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皓东
刘敏
(北京地坛医院
妇产科)
随着抗病毒药物的不断研发与陆续上市,对乙型肝炎(乙肝)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已被公认为最关键的措施。目前各国在抗乙型肝炎病毒(HBV)的治疗中均有规范的治疗指南,但对于某些特殊人群,例如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抗HBV治疗,指南尚存在缺陷和不足。我们一直关注HBV感染的妊娠和育龄妇女这一特殊人群抗病毒治疗的安全性,现收集近年来有关核苷(酸)类似物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中应用安全性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为HBV感染的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抗病毒治疗和母婴阻断策略提供参考。
1 妊娠妇女应用核苷(酸)类似物的安全性研究
根据药物对妊娠妇女的安全程度,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将药物分为5类。A类: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未发现药物对胎儿有损害。B类:动物实验证实药物对胚胎有危害,但临床研究未能证实或无临床验证资料。C类:仅在动物实验证实药物对胚胎有致畸或杀胚胎作用,但是缺乏对人类的研究资料。D类:临床资料证实药物对胎儿有危害,但治疗孕妇疾病有肯定的疗效,且无代替药物,应权衡利弊后再用。X类:已证实药物对胎儿有危害,妊娠期禁用。
目前用于治疗乙肝的抗病毒药物分为2类:干扰素和核苷(酸)类似物。干扰素包括普通干扰素和聚乙二醇干扰素;核苷(酸)类似物包括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替比夫定、替诺福韦和Tuvada(替诺福韦十恩曲他滨的复方制剂)。在上述药物中上市时仅替比夫定和替诺福韦被归为B类,其余均为C类。2007年,美国根据这些药物上市后的安全性证据将拉米夫定和恩曲他滨也归为B类药物,上述4种B类药物对于母亲和胎儿所带来的利益超过风险,可以应用;而对恩替卡韦、阿德福韦酯和干扰素,不建议在妊娠妇女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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