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二种思维的对比 [打印本页]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4 10:48     标题: 二种思维的对比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4-24 11:41 编辑

                                            2种乙人思维的对比:
多米偌王朝:
用饭碗胁迫,劫持应聘者、非法搜查、群体灭绝,人事部打工仔的三宗罪:
1>用工作机会胁迫,劫持与操控应聘者,限制应聘者的人身自由。
2>非法搜查。
3>群体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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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v982:
用人单位和求职的乙人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潜在竞争性的利益冲突,用人单位既想找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又怕乙人给单位增加医疗成本和传染风险,乙人也要生存,双方偷偷的较劲儿难免,乙人的出路一方面是靠不断提高的医疗条件和科学的养生来对付乙肝病毒,另一方面是团结起来推动社会多关心多爱护一下乙人群体和消除不必要的歧视,要向社会宣传乙人也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关键零部件,推动社会立法给乙人足够的生存条件,其实也是顺应规律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用法和社会公德来约束用人单位的用人政策,比如用人单位招收一名乙人,国家税收(让所有企业上交乙人福利税)可以一定程度退税等等,那么单位体检双方还会暗暗较劲吗?    个人看法,可能有错!


作者: alm456    时间: 2013-4-24 11:12

aaaaaaa美啦 ,,,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24 16:38

1>这到底是低文明与高文明的冲突、有常识与无常识的冲突还是两种思维的冲突,请大家明察。

2>市场经济是不是首先要在法治的前提下进行?

3>就业中合法的体检只有因办健康证而进行的体检,除此之外都是非法搜查,任何他人、单位、组织、团体对平等个人的体检都是犯罪,人事打工仔只不过将“非法搜查”用“单位体检”包装一下,大家就不认得了。

4>人事打工仔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知道某人是某病病人?难道某类人贴着标签?既然没贴标签,为什么老是以某类人自居?防疫是卫生部门的工作内容,个人能否代替卫生部去防疫?人事打工仔能否因为怕某病而随便对人搜查?如果可以,任何罪恶都可以以此为借口。

5>说病超人们用科普和反歧视来对付刑事案件是饮鸩止渴、抱薪救火。做科普和反歧视,其实等于告诉大家,这确实是“病”的问题,并且仅与某类人有关。如果这场迫害不是疾病问题,而是公民身体自由的问题,为什么还要和“病”扯上关系,还要和某类人扯上关系?

6>当初也不知道是哪个人说“凡事都要顺应自然规律。”的,现在又说,推动社会立法给某类人足够的生存条件,其实也是顺应规律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用法和社会公德来约束用人单位的用人政策。

7>你说用人单位招收一名乙人,国家可以实行一定程度退税的优惠政策。但问题是,某类人并没有贴标签呀,单位怎样招收某类人?

8>既然你对你自己看法都不确定,那为什么还要和异己对立呢?为什么不先去提升一下自己的文明水平、道德水平和知识水平再说呢?盲目地反对异己,你不觉得太鲁莽了吗?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5 08:40

alm456 发表于 2013-4-24 11:12
aaaaaaa美啦 ,,,

能详细的说明一下吗?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5 11:18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24 16:38
1>这到底是低文明与高文明的冲突、有常识与无常识的冲突还是两种思维的冲突,请大家明察。

2>市场经济是不 ...

刚开始以为认识上有差距,交流一下顺便逗笑一下,但后来了解到你的思维上存在一定的障碍,通过交流学习来提高认识显然是行不通的,要治本才行,同时在公众场合下和你逗笑会被人误会人品有问题,所以我不再和你多说了,我的心理医术水平也很有限。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4-25 11:33

mtv982 发表于 2013-4-25 11:18
刚开始以为认识上有差距,交流一下顺便逗笑一下,但后来了解到你的思维上存在一定的障碍,通过交流学习来 ...

我们论坛的大部份战友都有此感觉!确实如对牛弹琴!鸡同鸭讲!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25 11:52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对,合法与犯罪有相似性,你太有才了。辩论不过人家就说人家有精神病或脑子有问题,这就是你的辩论水平。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25 11:56

          请某位非民选的版主继续用科普和反歧视来应对刑事犯罪吧!继续饮鸩止渴、抱薪救火吧!继续尽情地为犯罪分子维权吧!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5 12:20

日剑 发表于 2013-4-25 11:33
我们论坛的大部份战友都有此感觉!确实如对牛弹琴!鸡同鸭讲! ...


