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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乙肝是性传播疾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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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chant
时间:
2011-8-8 22:06
标题:
乙肝是性传播疾病吗?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7:14 编辑
国际上已将乙肝列为性传播疾病之一,其理论根据是对众多男女性滥者(娼妓、嫖客等)进行的调查结果,证明同性恋、性乱交发生乙肝的几率要远远高出正常生活的人群,但是这些情况在我国确实罕见,如果简单按照国际规定将乙肝列为性传播疾病尚欠稳妥,我国乙肝人数超过一亿,已婚的患者也有数千万,如果乙肝是种性传播疾病的话,他们的配偶岂不都成为乙肝了吗?其实在我国乙肝夫妻之间传播乙肝的几率很小,从我们随机调查的263位已婚乙肝患者(条件是结婚3年以上,配偶没有注射过乙肝疫苗)情况看,其配偶同为乙肝的仅占6%左右,几率很低,只要本着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洁身自好,正常的夫妻生活很少传播乙肝,值得一提的是,乙肝配偶得乙肝的几率不大,但是,将近80%的乙肝配偶都感染过乙肝,这些人群统称为乙肝病毒既往感染者,特点是在夫妻的日常生活中,密切接触,可能将病毒传染给了对方,但是由于成人正常的免疫机制存在,病毒迅速被清除,并未留下后患或隐患,这些人查体(抽血化验乙肝病毒“两对半”指标)时,会发现一项或多项乙肝病毒抗体呈阳性,这样一个感染过程几乎都是在“暗中”不知不觉进行的,没人会注意或感觉到,只是在偶然查体时才会被发现,乙肝病毒既往感染者和正常人一样,无需治疗、没有传染性,甚至可以献血。乙肝夫妻很少传染乙肝的事实,再次证实了成人接触乙肝很少得病的学术观点,根据大量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成人感染乙肝病毒,引起发病者仅占3%左右。因此,国外乙肝流行情况和我国有所不同,所谓性传播疾病是指,以性生活作为媒介传播的疾病,这与我国乙肝发病主要原因不一致,我国乙肝的传播主要是以家族性的垂直传播为主要形式,这种形式占了我国乙肝成因的50%以上,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由于性行为导致乙肝传播的病例并不多见,只要我国更好地实施现行健康生活方式和准则,维护各项卫生和行政法规,乙肝就决不会成为性传播疾病。另外,强调指出:我国乙肝人数如此众多,多来源于年幼之时,主要感染形式包括:乙肝孕妇的宫内感染、围产期感染、哺乳期感染、学龄前感染等等,这些感染往往是无声无息、不知不觉的,乙肝病毒的入侵并不会马上发病,而是先潜伏下来,伺机而动,病变在潜移默化中完成,感染乙肝病毒者的年龄越小,越容易慢性化,病毒也就越难清除,所以,乙肝的预防十分重要,一定要在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强制实施乙肝疫苗的接种,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彻底根除乙肝这一“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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