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你是个肝病患者,你身边有人歧视你,你该如何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3-1 17:47     标题: 你是个肝病患者,你身边有人歧视你,你该如何

你是个肝病患者,你身边有人歧视你,你该如何
作者: 袁野    时间: 2008-3-1 18:59

太笼统了,什么人(陌生人、同事、朋友?),在什么情况下歧视(就业、生活、还是工作中?)?
作者: 真诚服务    时间: 2008-3-7 21:39     标题: 深圳体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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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ser080101    时间: 2008-3-8 16:09

其实心情很复杂的哦
作者: googler    时间: 2008-3-18 00:32

几年前的时侯,我不知道乙肝的传染途径,很害怕传染给他人,一般吃饭主动用公筷的!现在不会了!
不久前一个二五阳的哥们说要跟我用公筷,我说你二五阳啊,他说不是因为乙肝,用公筷是一个好习惯!我心说,我去你妈的,老子不抽烟,你怎么老在老子面前抽烟!最可气的是,他说二手烟比线手烟的危害大,所以每次抽完烟都把窗户打开,大冬天的!我说,那下次我们不要一起吃饭了!他说,你不要这样!说着说着,他又说我会传染给他!我一摔筷子就走人了。虽然他追出来,我没有跟他回去,把钱给他让他去结账,他不收,我把钱放在地上!--从此之后再没跟他同吃过饭,以后也不打算再见他!
还有一个小三阳的同学,跟他吃过一阵子饭,也是用公筷的,虽然那时我跟所谓的健康人吃饭主动用公筷,但我想不通的是我大三阳跟一个小三阳吃饭也被要求用公筷!
真他妈的搞!
作者: 小艾    时间: 2008-3-18 06:59

说实话,我从前的环境并没有歧视乙肝的现象,我自己吓自己太厉害。唉~~~

无知也是歧视的根源, 再度想起: 科普极重要。

(当然,如果实在伤害我,我视情况“报复”之,如果真的被恶意伤害,TNND, 咱们等着瞧,我不报天也报
作者: xingguang123    时间: 2008-3-18 12:25

也许是还没踏上工作的缘故
我身边的同学对于我 倒是完全无所谓的态度
一起吃东西 一起杂么样
更本不忌讳 倒是我 有时候还会忌讳下 呵呵
作者: z3f    时间: 2008-3-20 12:25     标题: 我们不用再怕了

用法律解决 ,国家已经出台了好几个法律
作者: larkforsure    时间: 2008-3-22 12:35

录音 搜集证据
作者: 6868688    时间: 2008-3-25 23:03

这种事情我也有遇上过,本来在一起吃用的是公碗公筷,
当公司有人知道你是乙肝以后,各拿各的碗筷
然后就离你远远的!
作者: 6868688    时间: 2008-3-25 23:07

其实说到头,现在的医院是贪图利益,夸大宣传,
误导人民群众!
给我们造成很不利的影响!
作者: twb    时间: 2008-4-6 13:38

原帖由 googler 于 2008-3-18 00:32 发表
几年前的时侯,我不知道乙肝的传染途径,很害怕传染给他人,一般吃饭主动用公筷的!现在不会了!
不久前一个二五阳的哥们说要跟我用公筷,我说你二五阳啊,他说不是因为乙肝,用公筷是一个好习惯!我心说,我去你妈的,老子不抽烟,你怎么老 ...

不管什么状况,大还是小,用公筷没有什么不好的!
作者: 千面乙人    时间: 2008-7-12 15:21

跟朋友们吃饭我一般都用公筷,跟陌生人吃饭我会尽量少吃东西!怕啊怕别人因为我传染喽
作者: p150530    时间: 2008-7-24 19:38     标题: 乙肝朋友 正确对待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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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郁闷亮亮    时间: 2008-7-31 23:39

我不想活了
被歧视了你又能怎么样,难道去告他,
我就是被厂里发现了,虽然炒我时补了我300块。但我的心痛啊
作者: 阿华仔    时间: 2008-8-1 09:56

哎,都是心肝宝贝惹的祸,到底该去怪谁呢?
作者: ccg775    时间: 2008-8-29 08:25

楼上的,就给你300你就同意走?
我也是被查出来,昨天电话中说补我一个月,5000多吧,我按劳动法规定提出,57000左右的赔偿。今天下午去公司面谈,我不想让步,我想叫他们付出代价。对与些他们是没有知情权。
作者: tianshilaila    时间: 2008-10-2 22:49