作者: 岁岁507    时间: 2013-4-26 08:59

[attach]375330[/attach]
作者: 岁岁507    时间: 2013-4-26 11:16

又来一个!
作者: 岁岁507    时间: 2013-4-26 11:43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9 10:12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4-29 10:13 编辑

病句:对,没有常识的也有的思维。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3-4-30 17:28

好啊好啊,,,
作者: 晓阿山    时间: 2013-5-8 10:30

回答你是人吗,说过多次了,不是标签问题!这个就是要在就业和工作中,禁止查乙肝标志物--反歧视,在路上。…你别在论坛里自欺欺人了好不好?你和那么多人争论,有赞同你说法的?…不立法没有明确条款,何来什么非法搜查和刑事案件?…我们需要一个给力的法律条款,歧视坚冰必破!……比如就业查两对半撤职医师主任行政处理院长,比如查后罚款不是一千而是十万,比如由于乙肝携带企业强迫或者辞退等赔偿三万起!……虽然查肝功能的医院是多了,可是暗查啊电子邮件啊还有被自愿啊依然变相的还被查被歧视,你不正视,不知道该做的和方向,你往那发展?我们需要努力的--禁止在入学就业工作中检测乙肝标志物且有强有力的法律条款!我们需要努力的--打击漫天的虚假乙肝广告,正确的科普-中央台或者省卫视的宣传!我们需要的--zf行政部门给力对于执行不力的问责!…你能让公务员和就业都不体检不胸透等等?你去问zf行政部门对于参考的有没有按照公务员条款进行体检的权力--你去问问他们是不是非法搜查?…
作者: 晓阿山    时间: 2013-5-8 10:31

回答你是人吗,说过多次了,不是标签问题!这个就是要在就业和工作中,禁止查乙肝标志物--反歧视,在路上。…你别在论坛里自欺欺人了好不好?你和那么多人争论,有赞同你说法的?…不立法没有明确条款,何来什么非法搜查和刑事案件?…我们需要一个给力的法律条款,歧视坚冰必破!……比如就业查两对半撤职医师主任行政处理院长,比如查后罚款不是一千而是十万,比如由于乙肝携带企业强迫或者辞退等赔偿三万起!……虽然查肝功能的医院是多了,可是暗查啊电子邮件啊还有被自愿啊依然变相的还被查被歧视,你不正视,不知道该做的和方向,你往那发展?我们需要努力的--禁止在入学就业工作中检测乙肝标志物且有强有力的法律条款!我们需要努力的--打击漫天的虚假乙肝广告,正确的科普-中央台或者省卫视的宣传!我们需要的--zf行政部门给力对于执行不力的问责!…你能让公务员和就业都不体检不胸透等等?你去问zf行政部门对于参考的有没有按照公务员条款进行体检的权力--你去问问他们是不是非法搜查?…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8 13:05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8 13:24 编辑

看大家争辩激烈,上帝忍不住从空中探出硕大的脑袋张着大喇叭嘴凑到”你是人吗”的耳朵旁轻轻的说:“你的话牛头不对马嘴"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8 15:30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8 15:31 编辑

你是人吗:“1”
mtv982:“2”
“1”“2”
“1”“2”
“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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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评论员现场解说:请各单位注意,这两人在操练正步走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8 17:55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8 17:07
楼上那个东东只会辩不会论,所以永无结果。

我看你每次和别人辩论结果都是输的,问题就出在你的大脑里似有个肿块堵着,思维不严密,写出来的句子有明显的错误,你还意识不到,反复帮你提醒你都没效果,还反过来咬人。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8 20:41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8 20:46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8 19:04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你会辩论就好喽,你只会进行人格侮辱。


与人辩论不是我的目标,相互间通过交流来提高认识才是目标,开始我觉得你的认识中既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后来发现你的思维存在问题,说你思维有障碍是提醒你,不是人格侮辱,如果你坚持自己思维没问题,不需要别人帮忙,我当然尊重你的选择,这样说你能明白吗?明白就握握手,不明白,只管继续蹦跳,有时间我陪你瞎玩。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9 11:55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9 14:56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8 22:10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辩论就是分出胜负,以理服人,让大家明白道理。你不是不辩论,而是输了还要面子。 ...


