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战友打官司,你们支持不支持!!!! [打印本页]
作者: baotoucs 时间: 2005-6-4 02:54 标题: 战友打官司,你们支持不支持!!!!
1.支持!
2.不支持!
3.无所谓!
作者: 蓝色暴风雪 时间: 2005-6-4 02:56
支持
作者: baotoucs 时间: 2005-6-4 03:39
我可能真的要跟他们打官司了!
zchi
作者: 浙江萧山人 时间: 2005-6-4 03:49
楼主尽管放心,论坛会全力支持你的。
我已跟常路联系过了,他就是完全由论坛一手全权负责搞的,不用他操心的。他现在还身在深圳呢。
你决定打就要跟论坛版主金戈铁马联系。他们一定会支持你的。我们全体战友也会象支持常路一样支持你的。
我昨晚已与常路联系过,他目前精神心理状态很好,让我们为他祝福吧!
作者: baotoucs 时间: 2005-6-4 04:01
我现在很苦闷,明天和用人单位去医院复查,但医院不是以前体检的那个医院!
用人单位说体检就算合格了他们也不一定会用!
他们就是不要大三阳,严重歧视啊!
作者: 清风丝竹 时间: 2005-6-4 04:55
坚决支持战友打官司。
作者: 榴莲哥 时间: 2005-6-4 05:06
各位战友:
论坛对任何因hbv被歧视或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纠纷,都会全力予以援助、支持。
有需要,各位可以与权益或法律版的版主联系!
作者: baotoucs 时间: 2005-6-5 01:24
今天复查了,单位说如果还是大三阳,就不能录取我
作者: baotoucs 时间: 2005-6-5 01:26
我另外个帖子被删了吗?斑竹!
作者: baotoucs 时间: 2005-6-5 02:01
自己多顶下!
作者: madog2001 时间: 2005-6-5 05:34
绝对支持!
我们都在努力。你的成功也给我们增添了信心
作者: 大嘴鳄 时间: 2005-6-6 21:32
绝对支持!绝对支持!强烈支持!
作者: didi5921 时间: 2005-6-6 23:26
我们应该这样支持,不会只是在这里喊喊口号吧
应该把我们的团结起来才可以赢得官司!
作者: baotoucs 时间: 2005-6-7 05:15
怎么个团结法?
大家住的太散了
作者: cty2000123 时间: 2005-6-9 05:32
我被拒无数次,得出一个结论,在苏州我们没有活路!
我恨苏州!
作者: yfljq 时间: 2005-6-10 22:23
支技你
作者: smoker 时间: 2005-6-11 04:54
需要怎样的支持?
作者: 企鹅爱上冰 时间: 2005-6-15 05:48
支持~~`
作者: yangzg2004 时间: 2005-6-15 09:19
绝对支持,但能力有限,只能去声援!
惭愧!
作者: kkkoookkk 时间: 2005-6-17 02:03
支持!!
你在回头的时候你会发现整个肝胆相照上的战友们都在你身后!!
我们要生存的空间!!!!
作者: 火熔 时间: 2005-6-20 00:21
搞死他们!
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革命!送给班竹!
作者: 山里的羊 时间: 2005-6-20 04:03
zzzzzzzzzzzzzzzzzzzzzzcccccccccccccccccccc
作者: 清香百合 时间: 2005-6-20 05:58
如果是因为乙肝找不到工作我也要打官司,不然这辈子活的太窝心了
作者: 曹霁云 时间: 2005-6-20 21:52
当然支持,坚决支持!
作者: li-shuyan 时间: 2005-6-29 02:27
支持~
作者: lishzh 时间: 2005-6-29 08:39
肯定是要支持的啦,,,,,支持你等于扶持我自己啊,,,
作者: yangzg2004 时间: 2005-6-30 09:21
我们不要''''顶'''', 不要''''悲哀'''',不要''''强烈要求'''',
拒绝''''无奈'''',拒绝''''同情'''',拒绝''''怜悯'''',
只要''''平等''''!
