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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草根论人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核心是“尊严” [打印本页]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2-6-20 15:43     标题: 【草根论人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核心是“尊严”

摘要:
2010年3月5日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中强调:继续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利和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公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促进社会更加公正、和谐,努力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来源于就业,显然保障公民的公平就业权是《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

  众多法律法规都无法彻底遏制健康歧视的发生,与处罚力度不够外,更多的还是制度上的缺失,如《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进一步简化,从制度上消除人为的健康歧视。既然是就业,除非岗位本身客观需要对就业者设置一些限定条件。严格实行体检项目审核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超出这一范围的限定就构成了就业歧视。
    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对提供非法体检的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导致公民因健康隐私泄露而失去工作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直接责任人、医务人员)的刑事责任。
    将“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位,严格界定“就业歧视”的范围,在同一行政管辖区域内出现多起(如三起或三起以上)就业歧视的事件,应追究相关行政人员的责任。

详文见: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65070-1-1.html
欢迎修改转载!
作者: walm    时间: 2012-6-20 15:54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2-6-20 16:08

谢谢楼上的支持,已看到您的跟贴。
建议有写作能力的战友,根据自己情况修改后转发到博客、媒体、微博、论坛。
在攻坚战中休息,意味着死灰复燃!
作者: 凤凰定涅槃    时间: 2012-6-20 18:51

什么叫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文明的社会,人权应得到合理的保护,而这个保护者,当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主宰者,这是他们义务,古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辟天下寒士俱欢颜”,当今社会更应强调人生存的权力。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2-6-21 20:08

谢谢,没有声音,意味着没有歧视,意味着乙肝歧视已经消除。
很难得您长期以来的支持!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2-6-21 20:46

人权是争取的,ZF不会赋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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