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反乙肝歧视民间十年行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5 21:32     标题: 反乙肝歧视民间十年行动

反乙肝歧视民间十年行动
更新时间:2012-7-26    作者:郭铁    文章来源:民生周刊

2003年4月5日,肝胆相照网权益版正式开通,标志着民间反乙肝歧视从个人走向集体。十年间,公众对乙肝经历了从无知到误解,从恐慌到正视的曲折历程。其背后,是近亿名乙肝患者对于“公平”的期盼,是反乙肝歧视斗士的不懈争取,更是官方与民间良性互动的善果。

  从“给温总理的一封信”,到农工民主党以全党名义提交相关议案,每一个反乙肝歧视的标志性事件,都有民间组织的积极参与和推动。另一层面,针对乙肝携带者,国家在就业、教育、健康等领域的步步“解禁”,使得反乙肝歧视之路日趋平坦。

  从民间到官方,反乙肝歧视的步伐正在加快,但“斗争”依旧艰难。公众的认识误区依然存在;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择业、婚恋等方面依旧饱受困扰;社会层面对于消除乙肝歧视的政策还有待消化;将反乙肝歧视纳入到法律,仍然是民间和官方需要进一步争取的。

  陆军、雷闯、周洪宇、蔡皓东……对于这些反乙肝歧视“斗士”而言,下一个十年,求索的路是否依旧坎坷?

  中海油深圳分公司拒录乙肝携带者的消息于今年6月不胫而走,再次将乙肝歧视问题拉进公共视野。这不禁让人想起十年前,那起震惊全国的“周一超杀人事件”。

  2003年4月3日,浙江大学学生周一超在嘉兴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中检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遭遇淘汰,愤而行刺两位当地人事干部,致一死一重伤。同年9月4日,周一超被一审判处死刑。

  围绕这场悲剧,同时形成了三个舆论场。一是从国家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乙肝歧视在无形中得到了自上而下的贯彻。二是对于众多“乙等公民”来说,维权已迫在眉睫。此外,在全社会本该对乙肝歧视现象进行反思之际,这场悲剧反而加剧了民间对于“乙肝”二字的恐慌。

  就在“周一超事件”发生后的4月5日,肝胆相照网权益版正式开通,标志着中国民间反乙肝歧视从个人走向集体。近10年间,一系列知识讲座、公益诉讼、公民提案以“组织”的形式,扩大了声音,并从民间走向了决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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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5 21:34

误解比无知更糟糕

  陆军,民间反乙肝歧视关键人物,曾是“肝胆相照”权益版的版主,现为民间维权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的总协调人。

  1985年,13岁的陆军在阑尾炎手术中,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幸运的是,从中学到大学,乙肝对陆军并没有造成任何困扰。大学毕业后,陆军顺利进入河南郑州一家国企工作。

  “可以说,真正的社会歧视始于1988年。”陆军说。

  1988年1月,部分上海市民突然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厌食、乏力和黄疸等症状。在之后的短短3个月时间里,疫情感染了近30万人。后经专家鉴定,此次疫情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暴发。

  尽管此次甲肝暴发的直接原因缘于上海市民有生吃海产品的习惯,但由于疫情暴发规模较大且传播迅速,致使人们从此闻“肝”色变。

  而观念上的“恐乙”才刚刚开始。上世纪90年代初,乙肝检测开始普及。1994年,乙肝检测被正式纳入到公务员体检范围,且明文规定肝功能不全者不予录用。

  中央直属机关单位的这个体检标准,后被各省市纷纷效仿。尽管并没有统一的体检标准,但到2003年时,全国31个省中,有28个明文规定,乙肝携带者为公务员体检“不合格”者。差异仅在于标准的下限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

  陆军认为,公务员体检标准对于乙肝携带者不同程度的“禁足”,为民间的乙肝歧视起到了“示范”作用。从此,乙肝检测在国企单位、民营企业间也流行起来。

  “可以说,乙肝歧视之所以在80年代不甚严重,正是源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的零认识。90年代后,这种知识不但没有普及,反而变成了‘负’。可见误解比无知更糟糕。”

