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可否都来转QQ空间,企业论坛(较有说服力的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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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14
时间:
2012-5-27 14:07
标题:
可否都来转QQ空间,企业论坛(较有说服力的科普)
本帖最后由 614 于 2012-5-30 17:52 编辑
来自凯迪社区的提问:
【视频 】乙肝是怎么传染的?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page=1&boardid=1&id=8342234
由于十多年的乙肝治疗广告宣传,人们仍然对乙肝存有很大的误解,这比对乙肝不懂的人更可怕。
有理有据的回复,有礼有节地对待提问,更能让人深层地了解乙肝。
如果有责任心的战友在回复时,请保持克制,他们的误解来自医疗机构的广告宣传,来自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作为。
请善待每一位提问者。
参考内容:乙肝携带者为什么可从事食品生产。
食品论坛:http://bbs.foodmate.net/thread-282450-4-1.html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2-5-27 14:30
大家都来支持呀!!
作者:
614
时间:
2012-5-27 14:54
最后回复很精彩:
中国有1亿乙肝携带者,乙肝携带者无处不在;
他们分布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因为他们害怕被人疏远,不愿暴露。在我们聚会的餐桌上,至少有一人是乙肝携带者;
如果您对科学仍持怀疑态度,请立即注射乙肝疫苗。
乙肝疫苗只用30元!
作者:
614
时间:
2012-5-27 15:01
凯迪社区
11995146 位注册用户,目前在线 117211 人
作者:
y273575557
时间:
2012-5-27 15:09
支持……
作者:
614
时间:
2012-5-27 15:23
几个小时的点击达3000次;
如果每天有人将它顶上来,如果大家都来转发到自己的微博,会多少人了解乙肝呢?
估计还靠自己天天记得顶,因为注册太难了。
作者:
614
时间:
2012-5-27 15:27
郎咸平曾在吉林大学演讲时说,中国不是官商勾结,而官本身就是商。记住他的微博,或许有一天他能给乙肝携带者说说话,
http://www.weibo.com/langxianpinghk
作者:
614
时间:
2012-5-27 16:30
科普有用吗?
有,在现有违法成本过低的情况下,如果担心乙肝传染,他们宁愿违法(最多不过罚1000元),也不愿意接收乙肝携带者。
当很多人接受了乙肝疫苗可100%预防乙肝,解除了人们对乙肝的戒备心理,又何必冒着违法的风险查乙肝呢?
可惜,现在人们对乙肝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过去的广告宣传语中。
照现在的科普形势,至少要10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真正让人们充分认识乙肝。
要真正活得有尊严,必须消灭现有不合法的体检制度!
作者:
614
时间:
2012-5-27 16:44
本人今天至少让上千人了解了乙肝的传染方式,这对全国来说,不算什么,但我作为长期为推动维护乙肝携带者权益的战士,问心无愧。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2-5-27 19:10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2-5-27 19:16
614 发表于 2012-5-27 16:30
科普有用吗?
有,在现有违法成本过低的情况下,如果担心乙肝传染,他们宁愿违法(最多不过罚1000元),也 ...
作者:
y2w3
时间:
2012-5-27 23:55
感谢!!!
作者:
cfk_2009
时间:
2012-5-28 11:47
作者:
614
时间:
2012-5-28 13:21
不需发表言论,只要将内容顶上来,让更更多人看到就行,我将会利用休息时间回复的。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8342234&page=1&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
今天回复了两个怀疑者:
第 21 楼 交大MP 2012/5/27 13:37:49 的原帖:不要误导别人了....
乙肝病毒携带者把乙肝传给别人的路径是才是血液、母婴和性....
而对于一个乙肝病人,发病时会通过食物传染的.....如果真要与乙肝的传染还是很厉害的....
早期由于生活环境不是很高,比如使用发酵时间不足的粪便给水果蔬菜施肥,在公共场所的共用食具消毒不足...才造成大量传播,,,,这些人制好后许多人就成了乙肝病毒携带者了....
