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学季,益友互助团队收到多起关于新疆地区学校入学体检违规检测乙肝项目反馈。
3月6日,益友互助团队致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违规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益友互助刘超投诉新疆某医院体检查乙肝
2010年国家卫生部、人社部和教育部联合出台了禁止入学入职查乙肝的相关通知规定: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 e 抗原、乙肝病毒 e 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 HBV-DNA 检测;
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肝功能正常,身体无临床症状、不会因共同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造成传播。因此,取消入学和就业体检中乙肝感染标志物检测不会造成乙肝的传播和流行。
4月8号益友互助团队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健委的书面回复:市中医院于当日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具体责任人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予以经济处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健委书面回复
如果大家有遇到乙肝入学、就业相关问题,可联系益友互助公益团队(工作人员微信:yiyouhuzhu0728),我们一起推动政策改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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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火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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