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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事诉讼应按比例罚款。 [打印本页]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3-2-11 10:27     标题: 民事诉讼应按比例罚款。


         今天,我不谈刑事诉讼的惩罚问题,光谈一下民事诉讼的惩罚问题。政府机构的人事部打工仔和私营企业的人事部打工仔的工资是不一样的,如果前者月入一万,后者月入三千 ,罚两千元对前者是没有震慑力的,这样的罚款也是不公平的,不按比例罚款,罚款只是个形式,毫无作用。所以我建议按比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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