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狱火洗礼 (原创) [打印本页]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5 10:24     标题: 狱火洗礼 (原创)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8 17:20 编辑

                                                            狱火洗礼
              童年时期的我无忧无虑,喜欢大自然喜欢动物,尤其是喜欢热闹说笑喜欢玩多人(人越多越好玩)参与的游戏,口才好反应敏捷,是个标准的野孩子,然而好景不长,初一下学期3月份春暖花开时,莫明其妙的中了邪得了社交恐惧症,因为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怕出丑在人多的场合就慌,与人说话也怕出丑怕目光交流,和人打乒乓球、踢足球、上人多的大街、人多的电影院(喜欢看电影)、课堂上老师提问等等场合中浑身不自在,被逼喜欢独处,负面影响了语言交流和人际交往能力,虽语文成绩和口头行为表达能力下降,数理和记忆方面影响微小,总成绩仍以班上第一全年级第二考上了重点高中,伴随而来的却是地狱般难熬的三年住校生活(初中住在家里遭受的痛苦要小些),白天课休时间同学们说说笑笑玩游戏、一起做广播体操、体操结束结伴走路说笑这些几乎天天上演的活动中自己担心出丑又担心被人冷落孤立,极度难受,更遭糕的是晚自习后回到多人一起住的宿舍房间内,在睡前的这段时间10几个人叽叽喳喳兴致勃勃的摆龙门阵聊天时,我闷声不响又睡不着,难受的心情仿佛象孙悟空被三座沉重的大山死死的压住透不过气来,换成以前没有社恐症的我对这种人多热闹的场合是求之不得,很自然的看到漂亮的女同学更加腼腆害羞不敢主动搭腔,其实晚上甚至白天会做春梦,梦见自己紧紧的抱住性感美丽的女人不放手,有时醒来发现内裤湿了。
         上大学后稍有好转,与人交往自在了些,但追求异性就象半个废人,人家主动凑上来的我也傻傻呼的,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交往;集体文娱活动看到主持人滔滔不绝的口才、得体自如的举止和电影里男主角高超的交际能力展现时羡慕的不得了;踏入社会后,慢慢好转,现在人多不慌了,看人说话不怕对视,和女人说话脸皮厚了,但有时侯回忆过去的经历仍不免感伤,尤其看到很多乙友在生活中求职找对象结婚因为乙肝病毒而遭受的痛苦时,我情不自禁的说:乙肝病毒带来的痛苦相比社交恐惧症带来的伤害虽然是小巫见大巫,但我挺过来了。

作者: kristen    时间: 2013-4-7 22:38

我刚刚发现自己得了社交恐惧证,现在学着改变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8 11:47

kristen 发表于 2013-4-7 22:38
我刚刚发现自己得了社交恐惧证,现在学着改变

社交恐惧症有几种情形:1,先天性的自闭症,最难治;2,青春期受某种诱因触发的,属中重度,较难治,运气好的象我,通过后天努力慢慢摆脱掉;3,后天因为自身某一方面条件自感不满意,但却偏执性的经常和别人对比感到自卑压抑而形成社交恐惧症,这种是属于中轻度的,较好治,生活上轻松些,学会淡泊名利,不计较得失,顺其自然,慢慢会好的。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12 14:09

1>请问楼主,如果有个人被迫游街示众而不肯和围观的人若无其事地交流,你认为是被游街的人有问题,还是强迫人家去游街的人有问题?

2>除了研究被害者,还要研究害人者。中国恶无恶报的事太多,所以,更多的时候是害人者的问题,不是被害人的问题。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12 15:53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4-12 15:57 编辑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12 14:09
1>请问楼主,如果有个人被迫游街示众而不肯和围观的人若无其事地交流,你认为是被游街的人有问题,还是强迫 ...