我一般和正常人只交流认识很少辩论,能激发我辩论兴趣的有两个:1是心理医生,据说很少有人辩的过心理医生的,我没试过,建议你去挑战一下;2是蠢驴,因为蠢驴喜欢瞎玩,你看我象不象蠢驴?我觉得自己有时很象个蠢驴,比如和你辩论。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0 08:43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10 08:44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9 21:39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1>不辩论怎么知道谁对谁错呢?如果有人发表1+1=3诸如此类的没有常识的言论,能不惹来 ...


1,不要面子,自己侮辱自己一下:mtv982就是个傻瓜蛋;
2,不要面子,自己侮辱自己一下:mtv982就是个蠢驴;
3,除了心理医生,世上没人辩论辩得过mtv982,你嘛,做梦可以的,也可以去找心理医生学习一下再来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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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请注意,mtv982好象又开始耍贫嘴了   (其实不是耍贫嘴,是真心想帮你是人吗)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1 08:26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11 10:32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11 07:41
楼上那位可怜的家伙,我为你默哀一分钟……


把这句话也说给心理医生听听,你肯定会有收获的。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1 11:05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11 11:05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11 07:41
楼上那位可怜的家伙,我为你默哀一分钟……


提醒一下,我发现你不仅有思维方面的障碍,还有人格方面的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又称无情型人格障碍(affectionless personality disorder)或社会性病态(sociopathy),是对社会影响最为严重的类型。患病率在发达的国家为4.3-9.4%,我国台湾地区为0.3%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特征是高度攻击性,缺乏羞惭感,不能从经历中取得经验教训,行为受偶然动机驱使,社会适应不良等,然而这些均属相对的。
疾病简介“反社会”一语虽系政治社会用语,但也从这一侧面突出反映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这类人在监狱和劳教机构占相当大比率(40%-78%),不少是累犯或惯犯,往往因发生反应状态而送精神病机构要求医学鉴定。
反社会人格障碍虽然经常发生违纪行为,但与一般犯罪是有区别的,尽管二者对所犯罪行为均负有完全责任能力,司法精神科医生和司法工作者应区分反社会人格犯罪和不法分子作案:①一般犯罪者往往有计划和有预谋地达成犯罪,反社会人格多不能;②犯罪者违法目的明显,反社会人格多受情感冲动支配,犯罪动机较模糊;③犯罪者在他人受害时作案手法隐蔽和狡诈,企图逃避罪责,反社会人格害人害己,而对自己的危害尤大;④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较少造成凶杀或其他严重案件以致判处极刑;⑤一般犯罪的人格固然是有缺陷的,但未达到人格障碍程度,而反社会人格则在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沉重的影响,反映在生活的各个侧面出现持续和长期的行为障碍。
早期研究(Kallman,1938;Heston,1968)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血统亲属中有17%-19%为反社会人格,但未得到后来研究(Kety等1968;Rosenthal等,Rimmer等,1980)的证实[1]。
疾病特点①高度攻击性反社会人格患者具有高度的冲动性和攻击性已众所周知,然而却有一些并无攻击行为。Cleckley(1941)区分病态人格为两类,一类为冲动-攻击型,一类为社会退缩型。Buydeus-Branchey等(1989)发现15岁以前有暴力行为的人到成年较之那些15岁以前无此类行为者易于发生暴力。他们将反社会人格分为具有攻击型行为和不具有者两类,前一类具有终生发生身体暴力的倾向。
②无羞惭感认为此类人无羞惭感,缺乏与焦虑相关的自主神经反应(包括皮肤直流电反应)。James等(1983)对反社会人格和非人格障碍者各524人进行焦虑和抑郁的观察,结果发现25%的反社会人格患者存在焦虑和抑郁,其发生率与对照组并无显著区别。James等称谓那些伴有焦虑和抑郁的反社会人格为“心绪恶劣性精神病态(dysphoric psychopathy)”,这类人与不伴焦虑的反社会人格患者比较,表现智力功能困难、存在自杀观念、易于激惹、伴发其他神经症特点,住院时间长,对治疗反应不良。他们认为伴发焦虑和抑郁的精神病态可能代表一种特殊的综合征。Blackburn建议将精神病态分为焦虑和非焦虑两型,前者为继发性人格改变;后者为原发性精神病态,相当于Karpman(1948)的真性精神病态(true psychopathy)[2]。
③行为无计划性精神病态患者的行为大多受偶然动机、情绪冲动、或本能愿望所驱使,缺乏计划性或预谋。Arieti(1967)区分精神病态为单纯型和复杂型,二型均系自我中心,但单纯型的反社会行为一般缺乏预谋,而复杂型精神病态患者往往在事情发生前有计划,而且可以达到行为的目的。因此单凭计划性有无而确定攻击行为的性质是不适当的。
④社会适应不良ICD-10(1992)认为反社会人格障碍常因其行为与公认的社会规范有显著背离而引人注目。适应不良是精神病态患者的重要特征。由于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力,不能从经验中取得教益,因此本症是一种持久和牢固的适应不良行为的模式。然而,一些学者曾提出适应良好的病例。Henderson(1939)提出创造性精神病态状态,而且举出2名病例在不同道路上发挥创造力,但2例彼此之间甚少共同之处。
发病原因父母养育方式不仅与父母自身文化、经济情况等有关,还与另一方的情况,如配偶是否 健在以及家庭婚姻的状况息息相关。这进一步证实了家庭微环境复杂而微妙地影响着成员间的行为方式。而良性的家庭环境,父母正性的养育方式对极具塑造性的未成年人来说,意义无疑更加突出[3]。