直接咬他们一口
作者: mojob    时间: 2008-10-6 16:15

我也是乙人我也受到过歧视,以前我因受歧视K过一个人,但过后想想还是很傻,毕竟人很自私,他们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当然有防着乙人的戒心。还是不理他们。
作者: bing8583    时间: 2008-10-6 20:06

不能一概而论
作者: qigaiaaa    时间: 2008-10-29 17:16

歧视你的一定不会是你的亲人
你的朋友一定会爱护你的
作者: kite2888    时间: 2008-11-10 17:43

公筷,公勺,就餐的好习惯。
没有什么刻意针对我们3的,其他很多病是通过餐饮传播的
作者: 小池百合子    时间: 2008-11-10 20:23

原帖由 twb 于 2008-4-6 13:38 发表

不管什么状况,大还是小,用公筷没有什么不好的!

说的是这样,但是现在在外面吃饭,都是一人一套餐具,根本没有多余的筷子,如果面对的是不知情的人,有怎么好这样做呢,这样做还显得我们歧视别人呢
作者: lizzyxjh    时间: 2008-11-13 15:49

亮亮,我能理解你的心情,我走的时候给了我500,他们还很仁慈的给了我200路费,当时拿到钱的那种辛酸又有谁能够体会呢~真想给他一把扔过去,汗~~坚强起来吧~~社会大环境下被歧视那也正常,勇敢做自己,我又失业了,面临的又是很严峻的问题,只有自己勇敢的去扛~~虽然肩膀是那么的瘦弱~~
作者: lxl0756    时间: 2008-11-20 08:53

俺身边的人好像没什么变化
作者: lanlan123456789    时间: 2008-12-4 21:49

歧视我的人,我不会害怕他,我会同样鄙视他。
作者: hotchxzh    时间: 2008-12-28 23:50

唉,我老公知道我是大三阳,说自己不在意的。但在我做月子时,转氨酶上升,又骨盆裂了,又低血压天天点滴的情况下,他居然跑了,甚至还半夜打电话恐吓我。后来又发生一系列痛苦的事。过得真是生不如死。

我的朋友知道我身体不好,虽然远在他乡,却坚持一天一个电话慰问我。可我老公呢,唉,,,相差太大了。

但真的很感谢父母,在经济上精神上给了极大的帮助。
作者: dfyy8989    时间: 2008-12-29 09:48     标题: 楼上的你跟我太象了

但是你比我幸运,你还有父母照顾,有自己的地方住,我却没有。
作者: 2008xg    时间: 2009-1-13 15:43     标题: 百度贴吧金龙鱼吧的某人的回复

22 回复:我因乙肝问题被金龙鱼生产厂家新元粮油劝退,还不想给补偿金  
路过的,进来看看,也说上两句。2008hdd,看你的样子很得意是吧?按法律来说,你占了20%理由,但是按照一个人的道德情操和一个合格的公民,我支持金龙鱼公司的做法,早就该把你辞退。试问一下,一个食品行业雇佣你这样的病毒携带和传播者,对消费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谁还敢去食用金龙鱼油?如果所有的食品行业按照你的想法来行事,是不是又会出现一个“三鹿”事件,这对整个行业也好,还是整个国民也好,都是一种践踏,所以我觉得从你内心的深处看得到你的思想很扭曲,甚至有些变态,你明明知道自己有乙肝病毒并且还有传染力,为什么就不知道去找一个非食品行业的工作呢?作为一个公民和消费者,我觉得有必要说上你几句,清醒一下你的变态神经,为广大国民的健康做出应有的选择。  

  
作者:221.232.154.*   2009-1-13 09:00   回复此发言
作者: weiquan200966    时间: 2009-1-16 15:53     标题: 万人上京行动--为彻底解决乙肝歧视