第一问题,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显然是被迫游街示众的人先出现了问题,然后才是被人抓了强迫游街,不管他(她)是否干了坏事还是被冤枉。
第二问题,不是中国恶无恶报的事太多,而是社会的自然规律在起作用,报应是迟早的,一般人无法分辨清楚,因为人在大自然面前非常渺小,认知和行为能力非常有限,常常会犯错,比如乙肝你完全破解了吗?其次害人者和被害者都会受到社会规律的约束。我说规律,你能理解吗?简单的举了例子:地球围绕太阳转就是自然规律。
再次我得的社交恐惧症和害人被害人无关,如同体检查出有乙肝不要理解成被人害了一样。

作者: kristen    时间: 2013-4-12 21:11

我是属于第三类,不知不觉中有了自卑的心里。摆脱不了心里阴影。虽然表面上很乐观,但潜意识里总会否定自己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12 21:48

kristen 发表于 2013-4-12 21:11
我是属于第三类,不知不觉中有了自卑的心里。摆脱不了心里阴影。虽然表面上很乐观,但潜意识里总会否定自己 ...

加油啊,我能挺过来,你更没问题。
作者: kristen    时间: 2013-4-12 21:53

恩恩。在试着改变。要找回从前的自信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1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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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罪恶发生时,我们研究的对象一定是犯罪分子,而不是受害者,对待罪恶时,不能反客为主。研究内外因问题时,要确保在没有违法犯罪发生的情况下去谈,否则就是纵容罪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一条是GCD的教科书所宣传的洗脑理论,与事实不符,内因并不总是主因,也有外因是主因的情况,比如:孩子近视了,看书不注意光线和用眼是内因,父母的不作为和拔苗助长的乱作为是外因,请问,孩子近视一定是内因的问题吗?

2>好,假设被游街者确实有错,那么请问哪条法律规定,无执法权的平等的个人有权令人游街?即使是罪犯,执法者也不能抓人游街。游街是君主制时期和毛时代才有的东东。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在承认游街合法的情况下去谈内外因的问题。你的常识和道德哪里去了?

3>社会就社会,自然就自然,两者怎么混为一谈?什么“社会的自然规律”?不懂。社会要在法治的前提下运转,经济要在市场规律下运转而不是计划,人的作息要根据自然规律安排。我们能否因为一句“报应是迟早的”,而什么罪恶都不用去追究了?问题是,你目前面对的人类社会呀,你谈大自然干什么呢?没有人叫你去认识大自然的事,现在你只需认识人类社会的事。我为什么要去破解某病?我碰到的是罪恶,我只想了解罪恶。社会规律?什么社会规律?用饭碗胁迫和操控他人行动的恶人受到了什么约束?“地球围绕太阳转”是自然规律啊,老大!恶无恶报也是自然规律吗?那是人祸啊!

4>亏你还是全班第一,全级第二,思想水平文明水平低到这个程度,再有才也只能用来适应环境,而不是伸张正义。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13 14:39

我认为“个人自由”最重要,不管有无“社恐”,只要是自己自由选择的就好,没必要为别人而活。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13 15:52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1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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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罪恶发生时,我们研究的对象一定是犯罪分子,而不是受害者,对待罪恶时,不能反客 ...

晕,逻辑思维和认知错位严重,如同鸡和鸭说话,呵呵,不过,祝你开心!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1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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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你恶补一下常识和现代人类文明,看问题时,不要断章取义、面对罪恶时不要反客为主、不要被洗脑而认为什么都是内因造成的。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13 16:10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4-13 16:19 编辑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1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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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你恶补一下常识和现代人类文明,看问题时,不要断章取义、面对罪恶时不 ...


你我认识错位严重,短时间内无法合二为一,你说你有理,我说我有理,不过我尊重你的自由,也祝你快乐,我不介意你的任何批评,不会象辣妹“与庄共舞”听到不同的声音就生气,似乎自己在干好事,有不同意见的人在干坏事,NONO,我这样说不是表达自己气量大,而是知道每个人其实都很渺小,你我的认识都有正确的也都有错误的地方,很可能你我说过的话过一段时间来看要修改,再过段时间还要修改,信不?
这样说不表示我没有立场,我坚定的支持自己的价值观,也尊重别人有修改自己错误的机会。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1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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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否认这世上有“社恐症”,我只是告诉你还有另一种可能,并且提醒你要在正确的前提下去看问题。你说我们说的事有错位,又不说错在哪,也不试图归位,这是为何?看法会随年龄增长有变化,但这是对青少年而言的,心智成熟的人不会有太多变化,而且真理、大是大非、常识本来就是永恒的。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15 12:07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1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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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否认这世上有“社恐症”,我只是告诉你还有另一种可能,并且提醒你要在 ...