只要''''行动''''! |
911,世界反恐日;711,乙人维权日!
建议711那天到长沙!
建议所有战友行动起来!
离得近的去声援,离得远的呼吁煤体来关注!
以扩大影响,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平等的权利!
湖北的战友:[email protected]
作者: 混蛋乙肝 时间: 2005-7-5 01:00
没钱怎么打官司?
作者: yangyiliu 时间: 2005-7-5 10:06
还用说吗???咱们这里的人哪个不支持!!!!!!
作者: sunyi_79 时间: 2005-7-5 10:18
如果你是犹太人,而希特勒正在迫害犹太人,你反抗不反抗?当然反抗。
所以我当然支持!!!!!!!
作者: kkxx_0_0 时间: 2005-7-10 10:10
我觉得我们除了要打官司之外,我们应该想办法让社会知道我们的传染程度到底有多大,或者说我们更应当让国家的权威医疗机构给一个权威性的、公开性的承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不传染的。只有国家给出这样的讯息,并且要为大多数中国的人事经理所知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歧视。同时应该宣传无论什么单位体检,都应该由正规医院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来下结论。公司或单位无权下定论,因为它们根本不是医疗机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9 21:13:18编辑过]
作者: zdzabc 时间: 2005-7-12 09:40
支持
作者: 孤独求败 时间: 2005-7-12 11:09
明显支持,只是不能出多少力而已,力不从心啊,最多只能捐几个钱了,也没多少,现在都还在花父母的钱,深感愧疚
作者: laoying 时间: 2005-7-13 02: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ed514 时间: 2005-7-13 10:27
二个字。支持
作者: ruozhe 时间: 2005-10-6 05:40
支持支持!! 绝对支持!!
苏州是地狱 ,社会也是地狱
作者: lxl323 时间: 2005-10-8 22:02
我更加支持,因为我也在同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作斗争!
作者: jangle 时间: 2005-10-9 08:16
支持。[em07]
作者: 新兵上前线 时间: 2005-10-9 11:06
大家怎么能具体支持一下呢,能不能组织开庭的时候大家全员参与?????期待中
作者: 强烈反对歧视 时间: 2006-11-2 13:00
绝对支持
作者: 强烈反对歧视 时间: 2006-11-2 13:01
绝对支持
作者: 强烈反对歧视 时间: 2006-11-2 13:04
支持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6-11-2 16:47
强烈支持!
作者: 自由快乐 时间: 2006-11-11 04:49
支持
作者: libo84828 时间: 2006-11-14 06:31
我想打官司。xdjm。qq313037709
作者: failandfly 时间: 2006-11-18 01:00
大家看看本人原创的文章
倡议筹备群体性对以前落后医疗感染乙肝病毒且社会歧视的合法法律起诉行动并合理要求国家赔偿
作者: failandfly 时间: 2006-11-18 01:34
[原创]倡议筹备群体性对以前落后医疗体制造成感染乙肝病毒且社会歧视的合法起诉和合理要求国家赔偿
为何在中国有这么庞大的乙肝病毒感染携带者人群呢?人们不止一次问过,因为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母婴等途径传播,最大原因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和以前落后愚昧的医疗卫生意识导致的人为悲剧!大家可曾记得小时候,在医院医生护士们用钢针扎手指头然后用玻璃试管取血化验的情况吗?有时候消毒工作不彻底,甚至只是用酒精灯烧一下钢针的简陋消毒方式.现在越来越多的医疗工作者承认当初没有采用一次性采血用具,造成巨大的卫生病毒传播问题!可以在各大媒体报纸上查看得到资料,这个刚好就符合了破损皮肤接触血液而大量传播的客观事实了!为何我们这些受害者得不到法律的公平对待和保障呢?