转至第23楼第 23 楼 非公务员不做 2012/5/27 13:51:03 的原帖:对乙肝的恐怖心理可以理解,因为早些年,医疗机构、制药集团,甚至海尔(电器)集团、重庆啤酒集团等非药业集团也加入了乙肝的“转阴”队伍,如海尔的“海明威”,重啤的“治疗性乙肝疫苗”都被暴为炒作,认定为假药。
如果连权威的结论都无法相信,那再无法向你解释。
如果害怕乙肝传染,最好躲在家里不与人交流,约占中国10%的乙肝携带者到处都有,无所不在。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我单位约有100人,我所知道的乙肝携带者就有8人,还有我并不知道的呢?难道都能回避吗?我暂未注射乙肝疫苗,但每年的体检是乎还没有查出有乙肝。
转至第37楼第 37 楼 交大MP 2012/5/28 10:48:48 的原帖:你一直在想混肴乙肝与乙肝携带者.....
乙肝病发时,传播是很厉害的,许多农村人被染上就是因为食物的原因.乙肝病毒是很难被杀死的....所以说真的是说乙肝怎么传播,那还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当是我一说乙肝传播,你就谈乙肝携带者.....这两者差远了.
所以说你在误导别人.....你可以说乙肝携带者传染给正常人乙肝是很难.但是真要是乙肝病人,传染的话是想当的容易.
就如果非典一样....现在要是谈到非典防控,估计没几个人会担心.但是从传播的情况来看,是想当厉害的....
感谢您的参与,我作为一位医务工作者,早在10年前就已向卫生部提过建议,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乙肝不通过日常接触和一起吃饭传染,不应该限制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生产,国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限制乙肝带菌者从事食品生产。2009年这一愿望终于实现了。
首先,你应该了解一个概念:乙肝携带者和乙肝患者有什么区别?
肝功能不正常超过最大限值的2倍以上,经多次复查不变者为乙肝患者。肝功能正常被称之为乙肝携带者。
乙肝患者是自身免疫力激活后与病毒作“斗争”的同时,对自己的肝细胞造成伤害。
乙肝病毒长期在体内生存。但是机体不产生清除乙肝病毒的T淋巴细胞,就成了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据台湾一位学者统计,四十年后,约有40%的乙肝携带者会因乙肝病毒的减少而自然转阴。只要机体不主动清除肝细胞里的乙肝病毒,肝细胞就不会损伤,也就不引起肝炎,乙肝病毒与你就能长期“和平共处”了。大部分患者都处于这种状态。
由此可见,乙肝患者与乙肝携带者的最大区别在于自身免疫力是否激活,传播途径是一致的。
有些人只是推测,乙肝携带者既然发病,肯定是病毒含量极高,这是极端错误的。就如感冒后。有些人发烧,有些人不发烧一样,能说发烧的人感染的病毒就多吗?
肝功能不正常也并不一定是因乙肝病毒所致,脂肪肝、酒精肝以及自身免疫力等因素都可以导致肝功能不正常。
讲到这里,也许你还不会相信,但你必须相信一个事实,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随时随地都有乙肝携带者或乙肝患者(只要黄胆指数不升高,同样与一般人没有区别),我们为什么没有感染乙肝?
据统计,夫妻间有一方是乙肝携带者,另一方感染的概率都是非常少的。如果注射乙肝疫苗,完全可以避免因意外的血液传染(如输血、共用牙刷)及性接触传染。
近年来,很多国家非常重视艾滋病患者的治疗和权益保障,为什么?大概您也看到有关关于艾滋病患者报复社会的报道,在未诞生艾滋病疫苗的前提下,一旦被感染很难清除体内病毒,全世界只有一位艾滋病患者自然转阴。
善待每一个人,是每一位公民最起码的做人准则。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5-28 20:29
刚打开链接,已有6000多次点击,至少让三千多人了解了乙肝。很感动!
作者:
614
时间:
2012-5-30 17:34
天天回答提问,让更多的人了解乙肝。
如果有兴趣的,可以到凯迪社区顶贴,让更多人看到科普内容!