只花5千元(按本人在广东深圳出发算),解决一生困扰,政府不加快推进政策改革,就在北京过年,我们一万携带者在北京聚餐,大不了,为了一生幸福,少在家过一个年.真心赞成并参加行动的战友们请入群78858794.我们商量过了,在论坛里讨论由于人数太多,不好统一意见,因此将有战友们自发组群,每群100人,我的群名是维权,依次从维权1-100,每个群选出一个群主作为带头大哥,负责总结意见,提出国家政策建议,语言要中肯,不要让国家觉的我们是在暴动,然后维权100为100个群主的群,群主再做出最后的政策建议,把所有相关政策改革建议一并提出,递交总理,恳请总理给予帮助.请所有看到此贴的战友们帮忙转发此帖于各版块及各帖子,以增加人气,谢谢.
作者: 123@    时间: 2009-1-22 20:07

勇敢地走自己的路,那些所谓的歧视都滚吧,上天是睁着眼睛看着的,善人必有杉抱!!!
作者: 123@    时间: 2009-1-22 20:08

勇敢地走自己的路,那些所谓的歧视都滚吧,上天是睁着眼睛看着的,善人必有善报!!!
作者: 会心微笑    时间: 2009-2-1 16:59

还是希望社会能够多有一些包容!
作者: 290600770    时间: 2009-2-11 12:02

那三个选项我都不会选  如果还有其他的 我可能选择  歧视好伤我的自尊 我现在说起就。。。。。。。。。。。。。。
作者: dfyy8989    时间: 2009-2-15 10:03

没有政府的歧视,那有我们现在的心理问题呢?
我们最大的心里问题无非就两点:
一、生活、学习、工作、婚姻、就医等等。
二、找个好医生不被忽悠能够认真好好为病人治病的很难。大多数医生就是个三脚猫,或明知乙肝病人看病贵,还要硬用不必要的药,乱用药的。叫病人雪上加霜!
反正我作为病了十年的大三阳,这十年来我没有遇到过一个纯种的好医生,个个都是利益熏黑了心的。没钱哪个医生都不会理采你。他们都明确的告诉我这个病想要好好上规模的看是要准备多少万的。而且很难医愈的。没钱他们也没有办法。病人就只好干瞪眼吧!
作者: dfyy8989    时间: 2009-2-15 16:20

我在“总理听我说”上发了言,可是却看不到我的留言。
总理您好!
    请问总理!乙肝病人的基本用药——“抗乙肝病毒药物”实在太昂贵,何时能象艾滋病抗病毒药物那样免费,或者可以在农村合作医疗中或其它社保中有得报销呢?总理要知道,抗乙肝病毒药是乙肝病患者的最基本用药,如果用不起,就会提前发生肝硬化、肝细胞癌。这是乙肝患者的父母、配偶、及小孩等家人难以承受的摧残和毁灭性的灾难。这也是当今中国1亿多家庭共同面对的史无前列的特大困难。
    大家都知道七八十年代的,共用未经消毒的针筒和针头注射“非乙肝疫苗”(乙肝疫苗是九十年代开始发明和生产)的小孩,有好多都感染了乙肝病毒。这些当时的小孩们现今已是三十多岁、二十多岁的社会中间力量,未发过病的青年们因为乙肝携带单位企业都不肯收。几十年的甲肝、乙肝传染途径混为一谈,导致今天的局面已经不是一个法规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了。因为它几十年的不明确的传染性,经过几十年的政府招工歧视,和电视报纸等媒体不实虚假的广告的灌输,已经在老百姓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啊!”所以请求总理能让政府出面,在社会各个层面澄清事实,让痛苦的乙肝人也能象正常人一样拥有一遍自由放松的空间,不要再让乙肝人处处碰壁了。
    让大多数能正常工作的乙肝人有工作,有收入生活。
    让发病的乙肝人用得起“抗乙肝病毒药物”。
    希望不要再听到有关乙肝导致的社会不“和谐之音”和“事件”。
    (新华网的网管要我等三十分钟再去查看,不知道有戏没戏呢?)
作者: dfyy8989    时间: 2009-2-27 10:23

我终于看到我发表的留言了,很开心!
第9楼 请还乙肝人一个安宁的生存权利  
[ 58.219.155 ]  发表时间: 2009-02-26 16:26:18                                     [ 点评 ] [ 投诉 ]  
全国拥有1.3亿人的乙肝人,如果这十分之一的乙肝群众无法正常工作,哪里还有钱生活呢?
乙肝人没有钱生活和用药抗乙肝病毒,那么这些乙肝人该怎样活下去呢?
和谐社会又怎能和谐呢?乙肝人连最起码的生存方式都是没有的呀!!!!!!
作者: 开朗乐观    时间: 2009-2-27 10:58     标题: 三个都不是

