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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好消息,和药品行业有关… [打印本页]

作者: 乙肝忐忑    时间: 2011-9-18 19:48     标题: 一个好消息,和药品行业有关…

关于开展2011年度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1-2-25
文件编号 罗食药监发[2011]9号
信息内容
县内各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的规定,为了加强对我县药品从业人员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严防疾病的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2011年2月20日至3月20日对全县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一年一度的健康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康检查的范围:
   1、罗江县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含批发、零售)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
   2、辖区内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隐形眼镜店的从业人员;
   3、卫生系统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接触药品(包括血清、疫苗、血液制品、诊断药品)的人员;
   4、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所辖计生服务站药房工作人员;
   5、各厂矿企业职工医院、卫生所和学校医务室药房工作人员;
   6、各民营医院、股份制医院、个体诊所、社区卫生室、村卫生室药房工作人员。
   二、负责体检单位:
   为了方便药品从业人员和便于制作健康证件,经我局研究,今年的药品从业人员体检工作由罗江县中医院负责进行。(体检地点:县中医院门诊大楼一楼)。
   三、检查项目:
体征、变色力、视力、胸透、肝功能、甲肝抗体、戊肝、腹部B超、大便检查等。
   四、体检收费:
        115元/人次。
   五、体检时间:
   2011年2月10日至3月10日(逢星期六、星期日不检)。
   六、其他事项:
   1、参检人员体检时带1张近期1寸彩照交体检单位;首次参加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人员,带近期1寸彩照2张(一张用于体检,一张用于办理《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交体检单位;体检单位完成体检后,将体检汇总表、体检表、照片和《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时交县药监局稽查大队;
   2、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
   3、参检人员体检当天早上不进早餐;
   4、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勿做胸部X光检查;
   5、参检人员应详细填写体检表,并认真检查工作单位和姓名,不得误填或填写简称;
   6、对健康检查合格者,由我局统一审核验发《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7、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药房工作人员体检事宜请各街道、镇乡卫生院负责通知;
   8、具体体检工作请体检承办单位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
   希各单位和参加体检人员高度重视一年一度的药品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单位接受健康检查,我局将组织人员对体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崔圆媛 刘应兵 联系电话:3200119
体检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作者: nlsh2011    时间: 2011-9-18 21:57

的确是好消息,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9-18 22:14

好消息
作者: liuli123    时间: 2011-9-18 22:21

真好,如果全国都是这样就好了
作者: seventh    时间: 2011-9-20 17:20

但愿全国各地也尽快是这样,
作者: 馨心    时间: 2011-9-20 19:01

希望一直能有艳阳天

作者: carfieldmao    时间: 2011-9-20 20:41

   请问进医院药剂科一定得查二对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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