你说我们说的事有错位,又不说错在哪,也不试图归位,这是为何?---------说来话很长,但时间给我们的太短,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其次我们都不能用刻舟求剑的方式来解决,因为今天的认识明天很可能就要修改了。很理解你渴求真理的心情。            为了给你解解渴,可以拿其中的一个争议简单的来说一下: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因和内因都是影响事物发展的因素,片面或绝对的强调任何一面都不妥,内因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如果说外因是害人者,内因是被害者,那么被害者在一个被害事件中是起决定作用的,他(她)可以选择1屈服2反抗,如果你是被害者肯定会选择2反抗,就是说你反抗是决定事件如何发展的关健因素,而不是那个害人者。很自然的你反抗会想尽办法来如何阻止这个害人的 ,也许换成另外一个人选择1屈服,因为他(她)觉的反抗没用只能屈服 。这个话题再说下去会没完没了,很可能会连着说上几十年甚至更长,你愿意花有限的时间来聊这个话题不担心影响你做其它更有效率的事情吗?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1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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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说过,“内因永远是主因”是洗脑理论,目的是要大家不要追究作恶者的责任。内外因谁是主因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照你这样说,任何罪恶都无须报应。国家也无须法律去保护弱者,完全按丛林法则就可以了。面对持枪绑匪,你会选择屈服还是反抗?你不能因为人有差异性而否定法律干预的必要性。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15 15:11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4-15 16:07 编辑

辩论的后果
在街边的一个小茶馆里,有2位肝胆会员围坐在一张桌子边,边喝茶品茶边看着街上行人车辆来来往往的倒也悠哉悠斋的暇意舒适,突然有辆车牌号数字部分是5499(字样有些模糊)的轿车一下子开过去就不见了,其中喝茶的一位会员A对旁边的会员B说:“注意到没,那辆刚开过去的轿车牌号挺有意思的,上面写:我是舅舅(5499)”,B笑着说:“不对,那牌号明明写:我是爸爸(5488)”,偏偏这两个人都认死理生性较真,于是你一句:“我是舅舅”,他一句:“我是爸爸”,两个人谁也不服的说个不停起来,嗓门还越来越大,渐渐的,茶馆里的其他人都往他俩方向看,然后街上的过路人停下来也往茶馆里瞧且越聚越多,最后有个不明就里的过路人往精神病医院打了一个电话,十几分种后,几个穿白大卦的人从医院的车子里出来挤进茶馆不由分说把两个还在争辩的人扭住送往外边的车子,并很快的发动车子开到了精神病医院,到了后医生开口就问了一个问题:“你俩一个说我是舅舅一个说我是爸爸,说的是谁的舅舅谁的爸爸?现在在哪里?”,两个人同时回答:“汽车,已经开走了”,医生一听想也不想,马上在纸上大笔一挥:“2个人都是精神病,立即打针吃药”。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15 15:16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4-15 16:09 编辑

这个世界本来就按丛林法则运行的。不服是不是?你说不是,我说是,于是,你一句不是,我一句是,接下来:
------------------------------------------------------------------------------------------------------------------------------------------------
是  不是    是    不是     是     不是      是    不是  -----------------------------------------------------------------------------------直到永远,阿门!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2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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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论”的意思是: 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而故事中的两人只不过在吵架,他们是斗谁大声谁有理、谁持久谁有理,并无辩论,因为他们不是谈对某事或某个问题的看法,而是谈各自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是不需说理由的,用监控摄像头证明就可以了。辩论是以理服人,而吵架是以凶恶服人。

2>道德、常识、真理、人权和车牌号不同,前者是清晰的,后者是模糊的。所以依据绝对的、永恒的真理辩论和依据模糊的车牌号吵架是不同的。

3>精神病院也不可能因为某人的一个电话就随便乱抓人,这显然是一个粗糙和虚构的自编故事。

4>辩论的后果
是分出胜负,让大家更明辨是非。吵架的后果是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

5>动物世界是按丛林法则运行的,但人类社会不是,可能你还待在动物世界吧。不以理服人,就没有结果。为了避免失败,你就尽量拒绝以理服人。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0 11:31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4-20 11:32 编辑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2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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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论”的意思是: 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 ...