我受歧视,在家里没有正常的生活,不让我做饭,也没的饭吃,什么东西都不让我碰,好像只要我一挨着,就便地是病毒一样。
我不理他们,就更孤独了
已经受害了,为什么还害别人
我不会报复的,他们也是受政府的害!!!!!
作者: 自责    时间: 2009-3-3 20:13     标题: 平常心

我就因为这个,小时候和我玩的很好的小朋友的妈妈都找我妈妈说不要让我和她们玩在一起;初中的时候那些人总是喊我“大三阳 小三阳”!有一个亏她老公还是医生的老师说:不是我歧视你们,如果你么能自觉在家呆着,中国还会有那么多携带者吗;高中体检,还好没什么人知道,不过听那些议论的人说“那以后我都不和他们说话了”时觉得真悲哀。在听他们乱放屁时是有点难受。
  可是想想,人人都是平等的,吃五谷杂粮生病很正常,我们有我们的不幸,他们也许是害怕,不是歧视,只要想想自己身上不过是多了几个病毒就好了。生活有关心自己不嫌弃自己爱护自己的人,就很足够了。我想你们的父母亲人就是,未来的一半也是。谣言止于智者,不要和愚者一般计较!加油!
作者: jiahuida    时间: 2009-3-3 21:06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09-3-5 15:47

抓住机会,乙人自救
人大开会正在讨论刑法修正案[七]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大家要努力到人民网站投票联署反对乙肝歧视法律,反歧视急需大家共同努力,光在这儿空谈无用。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第二条:二, 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
       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
        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根据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 这两个文件都强调了医疗部门有责任保护携带者的个人隐私.-----------而现实是体检医院相继推出各种体检套餐,推荐给体检单位选择.其中就含
      

有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体检结果又直接交给单位.在招工,福利体检中使携带者隐私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国家法规成了一纸空文.
       在乙肝传播知识贫乏,很多人谈肝色变的今天,这种侵权行为使携带者面临着恶劣的人际关系环境,饱受冷落歧视,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重者立刻
       产生就业危机,轻者使他们面临着合同到期单位拒绝续聘的失业前景。.医院作为高级知识分子聚集之处,理应模范执法,万不该违法行事.我们请求在
在两会召开三审刑法修正案[七]保护个人信息的条款中明确 ,使 乙肝表面病原携带者的个人隐私同爱滋病毒携带者一样受保护。明确医院,单位在招工,福利体检中肆意侵犯人权的法律责任,向保护艾滋病携带者隐私那样保护乙肝携带者。

付  {《艾滋病防治条例》

(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第三十九条: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我们这些携带者都是国家的孩子,我们有能力为国家做贡献,我们求国家救救我们。 管管无法无天的医院,用人单位,不要让法规被他们当成废纸。


  

一名乙肝携带者

[ 本帖最后由 大别山林 于 2009-3-5 15:55 编辑 ]
作者: 湖北放逐    时间: 2009-6-10 12:13

现在无论跟谁吃饭我都用一次性餐具,一般会备两双筷子
其实乙肝没什么,自己注意保养就好。被一些傻逼说的跟艾滋似的- -!
关键是保持自己的格调,歧视?鄙视他们,装B照脸踹……
作者: 10309598    时间: 2009-6-17 13:46

我是很小的时候被染上的乙肝,上学以后从来没和人家说过。
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也没听说谁被我传染。
到现在20多年了,身边的人依然不知道我有。
其实做人不要太诚实,反正又没侵害人家的利益。
作者: lixinjia    时间: 2009-7-19 08:41     标题: 放心 我们有好多战友和你一起并肩作战

放心   我们有好多战友和你一起并肩作战
作者: 孤孤单单    时间: 2009-7-19 14:04

只可能远离他.!!!!!!!!
作者: 不会放弃你    时间: 2009-7-20 15:00     标题: qq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这些人才会真正的被社会所接受和理解
作者: wojiuyumen111    时间: 2009-7-25 13:53