  与此同时,乙肝群体的反歧视意识却相对较弱,且没有形成合力。据陆军了解,早在2001年,就有关于乙肝歧视的公民诉讼案,也有媒体对此进行过报道。但这些维权行为终究因个人力量的微弱,没有在社会形成波澜。

  2003年,为了上网查询治病药物,陆军无意间进入肝胆相照网,从此改变了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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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5 21:35

民间维权艰辛起步

  在肝胆相照网,陆军以“金戈铁马”的身份与“战友”交流。“战友”的含义,除战胜病魔外,还包括战胜歧视。

  在周一超案的推动下,肝胆相照网权益版于2003年4月5日正式成立。随即,权益版吸引了大批乙肝携带者在此交流、探讨。陆军将其称为中国第一个反乙肝歧视NGO(民间组织)。

  “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前,周一超首先是乙肝歧视下的受害者。”达成共识后,“战友”们共同起草了一份联名信,恳请法院对周一超从轻判决。同时,部分“战友”前往案发当地,约见律师、旁听庭审,并致信人大,协助媒体进行调查。

  2003年8月,肝胆相照网协助中央电视台,拍摄了一部反乙肝歧视题材的作品。在看过视频后,陆军用“震惊”来形容当时的感受。

  “有两个画面对我触动很大。一个叫安心的女孩子,因是乙肝携带者,其丈夫便不允许她生孩子;另一位母亲,则因母婴传播,而使自己的两个孩子感染了病毒,陷入深深的自责。”

  “不能任由其发展。”陆军说,虽然乙肝歧视从未影响到自己,但他人却不能幸免。于是,陆军加入到志愿者队伍,并成为肝胆相照网权益版的版主。

  2003年至2007年间,包括知识讲座、公益诉讼、行为艺术、公民提案在内的各种维权方式,在肝胆相照网陆续开展。

  2004年8月10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致乙肝病原携带者及关注者》公告。公告指出:“近期,一些群众致信国务院领导同志,反映乙肝病原携带者在就业等方面遇到的一些问题,希望国家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指示,要求有关部门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抓紧做好。”

  而就在此公告发出的4天前,“肝胆相照”联合“战胜乙肝”、“五味社区”、康易健康社区肝病论坛、北大一塌糊涂“同肝共苦”版、水木清华“战胜乙肝版”,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了5000名网友的签名,随同一封长信,寄给了温家宝总理。

  在这封特殊的长信中,网友针对当时的乙肝歧视状况,就立法、药品开发、广告整治、乙肝预防、社会保障等问题,发出了乙肝群体的反歧视呼声。

  而上书总理活动的发起,源于网友“蓝色百合”个人写给温总理的一封信。“她之所以要写这封信,是因为目睹了几起因乙肝歧视导致的自杀案件,渴望国家出台相关法律,保护乙肝群体的合法权益。”

  陆军有理由相信,公告的出台与这封寄给总理的信有直接关系。“公告出台于我们发出信件的第四天,这正好是国家处理人民来信的受理期限。很多乙肝网友都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在此之前,国家以公告形式回应民间诉求是绝无仅有的,这反映出国家对于乙肝病原携带者的重视。”

  5个月后,陆军和“战友”们迎来了第二份“喜讯”。2005年1月20日,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公布了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的全国统一体检标准,首次对公务员体检健康标准予以明确限定。

  “标准指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担任公务员工作。在体检时,不检查用以测定肝炎病毒量的‘乙肝两对半’,只检查肝功能是否正常。这与我们在联名信中所提建议完全一致。”陆军说。

  就在此时,乙肝群体的社会心理也发生了微妙变化。人们在对第一家民间反乙肝歧视机构倍感新奇时,也意识到集体维权的力量之大。

  “2003年之前,民间反乙肝歧视的活跃度很低,不敢想象最终会达到什么目标,对前景估计十分保守。2003年之后,人们意识到‘团结’的重要性,并对取得的成绩感到振奋。我们越来越相信,如果我们去做,消除乙肝歧视会提前5年或10年实现;但不做的话,我们可能要等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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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5 21:36

