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阴沉寒冷的甬城终于见到了温暖的阳光。在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肝胆胰外科住院的老张心情也像这天气一般,晴朗起来。
就在昨天,老张在李惠利东部医院的手术室接受了陆才德教授及其团队完成的肝脏移植手术,获得新生。更重要的是,得益于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肝移植医保新政,这次移植他们可以报销肝移植医疗费用的70%。至此,老张也成为了享受肝移植纳入医保新政策后在宁波实行肝移植的第一人。
56岁的老张是宁波镇海人,是个普通个体经营户,一直过着平凡而充实的日子,但在一年前病魔却像噩梦附体般围绕着他,在没有明显诱因下出现了呕血、黑便的情况,当时就被诊断为"乙肝肝硬化",通过内科止血治疗后病情反复。就这样,他保守治疗一年左右,2017年7月,老张病情加重,在李惠利东部医院做了腹部磁共振检查,诊断为"乙肝肝硬化失代偿期、脾肿大、门静脉高压",肝移植成了他的唯一出路。
1月15日下午17:00左右,等到肝源的老张接受了移植,手术持续了约7小时,于晚上12点30分左右结束。术后老张被转入监护病房进一步观察,他家里人谈及肝移植纳入医保政策,连连说道"真是赶上好时候了!"
根据《关于开展肝移植术基本医疗保险按绩效支付试点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浙江省肝移植将按"乙类"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个人自理比例30%,李惠利东部医院是试点单位之一,陆才德教授表示,肝移植术纳入医保范围后,可以为很多患病家庭解决经济上的难题,而老张就十分幸运地享受到了医保新政。
原文链接:浙江肝移植纳入医保试点,可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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