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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国家人社部尹蔚民部长的信征求联名 [打印本页]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8-25 13:05     标题: 给国家人社部尹蔚民部长的信征求联名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1-9-21 08:22 编辑

尊敬的尹蔚民部长:您好!
 我们是中华网网友,下面就由于用人单位强制福利体检,使从业者个人隐私被侵犯,导致各种歧视的问题向您反映,请予以关注。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健康体检《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卫办政法发〔2011〕14号第三条明确规定: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
可是这些规定在具体实施时却形同虚设。作为体检市场的双方,体检医院为了经济利益,用人单位为了掌握从业者身体隐私侵权,当用人单位把就业者带到体检医院后,只要交钱,体检机构就公开或私下把体检结果私下交给用人单位,进而实施隐性就业歧视。如,广东电力一局医院为多家公司暗中检查乙肝项目,医院以电邮打包将检查结果告知用人单位。(2011-02-10 11:49:57 来源:胶东在线 )在这种私下串通,无法举证的现实面前,三部委通知“严格规范乙肝检测,保护个人隐私”的精神失去了实际存在的基础,国家文件也沦为一纸空文。
党和政府给就业人员提供的福利性健康体检政策,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这种由用人单位主导的强制体检,在我国已经成为用人单位强行摄取从业人员身体隐私的主要途径,形成了一条侵犯个人隐私,实施隐性就业歧视通道。事实证明: 用人单位做为侵权一方,从一开始摄取从业人员的身体检测资料就具有明确实施隐性就业歧视的恶意。
过去的法律和通知为什么没有被实施?个人隐私被侵导致的乙肝歧视为何屡禁不止?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对此进行了解读:“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做乙肝检查,而是对被检者知情权和隐私权的保护。短期内要改变公众的既有观念,确实不容易,但从保护知情权和隐私权入手,会是一个便于操作的角度。用人单位和医院都无权强迫检测人“上缴”隐私权。”《每日经济新闻》(2009-12-31 )
我国著名肝病专家,北京地坛医院蔡皓东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府检查和处罚的力度不够。虽然已经有了这些法律和通知,但对违法者只处罚区区几百元,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状态,乙肝歧视如何完全消除?乙肝感染者如何才能有平等就业的机会?”
无疑,体检机构和用人单位“串通侵犯从业者个人隐私”是由于用人单位强制集体体检所产生的衍生品,这种用人单位参与并主导的集体强制体检一日不除,更多的体检机构和用人单位“串通”必将与日俱增。
尊敬的部长:我们吁请人社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禁止用人单位对就业者强制福利体检,彻底从根源上消除用人单位以"福利体检"之名行"侵犯隐私"之实的行为.杜绝我国各种病原携带者"被迫接受福利体检",导致个人健康信息泄露,遭遇就业歧视的现象。
建议国家人社部在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时明确:
除按卫生部核准的项目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入职体检外,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劳动者进行其他体检或获取劳动者健康信息。福利健康体检由个人自主进行,用人单位除费用报销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
同时将违规处罚由一千元以下”改为“十万至五十万元”。
谢谢!            
                           1000名中华网网友: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8-25 13:06

有联名者,请留下中华网网名

作者: walm    时间: 2011-8-25 13:21


风从中国来

作者: 为人民服务    时间: 2011-8-25 13:26

为什么不签实名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8-25 13:34

回复 为人民服务 的帖子

欢迎你签实名!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1-8-25 13:38

支持呀!!
作者: 为人民服务    时间: 2011-8-25 13:40

回复 1960215 的帖子

呵呵,我没问题哦,中华网我也没上过。
作者: 谈客    时间: 2011-8-25 14:45

支持
作者: 汪    时间: 2011-8-25 15:25


作者: xigou    时间: 2011-8-25 15:39

  支持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25 16:10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25 16:10

在哪签名呢?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25 16:20

全国爱肝日,中国民企500强、远东皮业集团公司今年招聘员工不查乙肝两对半,不管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凡是肝功能正常的即视为合格。该公司董事长、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王敏向全社会发出倡议:除餐饮、幼教行业外,入职体检废止查乙肝两对半。
    远东皮业集团公司目前拥有员工2000多人,估计乙肝携带者近300人。“其中许多是出类拔萃的业务骨干、营销高手、管理精英,乙肝病毒感染者不会对他人造成危害,如此优秀人才干嘛不聘用?”王敏说,“美国、日本、韩国的企业都把员工乙肝标志物检测结果作为个人隐私,我们没必要谈肝色变。”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建议学习美、日、韩等国家的做法,把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结果作为个人隐私,在就业体检中废止检查“乙肝五项”和肝功能的常规,引起社会广泛共鸣。
    记者从省肝脏病学会获悉,从即日起,该学会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出具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不传染乙肝病毒的报告,作为求职、求学凭证。
    广东省肝脏病学会会长李福山教授说,我国3000万乙肝患者生存处境窘迫。未患病的9000万携带者也受到社会歧视,乙肝歧视的根源是恐慌,恐慌来自于无知,普及乙肝科普知识是消除乙肝歧视最根本办法。


作者: liuli123    时间: 2011-8-25 16:28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8-25 16:59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1-8-25 18:10

本帖最后由 公平公正 于 2011-8-25 20:17 编辑

明白了,一定支持!

作者: 天堂路上    时间: 2011-8-25 18:49

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
这句话都 改,什么是“受检者指定的人员”很难界定,公司让你写他是“受检者指定的人员”你连一点办法也没有,还是等于白说,只有不查血才是硬道理
作者: 梦影01    时间: 2011-8-25 19:25

坚决拥护
作者: jj1988    时间: 2011-8-25 19:36

让我想起一句话,少壮不努力,一生在内地!
作者: rain5566    时间: 2011-8-25 22:13


作者: nlsh2011    时间: 2011-8-25 22:33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26 14:12


作者: yhb115    时间: 2011-8-26 15:13

怎么没有链接啊
作者: 星崽舅舅    时间: 2011-8-26 20:15

支持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27 18:33

怎么签名呢?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1-9-2 10:21

支持!!!!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1-9-2 10:21

支持!!!!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1-9-2 10:27

只要用人单位有权带人进医院,神马都是浮云,,,,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1-9-21 08:25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9-21 08:54


作者: elelonger    时间: 2011-9-24 18:43

支持
elelo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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