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我到处为拉米夫定的妊娠期安全性找资料的时候,我看到了著名的肝病学杂志《Hepatology》2007年第4期上刊登的美国乙型肝炎临床研讨会纪要(Managementof hepatitis B: Summary of a clinical research workshop),在妊娠妇女用药的段落中(第1068页)专门 写道:“拉米夫定、替比福定、恩曲他滨和替诺福韦被归入B类,提示在动物实验中未证实致畸作用,但在人类还缺乏足够的评估或正在进行的一些研究包含的妊娠病例太少不能提供可靠的临床证据。如果应用这些药物对于母亲和胎儿所带来的收益超过风险,则可以应用这些药物。替诺福韦对骨密度可能有影响,因此不建议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恩替卡韦和阿德福韦在动物实验中证实有胚胎和胎儿毒性,因此被归入C类,但是没有在人类前瞻性生殖毒的研究。”“普通干扰素和聚乙二醇干扰素由于具有抗增殖作用在妊娠期间禁忌应用。发生妊娠后,长效干扰素应当停用。”文章还写道:“关于妊娠期间治疗安全性的焦点是:在治疗期间的育龄妇女决定或计划妊娠时是否应当停止使用核苷类药物。目前HIV感染的妇女怀孕期间推荐使用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因此,女性乙肝患者治疗期间如果怀孕,推荐换用拉米夫定。但是拉米夫定耐药(甚至9-12个月即发生)成为妊娠期间单独应用拉米夫定治疗的最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