自下而上形成合力

  致信总理得到积极回应,让民间反乙肝歧视组织看到了决策者的开放心态。

  2002年初,“肝胆相照”将一份民间提案上传至人民网强国论坛,并获得较高的支持率。随即,这份提案辗转至人大代表周超凡手中,并于2002年“两会”期间见诸媒体。

  从2004年开始,乙肝群体就升学、就业、广告、科普等各个领域的乙肝歧视问题,频繁与代表、委员接触。“每一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民生建议很多,对立法和制度建设产生了积极正面的影响,但更直接影响的是媒体和社会舆论。”陆军说。

  然而,成功游说代表、委员并非易事。困难首先来自联系方式上。经网络搜索,陆军和网友仅找到了人大代表周洪宇、政协常委朱永新的个人联系方式。秉着“广撒网多捕鱼”的原则,对于其他代表、委员,他们先是将电话打到对方单位,再经单位找到个人。

  为了降低“人肉搜索”的成本,陆军和网友随后调整了游说策略,将目标锁定在曾发表过乙肝维权言论的代表、委员身上。“这样沟通起来比较顺利,但人数有限。”

  2006年春节前夕,陆军从河南赶到北京,向农工民主党参政议政部调研处呈交了一份材料——“关于乙肝歧视的案例”。

  “我是代表我们网站十万五千名注册会员送上这些材料的。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民主党派,通过全国政协,把我们的心声传达给中央政府和党中央。”

  在这份材料中,列举了大量的乙肝歧视案例:从幼儿园到研究生的入学歧视案20条;就业歧视案19条;婚恋歧视、家庭歧视、医疗歧视等案24条,且全部注明了消息来源、媒体名称、报道日期和文章标题。

  事实是,“肝胆相照”将材料递送范围同时锁定在8个民主党派,实际接触到5个党派中央,意欲在“两会”前期影响其议案内容。但最终,只有“与医疗对口”的农工党认真研究了这份案例。

  2006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开幕。经过近两个月的沟通,在充分听取民间反乙肝歧视组织的意见后,中国农工民主党以全党名义,提出“规范乙肝检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党派提案。

  2007年初,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意见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这对于陆军和“战友”来说,无疑又是一次胜利。而在2006年底,从事乙肝维权已3年之久的陆军突然发现,这个领域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完成,仅利用业余时间远远不够。

  “许多志愿者的生活状态都发生了变化,有的考上了研究生,有的当上了公务员,有的恋爱结婚……志愿者流动性强,需要一个专业队伍来做这件事。”

  于是,陆军携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创办了北京益仁平中心。在宣传“公益、仁爱、平等”理念的同时,陆军也将反歧视的维权范围,从乙肝扩展到结核、艾滋、反垄断等领域。

  为什么要扩展反歧视的维权范围?陆军认为,仅在乙肝领域消除歧视是不可能的,只有各个弱势群体结成反歧视“同盟军”,与社会各界充分联合,才能彻底铲平歧视的土壤。

  “造成歧视的根本原因,在于整个社会缺乏保障公平的机制。许多国家都有反歧视法或‘平等机会委员会’,但在中国还处于空白阶段。因此,如果没有法律和相关机构的支撑,仅有乙肝人群的呼吁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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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5 21:37

尚未完成的“马拉松”

  对于陆军和近亿名乙肝患者而言,消除乙肝歧视更像是一场马拉松,考验的是勇气和耐力。

  尽管益仁平将公益维权的范围扩展到其它领域,但反乙肝歧视依旧是其工作的重点。在一次针对大学生的调研中,一位学生的回答令陆军印象深刻。

  “我问他乙肝和艾滋病哪个更可怕,他回答乙肝。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有关艾滋病的宣传到处都是,了解后觉得没那么可怕,而乙肝知识的宣传却几乎看不到。这说明乙肝领域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

  相反,在正面宣传不足的情况下,针对乙肝的虚假医药广告却铺天盖地。为了夸大疗效,将乙肝妖魔化成为不法商贩的惯用宣传手法。而这恰恰成了人们获取乙肝知识的主要渠道。

  就此,开展公益讲座及知识宣传,就成为益仁平的主要工作之一。而在大部分时间里,陆军和同事们都在忙于接听受歧视者的咨询电话。

  “接到电话后,我们首先要了解对方需要哪些帮助,然后予以指导。大部分人都能在咨询后自行解决问题,少数解决不了的,我们就发起公益诉讼。”

