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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省卫生厅张处长就电力医院屡教不改问题的回复 [打印本页]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9-23 18:49     标题: 广东省卫生厅张处长就电力医院屡教不改问题的回复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8:36 编辑

您好!收到您的反映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转广州市卫生局对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进行调查。     经查,该院网站的“体检须知”第14点内容是“无论到本院体检还是到单位体检,体检结果均由本院统一交单位领导”。该院解释该内容为2008年制定的宣传资料。据了解,该院从2010年12月开始即规定体检报告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或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委托单位领取,体检报告密封。但由于工作疏忽,没有及时更新网站宣传内容。目前有关违规内容已从网站删除。广州市卫生局已督促该院务必严格遵守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就业入学体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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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张处长的投诉信:
广东电力医院屡教不改!再次违反14号文件侵犯隐私
张伟处长,您好!首先感谢您和廖厅长关注乙肝维权,广东省卫生厅全省通报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暗查乙肝后,广东电力医院屡教不改!再次违反14号文件侵犯隐私!!现恳请您继续查处。
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的《体检须知》第十四条明确规定:
14、无论到本院体检还是到单位体检,体检结果均由本院统一交单位领导(每人一份健康档案),由单位分发到个人;http://gddlyy.com/xuzhi.asp


这样条款规定“体检结果统一交给单位”,这严重违反了卫生部“卫办政法发〔2011〕14号”文件,卫生部“卫办政法发〔2011〕1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第三条明确指出:“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
依据卫办政法发〔2011〕14号文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医院无权将体检报告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一切体检(含入职体检、年度体检、福利体检等),用人单位都没有权利领取求职者、劳动者的体检报告(不管该体检是否含有乙肝检查)!

恳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将体检结果统一交给单位的侵犯公民体检隐私的行为!!



另外,近日欣闻媒体报道,广东电力一局医院因涉嫌侵犯公民隐私被广州警方进行刑事立案,这将是全国首例侵犯乙肝隐私的刑事案件。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51811-1-1.html

附件二:
尊敬的张伟处长:
       近年来,反乙肝歧视呼声社会反映强烈,广东省卫生厅发扬了敢为天下先的“广东精神”,早在去年8月,广东省卫生厅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遏止被自愿乙肝检测的红头文件,不管是否签名自愿,明确禁止了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同时也取消了健康体检套餐的乙肝项目,这有效遏制了被自愿乙肝检测行为,就此,全国1.3亿乙肝携带者都非常感激您,在您的英明领导下,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乙肝歧视。
       但是,由于体检性质和用途医院很难去界定,很多医院和用人单位试图打擦边球,在福利体检中或以个人的名义自愿申请乙肝检测,致使被自愿乙肝检测非常普遍,有些医院甚至暗查乙肝,将体检结果直接发给用人单位。轰动全国的广东电力医院暗查乙肝案发生后,惊动了卫生部,卫生部在今年1月30日,再发发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11〕14号】,该文件最大的亮点是“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   鉴于此,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一切体检(含入职体检、年度体检、福利体检等),用人单位都没有权利领取求职者、劳动者的体检报告(不管该体检是否含有乙肝检查)!医院将体检报告提交给用人单位即违规!
       因此,强烈建议广东省卫生厅尽快依据卫生部14号文件精神,尽快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体检报告的领取流程和制度,谢谢!!
      全国不少于4亿的乙肝携带者及家属对您的感激泪水将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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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9-23 18:55

单位可以组织员工体检,
但单位无权获取员工的体检报告,哪怕是体检报告已经密封或不含乙肝检测。
这是卫生部14号文件的规定。

这是第一次在政策上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保障了公民的隐私权,
这一种政策和观念的转变,可以说是乙肝维权史上历程碑的意义!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9-23 21:08

穷追猛打才行,否则容易死灰复燃,所以我们乙人需要有自己的维权组zhi
作者: xingyun837    时间: 2011-9-23 21:13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9-24 13:49

人权辛苦了!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9-24 20:18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1-9-25 06:23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9-26 23:13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纸板的体检表发个人,电子版的体检结果秘密发给用人单位.
这是律师支招给医院的
作者: xydx    时间: 2011-9-27 15:39


作者: hyyyjw    时间: 2011-9-27 19:04


作者: 高速路牌    时间: 2011-9-27 19:38

继续加油!顶起
作者: 心如酸菜    时间: 2011-9-28 20:41

正是有了你们这些斗士,我们的生活才变的更好! 致敬!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9-29 16:04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11-14 22:49


作者: 坚持到底!    时间: 2011-11-15 21:03

光当看客,只等个别人行动是不行的,只有每个战友都行动起来,广发E-mail和邮件,充分利用各地的领导电子信箱,联合起来抗争,才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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