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从周一超案想到的。 [打印本页]

作者: 镰刀爱锤子    时间: 2012-1-12 09:40     标题: 从周一超案想到的。

    1>周一超很注重生活品质,他不是一个“活着就可以”的人。考不到公务员,不如死掉算了。
    2>公务员是一份好差事,除了公务员,其他职业都是“万般皆下品”。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2-1-12 23:39

假如中国有一百个周一朝,那些高官会担心什么?
作者: hqhuqiang    时间: 2012-1-14 15:47

乙肝歧视在他这里是个转折点
作者: zongguo    时间: 2012-1-14 19:38

周英雄,大家可以多给他母亲捐款
作者: 广羽    时间: 2012-1-15 12:13

镰刀爱锤子 发表于 2012-1-12 09:40
1>周一超很注重生活品质,他不是一个“活着就可以”的人。考不到公务员,不如死掉算了。
    2>公务员 ...

你算什么东西,在这里胡说八道。你去玷污公务员可以,不要扯上逝者。

逝者至少用自己的方式去争取自己的权利。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光彩的。



作者: qqqq20080512    时间: 2012-1-21 03:09

没有周一超就没有公务员体检的修改,没有周一超就没有我们这些人的现在!不知道你是不是人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
作者: 镰刀爱锤子    时间: 2012-1-24 10:36

回复 广羽 的帖子

    请问我哪个地方胡说八道了?说公务员是一份好差事也叫做“玷污”?我的标题就与逝者有关,怎么不能扯上逝者?说周某注重生活品质这一点,是赞扬他,怎么连赞扬的话都不能说了呢?
    周某从来没有想过为他人做事,他只是在做他自己的事的同时意外地帮了我们一把,不用提升到“英雄”的高度,我们顶多也只是称赞一下他的胆量过人。

作者: 镰刀爱锤子    时间: 2012-1-24 10:47

回复 qqqq20080512 的帖子

    周某对推动公务员体检的修改确实有功,但他当初并未想过他要为他人做事,为集体作贡献,他只是在做泄愤的事。看了你的回复,我觉得你把他当成你的恩人了。请问你现在因他而受益了吗?起码我没有感觉到因他而受益。任何事都要集体的力量去推动的。
    最后,我想请你解释一下你这句话:“不知道你是不是人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我说出了什么对你恩人不敬的话了吗?

作者: greatdad    时间: 2012-1-24 19:04

我们大家要团结
作者: 广羽    时间: 2012-1-26 10:54

镰刀爱锤子 发表于 2012-1-12 09:40
1>周一超很注重生活品质,他不是一个“活着就可以”的人。考不到公务员,不如死掉算了。
    2>公务员 ...

从你的名字中,看出你是一个内心向往权贵,却故意装作愤青的人,
从你的言论中,看出你是一个心里充满妒忌、恨却没有什么能力的人
从你的回复中,看出你是一个口是心非,典型的“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小人
你对一个死者都没有起码的尊重,你就不应该被尊重。
你表面装作对公务员看不起,其实是自己得不到(周君比你高尚太多,没有你你的虚伪外衣)
你语言中藐视权贵,确是内心极其私利并向往权贵。
你就是一个自私、虚伪的小人。
你以为自己很幽默,很愤青,其实什么都不是。

作者: 广羽    时间: 2012-1-26 20:46

鸟不死 发表于 2012-1-26 19:44
引用:
你对一个死者都没有起码的尊重,你就不应该被尊重。。。。。。

我不认为是周君是英雄,但我认为是他为自己权利去斗争完全不可争议,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个人自由主义的具体体现是牛仔之间的决斗。   
"周一超很注重生活品质,他不是一个“活着就可以”的人。考不到公务员,不如死掉算了"。我理解不了这样是调侃还是幽默,我没看出来他的文采和文笔。连一个死者都不懂得尊敬,难道会尊敬活着的人吗?(何况这个死者间接的改变了1亿多人的生活).

"不要用对着被你砍死的尸体鞠个躬的方式来表现你对别人的尊重~
还是多学学尊重活人吧~人都被你干死了还何谈尊重二字~"

这里不需要对尸体鞠躬,只是希望不要再有血肉馒头的麻木。
人干死了,就不用尊重?




作者: 安心公益    时间: 2012-1-26 22:27

团结就是力量!~
作者: 广羽    时间: 2012-1-27 20:57

鸟不死 发表于 2012-1-26 23:29
不是说人死了就不需要尊重~而是说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是对死者的莫大不尊重~都不让人活了还谈什么尊重不尊 ...