  2006年至今,由益仁平协助发起的公益诉讼有200多起,其胜诉率在近年也不断提高。但在陆军看来,这种胜诉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获胜,“当前法律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首先是乙肝劳动者的举证难。在现有劳动关系中,乙肝群体处于弱势地位,很难拿到带有歧视性条款的劳动合同、体检证明要求、录取通知等。“为此,我们呼吁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出具其没有进行乙肝歧视的证明。”

  “其次,法官在受理乙肝歧视案件时缺乏案由,因为在现有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没有‘歧视’一项。法官找不到案由就无法立案,而一些负责任的法官只能按‘人格权’、‘人身权’、‘特殊侵权’等予以立案。”

  不容忽视的是,针对乙肝领域的就业歧视案件的审理,目前尚没有出台任何惩罚措施和赔偿标准。违法成本低和维权成本高,造成就业领域的乙肝歧视屡禁不止。

  而每一起公益诉讼所遭遇的阻力远不止于此。在与个别企业对簿公堂时,益仁平往往要借助许多外部力量,才能获得对手的尊重。

  2007年,在一次与某港资企业的较量中,陆军亲自赴港参加反乙肝歧视(敏感词)活动,并借助媒体的力量,最终促成了双方的庭外和解。“对方态度变得很快。”陆军说,“真正难打交道的是私营企业,我们甚至会接到对方打来的恐吓电话。”

  破除就业歧视外,降低抗病毒药物的价格、将乙肝治疗纳入到医保之中、消除个别医疗机构对乙肝病人隐私的侵犯等,都是乙肝群体在积极争取的。而这些努力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影响立法机关和行政部门,最终促成相关法律、政策的变化。

  在益仁平现有的6名工作人员中,不乏清华、北大毕业的法学高材生。在其招聘启事中,至今保留着那句广为媒体引据的招聘条件:“为鼓励残障人融入社会,消除社会偏见,我机构面向残障人士招贤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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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5 21:37

希望《反就业歧视法》早日出台!!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5 22:07

今天乙人体检不用查乙肝的合法的权益来得真不容易哦!!是以金戈铁马、雷闯....等为代表的1.3亿战友和社会上的仁人志士,经过十多年的前仆后继艰辛努力,通过向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家领导人合法申诉而取得的比较好的结果!!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3-1-25 22:12

十年维权路,不论其中有几多曲折,不论有多少争议,毕竟改善了很多人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为不少战友指明了道路,未来十年是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名的十年,是战胜乙肝的十年,让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5 23:36

齐欢畅2 发表于 2013-1-25 22:12
十年维权路,不论其中有几多曲折,不论有多少争议,毕竟改善了很多人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为不少战友指明 ...

说得好!!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6 18:32

反歧视尚未成功,战友仍需努力!!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6 18:34

2012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揭晓 !!

1  当当网取消消费者网上定单违约案

    2  残障人士促进“残疾权益”系列诉讼

    3  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

    4  乘客诉南航航班延误案


    5  公民“被乙肝”失去公务员录取资格案

    6  因(敏感词)“被精神病”诉精神病收治

    7  市民诉请公开公交卡巨额利息去向案

    8  大学生申请公开“微笑局长”工资案


    9  女大学毕业生诉巨人教育就业性别歧视案

    10  首例消协作原告打赢3元钱公益诉讼
1)http://www.pil.org.cn/q_news/q_news_page_3721.html
2)中国公考体检被乙肝第一案 参选2012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
http://www.hbvhbv.info/forum/forum-viewthread-tid-1211133-fromuid-206153.html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7 00:48

