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请抱团取暖!为争取法律、法规举起你的手! [打印本页]

作者: walm    时间: 2012-1-26 09:11     标题: 请抱团取暖!为争取法律、法规举起你的手!

本帖最后由 walm 于 2012-7-4 07:18 编辑

只要用人单位有权把从业者强制带进医院福利,强查、偷查、明察暗查将使人无法举证,将一生相随!,仅仅靠政策制约用人单位,“今天这里不查了!今天这里不歧视了!感谢!!我要以身相许!!的报喜呼叫声。

明天那里又查了!又歧视了”抗议!!的求救哀号声,”
将反反复复的伴随一生,永远无尽头!
只有修改劳动法或修订其他法规,禁止用人单位打着“关怀,福利”的幌子,要求从业者进行体检,才能使我们摆脱受害者却被迫靠政策投诉窘境。法律,法规只要得以修改出台,我们将告别那种被别人剥光以后再到处可怜兮兮投诉的下场,我们将会把维权战线推进到体检之前,我们将会在隐私被暴露之前就理所当然的举起法律大棒维权!我们将会取得强大的维权话语权!

为了促使国家出台更严格的法律法规,使我们投诉,打官司的战友拥有更强有力的话语权,请抱团取暖!为争取法律、法规的大众维权请举起你的手支持!没有明确的条款保护,在这里空喊一辈子也没有用!!



请支持我们的强国社区提案!参与修改、出台新法!
请支持人民网7月2日我们的体检提案!   [复制链接]

请到环球网顶贴,支持我们的呼声!2分钟就可以注册!

高层是不会到这个论坛来的,在这里哭喊无用,有话请送出去!有意见请到外面发声!


11,
[转载] 国家人社部应该规范职工健康体检!    





1、为何【医疗机构】胆敢频频挑战公民忍耐极限?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55366-1-3.html
    2、六大理由《公务员体检标准》侵犯公民公平就业权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56266-1-3.html
    3、【质疑卫生部人社部】就业体检的目的是为医疗机构创收吗?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57500-1-3.html
    4、【草根论人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核心是“尊严”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65070-1-1.html
   另有pandaexe写给父亲的一封信:
    5、【写在父亲节】恕我不孝,儿还不能回家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58340-1-1.html
    6、▲带头违法损害政府形象的是国有企业【湖北电力公司】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68851-1-1.html
    7、就业体检程序应该按照宪法精神从根源上修改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71928-1-1.html


















作者: walm    时间: 2012-1-26 09:12

本帖最后由 walm 于 2012-1-26 09:38 编辑

今天的环境好转,是我们昨天努力的结果;明天的彻底解放,取决于我们今天的努力!
呼吁各位发扬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在两会召开之际,在媒体已经指出今年要修改劳动法情况下,争取修改劳动法54条,彻底制止用人单位的强制福利体检,任意入职体检,为自己,为后代,为国家彻底保护从业人员健康隐私,从根源上消除就业歧视付出一点努力!
请支持我们的强国社区提案!参与修改劳动法!

作者: walm    时间: 2012-1-26 09:13

建议对《劳动法》第54条进行修改。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修改为:“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项目由用人单位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含有与职业病无关的项目,维护公民的健康隐私权。”同时,在修改后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除国家明文规定的特殊职业入职体检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进行其它体检;不得获取国家明文规定以外的从业者健康信息。”

作者: walm    时间: 2012-1-26 09:17

本帖最后由 walm 于 2012-1-26 09:26 编辑

不要满足于今天的好转,因为没有法律保证,逆转随时可能。复辟就在别人的一念之间!
修改劳动法才能一劳永逸!现在还没到我们可以停止争取法律维权脚步的时候。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2-1-26 09:46

楼主说的很在理,春节已过,我们应抓住两会这次机会,力争摆脱以前的被动及尴尬局面。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2-1-26 11:39

这个国家让人无语,但是我们不仅不能沉默,还要有点儿血性、良知。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2-1-26 16:18

