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第六届“乙肝问题交流研讨会”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cd_elxb 时间: 2012-12-7 23:54 标题: 第六届“乙肝问题交流研讨会”启事
本帖最后由 cd_elxb 于 2012-12-13 16:09 编辑
第六届“乙肝问题交流研讨会”启事
(请填写附后报名表)
为了加强各地区乙肝NGO信息交流和分享,探讨与总结乙肝领域的活动得失,明确今后乙肝公益网络的工作方向,构建更完善的乙肝公益支持网络。现定于2013年1月1日-3日在武汉市举行第六届“乙肝问题交流研讨会”。
本次会议我们将会邀请各地乙肝公益先锋、学者与公益行动人士参与会议。议题主要分为针对各地公益志愿者的公民社会理论培训、罗伯特议事规则培训、乙肝公益倡导方式等培训;以及各地乙肝公益机构就乙肝年度成果展示和未来乙肝公益发展方向探讨。欢迎大学生志愿者及广大乙肝战友报名参加!
时间:2013年1月1日-3日(食宿免费,报销往返交通费)
报名:发送报名表至: [email protected] 并抄送: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但 婷 联系电话:1-8-9-8-2-0-7-9-4-3-2 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21日
报名条件
有意向在未来开展乙肝公益活动,或已经在开展乙肝公益活动的NGO和个人;
愿意了解乙肝NGO领域并希望与之面对面的分享社区活动,关心乙肝公益事业发展的志愿者。
交通报销
1、全额报销:①K车以下硬座;②汽车豪华大巴除外以下;③火车硬卧:夜间乘车6小时以上、白天乘车8小时以上;④特殊情况,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得到同意后,方予报销;乘坐动车组也须事先得到会务组的同意方可报销。
2、部分报销:超出准予报销标准,一律以同等路程K车硬座/硬卧标准报销,飞机票可按同程K车火车票的130%予以报销。
3、不予报销
:①汽车票不符标准的(非机打票、无运营公司签章);②打的费用。
主办:中国乙肝公益事业网络 协办:秘书处-成都e路相伴工作组
乙肝公益网络各地工作组参会名单:
北京益仁平中心、成都e路相伴工作组 、广西翡翠丝带工作室 、南京甘之露志愿者中心
西安安心工作组、湖北守义工作组、湖南雨露工作组、天津H.O.P .E工作组
第六届乙肝问题交流研讨会报名表
基 本 信 息 |
姓名 | | 性别 | | 手机号码 | |
网名 | | 邮 箱 | |
代表地区(乙肝NGO推荐填写) | | 参会目的 | |
来自城市(个人填写) | | 推荐人/机构 | |
个人简介:(本人参与、关注乙肝领域活动简介) 对近一年来乙肝领域的所有活动有何意见或建议:
希望在本次会议上讨论的议题:(请选择2至3个)□乙肝社区未来一年工作的侧重点 □2013年的乙肝科普活动
□怎么敦促政府的乙肝科普工作 □乙肝工作的社会倡导规划□(大学生)志愿者的招募与培训 □宣传乙肝科普知识的创新
□如何增加乙肝社群的活力 □乙肝社区内部的发展□其他(请补充): |
住宿日期 | | 身份证号(住宿登记用) | |
备注 | |
| | | | | | | | |
附二:请简要填写下列问题
你对本次培训的预期或期望:
|
描述你关注的乙肝群体需求领域:
|
你认为自己对本次会议的贡献是: |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不能下载报名表或者下载的报名表不能打开请复制以上报名表格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2-12-8 22:16
④报销北京市内公交车费用
请问在北京召开吗??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12-12-9 11:47
应该是报销武汉市内公交车费用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2-12-9 18:45
第六届“乙肝公益网络交流研讨会”,值得期待啊!能去的抓紧报名,不去的也来关注关注,
作者: 汪 时间: 2012-12-10 18:53
作者: 一字 时间: 2012-12-10 20:42
支持!
作者: cd_elxb 时间: 2012-12-11 16:16
根据最新的国家规定放假时间已改为2013年1月1日-3日。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2-12-13 00:35
欢迎大学生志愿者及广大乙肝战友报名参加!
