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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现代车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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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ver411
时间:
2012-4-13 06:14
标题:
现代车奴
胡果威 12-04-12
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进口汽车的增加,中国人开私家车的越来越多。尤其是千禧年以来,回国遇到交通堵塞越来越频繁,原来只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堵车严重,近几年连中等的省会城市都开始堵车了。最近到北京,从鸟巢附近乘车到中关村赴约,十几公里的路程,居然走了一个多小时。
据统计,截止2010年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80.9万辆,比2009年增加79万辆,与2000年底比较,10年中增加了323.1万辆。截止2010年底,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为625.3万人,与2000年底比较,10年中驾驶员增加了359.2万人。上海人口密度高,所以通过提高车牌的价格控制汽车的过度增长,2012年,上海的车牌价格已经上涨到6万多元。到2010年底,估计上海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280万辆,但是这一数字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上海道路上实际行驶的汽车数量。因为上海车牌价格昂贵,许多上海人买了车之后到周边的省市上牌,所以实际的汽车保有量远远超过280万辆。
原来中国人结婚,需要置办三转一响,即手表、缝纫机和自行车,外加一台收音机。当时能够有一台上海的永久、凤凰,或是天津的飞鸽,便是非常体面了。如今中国的年轻人,结婚都要有房、有车,至于家用电器,只是点缀而已。
我在上海有一位表弟媳妇,买了一辆车。因为上海车牌太贵,便在临近的浙江省上了车牌。为了防止交通拥堵,上海市出台了限制外地车辆上高架路的规定,上午7:30-9:30和下午17:30-18:30的交通高峰时间,外地牌照的车辆不能上高架 ,含内环、 中环、沪闵、和逸仙路等。表弟媳妇原来坐公交,改为开车上班后,每天早上得提前一小时出门,才能上高架,下班后得在单位等一个小时,才能上高架回家。以车代步,本是为了方便,结果每天非但要多花两个小时,还要花钱买车、交养路费、买保险、买油、维修,远不如原来坐公交车方便、快捷、价廉,何苦来的?
除了道路拥堵之外,有了车还得有停车的地方。我丈母娘住在昆明军区的干休所,1980年代初期,干休所是中国的高级住宅区,一排排房子中间原有一条能两辆车对开的车道,沿着车道两边是几层楼高的数目,然后是绿化带,一直到窗户下,有闲情逸致的老人可以种植一些自己喜欢的花木。前两年回去探亲,发现原来的树已经砍光,绿化带也没了,铺上了水泥变成停车场,停满了车。随着商品房的出现,三十多年前建造的干休所,年久失修,如今为了停车又失去了绿化,更显得寒酸、破败。
我所认识的国内的下一代都在城里,有车族远超过半数。现在的年轻人,除了在外资工作的白领和高待遇的公务员之外,薪水并不高,一个月也就是3,000元之谱。然而养一辆车却费用不菲。在网上查了一下,以一辆身价10万元左右的轿车为例,一年要花的费用如下:
保险费:主要险种约4,000元;
养路费:在杭州,为1,980元;
年检费:在杭州,约1,200元;
养护费:换机油,做保养,大约1,000元。
汽油费:以每天40公里计,一月跑1,200公里,每100公里油耗为10升(城市道路行驶情况下),需120升油,全年1440升,以90号油平均每升7.4元算,一年需1万多元;
停车费:每月以150元(包括固定停车和临时停车)计,一年需1,800元。
路桥和洗车费,以每月100元计,一年1200元。
意外支出:如小维修、小事故等,一年至少约需1,500元。
全年总计:4,000+1,980+1,200+1,000+10,000+1,800+1,200+1,500=22,680元;
即使一年没有发生事故,也要为养一辆普通轿车花费22,000多元,平均每月近2,00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的规定,小汽车属于第四类,最低折旧年限按4年,通常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以此计算,一辆10万元的轿车,一年的折旧费为20,000元,养车的总费用便是42,000元。若在上海还要加上6万多元的牌照费。
若以一年收入36,000元计算,一个养车的年轻人的年收入是负6,000元。即使不算折旧,养车之后剩下的可支配收入也只有14,000元,平均每月生活费1,200元,在中等城市是很难维持生活的。在我所知的下一代中,他们开的车几乎都是父母买的,所以都是啃老族。对比之下,收入较高的几个下一代,倒反而不养车。
据说现在的小伙子,如果没有车便交不到女朋友。于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儿子能娶到媳妇,便为儿子买车,自己与儿子一起成为“车奴”。现在的年轻人都说我们这一代人太落伍。但是常识告诉我,在衣食住行中,当然是衣食为先,住行居后。然而如今在中国,汽车已经不完全是代步的交通工具,而成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难怪许多富二代和官二代坐在方向盘后面别不可一世。
如果我是小伙子,因为没有车便娶不到媳妇,我宁愿打光棍。如果女友是因为我有车而嫁给我,那是爱车,而不是爱我。如果我是大姑娘,我情愿布衣素食,步行上班,也不能跟着一个打肿脸充胖子的车奴,飙着车喝西北风。我嫁的是人,而不是车。老朽之见,或许落伍,仅供参考。
作者:
隽子
时间:
2012-4-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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