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求职者认为受到歧视可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申诉,雇主出于诉讼成本的考虑多会答应和解 如果求职者认为受到歧视,可以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简称EEOC)提出申诉,EECO会对此进行调查。EECO的处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EECO将求职者的申诉通知雇主,由雇主决定是私下协商解决还是接受控告。如果是协商解决则达成谅解协议。第二阶段,如果不能协商解决,EECO就会安排一个雇主和控方参加的“无过失”会议,即对雇主有无过失不予追究,只是就双方的纠纷进行中立性的调解。会中,EECO的官员听取双方的陈述,询问双方的证人,调解解决双方的纠纷。大约有40%的案件是在这一阶段得到解决的。 第三阶段,经过以上两个步骤,如果问题仍未得到解决,EECO将进行一项全方位的调查,可以要求雇主以书面形式回答质询,例如EECO可能要求雇主描述它挑选员工的过程,提供与可能的异类影响有关的统计数据。最后,EECO将作出确有歧视或没有歧视的结论。如果EECO认为雇主的行为确实构成歧视,那么雇主出于诉讼成本的考虑,一般会答应和解。如果EEC不支持求职者的申诉或求职者对和解的结果不满意,那么求职者仍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详细] 对干扰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履行职务的就业歧视者,法律可处以“不超过500美元的罚金和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根据《1964年民权法》第六百二十九条规定:“任何人使用暴力抵制、反对、阻碍、威胁或者干涉‘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正式授权的代表根据本章履行职务,应当被处以不超过500美元的罚金或者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者并处不超过500美元的罚金和不超过一年的监禁;但是,除已经根据本条事先定罪的以外,不得根据本条监禁任何人。”[详细] 歧视案件中以协议方式限制救济手段则该协议无效,雇佣者保留上法庭寻求民权法保护的权利华芙屋(WAFFALLEHOUSE.INC)是一家资金雄厚、遍布美国20个州,拥有1200家连锁饭店的大公司。华芙屋在劳动者就业时,要求和员工签订“仲裁协议”,规定在以后发生涉及禁止歧视的民权法争议的时候,放弃在法庭上寻求民权法保护的权利,有了争议只能申请仲裁。 贝克被公司录用为华芙屋饭店的烤炉操作工。艾利克.贝克在受雇华芙屋饭店之前曾经遭遇车祸,并留下了后遗症——他会突然产生痉挛,自己却无法控制。艾利克.贝克受雇后仅仅16天,就在工作中发病。这家华芙屋饭店经理解雇了他。解雇的理由是:艾利克.贝克是一名厨师,这个突发的疾病有可能导致贝克本身的安全问题。雇主说,结束雇佣关系,对饭店对劳动者都好。贝克对解雇有异议,可是按照事先签下的协议,他已经不能到法庭去控告华芙屋歧视残疾人,寻求法庭的保护了。这样,贝克于是遂向美国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简称EEOC)投诉。2002年l月15日,该案件在历经7年之久后,由联邦最高法院做出裁决,艾利克.贝克获胜。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