发病机制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人群的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通常在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方面具有异常的行为模式。常于童年期或青少年期(18岁以前)就出现品行问题,并长期持续发展至成年或终生。近年来,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遗传学因素在犯罪学研究中越来越受到关注,已发现人格障碍与某些基因的多态性或基因突变存在关联。但人的行为改变绝非单一基因变异所致,重视环境因素,尤其是个体早期成长生活的家庭环境,对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人群的防治尤具积极意义。
病理生理动物和人体实验提示,攻击行为与中枢五羟色胺功能呈负相关,即中枢五羟色胺功能不足是攻击行为的生物学基础。有研究认为,五羟色胺系统可能是通过五羟色胺1A受体或1B受体来调节攻击行为[4]。
临床表现这类人在幼年往往学习成绩不良、逃学、被开除、漫游、反复饮酒、性放荡、说谎、破坏公务、偷窃、违纪、对抗长者、攻击人等表现。成长后情感肤浅而冷酷,脾气暴躁,自我控制不良,对人不坦率,缺乏责任感,与人格格不入;法纪功能较差,行为受本能欲望、偶然动机和情感冲动所驱使,具有高度的冲动性和攻击性;自私自利,自我评价过高,狂热但不动人的行为;对挫折的耐受力差,遇到失利则推诿于客观或者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为自己开脱,或引起反应状态;缺乏计划性和目的性,经常更换职务;缺乏良知,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觉知;缺乏悔恨感与羞惭,不能吸取经验教训;多种形式的犯罪,趋向伴发药物或乙醇滥用。
此类人一般不情愿寻求医生帮助,因此门诊极为少见,他们往往违犯社会法纪而被监禁或投入劳教。有时他们被迫来就诊,其实大多表现紧张、抑郁、认为周围对他歧视、遭人憎恨。这种认知和情绪状态可迁延下去,甚至到成年(成年后期)违纪行为减少时亦如此,他们与家庭、朋友、配偶(女伴)不能保持长久、亲密而忠实的关系,两性关系混乱,经常更换婚姻关系,对子女不闻不问。
反社会人格障碍与表演型人格障碍有较多重叠,他们均具有情感肤浅、情绪不稳定、高度利己主义等特点(Lion,1980)[5]。近年来关于反社会人格、表演型人格和癔症三者间关系引起精神病学家和人类学家的关注。Robins(1966)发现行为指导所咨询的反社会人格女孩到成年时诊断为癔症。Guze等(1971)报告相当多的癔症个人史中有反社会行为,其家族中亦有较高的反社会行为或违纪者。Guze(1920)注意到妇女癔症和社会病态之间高度相关。Carethers(1975)提出“精神病态和癔症”假说,他认为在同样基础上,男性发展为精神病态,妇女则导致癔症。Lilonfield(1986)推断,表演型人格是基础并起媒介作用,如为男性则发展为反社会行为,如为女性则发展为癔症(Briquet综合征)。
诊断和鉴别诊断反社会人格障碍的诊断是不难的,受人称赞的12种诊断标准(Cleckley,1964;Rimmer,1980;Hare,1980;DSM-Ⅲ-R,1980)项目太多,不易掌握。Mccord等(1956)的概括比较简洁,他指出这类人的特点是违法观念较差,行为受原始欲望所驱使,具有高度的冲动性和攻击性,甚少感到羞惭,并且情感是歪曲的等。Ziskind(1982)对社会病态提出5条诊断标准和5条排除指标。5项必须的标准是冲动性、不负责任、情感肤浅、不能从既往经验或惩罚中得益和良知的损害;排除指标包括5种疾病即精神发育迟滞、器质性脑综合征或脑损伤、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和神经症。这一诊断易于掌握,但有待进一步检验。
由原先的单一治疗逐渐转变为综合治疗。虽然长期心理治疗对某些类型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有效,其人格特质会改变,但仅仅用心理治疗对于改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症状而言是远远不够的。最好整合其他治疗方法,心理治疗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例如Martens认为激动治疗不是一种孤立的心理治疗形式,如果与其它心理治疗、神经反馈或心理药物治疗相结合,那么它会更经常取得成功。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治疗家们找不到研究来证明药物治疗对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患者有直接的治疗作用,现在这种格局被打破了。
疾病治疗由原先的单一治疗逐渐转变为综合治疗。虽然长期心理治疗对某些类型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有效,其人格特质会改变,但仅仅用心理治疗对于改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症状而言是远远不够的。最好整合其他治疗方法,心理治疗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例如Martens认为激动治疗不是一种孤立的心理治疗形式,如果与其它心理治疗、神经反馈或心理药物治疗相结合,那么它会更经常取得成功。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治疗家们找不到研究来证明药物治疗对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患者有直接的治疗作用,现在这种格局被打破了。
疾病预后反社会人格障碍一旦形成后趋持续进程,在少年后期达到高潮。随着年龄增长,一般在成年后期违纪行为即趋减少,情况有所缓和。
疾病预防本研究结果提示,反社会人格障碍人群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父母的拒绝型养育方式、父亲低文化程度、家庭经济收入低、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因此,预防反社会人格障碍首先要从孩子的父母和将成为父母的人们做起,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倡导正确的养育方式,对孩子多施加正性的情感,多沟通引导,使子女在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从而尽量减少人格障碍及犯罪的发生、发展。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3-5-11 11:11

