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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体检及其过往病史的填写,请有经验的指导下 [打印本页]

作者: 且行且忐忑    时间: 2012-10-24 20:43     标题: 关于体检及其过往病史的填写,请有经验的指导下

先说下本人情况,小三,DNA阴,肝功能正常。临近毕业,在公务员和工作间徘徊,打算两个都试试,到时候进哪个就看造化了。看到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要是在必须填写的过往病史“急慢性肝炎”中填写无,到时候被查了以隐瞒病史这一点取消录取,那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但是要是填写是的话,估计到时候不要偷查都直接以其他理由过不了。
最近有个广东政法机关的公务员宣讲会,一面的时候直接问“肝功能好不好,有没大三阳小三阳”,是不是意味着这个单位肯定要查两对半。不知道有经验的前辈们是怎么处理的,请解答。
本来一心想搞金融,但行业内情况似乎不乐观,还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概念国家到底是如何定义的。我百度看到有一个说是单纯两对半第一条阳性,其他阴性为乙肝病毒携带者,那我这情况还算不上携带者了,求解答。

作者: laxiar    时间: 2012-10-24 22:17

广东的机关公务员招考不查乙肝两对半的,他们没有办法歧视,放心。急慢性肝炎写无就行了。你可以去查看过国务院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也就是说国务院都承认携带者不等于急慢性肝炎,放心大胆地写无吧!
作者: 晋文公    时间: 2012-10-24 23:43

直接写无
作者: panpan2797024    时间: 2012-10-25 15:23

楼主直接下载《反歧视维权手册》,里面有很清晰的说明,地址http://www.eji-china.org/index.asp ,里面包含了一些乙肝相关医学知识、法律法规,如何与用人单位谈判、取证等维权的技巧。
目前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入职体检不得检测乙肝,更不得以此拒录乙肝携带者。
祝一切顺利!
作者: 一亿瓦全    时间: 2012-10-2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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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2-10-29 14:30

可以写 无
作者: 且行且忐忑    时间: 2012-12-7 21:48

回复 panpan2797024 的帖子

嗯 谢谢 之前一直想回复感谢你们的支持与鼓励的 两个月一直登不上去 今天运气好竟然登录成功了
这个后来算没戏了 因为这个招聘的人算是政法系列 算是武警公安一类的 面试时多次强调有没大小三阳 就算检查也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作者: 且行且忐忑    时间: 2012-12-7 21:50

回复 一亿瓦全 的帖子

大哥  你那一套等我有了工作再来出钱出力支持  先总的找个工作活下去

作者: 且行且忐忑    时间: 2012-12-7 21:51

回复 laxiar 的帖子

谢谢 这段时间找工作忙的够呛 还是没拿到好的offer  经济形势真的不好 经济类的工作不好找 再努力吧
作者: 且行且忐忑    时间: 2012-12-7 21:53

回复 无影脚 的帖子

是得这么写 要不直接没有后面的面试笔试
作者: 一亿瓦全    时间: 2012-12-1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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