作者:
614
时间:
2012-5-30 17:56
对每一个提问都进行较有逻辑的回复,如果大家有转QQ空间之意,可连同链接一起转,链接是: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8342234&page=1&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
作者:
614
时间:
2012-5-31 17:13
顶的次数越多,能接受科普的人就越多。
单枪匹马也要坚持一段时间。
共 10194 次点击,73 个回复 1 2 3 4 5
作者:
广西战友
时间:
2012-5-31 18:24
还是614老师办法多,我上次提议的通过QQ空间日志转载就因为做得不好失败了,614老师,辛苦了,这个帖子希望版主加精,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作者:
614
时间:
2012-5-31 18:36
本来这事早就该动员大家一起做的,这次归纳就是在你的倡导下,觉得转QQ空间发布的面积广。
作者:
614
时间:
2012-5-31 18:39
通过搜索发现,“乙肝是怎么传染的”都是医疗机构发布的信息,有些很有恐怖性,所以,我们要将这内容到处转发,形成对比。
今天转 人民网: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8&view=1&id=119481051
作者:
614
时间:
2012-5-31 19:55
经搜索,发现在《大洋社区》发现转贴:
http://club.dayoo.com/view-172453757-1-1.html
作者:
广西战友
时间:
2012-5-31 22:43
凯迪社区已顶,有时间的时候都会去顶下的,其实真的还有蛮多人不了解和误解乙肝的,战友们都做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吧
作者:
广西战友
时间:
2012-5-31 23:05
现已将该内容以日志转载形式转载于QQ2606497348中,有意于通过QQ空间日志转载做科普的战友可以直接加此QQ,无需验证,另注意,转载该日志并不代表你就是病毒感染者,只是表示你关心此事,不会泄露你的个人隐私,如此简单的事情,希望战友们积极参与
作者:
广西战友
时间:
2012-6-2 12:17
已有战友开始再QQ空间转帖,希望大家不要让我们的战友孤军奋战
作者:
614
时间:
2012-6-3 10:58
社会对乙肝的认识一直未能从广告的阴影中摆脱:
只有下面的宣传压倒反面的宣传,才能使百姓逐步了解乙肝传染的真实情况。
这里有一个博主非常反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我们就要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宣传正确的乙肝传染途径。
http://woaichadianer.blog.163.com/blog/static/163066612201242492446179/
作者:
614
时间:
2012-6-4 12:13
争取每天顶一次,让更多人认识乙肝,预防乙肝。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8342234&page=1&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
作者:
614
时间:
2012-6-4 12:19
过去大量的广告,导致人们认识的偏差,不科普难以消除人们对乙肝的戒备。
看这样博主胡编乱造,把猜测当科学,把广告当事实;查看者上千人,不正确引导,以误传误,不是更多人相信她的鬼话吗?
http://woaichadianer.blog.163.com/blog/static/163066612201242492446179/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人权和自律 2012-05-24 09:48:20
| 分类: 杂记 | 标签:乙肝病毒携带者 | 字号 大中小 订阅
卫生部近日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对幼儿园的伙食营养、消毒卫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修改。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取消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这意味着乙肝携带者将不再被幼儿园拒之门外。我认为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我想起几年前的一条新闻,某地一青年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当地几次申请进入食品行业的执照均被拒,他索性到北京继续申办,明知希望不大,也要坚持抗争。另一则报道是某市一女大学生申请食品行业的从业健康证,历经多次波折,终于成为该省第一个拿到食品行业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她激动地对发证机关表示:“我代表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感谢你们。”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的声音,经媒体炒作放大,已经变成了群体歧视——这是不真实的,是对90%健康人正当权益的蔑视。而卫生部迫于舆论压力,做出上述决定我认为是很轻率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乙肝表面抗原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无肝病相关的症状和体征,血清转氨酶基本正常的乙肝病毒感染者。据了解,我国是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高流行区,病毒携带者占总人口的10%,每年报告乙肝新发病例近100万,乙型肝炎患者总计约3000万人,其中约5%的患者将发展成为重症肝炎。可见,乙型肝炎不是普通的头疼脑热、跑肚拉稀,它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转归分为3种类型:
第一种约占10%~20%。乙肝病毒和机体长期“和平共处”, 病毒携带者多无症状和体征,血清转氨酶长期基本正常,即使长期携带病毒,大部分人寿命亦可超过70岁。
第二种约占30%~40%。20岁前后,随着免疫系统的发育成熟,机体通过若干次的清除反应,将病毒基本清除而自愈。此过程中患者一般没有症状,少部分人表面抗原也可转阴。
第三种约占30%~40%,机体清除病毒的反应反复间歇地进行,病情时轻时重,迁延反复,大部分病人在40岁前后有了不同程度肝硬化。如不能得到有效治疗,肝硬化不断加重直至发展成肝癌。
我曾经是个临床医生,仍旧相信自己在学校里学到的医学知识并没有过期作废。我想把乙肝的发病简单叙述如下:
乙肝病毒(抗原)感染机体后,侵入到肝细胞内大量复制,激起机体免疫系统奋起自卫,产生大量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沉积在肝细胞上,致使其坏死。通俗地说,乙肝病毒是劫匪,肝细胞是人质,免疫系统是警察局,抗体是警察,警察在击毙劫匪时往往连人质一块打死。如果乙肝病毒感染数量有限,被免疫系统及时发现消灭,肝组织的损伤很小,这是最好的结局。肝脏是个“战斗到最后一兵一卒”的伟大器官,少量的肝细胞坏死、少量的肝组织纤维化,并不影响肝脏的工作,剩余的健康肝脏组织会发挥强大的代偿功能,承担起牺牲战友未完成的任务。如果乙肝病毒感染数量巨大,时而复制、时而静止,免疫系统就会处于长期的应激状态,与病毒的战争成为持久战,肝脏的损坏连续不断,这就是乙型肝炎多为慢性病程的原因。在严重的肝损害病例中,机体免疫系统甚至将没有被乙肝病毒侵犯的肝细胞也一同杀死。当正常的肝细胞成为极少数,无力承担整个肝脏的任务时,人的健康就会崩溃。所以,大凡由肝硬化转变的肝癌,一经发现即为晚期。我的一位朋友在35岁那年,确诊肝癌后一个月就不幸辞世。
据权威认定,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在我国,母婴垂直感染是乙肝病毒最重要的传播途径,绝大多数携带者是从婴幼儿时期感染的。——对于此说,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同样狭窄的传播途径,性病、爱滋病的潜在发病者没有谁报道过有过亿之众?乙肝病毒携带者具有的传染性如果仅仅局限在血液交换、性接触、母婴之间,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那这一亿几千万病毒携带者从哪里来?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仅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定期复查肝功和“二对半”,发病后及时医治,也应自觉回避影响亿万人健康的特殊行业。在行为上的自律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义务。譬如在公共聚餐时,主动提出分餐,不借用别人水杯,不近距离对别人大声说话,不对别人咳嗽和打喷嚏。乙肝带毒者的牙具、刮脸刀要专用,皮肤出血应到医院消毒处理,不应用棉花或卫生纸随意擦一擦而扔掉。女性月经用品因妥善处理。不得献血。讲究性道德、性卫生。使用公用工具(如电话、门把手等)最好用手纸垫一下;不得随意吐痰。这些虽然都是“小节”,但如果带毒者都能这样自律,无疑会大大减少感染机会。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政府公务员和一般的职业中应该被视为健康者,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中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有正常就业的合法权益。但是,这部分年轻人不应该强行进入餐饮、食品、幼托等敏感行业,如果诉求未得到满足,就认为是“社会歧视”,坚持所谓“维权”的行为,是否也可以理解为对大众的挑战?我不知道在食品、餐饮行业中,已经有多少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从业,但我反对有关机构在某天利令智昏,给予乙肝病毒携带者发放从业通行证。
作者:
614
时间:
2012-6-4 12:44
共 14530 次点击,92 个回复 1 2 3 4 5 6 7
文章虽不好,但很有权威。
点击越多,了解的人越多。
作者:
614
时间:
2012-6-4 12:50
以下回复,可让查看她博客的人了解乙肝,更使她本人知晓自己的份量:
年过五十 回复 望见北山
如果你是一位学者,请尊重科学,如果你是一位老师,请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科学需要严谨的态度,而不是凭空的猜测.请注意自己的形象!
如果你不相信中国政府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的规定,但你必须用科学的方法推翻世界卫生组织的定论:
WHO官方网站(2000年):
https://apps.who.int/inf-fs/en/fact204.html
作者:
614
时间:
2012-6-6 17:55
感谢“飞鱼精神”参与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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