哈哈,,,,,,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2 11:38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12 11:41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12 11:35
见说理说不过人,就企图用“精神病”来击败对方,多么无耻的小人啊!


                                                       招聘司机
       一日会开车的A君来到中介公司看到一则招聘启事,上面写:本公司为一家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因工作需要招聘一名人事部司机和数名保安,要求是体健貌端品行端正,法律意识强,年龄35岁以下,其中司机的要求还有2年以上驾龄,肯吃苦,未婚的独身男子。待业的A君看了后高高兴兴的去这家公司面试,面试的考官中有一位是人事部长D女,是这家企业老板的女儿,年轻貌端能干,有女性的魅力,但婚姻不如意,已离异,原因是早年应父母之命嫁的男人虽然能干却有治不好的阳萎,所以D女想通过招聘亲自挑选夫君。A君顺利通过了面试,接着也通过了实车的车驾,来到了最后一关体检。
        A君很奇怪体检项目上有男性科检查一项,体检的其它项目都顺利过关,因不想错过机会,没多想就奔最后一项了,检查的是位女医生,她叫A君脱下裤子,A君难为情,但还是把小弟弟露了出来,并憋住劲的不去乱想,女医生看到软软的小弟弟外观健康阳光,用手摸了摸,居然没啥反应,就把准备好的含有女性生殖结构的裸体彩图给A君看了一下,A君非常要面子,看了下后马上闭上眼嘴里默默的念:“哦弥陀佛!哦弥陀佛!”刚挺起来的小弟弟就硬生生的又软下去了,女医生一看摇了摇头,在体检表上写阳萎并建议A君治疗,A君忙说:“谢谢,不用了。”就穿好裤子慌慌张张的走了。
       A君自然落选了,失望之余向人事部的普通员工打听了一下落选的原因,一个非常简单的理由:阳萎。A君了解后由失望转向愤怒,于是到网上论坛发贴发泄不满的情绪,贴子上醒目的写:“用饭碗胁迫、劫持应聘者、非法搜查、群体灭绝,人事部打工仔的三宗罪。”巧的是人事部长D女闲在家上网时看到了这贴,感到有些不好意思,第二天一个电话打过去后,A君高高兴兴的就去该企业上班了,当然不是司机,大家想对了:是去做保安!           

