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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多男少,急寻想结婚的男士速度进来领个老婆回家过年 [打印本页]

作者: 很渺茫    时间: 2011-11-13 12:18     标题: 女多男少,急寻想结婚的男士速度进来领个老婆回家过年

本帖最后由 很渺茫 于 2011-11-13 12:22 编辑

现在群里女的比男的还多,请想结婚的男士速度进来领个老婆回家过年.这年代再不主动就要被淘汰了,你是想被淘汰呢,还是想主动呢。想主动那还等什么,快快申请加入。幸福也许就在这里了。

导读:成立于2009年的亿友佳缘,历经雨霜风云,潜心打造最好的亿友社区,以对品质的一贯追求,孕育幸福快乐之花,在一个团结,互励的亿友社区,倾情绽放,诱人芳华,见证亿友佳缘的橙熟,相约亿友佳缘,品位橙熟芳华。截止到目前亿友佳缘成功案例17对(其中包含已经结婚的和正在恋爱的)

“亿友佳缘—我要结婚群”正式开通,此群为超级群可以容纳500人。

结婚群主要是为真正想结婚的亿友开通的,当然加群的条件也是非常严格的。下面介绍怎样才可以进去结婚群。

一:男士年龄必须满25岁,女士年龄必须满21岁


二:男女都有结婚的心理准备

三:男士有能力撑起一个家,给对方带来幸福的生活,能力不是RMB,房子、车子双方都可以一起努力。我们不拜金,但我们得对双方负责.

四:对生活没信心的,自暴自弃的,总是埋怨的,没有道德素质的,没有责任心的,想找一夜情的,请自觉绕道,发现的一律请出群。没有理由。有违法行为的我们将保留有关证据向警方提交。

五:敢结婚,敢承担,敢负责。

六:批准入群后请将您的群名片修改,格式为“所在城市-性别+年龄-昵称”如:“深圳-男28-通通”字符只能输入这么多,所以请仔细想好您的昵称不要超过三个字。不会修改的请自己百度学习下,如何修改。入群三天内,未见修改的,请出群。

七:入群的成员连续1个月未在群内发言的,请出群

八:最重要的一条,加群的,首先需要将您的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结婚要求等发送到我们的审核邮箱,发送完成后,申请加群,加群时注明您的昵称(与发送邮件时的昵称相符),经过核实与您的邮件相符的批准入群。邮件格式如下。

一》邮件标题:您的昵称申请加入亿友佳缘结婚群。如:“XX申请加入亿友佳缘结婚群”

二》邮件内容

昵称:

性别:

年龄:

学历:

身高:

体重:

婚姻状况:

籍贯:

所在城市:

联系方式(能联系上的):

对结婚的看法(内心独白):

基本上就是这么多。我们不要求有多少数量,我们要求的是质量。有500个人入群又如何,关键是成功率有多少。有500个人成功一对,有10个人也成功一对,所以我希望加群的都是优秀的青年男女。


结婚群号:111021029   

申请加入审核邮箱:[email protected]


作者: heyuesihai    时间: 2011-11-13 15:32

有没得重庆的MM
作者: 很渺茫    时间: 2011-11-13 19:59

您好,有一位重庆的MM
作者: heyuesihai    时间: 2011-11-13 20:57

哎,我都奔四的人了,以后就跟宝贝两个人过了
作者: wanker    时间: 2011-11-13 21:01

本帖最后由 wanker 于 2011-11-13 21:03 编辑

这个应该支持!!

不过对于第7条

“七:入群的成员连续1个月未在群内发言的,请出群”

1个月太短了吧,要是在群里没有同城的,或是离得比较近的,1个月不说话很有可能!况且大部分人工作都很忙!

是不是应该放宽一点!

作者: 很渺茫    时间: 2011-11-13 21:34

一个月就说一句话,也不难啊。要不怎么能证明你在关注TA呢

大家坚持每天或者有时间上网了。就坚持在群里发个消息,介绍下自己。如果不忙的话,就关注下群里的成员,瞅着顺眼的,就去敲下窗户
作者: cq水手    时间: 2011-11-13 23:24

这个得顶啊,要是公务员像这些办实事儿,社会就和谐咯,呵呵
作者: yoon_vey    时间: 2011-11-16 19:15


作者: 很渺茫    时间: 2011-11-18 08:26

cq水手 发表于 2011-11-13 23:24
这个得顶啊,要是公务员像这些办实事儿,社会就和谐咯,呵呵

顶你啊,真理
作者: 不羁的风WG    时间: 2011-11-20 19:37

鼓掌!
作者: dqjsw    时间: 2011-11-21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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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orpioMouse    时间: 2012-10-12 22:42

顶起  人数不在多 成功次数多就行
作者: 牧羊人帕恩    时间: 2012-10-28 22:13

要支持喔
作者: 乙肝公益    时间: 2012-12-5 12:19

帮顶了。{:63:}{:63:}
作者: 新晴朗    时间: 2012-12-6 09:38

接过婚的就不行哦
作者: adwzk    时间: 2013-2-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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