作者: cd_elxb 时间: 2012-12-13 16:08
请大家积极报名!!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2-12-15 12:39
顶顶
作者: liwangdong 时间: 2012-12-15 15:41
作者: 晋文公 时间: 2012-12-15 19:05
顶起
作者: 白牡丹 时间: 2012-12-16 22:44
好事哦!希望可以参加哦!!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12-17 19:05
回复 cd_elxb 的帖子
可以以私隐为名探讨疾病问题,但反对以私隐为名维权!
作者: cd_elxb 时间: 2012-12-18 12:44
请大家尽快报名!!报名时间就快结束了!!
作者: 一亿瓦全 时间: 2012-12-20 14: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2-12-21 14:51
一亿瓦全 发表于 2012-12-20 14:53
什么都要实名制,谁去啊?
我已经报了名去了!!前两届我也参加了!!而且我在论坛也发表了相关报道哦!!
2010-2-20 15:11 上传
下载附件 (166.85 KB)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2-12-21 15:02
金戈铁马在作乙肝工作总结报告
相关贴子见链接;http://www.hbvhbv.info/forum/thread-864310-143-1.html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12-21 15:52
去参加“异类”大会岂不是对号入座?人气上不去的原因是你们以私隐为名相&聚谈维权。去参个会还要实名制,让人怀疑你们是维 稳 办的分支机构,而不是什么NGO。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2-12-21 16:36
本帖最后由 日剑 于 2012-12-21 16:38 编辑
周瑜打黄盖 发表于 2012-12-21 15:52
去参加“异类”大会岂不是对号入座?人气上不去的原因是你们以私隐为名相&聚谈维权。去参个会还 ...
怀疑也好,不相信也好,正是因为有了以金戈铁马为代表的全体战友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群策群力,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国家聆听意见,才修改了原来入职查乙肝的相关政策法规!!现在我们入职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行业办健康证已经不用再查乙肝了,这就是巨大的历史性进步!也是战友们努力的丰硕成果!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2-12-21 20:46
不去的也可以写一点自己的想法到时叫去参加的战友带过去吧~~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12-23 09:44
回复 日剑 的帖子
十多年的张冠李戴的艰苦讨权,无关部门才修改了非法体检中查HBV的相关政策法规!不但对象找错了,连权都讨错了。你不觉得太可怜了吗?我们要的是做“人”的权利,而不是查什么不查什么!人事部的打工仔并不需要什么健康证,它们要的是“你有无HBV”的信息,所以,你说可以办健康证有无意义吧。你们所谓的“丰硕成果”、所谓的“历史进步”就是十年换来一个健康证?太可笑了吧?你们还要自欺欺人到什么时候?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2-12-23 12:39
周瑜打黄盖 发表于 2012-12-23 09:44
回复 日剑 的帖子
十多年的张冠李戴的艰苦讨权,无关部门才修改了非法体检中查HBV的相关政策法 ...
没办法,我们已尽量地努力了!现在周瑜打黄盖兄弟这么聪明,我们大家都希望你能发挥作用,使所有的单位取消入职体检和健康体检!!而且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的!我以前也发表过相关贴子!!我现在入职的单位也是不用体检的!!如果办好,所有中国人都会感谢您的!!这件事就拜托你办了!!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2-12-23 13:16
周瑜打黄盖的观点并没有新意,人权至上战友早已提出“禁止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体检”观点,虽有少数参与者,但就不见周瑜打黄盖兄加入其中。
如果周瑜打黄盖兄真能号召起一批人解决这问题,估计不只是乙肝歧视要消除,其它健康歧视都会很快消失。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2-12-23 14:03
goodbridge 发表于 2012-12-23 13:16
周瑜打黄盖的观点并没有新意,人权至上战友早已提出“禁止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体检”观点,虽有少数参与者,但 ...