(注:虚构,不宜过分解读)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5-12 11:45

mtv982 发表于 2013-5-12 11:38
招聘司机
       一日会开车的A君来到中介公司 ...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2 16:27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12 15:33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1>“肯吃苦,未婚的独身男子”这个招聘启示中含有对私生活的打探,预示这家单位准备违 ...

你的话非常神奇,看得我直发呆,仿佛一下子时空穿越来到了无忧无虑的儿童期,谢谢你的魔力!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3 11:50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13 12:25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12 20:37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你的每一句话都在针对“人”,我同样觉得很神奇。


                                                        西藏游记
         A君随旅游团坐长途大巴包车一路颠颠波波的来到了西藏的一个风光秀丽的小镇上,停车下车,A君伸了伸腰再狠吸了口气,抬头看着四周漂亮的风景,迫不及待的拿出相机拍了起来,过会有人在人群里喊了一声,大家于是在年轻能说会道的女导游w女带领下陆续走进了预先安排好的旅店,休息,吃饭,接着休息,休息好后大家就浩浩荡荡的跟着w女去离小镇不远的景点游玩,说来也怪,一路上大家都很安静,除了看路边的景色外很多时间都竖起耳朵在听,A君更是听的入迷,听优美的音乐吗?不是,原来大家都在听w女讲游记故事,此女太能说了,一张嘴瓜瓜瓜的把故事说的比看风景还有吸引力,喜欢辩论的A君自然是听了还想听,慢慢的着了魔,在此后数天的游玩中,至今打光棍30多岁的他发现自己不光是喜欢上了w女,更是喜欢上了导游这个职业。西藏游结束后,A君回单位辞去了保安工作去进修导游,学成后高高兴兴的到职业中介耐心等待和寻找w女所在的旅行社发的招聘广告,老天看了很感动就给了A君一个机会,但老天也想让A君多磨练磨练,于是面试过关,体检却没过关,什么项目堵住了?是乙肝,A君知道原因后又气又急,上网查到肝胆论坛,注册会员后再次发同样的贴,贴子上醒目的写:“用饭碗胁迫、劫持应聘者、非法搜查、群体灭绝,人事部打工仔的三宗罪”。不巧遇到不明就里的mtv982,两人就愉快的掐上了,一些风景图片和游记也跟着爆光。
(注:虚构,不宜过分解读,有图片http://www.hbvhbv.info/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27537&pid=10229680&page=1&extra=#pid10229680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5-13 12:48

mtv982 发表于 2013-5-13 11:50
西藏游记
         A君随旅游团坐长途大巴包 ...

呵呵,看到了!好漂亮的西藏雪山!到处是风光绮丽的景色!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3 13:22

日剑 发表于 2013-5-13 12:48
呵呵,看到了!好漂亮的西藏雪山!到处是风光绮丽的景色! ...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3 18:00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1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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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桑骂槐的只论人不论事的劣行你还要犯多少次?你这种卑劣的行径已经到了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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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桑骂槐的只论人不论事的劣行你还要犯多少次?你这种卑劣的行径已经到了教人恶心的地步了。顺便说一句,就业根本不存在体检这样的私事,中国是个例外,你所谓的体检只不过是非法搜查的包装罢了,是你没法律常识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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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和你交流是希望能取长补短提高认识,接着发现你很可能有思维障碍和人格障碍就多次提醒一下,结果无效,然后尝试聊聊其它轻松的话题,你避谈,不开心,再下来我讲故事让你开心一下,结果失败。我又想到了一个办法:钻地洞!不是你,是我。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4 09:28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14 09:34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14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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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取长补短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现在你可以过河拆桥了。