鸡和鸭说说相声给大家娱乐一下是可以的。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2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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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不要再掩盖你理亏的真相了。明明理亏了还要百般掩饰。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0 17:51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4-20 18:42 编辑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2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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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不要再掩盖你理亏的真相了。明明理亏了还要百般掩饰。 ...


好吧,哥承认亏惨了,再忍痛奖励你一颗棉花糖吃,吃糖有助于你理性的思维。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2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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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为我的理性锦上添花。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2 15:20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2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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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为我的理性锦上添花。

不客气,不介意你说梦话。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2 22:01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2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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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为我的理性锦上添花。

主要问题我看还是出在思维上而不是认识上,你的思维和正常人对比较怪异,思维存在着某种障碍,就象红绿色盲色觉有障碍的人一样,无论我或者别人如何和你交流,很容易发生顶牛现象和错误。举个例:我曾打比方劳动关系就象婚姻关系,强调的是它们的相似性容易理解主题,但你却误解我说的劳动关系和婚姻关系完全相同。看到了吗,你的思维存在某方面的障碍,以至于会误以为人事部打工仔会用饭碗胁迫、劫持应聘者、非法搜查、群体灭绝等干出违法的事来,人事部打工仔有没有这样干,你得拿出证据来,否则你就在干绯谤造谣他(她)的违法事情来,如果情节严重证据确凿你要吃官司坐牢的。好心帮你一下,病根现在找到了,你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正常的知道的东西也不少,但思维某方面(具体的找心理医生可能帮的上忙)存在着障碍,如果你还没清醒过来仍然执迷不误,我也没办法,以后你注定要吃很多苦。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2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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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做梦?你的依据是什么?

2>你曾打比方,说把雇佣关系看成婚姻关系,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单位体检是合法的了。但在体检方面,两者根本无相似性呀!单位体检也根本不合法!一个是为了同房的检查,一个是带胁迫性的非法搜查,合法与犯罪如何有相似性?爱情与交易、利用如何相似?你举一个合法的例子去让人家理解犯罪行为,而这个例子在体检方面根本无相似性。体检只能由个人、政府依法进行,不能由任何他人、团体、单位、组织进行。

3>只要就业中出现非因办“健康证”而出现的体检都是证据,怎能说误以为人事打工仔犯罪呢?我看你根本无辩论资格,还要来这胡搅蛮缠。

4>举报犯罪分子反而要坐牢?你没事吧?你不是在帮我,你是在帮犯罪分子维权。

5>我对你的诊断结论是:缺德、无常识、无自由意志、独立人格、无雅量、不追求真理。药方是:多看启蒙类书籍、与宗教、公益人士交往,以修复道德。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2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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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介意你误以为我跟你说梦话。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3 11:45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23 11:14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1>我做梦?你的依据是什么?

不多说了,
祝福你!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2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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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便,不送!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3 12:52

多米诺王朝 发表于 2013-4-23 11:50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请便,不送!

哥眼睁睁的看着你吃苦而无能为力,眼泪都快出来了。
作者: 多米诺王朝    时间: 2013-4-2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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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彼此。你快闭眼吧。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4-23 14:19

红绿色盲辨不出其它彩色,自己也能感受的到,红绿色弱有的就感受不到,以为和正常人一样;
思维障碍较重的人与人交流困难,自己也能感知,有愿望找心理医生帮忙,思维有一定程度障碍的人与人交流困难轻些,但也明显的容易撞车,令人担忧的是自己不能感知,更糟糕的是在逆反心理和心理扩散效应的双重作用下阻碍帮他(她)的人。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4-3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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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3 16:01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4-30 15:46
楼主,32楼那个帖子恰好反映了你的辩论水平。

我得过社交恐惧症,深知心理类疾患的治疗困难巨大,对于你中轻度的思维障碍我帮不上什么忙,但同情你不幸的遭遇,所以偶尔陪你说说话聊聊天解解闷或者尝试帮你走出困境还是可以的。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5-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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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3 22:23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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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怎样确定得某病的是我不是你呢?

除了辩论,我们可以随便聊些轻松的话题,比如说说你为什么喜欢和人辩论?以前碰到过歹人强制性的限制你人身自由吗?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5-4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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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4 08:06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4 08:12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4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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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论的目的是“以理服人”,喜欢辩论是因为原始人喜欢胡搅蛮缠、人格侮辱、拳头相向 ...


