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刚买了一把枪,与大伙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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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烟酒小子
时间:
2011-9-1 14:30
标题:
刚买了一把枪,与大伙分享
本帖最后由 烟酒小子 于 2011-9-1 14: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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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忘忧草BEIJING
时间:
2011-9-1 14:35
这个是打火机还是玩具
作者:
老胶东
时间:
2011-9-1 14:53
版版 吓我一大跳啊
作者:
问123
时间:
2011-9-1 15:35
是笔么?
作者:
打虎上山
时间:
2011-9-1 17:04
你看捡到宝图片,个个都抱着大枪!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11-9-1 20:36
看不清。
作者:
wq6800
时间:
2011-9-1 22:09
还是版版牛,电脑制作的图片,都能拿出来,
作者:
wq6800
时间:
2011-9-1 22:11
还是版版牛,电脑制作的图片,都能从里面拿出来,
作者:
sparrow_2011
时间:
2011-9-1 22:50
不错不错
作者:
平常一棵心
时间:
2011-9-2 08:57
额的个神那。
作者:
yanga
时间:
2011-9-2 13:48
小心 走火~~~~~~~~~~·
作者:
另一片天空
时间:
2011-9-2 14:31
我的柯南呢。。。。。。。。。。。
作者:
书记。。
时间:
2011-9-3 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条例
http://home.51.com/jacklu1986/diary/item/10045044.html
为枪支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枪支的普通持有者不会比一个有预谋,经过练习的持枪犯罪者更熟练。所以,个人有枪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爱好者,他们拥有枪支只是为了收藏;一是罪犯,持枪的目的就是为了犯罪更方便。所以,我国不允许个人持有武器级的枪支。但是也不是绝对不能持有。凭合法手续,个人可以持有两只以内的枪支,但是种类仅限于猎枪(散弹枪)或者气枪。
作者:
书记。。
时间:
2011-9-3 11:22
去告发小子私藏枪械。。。。。。。。。。。
作者:
烟酒小子
时间:
2011-9-3 11:54
另一片天空 发表于 2011-9-2 14:31
我的柯南呢。。。。。。。。。。。
柯南小子,回浙江了
作者:
烟酒小子
时间:
2011-9-3 11:54
书记。。 发表于 2011-9-3 11:22
去告发小子私藏枪械。。。。。。。。。。。
正好吃不上饭乐,想吃国家饭,感谢书记感谢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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