不知道楼上属于何种类型:我觉得很可能是理想主义者。如何理性看待问题请详细了解当时的外部环境,当事人的背景,事件的影响等几个方面来看:
1.请问是否了解那个年代的状况,当时情况是:没有任何一部法规说必须检查两对半,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不能录用Hbver,但是几乎99.99999......%的政府部门、机关、企业都在检查两对半。我不相信你在中国没有背景和关系的情况下可以找到你认为满意的工作,不知道你有没有收到过歧视(如果有,你应该可以理解当时死者的处境和心情),
2. 关于死者你可以上网去了解他的背景,他是否优秀,他是否在做出过激行为之前温柔的争取过,投诉过。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何为非法,非法不非法需要看是否有法律的健康环境,不知道你有没有收到歧视过,不知道你有如何利用合法的方式去争取你的权力,是否通过合法的方式争取到了。也许广大战友们实际的经历比你所说拗口的“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敌人论、文明论等更有说服力!
也许再说下去就过于敏感,其实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是我们党取得伟大胜利的路径。历史其实很明白。。。
3. 事情的影响,周君事件让高层第一次重视1亿多的HBVers 的生存环境,他在这堵歧视之墙上凿开了第一个小洞 后来有了无数人在推这堵墙。现在好像已经看到了墙后的阳光。所以我认为周君之后的任何人都应该尊重他。
也许无辜的死者是受害者,但是在反歧视的漫长道路上,中国1亿多HBVER 谁不是受害者?

所以我认为作为一个有点良心的HBVER,都应该尊重周君!




作者: 广羽    时间: 2012-1-27 20:58

鸟不死 发表于 2012-1-26 23:56
为什么就不敢团结团结我?

是不敢吗?
作者: 广羽    时间: 2012-1-28 18:09

鸟不死 发表于 2012-1-27 23:12
(1)满意主要取决于主观~知足者才可谈满意~~人人都不可避免的受到各式各样的歧视~我也不例外~但在乙肝问题 ...

1.不知道楼上的是不是因为两双筷子的法宝找到了工作?不知道楼上的是否遇到了乙肝小孩入托难的问题?可以建议对楼上的恢复检查两对半,你可以试试两双筷子的法宝。从小教孩子左右手都用筷子,促进左右脑同时发育。
关于歧视不歧视,请参照美国和南非当时反对有色人种歧视的立法过程,不是因为绝对数量的差别就可以合法的歧视。对吗?
2.中国法律环境垃圾不垃圾,不知道如何评价,还是用事实评价吧,请不要讲大道理。
3.没有人说要去砍别人,不知道是不是有意偷换概念,还是未能理解前面所表达的意思?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2-1-29 01:30


作者: 其中就有你    时间: 2012-1-29 08:24

好了,总之,周某是在做他自己的事,你们赋予了他太多东西了。
作者: 广羽    时间: 2012-1-29 10:11

鸟不死 发表于 2012-1-28 23:25
哥干的是月薪5万的活儿~
拿的是5000月薪~和看不见的增值效益(对不起!这个增值效益不便跟你讲的太细)知 ...

1. 5000的月薪对中国税收贡献真的不大。
2. 歧视不歧视,根本不在于你赚得多少,难道赚得少就能被歧视了吗?
3. 歧视不歧视,不是看对某个人,而是看对这个整体。不是看敢不敢,而是看有没有生存的环境。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1-29 18:47

我为这种赞美感到悲哀,把希望寄托于他人是一种悲哀,只说不行动者也是一种悲哀。
作者: 广羽    时间: 2012-1-29 19:19

鸟不死 发表于 2012-1-29 19:07
不是我干涉某些人的个人崇拜~
放在家里崇拜没人能说什么~
拿席面上来让大家跟着你一起乱崇拜就必须管闲事~~ ...

这里好像没人在崇拜,只是很多人在诋毁吧。
作者: 广羽    时间: 2012-1-29 19:21

鸟不死 发表于 2012-1-29 19:07
不是我干涉某些人的个人崇拜~
放在家里崇拜没人能说什么~
拿席面上来让大家跟着你一起乱崇拜就必须管闲事~~ ...

再说了,党还提倡宗教崇拜自由呢?你也能管别人的个人崇拜????
作者: 寒夜    时间: 2012-1-31 01:24

当年那些战死在战场上的勇士,有几个不为名利、不为权贵而抱着为他人而战的?看看所谓的仆人吧,能找出一个真正为你们服务的吗?
作者: 寒夜    时间: 2012-1-31 01:41

动物都是自私的……这是与生俱来的,为实现自己的私利没损害反而帮助了他人,这就很好了。
作者: 妹妹头    时间: 2012-2-25 18:23

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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