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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院泄露乙肝患者信息被判赔8000元并道歉 [打印本页]

作者: duncan    时间: 2011-12-16 21:35     标题: 医院泄露乙肝患者信息被判赔8000元并道歉

东莞一家医院泄露乙肝患者信息被判赔8000元
http://news.163.com/11/1216/09/7LCTQNLQ00014JB5.html

医院私自对求职者小张(化名)做乙肝检查,并告知用人单位,致使小张被拒录用。小张以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确认该医院侵犯了小张的隐私权,除了赔偿精神损失8000元外,还须书面道歉。

该案是东莞首宗医院因泄露乙肝病毒携带者隐私被起诉的案例。

体检查出乙肝被拒录用

2011年5月5日,小张到东莞市某纺织公司应聘仓库管理员一职,应要求在入职前进行体检。5月6日,东莞虎门某医院上门体检,小张在公司保安处拿到了医院的检验报告单,才获知体检项目包含了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检测,他的检测结果为“乙肝大三阳”。随后,纺织公司以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小张。

9月21日,小张以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体检费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交通费200元、住宿费800元、误工费200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小张在起诉时表示,事后他一个月都没有参加工作。此事给了他很大的精神打击。10月8日他到东莞东华医院就诊,被诊断患有抑郁症。

11月4日,该案作不公开审理。笔者从相关卷宗了解到,医院承认其行为确有不当。事发后,医院开除了体检中心的主任,给予相关医务人员罚款等一系列处分,并在全院进行了警示教育。医院代理人向小张表示了歉意,并愿意给予一定的赔偿。

不过,医院方面认为,该院只将体检报告交给纺织公司,影响范围非常小。医院愿意退回体检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小张索赔金额过高,未达成调解。

原告获赔八千元精神损失


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医院违规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且没有按规定把报告单独密封后交受检者本人或其指定人员,侵犯了小张的隐私权,医院应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院同时表示,医院导致小张被拒绝录用,给小张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最终,法院酌情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8000元。

但对于小张主张的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一审判定医院以书面形式向小张赔礼道歉,退回小张体检费4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作者: zsygbd    时间: 2011-12-17 22:24

就该这样,开除人的话肯定可以管用,混个主任不容易的,其实跟他没多大关系,不过这样看谁还敢查,支持你,你们都是英雄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1-12-18 01:45

南方日报也作了报道:医院泄露乙肝患者信息判赔8000元并数码道歉
2011-12-16 07:35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http://gd.nfdaily.cn/content/2011-12/16/content_35104811.htm
作者: XIAOQUN    时间: 2011-12-1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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