说得有理有据!支持!!战友们的希望就寄托在周瑜打黄盖兄弟身上了!!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12-25 10:34
回复 日剑 的帖子
你们努力的方向错了!请尽快悬崖勒马吧!我不敢说比你们聪明,只是旁观者清罢了。就像锄草抓自己游街示众,进行自以为是的科普,后被人指出是“黄婆卖瓜”一样道理。还有就是,我比你们更用心地思考病根。
争取改善劳工待遇时,是不是所有人都指望某一个人发挥作用?我所希望的不是取消犯罪行为,而是让犯罪行为得到报应,维护应有的正义。你现在不用被非法搜查的权利是没有保障的,是随时都可以被拿走的,你要知道。
我还真希望我是个神或者皇帝,用君主立宪制还权于民的同时满足自己,最后达到双赢,可惜我不是。“这件事就拜托你办了!”你说的这句话怎么让人相信你在真维权呢?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12-25 12:22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12-26 09:29 编辑
回复 goodbridge 的帖子
人权至上提出的“禁止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体检”观点和我提出的“非法体检劳工的人事部打工仔必须监禁”观点会不会有些不同呢?前者是阻止用人单位为劳工体检,后者是让人事部的打工仔恶有恶报。你说后者有无新意?跟顾蔡两老比,我当然不敢说我的观点有新意,但跟人权至上比,我敢说有新意。还有一点,为了让垃圾民族能理解“人”权概念,我打了很多比方,使“人”权概念通俗易懂。
我误以为你们在真维权,所以贡献了一些想法,没想到你们也是指望某个英雄拯救的人。还有,你们必须马上取消一切以私隐、异类为名的活动,这绝对是在自我毁灭!这是叛徒所为!比如:办异类网站,以私隐相&聚维权,以私隐相亲、办活动、成立组&织,以某种私隐展开话题,三句不离歧视、万变不离歧视等。不歧视异类的才是怪物呢!!我们是隐性异类,不是显性异类,没必要凸显自己,方便他人对付自己,凸显自己跟叛徒所做的事有什么两样?你们以私隐、异类做招牌不但不能壮大队伍,还把战友也给赶跑了,因为就算是战友也不会对号入座的!你们还是先脱胎换骨变成“公民”,再言“号召”吧,像这样的招牌,没人响应的,因为那只是一帮“异类”的事。
“歧视”是犯罪分子和叛徒发明出来,用来对付受害者的。“歧视”一词聚焦受害者,把犯罪歪曲成疾病问题、病人与群众的矛盾,让罪恶继续笑傲江湖。“非法体检”聚焦犯罪分子,揭露悲剧的真相是犯罪分子和公民的矛盾,让恶有恶报。最后,我再次恳请你不要用“井蛙的脑袋”去思考问题了,好吗?你已经是第N次出卖战友了!跳出那口井吧,把思想彻底地解放出来!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2-12-25 16:40
周瑜打黄盖 发表于 2012-12-25 10:34
回复 日剑 的帖子
你们努力的方向错了!请尽快悬崖勒马吧!我不敢说比你们聪明,只是旁观者清罢 ...
兄弟,在这里光喊口号是没有人听的!!要作出成绩才会有人相信你的!我也只是普通人一个,并没有收任何人或组织的钱,只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努力!而且我们的单位入职是不需要体检的!如果你想作出点成绩,光在论坛喊“打倒”、喊空话,是没有人听的!!希望你作出一点真成绩,才会有人佩服你相信你!!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12-26 14:45
回复 日剑 的帖子
我只是来提供想法,揭露罪恶,揭露真相的,不要对我寄予太大的期望。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2-12-26 20:32
近年来看,维权的斗争虽然取得一定成果,可是歧视有死灰复燃之象,战友们警醒啊,要维护胜利的果实,“打铁还需自身硬”,接下来的维权之路,需要所有的战友集思广益,团结互助,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并且逐渐掌握维权的主动权,具体的道路,路在脚下,团结、务实、奋进、包容。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2-12-26 20:39
维权的斗争是一项长期斗争,广大战友要有清醒的认识,但不长期的坚持斗争的态度,很容易在获得短暂或局部胜利后,就主动放弃了斗争,最终就像当年的中共一样,被国军追杀,陷入更困难的境地。所以,我支持通过乙肝问题交流研讨会的形式,把维权的队伍做大做强,最后形成广泛的病友联萌,为争取公平待遇和更好的医疗条件创造条件。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3-1-10 19:51
不知道这次乙肝问题研讨会有什么成果,了解的给大家说一说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X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