚外情没有错,婚姻法的内容违背了宪法保障公民自由的精神,这部法律需要修订。”那我就大大的不赞同这种说法了,这种说法更像一种激进份子,而且很芒目,我想他不了解法律的作用是做什么的才会如此,也许是一个被"理想化“了的人了。

在这里讨论比较多的是爱情,对于爱情,我没有太多的发言权,我相信此论坛中在爱情情感中的大悲大喜的人物大有人在,我的理解在于,人在经历情感上的大起大落后可以让人更能很好的把握情感,更能让人更懂得如何生活,更能让能能够理解别人,更能让人知道怎样去照顾别人,给予别人相同的爱,这种爱应该更广义。必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得到一份真正的爱情。

小艾说"佛洛依德(很过时了)",让我想到牛顿的三大定律也过时了?所以我是不赞同的,而且以上的讨论在佛洛伊德的著作中都有很好的理论支持,我到是见意有兴趣的朋友去看看。

无影脚助理说:“婚外情是天赋人权“。
我想这是人权,这种人权也包括放罪,屠杀,虐待,专一,善行,怜悯,爱。这些都是人的权力,善与恶,当人做了一面的时候,必然会想办法做另一面来使自己得到平衡。善与恶在此也很难对其下一个定义。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所有的发展都是依赖于社会的稳定性与进化性,要想让它保持稳定,就需要很多专制的东西来维持它,包括法律与道德。要想保持人性的进化,那就需要更多的思想的碰撞。

看完此贴,觉得蛮有意思,所以发表一下个人的观点。以使其碰撞多出几片火花。
在这里还有其它的文章中看到了竹影姑娘身上那种专注的倾听别人与理解别人的意见与想法的行为,让自己受易菲浅,是自己学习与提高的地方,并对此感到有一丝敬佩之感。
作者: 何语    时间: 2009-1-30 13:46

万变不离其宗,我们只有做好自己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13:52

依路走来,你到底有无认真看贴的?
信息的传递与接收竞有如比大的出入?
作者: 海蓝蓝    时间: 2009-1-30 15:24

原帖由 归心恋 于 2009-1-29 19:02 发表
一颗心只能装下一个爱人,全心全意的去爱.
包括身体,包括灵魂.


楼上诸位发言都很精彩,
尤其是小南、K版、竹影、无影脚、小艾,
几个人你来我往,或滔滔不绝,或短兵相接,
有理有据,条分缕析,于探讨交流中碰撞出思想和智慧的火花。
我喜欢!
论坛需要这样有思想、有深度、有价值的好帖子!
可是,阅历和水平所限,往往这样的帖子里,我只能充当一个兴致盎然的看客。
不深度地参与讨论了,
支持下归心恋小妹的这个观点。
70年代的我,
却有着和90后小妹一样的心态。
如此单纯,
如此诗意,
如此理想化。
就是这样。

[ 本帖最后由 海蓝蓝 于 2009-1-31 07:19 编辑 ]
作者: 依路走来    时间: 2009-1-30 15:27

原帖由 无影脚助理 于 2009-1-30 13:52 发表
依路走来,你到底有无认真看贴的?
信息的传递与接收竞有如比大的出入?

有何不馁,到想听你说说看?
作者: 依路走来    时间: 2009-1-30 16:02

还有,如果把性交易,一夜情,婚外遇看作是性开放的开放程度,那我就不赞同的,我的理解是性开放只是正确而理性的公开的对待性,而不像原先或古代时期对性的遮遮掩掩,别一方面,性开放也代表男性与女性所属权利的一种开放,而那些婚外遇等就不是了。
另外,旦凡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不会出现这种问题的,人们不能因为爱与性而让放众自己。
说完这些,我想我是会被骂的,呵呵。
作者: 依路走来    时间: 2009-1-30 16:14

爱情
爱情应该是所有情感中最能让情感抵达最深处的一份情感,一个人可以因为爱情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可以因为爱情而为所爱的人献出一切,可以因为爱情而让被爱的人感受到最幸福的日子,我觉得这就是爱情,如果一个在总是在不同的人之间来回的体会着各种各样的“爱情”,那这就“爱情”就是性欲了,也或许会在此中迷失自己。
记得前一段时间看到过一个报道,英国的生物医学家研究发现,人类之间是存在真爱因子的,这种爱情也许会在日久天长的生活中被冲淡,但当人在某一特定环境中,这种真爱因子会被激活,人老时仍可以品尝到当时的那份真爱的激动。我是相信这种话的。。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17:15

to 83#
一、你对南国和小艾的贴断章取义
二、你怎么将k版的观点戴到我头上来,大大的冤啊,正月台风啊!!(注:在六月是飞霜,那么在正月应该对台风吧^.^)
作者: mehl    时间: 2009-1-30 17:27