管他怎么看!早晚有一天 他会有报应
作者: wojiuyumen111    时间: 2009-7-25 13:53

管他怎么看!早晚有一天 他会有报应
作者: wojiuyumen111    时间: 2009-7-25 13:54

管他怎么看!早晚有一天 他会有报应
作者: jp_yuanmeng    时间: 2009-8-9 12:42

真正的兄弟是不会在乎你的!我平时和朋友吃饭的时候,我也尽量不吃炒菜,我当然知道这不传染,但我不想让朋友们对我有啥介心。这样很累。但真正的兄弟是不会在乎你的。有一次我和朋友一起上网,他不小心喝了我的水,我说,你喝了谁的水,他却说,那有啥!真的,自从得了这病,这种话我第一次听!真的很感动。我一直以来交朋友的原则就是,如果他在乎我的身体,我就选择不和他深交,不认他做兄弟。幸运的事,长这么大还真交到几个过命的兄弟!在这我感谢他们的理解……
作者: 孤丹    时间: 2009-8-18 19:39

我的亲人朋友都很健康,对我都很好、我属于自我歧视,不愿和身体健康得人在一起
作者: 156885749    时间: 2009-9-5 19:30

武汉愿意办健康证的请留下联系方式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让武汉成为全国反乙肝歧视的第二主战场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3
已向检察院及纪检部门举报武汉疾控中心拒办健康证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作者: 养的就是猪    时间: 2009-9-7 02:11

我也歧视他,哈哈。。。。
作者: 渴望太阳    时间: 2009-9-7 12:57     标题: 464725

要想别人尊重你,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
作者: 5146    时间: 2009-9-7 21:25

好好努力  将来混的比他好 m比他多 fz比他大 lp比他漂亮
最重要的是活的比他长  到时给他吊丧去
作者: vancan    时间: 2009-9-20 16:38

忍受,并远离!!(现在进行式......)讽刺的是:她们都是医学专业人士!
作者: 我不是你    时间: 2009-9-20 17:55

以前怎样活还怎样活,让别人羡慕。呵呵
作者: HHY7910137488    时间: 2009-9-20 18:47

有机会报复他啊,
作者: yiganrr    时间: 2009-9-20 18:55

万人上京行动--为彻底解决乙肝歧视
只花5千元(按本人在广东深圳出发算),解决一生困扰,政府不加快推进政策改革,就在北京过年,我们一万携带者在北京聚餐,大不了,为了一生幸福,少在家过一个年.真心赞成并参加行动的战友们请入群78858794.我们商量过了,在论坛里讨论由于人数太多,不好统一意见,因此将有战友们自发组群,每群100人,我的群名是维权,依次从维权1-100,每个群选出一个群主作为带头大哥,负责总结意见,提出国家政策建议,语言要中肯,不要让国家觉的我们是在暴动,然后维权100为100个群主的群,群主再做出最后的政策建议,把所有相关政策改革建议一并提出,递交总理,恳请总理给予帮助.请所有看到此贴的战友们帮忙转发此帖于各版块及各帖子,以增加人气,谢谢.
支持!真的受够 了!
作者: 桂子    时间: 2009-10-8 15:45

当我还不了解乙肝的时候,那时偶还是学生,被嫂子歧视了。从此内心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有意无意会回避这个问题,曾经常常一个人躲起来哭。
直到周一超事件后,才知道原来是自己的权利被剥夺而不是自己犯下了滔天的罪过。
心里也渐渐有了些许阳光。
作者: 相随一生    时间: 2009-10-9 17:39

支持楼上的,就是我们自己对陌生人也会有戒心所以不用去理会他们,
我从来就不把我自己当病人,和知道我有病的但不太熟的人我会直接问他们怕不,怕就走人,不怕就留下。
我的朋友们也从来不把这当回事,所以何必太在意,于其给自己添堵还不如让歧视我们的人自己堵自己的好。
作者: 爱的前言    时间: 2009-10-27 12:07     标题: 我是携带者

在结婚时我老公很爱我,并不在意我的病可是,当我婆婆知道了之后却要让我们离婚!还好在我的孩子是健康的! 被发现后我都不能一起在桌子上吃饭了,碗筷也被分了出来,我很难过
作者: meierxx    时间: 2009-12-19 15:20

是之间有感情的话,会很难过
如果是陌生人,只会觉得他很无知。也表示理解他的心情。
就像不了解艾滋病时也会对艾滋病人有恐惧一样。
作者: 梅雨缤纷    时间: 2009-12-24 22:21

现在在学校,还没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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