二十四、中国公考体检“被乙肝”第一案

【案件简介】2010年4月,李丰参加了陕西省公务员考试,以笔试、面试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了体检。7月3日,李丰在公务员局网站得知,自己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仍为不合格。西安市公务员局告知李丰“乙肝检测第二项和第五项阳性,属于“慢性肝病”会传染给其他人。但是李丰曾在半月前和体检前一天分别在校医院和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乙肝五项,均属正常,李丰咨询了西安多家大医院的医生、教授,均被告知“第二项、第五项阳性,表示可能是既往感染过乙肝病毒已经康复或注射过乙肝疫苗,且已经产生了保护性的抗体,今后不会再感染乙肝,属于正常的健康人,不会传染,不用治疗”。针对“被乙肝”、“被拒录”的事实,李丰于2010年8月向西安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被驳回,10月向莲湖区人民法院提出针对此复议决定的行政诉讼又被驳回。2011年3月,李丰又向西安市中院提起上诉,二审裁定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依据《公务员法》不受理本案。2012年11月,李丰分别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诉申请,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申请,二机关收下了相关资料。但至今未回复。针对此案中二医院涉嫌侵犯李丰个人隐私的事实,2011年8月李丰起诉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二被告违法体检侵犯了原告的身体隐私权(人格权)、就业权。10月12日碑林区法院判决驳回起诉。10月16日李丰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5月9日,经过律师、法院等各方努力协调,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7万元整。此案被媒体誉为“国考索赔第一案”。

【推荐理由】中国公考体检“被乙肝”第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公安部在2011年主动修改了警察体检标准,删除了关于普通人民警察检查乙肝五项的规定。该案也获得了近100家报纸、电视、电台媒体的报道和转载。该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务员考试中潜规则被媒体的曝光率,加大了社会对公务员考试体检环节的监督。国考索赔第一案获得了7万元的赔偿(隐私权赔偿),是国内同类型体检泄露隐私权诉讼获得赔偿较高或最高的案例。对今后反歧视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很大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http://www.pil.org.cn/q_news/q_news_page_3687.html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7 11:57

三、朱明建维护“残疾人权益”系列案件
【案件简介】2011年11月2日,残障人士朱明建在珠海市内乘坐68路公交时,要求根据《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的规定享受优惠乘车待遇,但司机拒绝了他的优惠要求,理由是他所持的《残疾人证》没有用。按照珠海公交巴士公司的优惠政策,只有持有本市IC卡的残疾人才能享受优惠。朱明建认为这种以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区别对待外地户籍残疾人的做法与《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所规定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且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明显不符。于是2011年11月30日,朱明建将珠海公交巴士公司告上了法庭。2012年1月18日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审理。5月30日,朱明建起诉珠海公交巴士公司户籍歧视的案件在法院对双方协商调解之下达成了庭外调解。被告珠海公交巴士公司负责本案的诉讼费250元,并给予原告朱明建补助金3000元。
【推荐理由】本案中的朱明建来自广东河源和平县人,残障人士,被民间誉为“维权斗士”。为了破除残疾人乘车优惠政策的户籍歧视,他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曾发起广州地铁歧视、广州公交歧视、东莞公交歧视、河源公交歧视案等一系列公益诉讼。2012年下半年,朱明建又盯上了知名景点。他死磕广州塔、珠江夜游,要求运营方推出残疾人门票优惠方案。他以自己的行动来争取残疾人的权益,破除歧视,一次次证明了“权利本来就属于每个人,争取权益要从自己开始”的公益诉讼理念。
http://www.pil.org.cn/q_news/q_news_page_3687.html
作者: 蓝色忧郁456    时间: 2013-1-27 12:00

感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哦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7 12:12

蓝色忧郁456 发表于 2013-1-27 12:00
感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哦

是哦,任何事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反歧视尚未成功,战友仍需努力!!
希望《反就业歧视法》早日出台!!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7 22:35