当时的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机构并无很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的医疗卫生状况,大量的人群感染过乙肝病毒,有相当部分人自身身体素质好,免疫体系保护强的反应,达到了免疫清除,并且自身产生抗体,免于被病毒感染,可惜大概10%的人群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达到自体免疫的能力.但是到了大概九二年才逐渐在城市推广乙肝病毒免疫接种,到了现在广大落后的农村都没有完全贯切免疫接种和执行一次性采血器具,甚至某些城市医院仍采用针桶抽血的落后方式.惊人的是很多城市医院甚至让来自福建的游医承包了许多重要疾病的治疗业务,九十年代开始所谓肝病恐吓性治疗的宣传铺天盖地.这一切都看在眼内痛在心头.
由此可见当初政府当中医疗卫生监管部门以及各大靠人民纳税投入建立起来的公立医院,确实要对当今造成全中国最少1.2亿人感染并终生携带乙肝病毒(其实将近1.7亿人)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
然而社会上普遍的歧视态度,让这不幸的受害人群的生存陷入了困境.但是谁来承担起补偿安抚的责任呢?从歧视抛弃走向孤立封杀的态度,让不少受害者感到绝望,甚至自杀.让我们悲痛的同时逐渐清醒坚强联合起来通过法律去争取我们的权益.一方面通过启动反对乙肝歧视立法保障我们平等生存权利,另外首要推动国家体检制度改革,还有我们不能白白承受这么多年身心上的折磨以及巨大损失,然而继续接受本应医者父母心的极个别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歧视和压榨血汗.
在这里呼吁所有学习法律的战友,以及发动善良正值有同情心的法律界人士,例如:上海东方医院搞心肺联合移植的非法人体试验案件中代理律师等等法律工作者,大家联合起来进行非暴力合法的申诉手段,前提必须不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当然不能干扰各大医院和医疗部门机构的正常工作,循正确的法律途径要求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以及采取歧视的企业公开向乙肝病毒携带者人群书面赔礼道歉甚至赔偿经济损失,并要求相关医疗单位提供合理的国家赔偿!
大概做法如下:
1.广泛以城镇为单位,建立战友维权机构,以集体的力量争取民间或者政府的正确法律缓助.
2.广大战友收集九十年代初和以前到各大医院采血检查,献血甚至输血的医疗单位记录,由于当时广大医院由于卫生意识落后或者想节省医疗成本一直采用不卫生的非一次性采血器具,以便日后向各大医疗单位进行法律诉讼和索取国家赔偿保留足够的证据.
3.广大战友收集广大采取歧视态度的企业用工单位的歧视证据,以便日后向他们进行法律诉讼和索取赔偿保留足够的证据.
4.获得法律界人士支持的技巧性发起集体联合诉讼,并申请法律上个人隐私的保护.通过法律代理人出面,我们广大战友和健康同盟者提供坚强的后盾支持.一方面避免暴露个人隐私,另外一方面集中广大战友的力量,用合理合法的法律行动进行维权.
5.请提供法律缓助的法律界爱心人士根据各位战友在被剥夺工作权利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例如:从城市最低工资保障,社保,医保商业保险等等社会公共福利作为最低评估标准,如果在职人士被歧视辞退的可以从工资单据上评估直接经济损失和误工费.
6.关于精神损失费用也有不少法律上的标准,更重要在于对因难以忍受歧视巨大压力迫害而自杀身亡的受害苦主,进行重要的精神损失和丧葬费用评估.
7.法律诉讼时效不能以一般的两年为期,因为我们广大战友早受到严重的社会歧视,一直委屈求存不敢申诉,有些无钱申诉,并非主动放弃申诉权利,有些甚至失去知情权.要求对九十年代初和以前的医疗系统采血卫生保障体系进行公开检讨和公正公开的司法鉴定.应该以70年出生起计算受害人群就业生存退休年限标准前作为诉讼时效的界定.就是60岁享受社保平均计算:以2030年以前作为有效诉讼时效.因为消除广泛的社会歧视并非一朝一夕的问题.我们更需要时间来坚持,千万不要放弃生命啊!