你是人吗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1>你取长补短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现在你可以过河拆桥了。
2>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胡乱给人下医学结论。我还怀疑你患有疑病症、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
3>你所谓的“聊聊其它轻松的话题”,还是万变不离其宗,还是针对“人”,想引人说出私隐,用心险恶。
4>你所讲的故事是指桑骂槐,还是针对“人”,并非让我开心。
5>当你用尽所有使用人格侮辱来回避说理的伎俩仍然没达到目的,同时被我揭穿后,你剩下来唯一能做的事只能是:钻地洞!对不起,啊,我再次揭穿你,让你在大家面前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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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还有自闭症,因为思维和人格有障碍,和周围的人交流时格格不入,常常撞车,现实生活中易引起人事纠纷和法律纠纷,个人自由会被限制,心灵易受伤,久而久之对人缺乏信任,不愿敞开心扉、避谈个人话题,这不是认识上的问题造成的,对事不对人和你交流基本上没有最终的答案。
个人看法,可能有错,但愿能帮到你。钻地洞是自嘲一下帮你的努力失败,有错就改,无错不怕出丑。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5-14 11:11

mtv982 发表于 2013-5-14 09:28
你是人吗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1>你取长补短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现在你可以过河拆桥了。
2>你以为你是 ...

mtv982 发表于 2013-5-14 09:28
你是人吗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1>你取长补短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现在你可以过河拆桥了。
2>你以为你是 ...
你可能还有自闭症,因为思维和人格有障碍,和周围的人交流时格格不入,常常撞车,现实生活中易引起人事纠纷和法律纠纷,个人自由会被限制,心灵易受伤,久而久之对人缺乏信任,不愿敞开心扉、避谈个人话题,这不是认识上的问题造成的,对事不对人和你交流基本上没有最终的答案。
个人看法,可能有错,但愿能帮到你。钻地洞是自嘲一下帮你的努力失败,有错就改,无错不怕出丑。

不知为什么,论坛的战友和mtv982一样,都有这样的感觉!难道真的只有一个人最聪明,成为救世主,其他人都是未开化的原始人、大傻仔??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4 22:10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14 22:10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14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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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已经第N次提醒你,我和你的辩论主题是“到底是两种思维的对比还是有常识和无常识 ...


你是人吗:回复 mtv982 的帖子
1>我已经第N次提醒你,我和你的辩论主题是“到底是两种思维的对比还是有常识和无常识的对比?”,不是“你有精神病还是我有精神病?”。你所要做的是证明你的观点是有常识的观点,而不是证明我有精神病。你所做的事与主题越走越远。
2>再谈谈你论“人”的那部分(虽然与主题无关),我觉得你断章取义,分析问题不能脱离某个人所处的环境。还有就是“自由”的问题,自不自闭是人家的选择自由,这你也要管?你管太多了吧?中国人每一句话都突出了“管”这个字,让人觉得很不自由。
          你不能冒充医生,对人胡乱下精神病的诊断结果,这是一种容易引发冲突的挑衅行为。
3>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聪明并不足够,谦虚一点没坏。以上是我的客观看法,但愿能让顽石点头。
----------------------------------------------------------------------------------------------------            今天一位外国电影大导演朋友打电话对我说:肝胆论坛的会员“你是人吗”表演的太出色了,不仅把一个有思维和人格障碍还带自闭的患者特征表演的维妙维俏骗过大家,而且还是个高级辩论专家,无人能敌,坚持要我帮忙牵线搭桥拍电影,让你出演主角,你同意吗?同意就举个手。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5-15 12:54

本帖最后由 日剑 于 2013-5-15 12:55 编辑

举四手同意!!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5 13:13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1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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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你看,刚说完你不要离题,你的老毛病又犯了,你可能真的得看医生了。 ...

你是人吗?回复 mtv982 的帖子
你看你看,刚说完你不要离题,你的老毛病又犯了,你可能真的得看医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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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演催我了,我说行不通,看花眼了,人家思维确实有障碍,你说他是正常人是辩论专家,他不同意,说我跑题了要看医生,他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5 13:16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15 16:02 编辑
日剑 发表于 2013-5-15 12:54
举四手同意!!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6 08:17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16 08:43 编辑

我不介意“你是人吗”的 高度近视。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6 13:07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16 13:10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16 11:57
你继续逃避主题,把题外话进行下去吧!拜拜!


慢走。欢迎你随时回来聊。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6 13:13

东北二人转(内容:二种思维的对比)暂时谢幕,谢谢大家观赏!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5-16 13:31

mtv982 发表于 2013-5-16 13:13
东北二人转(内容:二种思维的对比)暂时谢幕,谢谢大家观赏!

表演很精彩哦!赞一个!!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16 13:36

日剑 发表于 2013-5-16 13:31
表演很精彩哦!赞一个!!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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