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鹏程医院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被罚万元
2011年8月,公益志愿者团体“打击虚假乙肝广告工作组”发现深圳鹏程医院利用自己的网站发布乙肝医疗广告。网站上有多处宣传医疗技术的广告,例如生物细胞免疫疗法、中西医结合疗法等,还发布了许多康复病例。
而上述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的规定 。也违反了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暂停就乙型肝炎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
于是工作组立即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区分局寄出了投诉信,要求其责令深圳鹏程医院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医院公开更正,依法对医院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依法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同年11月18日,工作组便收到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区分局寄来的关于深圳鹏程医院利用互联网涉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投诉回复,回复如下:
“深圳鹏程医院在互联网发布医疗广告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深圳鹏程医院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了10000元。”
虽然相对于医院的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我们的举报对医院来说仍是一种压力,医院无法忽略我们的存在而肆无忌惮的发布乙肝广告。
我们的工作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因此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乙肝广告,请及时将广告内容反映给我们,对于涉嫌违法的广告,我们会向工商等部门进行举报,使违法广告相关方受到应有的处罚。
打击虚假乙肝广告工作组联系方式:15037181990 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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