各位战友可以对此提出建议和响应,这样可以团结起来合法合理维护权益,并且推动体检制度改革,并有利于最终通过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案.
作者: zoumbjrd 时间: 2006-11-18 06:00
缺少领袖呀
作者: yixiy_422 时间: 2006-11-24 08:20
zhichi
作者: guoxliu 时间: 2006-12-6 11:42
前方冲锋陷阵的勇士:冲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战友们和你在一起。为乙肝就像人的容貌一样的观念深入人心;彻底消除以貌取人,以肝取人的不合理现象而努力奋斗!!!!
作者: guoxliu 时间: 2006-12-6 11:42
前方冲锋陷阵的勇士:冲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战友们和你在一起。为乙肝就像人的容貌一样的观念深入人心;彻底消除以貌取人,以肝取人的不合理现象而努力奋斗!!!!
作者: 最爱米兰 时间: 2006-12-9 23:08
支持
作者: 最爱米兰 时间: 2006-12-21 12:04
支持楼主!!告死这种企业 他妈的 fuck!!
作者: mengchangteng 时间: 2007-1-3 07:40
无条件支持
作者: yubaoxie 时间: 2007-1-14 00:10
绝对支持
作者: zhang稀里糊涂 时间: 2007-1-22 11:43
支持!坚决!但具体还需要你自己站出来!
作者: LYP200703 时间: 2007-1-27 08:44
中国法律的无能会害死更多的人
作者: 爱有多远 时间: 2007-1-29 07:05
绝对支持
作者: jinjielun 时间: 2007-1-30 00:49
支持[em24]
作者: rayliu 时间: 2007-1-30 09:06
支持!!
你在回头的时候你会发现整个肝胆相照上的战友们都在你身后!!
我们要生存的空间!!!!
作者: hong8133zwm 时间: 2007-2-4 04:57
可是我们怎样才能团结起来呢,光喊口号有什么用,什么时候才是我们的出头之日啊
作者: xia704168 时间: 2007-2-4 12:10
强烈支持!!!
作者: trevor111 时间: 2007-2-5 16:16
我还有妈妈给的几十块烟钱,有需要加我QQ!大不了不抽烟了!
作者: cqgift1985 时间: 2007-4-13 15:01
要不咱们一起去打官司吧?
作者: shengsheng_904 时间: 2007-4-14 04:50
绝对支持,尽我的全力.要向铁马大哥学习.他是我的偶像,心目中的英雄.还有刘德华,我以前不是很喜欢,现在是越来越喜欢他了.
向一切歧视作斗争!我们要像解放前的抗日战争一样,联合起来.
加油加油!!!!!!!!!!!!
作者: sxmt_bc 时间: 2007-4-18 00:20
楼主是哪里人?如果是郑州的,我前去法庭支持你!!!
作者: shiatia 时间: 2007-4-22 21:50
我们支持你!
作者: 断肠 时间: 2007-5-2 09:37
支持!我因为这个被公司炒了。我觉得末来是个梦啊,今天是2007年4月30日,我不会忘记的,下午2:30左右人事的来找我,我很纳闷啊,把我叫过去像审犯人一样,叫我离天公司.说什么叫我对在同一个桌上吃饭的同事公平些.可是又有谁给我公平呢?谁可告诉我常路的联系方法?
作者: 百万阳光 时间: 2007-5-18 23:19
注意搜集证据呀,要录音!
告它个狗日的呀!
支持!
作者: 天涯孤舟 时间: 2007-5-19 08:16
怎么个支持法?
作者: 2007113031002 时间: 2007-5-20 02:36
非常支持!
作者: 阳光万里 时间: 2007-6-28 08:17
支持
作者: heaven05 时间: 2007-6-29 02:52
强烈支持!