赞赏楼主的观点,携带者必须努力了,让上层知道我们的声音,了解我们的疾苦,写信积极反映才是主题~~
作者: mogo521    时间: 2012-1-27 13:21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这句话也应该修改,如果没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就可以定期体检了吗?很多不在一线当工人的机关人士就可以被体检了吗?
最好是单位发体检卡,就像发生日卡、劳保卡一样,由体检者自行去体检。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2-1-27 13:45

回复 mogo521 的帖子

你的这个观点已经包含在我们的建议条款中了,请看:“:“除国家明文规定的特殊职业入职体检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进行其它体检;不得获取国家明文规定以外的从业者健康信息。”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2-1-27 13:49

mogo521 发表于 2012-1-27 13:21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这句话也应该修改,如果没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就可以定 ...

这属于具体操作方法,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有关政府部门的文件范畴。只要有了法律,这一点不成问题。就好比有了全国人大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就不愁国务院不去制定实施条例一样。
作者: 消失了    时间: 2012-1-27 20:42

顶啊,亲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2-2-2 08:13

回复 消失了 的帖子


作者: 一定努力    时间: 2012-2-5 14:33

谢谢有你们这样的努力,大家团结起来!
作者: 121068357    时间: 2012-2-5 14:53

支持  必须要法律支持才行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2-2-7 08:01

walm 发表于 2012-1-26 09:11
只要用人单位有权把从业者强制带进医院福利,强查、偷查、明察暗查将使人无法举证,将一生相随!,仅仅靠政 ...


作者: greatdad    时间: 2012-2-7 15:45

walm 发表于 2012-1-26 09:13
建议对《劳动法》第54条进行修改。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 ...


怎么惩罚呢?这个需要细细的记进这个条例里啊

再加上刑法相关惩罚就更有力了。


作者: greatdad    时间: 2012-2-7 15:47

现在国家有隐私的法案没有啊?   

把身体健康信息的检查加到隐私法案里,违反了就要上刑法来惩处。

作者: 水漾    时间: 2012-2-13 23:46

我也要参与!
作者: walm    时间: 2012-5-15 10:02

回复 水漾 的帖子


作者: 哭泣的拳头    时间: 2012-5-15 19:20

我也在人民网投票了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2-6-20 08:33

121068357 发表于 2012-2-5 14:53
支持  必须要法律支持才行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2-6-23 08:16

walm 发表于 2012-1-26 09:12
今天的环境好转,是我们昨天努力的结果;明天的彻底解放,取决于我们今天的努力!
呼吁各位发扬宜将剩勇追 ...


作者: 2012小三    时间: 2012-6-23 15:16


作者: alm456    时间: 2012-6-25 15:56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2-6-25 15:59

walm 发表于 2012-1-26 09:11
只要用人单位有权把从业者强制带进医院福利,强查、偷查、明察暗查将使人无法举证,将一生相随!,仅仅靠政 ...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2-6-26 07:27

只要用人单位有权把从业者强制带进医院福利,强查、偷查、明察暗查将使人无法举证,将一生相随!事实确实如此!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2-6-30 06:11

只要用人单位有权把从业者强制带进医院福利,强查、偷查、明察暗查将使人无法举证,将一生相随!,仅仅靠政策制约用人单位,“今天这里不查了!今天这里不歧视了!感谢!!我要以身相许!!的报喜呼叫声。

明天那里又查了!又歧视了”抗议!!的求救哀号声,”将反反复复的伴随一生,永远无尽头!
两会召开在即,只有修改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打着“关怀,福利”的幌子,要求从业者进行体检,才能使我们摆脱受害者却被迫靠政策投诉窘境。这部法律只要得以修改出台,我们将告别那种被别人剥光以后再到处可怜兮兮投诉的下场,我们将会在隐私被暴露之前就理所当然的举起法律大棒维权!




作者: cwy121    时间: 2012-6-30 08:59

需要受歧视的同胞们站出来,你一个人的行动挽救的是一个群体的尊严,都有点血腥我们是人不是动物,不能任人欺凌!没有抗争们永远不会有出头之日,那些人都是欺软怕硬!
作者: alm456    时间: 2012-6-30 17:54


作者: walm    时间: 2012-7-4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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