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抽血不查HBV了”=“脱裤不查处女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4-14 07:05     标题: “抽血不查HBV了”=“脱裤不查处女了”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4-14 07:34 编辑

      这个论坛老出现这几个字眼“抽血不查HBV了”,一方面觉得很刺耳,另一方面也觉得很可笑。如果“抽血不查HBV了”听起来没问题的话,那“脱裤不查处女了”是不是也没问题?本来脱裤子就是错的了,你们还讨论脱下裤子之后的事?处女有什么特别?处女有什么了不起?用得着突出“处女”这两个字吗?
      按照“抽血不查HBV了”的逻辑,我们是不是还可以这样说:“小偷不偷手机了”、“杀人不放火了”、“入室盗窃不伤人了”、“强奸犯不强奸未成年女性了”、“骗财不骗色了”……………………我们是否还应该表扬一下犯罪分子?
作者: smallmonkey    时间: 2012-4-14 08:07

尼马狗屁逻辑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4-14 10:16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4-15 08:01 编辑

回复 smallmonkey 的帖子

猴崽子,你是战友吗?怎么反对禁止抽血?
作者: bee86    时间: 2012-4-14 11:20

抽血不一定是查HBV
作者: 晋文公    时间: 2012-4-14 15:48

  观点不尽相同可以多多交流,不必大动干戈,更不必言语相击,各自陈述自己的观点就好了
作者: smallmonkey    时间: 2012-4-15 07:57

回复 周瑜打黄盖 的帖子

我是战友啊,我倒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希望我们能不是啊。这个时代决定了抽血检查HBV是慢慢就会淘汰的,而与你其他类比的不是一回事。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4-15 08:02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4-15 08:03 编辑

回复 bee86 的帖子

脱裤也不一定是查你是不是“处女”呀!你就允许别人脱你的裤吧。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4-15 08:05

回复 晋文公 的帖子

就算有语言暴力也没有什么,有气是要发泄出来的,憋着怪难受的。只是,不要脏话反客为主就行了。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4-15 08:23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4-15 19:41 编辑

回复 smallmonkey 的帖子

      对外,我们不要突出与强调自己是“战友”这个信息,我们只是受害者之一,不要“以HBV人的身份去维护HBV人的权利”,这样既暴露了自己又孤立了自己,因为HBV人的权利与大众何干?你们只是在做你们自己的事,大众就冷眼旁观。
      我们不是“希望自己不是‘战友’”,而是希望不要被“脱裤”,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绝不能狭隘地认为体检只伤害到我们,反对体检是我们的事,保护隐私是我们的专利。我们的生命很有限,慢慢?火灾能不能姗姗来迟、慢条斯理地救火?爱情是附着在工作上面的,工作受阻,爱情也同样会夭折,慢慢?哼,说得轻松。我们被那些畜生耽误了多少男女之事?罚几个钱就了事,对得起我们交的税吗?以后凡有干涉员工体检的单位都有犯罪嫌疑!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这个时代决定了很多东西都要淘汰,可惜在中国该淘汰的没淘汰,不该淘汰的却淘汰了。
      “抽血”和“脱裤”不能类比?不见得吧?“抽血”是获知你皮肤底下的信息,“脱裤”是获知你衣服底下的信息,都入侵了你的个人领域,你侵犯了某些动物的领地,某些动物都要攻击你,何况人?难道中国人连动物都不如?依我看,“抽血”比“脱裤”更加严重。

作者: bee86    时间: 2012-4-15 09:52

回复 周瑜打黄盖 的帖子

生病了要打屁股针的时候,难道就不是脱裤的吗,莫非你是让人帮你脱
作者: bee86    时间: 2012-4-15 09:52

smallmonkey 发表于 2012-4-14 08:07
尼马狗屁逻辑

强烈严重的支持你的意见,狗屁逻辑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4-15 19:25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4-15 19:26 编辑

回复 bee86 的帖子


      我将两者类比是有一个前提的,这个前提是:“正常情况下”,正常情况也就是“大多数情况下”。在“正常情况下”,你不会自愿让人抽你的血吧?你也不会自愿让人脱你的裤吧?
      你所说的是“特殊情况下”,“特殊情况下”即“极少数情况下”,比如你做宇航员、警察等职业时,你必须抽血验与工作相关的身体状况;到医院看病时,你必须“脱裤”。但这种情况是少数,大多数情况下,你是不会自愿让人抽你的血,脱你的裤,不理当事人是否自愿,威逼利诱当事人这样做甚至是问都是犯罪的,比违法还严重,是犯罪。
     你类比时是将“正常情况下”的抽血和“特殊情况下”的脱裤进行比较,前提都不一样,当然不能类比了。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4-15 19:32

猴子跟蜜蜂很有可能是内奸,请各单位提高警惕!小心小心!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2-4-15 22:20

很有道理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2-4-15 22:22

抽血就已经侵犯个人隐私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4-15 23:16

回复 周瑜打黄盖 的帖子

你是一个做大事的人,两会前有很多提案都是关于保护公民健康隐私的问题,也不见你去围观,更不见在其他网站上发表你的大作。如果你能将你的观点在人民网等有影响的网站上发表,相信绝大多数人会前往鼓掌加油的。
这些人早看出了问题,过去有网友就提到了就业体检是违反宪法的行为,益仁平就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等作了专门的调查,为什么不趁热打铁把战友们拉到官方网站上呐喊:拒绝体检,保护隐私!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