作者: heaven05 时间: 2007-6-29 02:52
强烈支持!
作者: newshakes 时间: 2007-6-29 10:43
支持
作者: kmh2006 时间: 2007-7-2 00:20
我也有同样的遭遇,就因为已肝大三阳被一家外企刷下来了,后来就只屈身于一家小企业,到现在也换了不少公司,一个字,很痛心,这次又遇到了一样的情况,这次我不会平静的,我要为自己维权,希望能有更多战友的支持.
作者: magee 时间: 2007-7-2 02:25
废话,不支持怎么能叫战友?
估计我也快有官司了!就不知道那公司的态度了
作者: chengse 时间: 2007-7-2 03:18
我也可能要有官司了,一起努力.......为了明天
作者: yanlikehao 时间: 2007-7-3 08:35
支持
作者: 异乡的痛 时间: 2007-7-4 00:51
支持战友维权!!!
楼主,你是好样的,注意收集证据!!!
作者: 绿色的小树 时间: 2008-4-17 12:24
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精神上支持你!
作者: renascence2007 时间: 2008-4-24 14:06
打吧,打吧,打官司吧
作者: syz 时间: 2008-4-26 21:02
支持你!要做出动静来!!!!
作者: hjs161616 时间: 2008-4-26 23:39
坚决支持战友打官司,再不行就组织游行示威!
作者: 楚楚可怜 时间: 2008-4-29 15:22
楼主一定要搜集好证据!证据是最重要的!
精神上!我们绝对支持!
经济上如果有困难请楼主说一声,我们大家也可出一份!
人多力量大,你打赢了,就是我们赢了!
作者: 何时能平等 时间: 2008-4-29 17:42
支持只是过一下嘴巴隐,国家已把我们抛弃了,别怪我自卑,再过若干年,我也将老去,一生也将完,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为什么要把我们区别开来,真是悲哀,生活在这个国家.
作者: 芷晴 时间: 2008-5-1 13:19
只有更多的人运用法律武器。我们的地位才能得到肯定。
作者: yishuiliunian 时间: 2008-5-1 21:52
坚决支持战友
作者: happysky139 时间: 2008-5-8 14:06 标题: 支持!
虽然自己没有打过官司,但是佩服和支持这些打官司的战友!
作者: 雷声 时间: 2008-5-20 08:44
支持
作者: 刘德华2007 时间: 2008-5-20 09:27
肯定是100%支持,如果有不支持肯定是王狐党搞的
作者: bluesky911 时间: 2008-5-24 11:00
当然支持了!可是只能嘴上支持,因为我现在还没工作!上次面试都通过了,体检过不了,人事那边说我的情况要研究一下,就再也没下文了!郁闷啊!毕业就要失业了!我还没有好办法!
作者: wenjing2386 时间: 2008-5-25 15:36
支持你;一定要成功
作者: psoyu_o 时间: 2008-5-27 21:06
要怎么样才能实际支持啊
作者: feimasq 时间: 2008-6-4 22:47
支持!!!!!!!!!!!!!!!!!!!!!!
作者: larkforsure 时间: 2008-6-5 00:12
引自我以前的一篇文章
“乙肝携带反就业歧视进行的愈火热,劳动者与就业单位的矛盾反而愈发尖锐,就业单位“合理避法的意识”愈发敏锐,“手段”愈发隐蔽。
如何解决?很简单,更加坚定、强硬地维权反抗!不能因为道德沦丧的坑,就断了争取人格尊严的路。”
作者: 碎的心 时间: 2008-6-5 08:25
坚决支持战友打官司。
作者: ☆西瓜☆ 时间: 2008-6-5 08:54
我真的很支持。
作者: feimasq 时间: 2008-6-5 18:03
没人气,我灌水!
作者: mylove6511 时间: 2008-6-21 17:49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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