没有太认真看,
就是想起一句话,
饱暖思淫欲。
作者: 归心    时间: 2009-1-30 18:42

原帖由 南国水乡 于 2009-1-30 09:34 发表
如果我的妻子曾经出轨了,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会原谅她!
如果她抱着K版的观点,认为婚外情是合理的,想脚踩两只船,我会选择结束婚姻。

这是婚外性,不是婚外情,你说的是肉体的出轨,不是心的出轨.
作者: 归心    时间: 2009-1-30 18:55     标题: 先反思自己,正视自己吧,

没感情了,说离婚,不是说离就离的.有大多的因素让很多人维持着没有感情的婚姻.
性开放不是乱来,主要还是看个人吧.
婚外情的出现,主要原因不是出现的那第三个,而是夫妻双方的主要原因,如果两个人真爱,专一,是不会出轨的.
男人和女人本质上就不是一样的,男人理性女人感性.没有非常强的自控力的男人面对女色诱惑都是很难抵挡的.如果做了可以天不知地不知,有多少会不去做?
真实是赤裸的,会去正视的没几个的.
结婚以后还像婚前一样生活的能有多少呢?婚姻也需要爱情,不只是过日子而已.
对一个人动心,不容易,动情,更不容易.当生活缺了那份动心,局中人也会想去寻找.
人都是好奇的,对陌生的事物总是想去探知,对人也是如此.
反思是很重要的,家庭出现问题,不是去找外因,而是内因.
为什么而结婚为什么而离婚?
结与离,不是情侣说在一起与分手那么简单的.
反思自己,而不是去指责他人.
先正视自己吧.
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不为人之的想法^没出口,只为自己知道而已,
心和情感,操纵着我们和行动.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20:15

"如果两个人真爱,专一,是不会出轨的"
对这个严重不同意。

我知道吃油炸的东西不好,可是还是很渴望吃。终于,我还是忍不住吃了。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只是诱惑太大了。
但是,如果我妈妈在身边看着,那么我肯定没吃的机会。
作者: 依路走来    时间: 2009-1-30 21:12

原帖由 无影脚助理 于 2009-1-30 17:15 发表
to 83#
一、你对南国和小艾的贴断章取义
二、你怎么将k版的观点戴到我头上来,大大的冤啊,正月台风啊!!(注:在六月是飞霜,那么在正月应该对台风吧^.^) ...

在67#看到了"我始终坚持:婚外情是天赋人权。婚姻只是辅助爱情,爱情才是人类的根本。"
这个确不是你所表达的,为自己的不严谨向你说声抱歉,
不过,你可能有误解,我没有对某人发表什么意见,只是针对提出的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且是反驳的看法.

还有:
_--------------------------------------------
你认为:   "如果两个人真爱,专一,是不会出轨的"对这个严重不同意。
-----------------------------------------------
那我就可以这样理解你的看法:如果两个人真爱,专一,那一定会出轨的.
对此我无话可说了,必竟全球60多亿人,没有出轨的人应占多数.
作者: 依路走来    时间: 2009-1-30 21:24

20 岁的爱,激情,热烈,
30-40岁的爱,共筑生活,相互理解,支持,共同育儿,共同孝敬老人.
70岁的爱,相互扶撑,
作者: 无影脚助理    时间: 2009-1-30 21:33

我认为:如果两个人真爱,也可能会出轨的。人是有欲望的,即便真爱也可能抵挡不了本性的。给人一个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这是在偷吃了的情况下的)
当然,我非常反对偷吃。但我认为偷吃不一定是非常堕落和可耻的。夫妻之间,如果出现了出轨的事情,两个人都要从正面的方式去挽回。
在这里我知道的朋友的故事中,我最认同的是兰尘,你看看她的贴: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B%E5%85%B0%E5%B0%98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1 08:31

原帖由 南国水乡 于 2009-1-30 09:34 发表
如果我的妻子曾经出轨了,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会原谅她!
如果她抱着K版的观点,认为婚外情是合理的,想脚踩两只船,我会选择结束婚姻。


对此我持保留态度。

我关注的是:小南同学未来会不会出轨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1 08:33

我想看小南现在的回答。但不会在意他将来是不是真的出轨。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1 08:33

关于爱情,我们的轻松说过:爱情就是个P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1 09:15

OK,不管爱情是什么,我想每个人的经历与背景不同,对同一个问题会有很多很多的答案和想法,这也很正常。世界是丰富多元化的,要允许人们表达各种声音。

就象小K同学说的一样,你喜欢一种东西并不一定要把它据为已有;你赞成某种观点并不代表你会真的那样做,比如,就我来讲,实在没有芙蓉JJ的那种勇气,也没有木子美的水平和条件,我只是想表达:没有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其闪光的一面,我欣赏敢于表达真实的自己和想法,并且要鼓励自己和别人也这样做。

