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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T妖妖宝宝妙文!)[原创]谈肝色变. —— [打印本页]

作者: 黑人    时间: 2005-11-30 00:39     标题: (ZT妖妖宝宝妙文!)[原创]谈肝色变. ——

[原创]谈肝色变. 提交者:妖妖宝宝

在坛子里逛的时间久了,发现了一个不能说是好笑也不能说是严重的现象.

现在似乎HBV铺天盖地一般.很多的战友们也把身体上一切不舒服都归功于HBV.身体一有了异状就要怀疑是不是乙肝病毒和肝造成的.甚至于到了胖瘦高矮美丑性功能低下生孩子会不会畸形都要和HBV扯上,就别提普通的头晕目眩爱感冒之类的毛病了.有位MM还问脸上长青春痘是不是也和这个有关系.呜呼!万恶肝为首!难道人类的疾病就只有乙肝了?难道我们生的一切疾病都和乙肝病毒有关系?(这里说点题外的话,有位MM战友曾发贴问她的"肝为什么咕咕叫?",肝!咕咕叫?本人无意嘲笑这位战友,可确实该恶补些医学常识了吧.)

有的战友或者他们的家人,在刚知道了自己或者爱人是乙肝携带者时,惊恐万分,如同一记闷棍打在头上,甚者泪流满面,如遭遇灭顶之灾.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我个人从来就不认为我们这群人是病人,我们是健康人!只是身体里携带了病毒.要知道身体里还会携带其它的东西.客观点的说,我就承认我们这类人是介于健康人和病人之间的亚健康人.我们中的大部分都只是携带,健康无症状的携带,大多数的人都是健健康康的携带了一生,从不发病.除了血液中有乙肝病毒外,我们就是健康正常的人.所以,我就很反感社会上把携带称为得病,把携带者称病人.战友们也是这样,在聊天时,有的战友会问"你得这病多长时间了"之类的话题,我从不承认这是病,我总是说"是携带"。我们不是乙肝患者,是携带者。

有些战友时刻都在想到死,不知某年某月的某天就会死去,并且是死于肝病.可要知道人生谁无死呢?死在肝癌和死在胃癌上有本质区别吗?自然界有比乙肝病毒更厉害的病毒,有比肝上更厉害的病.苏联核电站爆炸后多年,那个区域内的人得癌症和畸形儿的比例大的惊人.无脑儿!想象一下就可怕,更别提看到那个扁平脑袋,眼睛上翻的孩子的照片了.这不比乙肝更可怕吗?感染了乙肝病毒并不就证明你将死于肝上的病症.也许你感染了乙肝病毒,终了瘁于脑溢血,脑血栓,糖尿病并发症,胃癌,骨癌,膀胱癌肌肉萎缩症等等,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健康一生,寿终正寝.没有HBV的人一样会肝硬化,脂肪肝.我们只要心情开朗,健康自然的生活着,我相信大家一辈子都是正常人.

看到有的战友锻炼身体,因为拿不准HBV的可不可以做俯卧撑,而发贴询问。这可算得真正的杯弓蛇影吧?连个俯卧撑都不敢做,那我们这些携带者们的后半生岂不如同行尸走肉?自己判了自己的死刑!我们不敢吃,不敢喝,不敢运动不敢交往,不敢爱人-------有的不敢是有科学根据的,有的不敢确实是我们心理上人为造成,可以说是缺乏科学知识。自己吓自己。实际上乙肝禁忌的东西很简单,象禁忌饮食过量,禁忌酗酒。禁忌过多的体力和脑力劳动禁忌发怒、抑郁禁忌过度纵欲。看,酒是指酗酒,劳累是过度劳累,抑郁!这种死灰一般的生活态度反而犯了乙肝的禁忌。凡事都有个度,其实在我们携带者来说,正常人可干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干,掌握好度就可以。这不是凭空而说,多看看医学科普知识吧。我不是想说让大家都来钻研乙肝,起码在知道自己是HBV后,应主动的了解些这方面的知识,达到对自己有个正确的认识吧。自己都对自己没有了解,就开始悲天悯人,痛不欲生?

乙肝病毒携带最大的恐慌是传染.其实最让我们恐惧烦恼的是传染的问题.如果能够全面解决传染的难题,一切皆大欢喜.你可以放开胆子找爱人,接吻,做爱,生孩子.我个人认为目前应先致力于阻断传染问题的解决,而不是攻克乙肝病毒.

夸大乙肝携带的危害,似乎并不全是社会的责任.我们的战友们本身就在夸大着它.我们携带者本身如果都这样谈肝变色,那么社会又怎么能不误解我们呢,我们又怎么能去要求社会不歧视我们呢!

当然,我们不是医学家,我们只是医学不发达时的受害者.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如感不同,敬请指正.


作者: tiany    时间: 2005-12-4 08:12

座个沙发.

好贴,我又长见识了.


作者: 生.命    时间: 2005-12-6 01:10

挺好的
作者: cancel    时间: 2009-2-20 02:21

说得好!!
作者: 坚强懦弱    时间: 2009-2-20 13:4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专家意见和建议
  1、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与一般健康人无区别。他们虽然具有传染性,但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点,不经血液的途径不会造成传播。因此,乙肝病原携带者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或环境构成威胁。除不能献血、不宜参加体能负荷超常的特殊训练或职业,不宜担任手术治疗科室的医务人员外,其入托、升学、就业、婚姻、社会活动均不应受限制,更不得歧视。  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公务员招聘中因乙肝病原携带而不予录用的规定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应当废止。
  2、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少数人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肝功能异常的肝炎状态,因此,要提醒他们自觉接受医学观察和随访。  3、建议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所有涉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限制性的条款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如《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充分考虑专家意见,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原则,重新予以修订。
  对饮食服务行业人员体检、婚前体检中,查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项目不做强制性规定。对确需查验而有异常发现时,应尊重受检者的隐私,采用妥善方式告知和处置。

[ 本帖最后由 坚强懦弱 于 2009-2-20 13:55 编辑 ]
作者: 坚强懦弱    时间: 2009-2-20 14:04

关于乙肝的东西永远没有定论!尤其是生活中!吃的啊、运动的啊、工作的啊..........
所有关于乙肝的禁忌本意都是让身体向着健康的目标行进的,而不是你必须那样的!象禁忌饮食过量,禁忌酗酒。禁忌过多的体力和脑力劳动禁忌发怒、抑郁禁忌过度纵欲等以上的禁忌,你就是让一个医学意义上完全健康的人这么做做其中任何一条看看是什么结果。饮食过量胃撑坏、还容易肥胖脂肪肝;酗酒喝死的、胃出血的数不胜数;累死的人也不在话下;林妹妹是抑郁而终的;过度纵欲精尽人亡的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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