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大家抓住机会掀起科普高潮!乙肝携带者获准从事托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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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15211156
时间:
2012-5-23 10:03
标题:
大家抓住机会掀起科普高潮!乙肝携带者获准从事托幼工作
本帖最后由 415211156 于 2012-5-23 10:04 编辑
这次又是科普宣传的好机会,兄弟姐妹们,请用微薄、邮箱等你可以想到的方式,向政府相关机构、人大代表、医院及企业等大力宣传啊!
科普信模板论坛可以搜带,可以附加这个新闻为表头。请鼓励各大媒体与地方报纸转发啊!谢谢!
卫生部:乙肝携带者获准从事幼托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3日05:0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商西)卫生部昨日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新《规范》要求幼托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并取消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意味着乙肝携带者将不再被拒之门外。
作者:
415211156
时间:
2012-5-23 10:20
试问,托幼工作可以被准许,社会上的绝大部分岗位和工种有何理由将乙肝携带者拒之门外!请强力科普!
作者:
xydx
时间:
2012-5-23 11:09
作者:
2鸽
时间:
2012-5-23 11:32
已围观,并进行了科普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2-5-23 18:12
必须的!
作者:
思考者
时间:
2012-5-23 19:50
强力科普 努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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