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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举报研究生入学歧视 [打印本页]

作者: 麦穗的家    时间: 2012-4-21 23:41     标题: 举报研究生入学歧视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明确指出不招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以下是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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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12年招收简章含糊其辞






作者: 新昌郑氏    时间: 2012-4-22 05:53

严厉打击歧视乙肝患者的行为
作者: 好更好    时间: 2012-4-22 08:20

[ 本帖最后由 好更好 于 2012-4-22 08:21 编辑 ]

看不见呢
作者: xzzbaobei    时间: 2012-4-22 08:53

举报他,学医的还傻傻分不清楚,白学了
作者: zyren    时间: 2012-4-22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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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电脑硬盘目录,图片你要上传上来才行的
作者: 麦穗的家    时间: 2012-4-22 23:04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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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 in Mathematical Finance at the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birmingham.ac.uk

  沈阳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学校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教职工1108名。
  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教育的高等药学学府。设有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基础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药学合作研究中心以及测试中心、计算机中心、现代教育中心、中药资源中心等。
  学校是国家批准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招收港、澳、台地区学员及外国留学生、国内高中保送生的院校。有药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形成了以药学为优势和特色,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学科体系。现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招收本、硕、博连读八年制学生)、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招收本、硕连读六年制学生)。药剂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药学和中药学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学概论、分析化学、化学制药工艺学、生物技术制药等8门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剂学教学团队、药理学教学团队和药物分析学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药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和药物制剂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
  学校仪器设备先进,图书馆藏丰富。拥有可供教学科研使用的核磁共振波谱仪、气—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现代高精设备;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现有藏书80余万册(件),国内外重要期刊2300余种。目前已建立了数字图书馆,通过Internet,使师生很快了解国内外最新科技信息。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国内一些知名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实现资源共享;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交流与科研协作关系。
  学校坚持“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立足辽宁、面向全国,建设药学教育领域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招生说明
  
  一、招生规模: 201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30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00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30人左右(含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做合理性调整。
  
  二、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作者: come_on_honey    时间: 2012-4-23 09:55

难道是医学的缘故?!我们上海的学校没歧视。。。
作者: 清心居    时间: 2012-4-23 10:23


作者: 409000457    时间: 2012-4-23 16:22

药科破学校你还读干嘛?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2-4-23 20:12

http://bbs.cyol.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110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4-23 20:41

认识歧视和私隐是比认识人身自由权更高一级的境界,跳过人身自由权去谈歧视和私隐是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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