二、朱兰英诉成都航空公司、昆明机场拒载残疾人
【案件简介】朱兰英,25岁,高位截瘫、肢体残疾。2011年10月8日 ,因家中亲人去世,朱兰英购买好机票准备乘坐成都航空EU2224航班飞往成都。当她顺利通过安检到达登机口时,该航班工作人员以残疾人坐轮椅为由不允许她登机,原因是无法办理轮椅旅客临时申请服务,并拒绝为她退、改签机票。朱兰英认为这是极大的歧视,11月8日,朱兰英一纸诉状,将该航空公司、云南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和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她1万元并公开书面赔礼道歉。2012年1月16日,本案开庭审理。2月29日,法院判决原告朱某胜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推荐理由】残疾人因乘机受阻获胜诉,在全国属罕见,具有里程碑的示范意义。在本案中,法院的判决事实上否定了绝大多数航空公司自定的“行规”,即残疾人乘机出行需事先告知航空公司,经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乘机的规定。该判决对于鼓励残疾人理性维权、改变航空公司不合理的“霸王行规”、督促整顿和改善民航服务质量和作风、充分尊重残疾乘客、废止歧视性规定上将起到有利作用,让这个特殊群体享受到无障碍乘机出行。
http://www.pil.org.cn/q_news/q_news_page_3687.html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8 11:43

十、全国国考残疾歧视第一案
【案件简介】宣海,27岁,视力一级残疾。2011年11月,“盲人”宣海报考了2012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由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人员未提供足够便利,宣海只好放弃考试。2011年12月28日,宣某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2012年3月1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驳回宣某行政复议申请。2012年3月10日,宣海再次报考安徽省2012年公务员招考,宣海如实填写视力情况后,在资格审查环节没有通过。4月11日,宣海向合肥当地法院提起两起行政诉讼,分别要求法院确认安徽省人保厅为宣海提供考试服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确认安徽省人保厅限制盲人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行为违法。6月6日,法院开庭集中审理了这两起案件;6月14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两起案件的诉讼请求。7月2日,宣海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8月6日,二审法院开庭审理;8月16日,二审做出判决,再次驳回宣海诉讼请求。
【推荐理由】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但遗憾的是,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在实践中并未得到很好地落实,残疾人就业面临诸多歧视和困难,残疾人群体目前在我国仍处于极弱势地位。一篇题为《残疾人保障法引关注全国人大内司委:加强实施监督力度》报道称,据国家人社部2011年统计,我国近五年新招录残障人公务员仅92名。政府对待残疾人的“表率”态度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企事业单位?更遑论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我国对待残障群体的态度和举措距离《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精神还有多远?本案给出了答案。本案是对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的是否真正落实的拷问?是对国家和政府是否真正尊重、平等对待残障群体的拷问?它是残疾人要求平等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争取尊严和平等的信号,是平权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http://www.pil.org.cn/q_news/q_news_page_3687.html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1-28 16:09

二十二、广东孕妇就业歧视第一案
【案件简介】李晓琴,2010年7月入职台资企业广州市海珠区荃冠服装辅料经营部,担任“英文翻译”一职。2010年9月,李晓琴怀孕。2011年3月,由于孕期不适感很强,李晓琴向公司提出身体状况不佳,不适宜继续上班,于是请产假,获得了获批,并与4月11日开始休产假。5月27日李晓琴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正当李晓琴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时,李晓琴收到通知,被公司单方面解雇。此时,产假还未休完。后来,李晓琴尝试回去上班,但公司拒绝其进入办公场所。2012年3月8日,李晓琴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声称其产假还未结束便遭辞退,平等就业权被侵害,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害并公开赔礼道歉。11月6日,广州海珠区法院正式受理该案。目前,等待开庭中。
【推荐理由】孕妇在怀孕期间被解雇,按照以往司法实践是需先仲裁,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本案选择直接起诉至法院,是首例已性别视角要求诉求的个案,被称为“广东孕妇就业歧视诉讼第一案”,有助于拓展妇女的反歧视维权渠道
http://www.pil.org.cn/q_news/q_news_page_3687.html
作者: 且行且忐忑    时间: 2013-1-28 17:37

希望能有各种活动,出钱出力义不容辞。感觉好像大家都放松了,没有方向了。
作者: 晋文公    时间: 2013-1-29 23:42

学习了,了解了本网站的来历与艰辛历程,确实不容易,也来之不易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3-1-30 09:29

          文盲看到的是疾病与健康问题、低文明的人看到的是歧视问题、半桶水的人看到的是私隐问题、思想解放的人看到的是非法搜查和个人自由、个人权利的问题。
         反歧视是自由世界的事,跟臣民无关,更何况隐性异类的事还不属于歧视问题呢。
作者: 白牡丹    时间: 2013-1-31 13:00

日剑 发表于 2013-1-26 18:32
反歧视尚未成功,战友仍需努力!!