无论如何,我觉得一定要尊重人的与生俱来本有的各种属性。

做为我个人,非常不愿意回顾我们中国的历史,尽管它真实存在了几千年。

我觉得我们的历史就是,表面上提倡的东西跟事物真实本身差太多了,很多很多人所提倡的道德跟其行为有太大的差距,需要拿出太多太多的精力去对付使自己适应社会属性的潜规则。就比如说性的问题。

因为潜规则,人可以那样做,但不能说实话,就比如说“范跑跑”的问题。我不明白,为什么真实表达了自己却要遭到铺天盖地的漫骂,并因此失去了自己的职业。

我看不惯表面上满口仁义道德,私底下却什么都干的人。我对满身光环的人有着一种本能的抵触情绪,也因此对敢于表达自己真实一面的人“吹捧”有加。也许这种情绪也会妨碍对事情正确的判断。在这里检讨一下自己,但是,检讨归夫讨,骨子里的东西不会变

有位同学说了“饱暖思淫欲”,很有道理。
作者: kaitai    时间: 2009-1-31 09:17

原帖由 小艾 于 2009-1-31 08:33 发表
关于爱情,我们的轻松说过:爱情就是个P


所实话,就是她这个P,引起老K的这番反思:爱情不能永远神圣,也要堕落下去抚摸原始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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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明一下:在这里我并不是孤立地主张,作为社会性的人,任何行为都是存在社会责任的。

我看过两则报道:

一个是一个女子招婿侍奉瘫痪前夫。她的丈夫不幸遭遇瘫痪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加之失明的婆婆和年幼的孩子,贫困不堪的家境是一个女人无法负担的,于是这个妻子便忍痛与丈夫离婚,招上门女婿,两人共同照顾前夫和经营这个家庭的。另外一则与此情形差不多,瘫痪在床的是妻子,家庭异常贫困,孩子幼小,老人年迈也需要赡养;丈夫不忍与妻子离婚,艰难地支撑这个风雨飘摇的家,直到突然有一个女人闯入他的生活,他从私下与情人幽会,到半公开请这个女人来家帮忙,最后公开和情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齐心协力照顾妻子和家庭。
而自己身边也有很多老板、 妻子和情人的例子,甚至有的情人还为老板生了孩子,这里面有很多细节原因,令您不得不理解“宁可做小三”的人生苦衷。这些现实情节里面到处充斥着性与情、道德、法律与婚姻和爱情的矛盾对峙、冲突和抵触。

我们的社会是契约社会,婚姻也是契约,大家既然走进来就要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来对待,维护婚姻的尊严,也是社会义务和责任。但正如前面例子所举的,有些情感始终是符合道德,有些情感(婚外情)与道德甚至法律抵触的,但也具备天然的合理性,如第二个例子中,丈夫和情人公开在家同居照顾妻子,违德违法但不违背人间大爱情理。这种情形并不只在困难家庭出现,老板扶持贫弱的情人家庭也是眼见的事实。追求个人的性情自由与婚姻道德和法律,虽不排除恶意破坏,但也常常合理性冲撞。我用一句话喻明观点:杀人是不对的,革命却是有理的,而革命却避免不了流血。违背婚姻的诚信原则是不对的,但很多情感(婚外情)却具备合理性。我们总是存在于矛盾中。

小南重点在合乎婚姻道德的婚姻之爱,我的重点在合乎改良道德的人性之爱;好像都在用自己的正确驳斥对方的正确,实际上不存在正邪对抗,大家似乎可以欢聚一堂。我虽然保持“婚外情合理”的观点,但自认为本人还是极负婚姻家庭与社会的责任感的。我并不敢忘记:爱自己、爱他人,爱世界


小艾,太爱你了。关于范跑跑,我们所见略同。来握手,呵呵

不敢多说了,我忙现实世界去了。

[ 本帖最后由 kaitai 于 2009-1-31 09:21 编辑 ]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1 09:28

以前,我们国家未婚同居叫“非法同居”,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新的叫法。

我个人认为,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人的一生结婚它三四次才好。当然,如果一次爱情能终老的就随它去喽,老夫老妻末年相互扶持的画面也是一幅相当的美景。

目前我们国家的情况是,无论是感情上还是经济上,大多数人经不起婚姻带来的冲击和变故,所有,为了和谐社会,能忍就忍忍吧。

小南同学说了,我不就说说有两种东西容易泛滥么,哪又来这么多说道。说就说了,似乎大家还喜欢的,不是么。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9-1-31 09:35

小K同学的爱有点泛滥,不符合小南同学的道德标准哦。

大家忙去吧,我再待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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