聊点其它话题吧,我过去的经历你从贴子中也看到了,那么可以说说你过去的经历吗。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5-4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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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4 08:24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4 08:16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我以前曾被洗脑、曾是非不分、曾说病成瘾、曾是标签控、曾是井蛙、曾是为犯 ...

能说说你的爱好吗?喜欢旅游?下棋?看电影?等等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5-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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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4 08:42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4 09:03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4 08:38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你问的都是一些个人资料,这些都是“不能问的问题”。


除了研究犯罪分子,那说说你过去经历生活上可以聊的资料。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4 09:05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4 09:29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4 08:38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你问的都是一些个人资料,这些都是“不能问的问题”。为什么你不研究一下犯罪分子呢? ...


或者说说你的乙肝治疗经历。(这个也不能说吗?除了聊犯罪分子你就无话可说了吗?)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4 13:03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4 08:38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你问的都是一些个人资料,这些都是“不能问的问题”。为什么你不研究一下犯罪分子呢? ...

看不懂是吧,我跟你聊这些有关你过去的经历是想帮你走出思维障碍的囚笼,只有走出来了,才能正常的交流或辩论你感兴趣的诸如自由啊或研究犯罪分子之类的话题,否则就是对牛谈琴。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5-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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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5 15:18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5 11:48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对于一心想维权的人来说,研究犯罪分子就是全部,就是所有。维权者会去研究 ...

你去单位应聘工作需要讲述你的个人简历,你只会说维权吗?去商店买东西需要说明个人实际需要,你也只说维权吗?(小心店老板送你去精神病医院),在主题内容是个人经历的此贴里你还是只说维权吗?除了维权,就不能做别的事说别的话了吗?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私隐私隐,过头就成病态了,从这个侧面也能反应出你的大脑出问题了。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5-5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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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5 17:55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5 17:40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写简历就可以,那还要试用期干什么?用人单位向应聘者索要简历合不合法, ...

写简历就可以,那还要试用期干什么?用人单位向应聘者索要简历合不合法,我表示怀疑。如果应聘的单位人事打工仔没有犯罪,我干嘛还要维权呢?去商店买东西需要说明个人实际需要?你没事吧?
            主题是“狱火洗礼”,但那个狱火是犯罪分子和不作为杀人的人造成的呀,这难道你也要去适应?你被抢劫,你的脑子除了维权,还能想别的东西吗?我有我的自由,你也可以选择做一个不要私隐的原始人。请不要再对异己人格侮辱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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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面写的太精彩了 ,我一激动再次晕倒在地,醒来后坚持要对你说:奶奶的,你比卓别林还幽默!    (知道你有思维障碍,所以请原谅我心直口快的冲动!)

作者: 轻舞在飞扬    时间: 2013-5-7 19:12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5-7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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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7 22:14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7 22:17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7 21:10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你一激动再次晕倒在地,说明你旧病复发,早点治病吧。醒来后坚持对我说:“ ...


好吧,听你的,去医院看急症。(注:逗笑的话,怕你看不懂)

呵呵,有时看你写给我及其他人的对话句子中出现的错误显得滑稽可笑就联想到了卓别林的幽默表演,好笑之余又替你难过,你的思维障碍难治啊。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5-8 08: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8 11:52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8 08:54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注:逗笑的话,怕你看不懂”这就是你病入膏肓的原因了。如果我的话有错, ...

地球人和火星人握握手。呵呵。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5-8 12: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8 12:35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8 12:35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8 12:09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你是一个道德为零的原始人。


错误,我不是人,我是美猴王,石头变来的。
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8 13:10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8 13:24 编辑
你是人吗? 发表于 2013-5-8 12:09
回复 mtv982 的帖子

你是一个道德为零的原始人。


看大家交流活跃,上帝忍不住从空中探出硕大的脑袋张着大喇叭嘴凑到”你是人吗”的耳朵旁轻轻的说:“你的话牛头不对马嘴”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3-5-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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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tv982    时间: 2013-5-8 15:32

本帖最后由 mtv982 于 2013-5-8 15:33 编辑

你是人吗:“1”
mtv982:“2”
“1”“2”
“1”“2”
“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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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BAO    时间: 2013-5-8 23:04

非常的搞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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