讲得真好!!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3-1-31 18:58


作者: 白牡丹    时间: 2013-2-1 23:16

梅花香自苦寒来!!
作者: 白牡丹    时间: 2013-2-2 10:08

全国妇联权益部称支持女大学生向性别歧视说不
2013年02月01日 09: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黄小希
全国妇联权益部:支持女大学生向性别歧视说"不"

针对来自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的女大学生举报部分企业招聘时涉嫌性别歧视一事,全国妇联权益部31日表示,支持女大学生向性别歧视说“不”。

据介绍,去年10月底,曾在求职时遭遇性别歧视的一位大学毕业生在微博和论坛上发起了大学生举报违规企业活动,截至去年底,共有上海、北京、广州等8个城市的学生响应。

对此,全国妇联维权特聘专家蒋永萍研究员表示,8地女大学生集体举报在招聘过程中涉嫌性别歧视企业的维权行动,对鼓励更多女性站出来维护自身权利、遏制就业性别歧视具有重要意义。但仅靠几个人的努力和媒体监督远不足以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对女性平等权益的集体漠视。执法必须“给力”,应当加大反就业歧视法律的执行和监督力度。

据全国妇联权益部介绍,我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都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全国妇联权益部表示,现在已经进入应届毕业生就业比较集中的时期,呼吁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处违法企业,努力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律规定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到实处。
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2/01/21846616_0.shtml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3-2-2 15:28

歧视动物何罪之有?要反歧视,首先得到做“人”的权利!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2-7 20:07

大学生街头挥大斧砍向高考性别歧视 引市民支持2012年08月22日 10:28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艾修煜


一群大学生志愿者来到广州荔枝湾文塔广场,打出“招男招女都一样”的横幅,并且手持“公平大斧”。


广州大学生街头行为艺术——

公平大斧砍向高考性别歧视

羊城晚报讯 8月19日,一群大学生志愿者来到广州荔枝湾文塔广场,打出“招男招女都一样”的横幅,并且手持“公平大斧”,目标指向远高于男生的女生高考录取分数线。

参与活动的12名女生中,有多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高考性别歧视。刚参加完高考的小黄,报考某大学小语种专业,但面对高出男生60分的录取分数线,小黄落榜了,她的“翻译外国文学给大家看”的心愿只能暂时搁浅:“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女生要比男生更刻苦,才能有出路。但是到头来,勤恳根本没用,因为规则不公平。”

在小黄眼中,这种录取分数线上的不公平,艺术类、小语种和国防生为主的提前批次是个突出代表,“这些歧视存在很久了,但是一直没有人讲出来。”本月初,北京、杭州多名女律师义务为高考受歧视女生打官司的新闻鼓舞了她,“所以,我决定站出来。”

活动选在文塔广场,志愿者们也有自己的考量:“很多学生会来文塔祈福牌这里求学业进步,金榜题名,但这不只是男生们的心愿,也是女生的心愿。”

对于“女性在天赋上比男性更擅长语言,男性要达到女性的语言水平,难度要大一些。因此,从平等的角度而言,女生的分数确实应该高于男生”的不同声音,小黄很难认同:“我觉得这有点双重标准。如果因为天赋上不擅长就降分录取,那女生不擅长的数理化专业,是不是也应该如此?”

活动引来不少市民关注,一位牵着女儿路过的女士直言:“你们表达出你们的愤怒,我支持你们!”曾因光亮工程向广州建委送鸭梨、被评为2011年度“广东十大新闻人物”的“拇指妹”区佳阳也来到现场表示支持。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2_08/22/16999615_0.shtml?_from_ralated

作者: zjw123    时间: 2013-2-21 18:48

反歧视尚未成功,现在各大企业还是有体检两对半的,例如: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远锋科技员工入职还是要乙肝两对半的,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3-2-21 22:37

zjw123 发表于 2013-2-21 18:48
反歧视尚未成功,现在各大企业还是有体检两对半的,例如: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远锋科技员工入职还是要乙肝两 ...

要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相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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