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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刚买了一把枪,与大伙分享 [打印本页]

作者: 烟酒小子    时间: 2011-9-1 14:30     标题: 刚买了一把枪,与大伙分享

本帖最后由 烟酒小子 于 2011-9-1 14: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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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忘忧草BEIJING    时间: 2011-9-1 14:35

这个是打火机还是玩具
作者: 老胶东    时间: 2011-9-1 14:53

版版 吓我一大跳啊
作者: 问123    时间: 2011-9-1 15:35

是笔么?
作者: 打虎上山    时间: 2011-9-1 17:04

你看捡到宝图片,个个都抱着大枪!
作者: 水是眼波横    时间: 2011-9-1 20:36

看不清。
作者: wq6800    时间: 2011-9-1 22:09

还是版版牛,电脑制作的图片,都能拿出来,
作者: wq6800    时间: 2011-9-1 22:11

还是版版牛,电脑制作的图片,都能从里面拿出来,
作者: sparrow_2011    时间: 2011-9-1 22:50

不错不错
作者: 平常一棵心    时间: 2011-9-2 08:57

额的个神那。
作者: yanga    时间: 2011-9-2 13:48

小心 走火~~~~~~~~~~·
作者: 另一片天空    时间: 2011-9-2 14:31

我的柯南呢。。。。。。。。。。。
作者: 书记。。    时间: 2011-9-3 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条例
http://home.51.com/jacklu1986/diary/item/10045044.html


为枪支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枪支的普通持有者不会比一个有预谋,经过练习的持枪犯罪者更熟练。所以,个人有枪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爱好者,他们拥有枪支只是为了收藏;一是罪犯,持枪的目的就是为了犯罪更方便。所以,我国不允许个人持有武器级的枪支。但是也不是绝对不能持有。凭合法手续,个人可以持有两只以内的枪支,但是种类仅限于猎枪(散弹枪)或者气枪。


作者: 书记。。    时间: 2011-9-3 11:22

去告发小子私藏枪械。。。。。。。。。。。
作者: 烟酒小子    时间: 2011-9-3 11:54

另一片天空 发表于 2011-9-2 14:31
我的柯南呢。。。。。。。。。。。

柯南小子,回浙江了
作者: 烟酒小子    时间: 2011-9-3 11:54

书记。。 发表于 2011-9-3 11:22
去告发小子私藏枪械。。。。。。。。。。。

正好吃不上饭乐,想吃国家饭,感谢书记感谢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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