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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集1000人赠黄埔公安鸭“梨”,望乙肝隐私侵权案早“立” [打印本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11-8-2 14:06     标题: 征集1000人赠黄埔公安鸭“梨”,望乙肝隐私侵权案早“立”

本帖最后由 狗蛋 于 2016-12-15 10:14 编辑

征集1000人赠黄埔公安鸭“梨”,望乙肝隐私侵权案早“立”


医院违规暗查乙肝,侵犯3000多人隐私,涉嫌触犯刑法

        2011414日,我曾向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报案,举报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体检中心违反国家规定,在入职体检中违规开展乙肝项目检查,非法获取了众多体检者的乙肝检查结果,其行为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该医院还将包括乙肝检查结果在内的个人健康信息非法泄露给多家公司,其行为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相关公司要求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为入职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查,并从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非法获取大量体检者的个人健康信息(包括乙肝检测结果),其行为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我向公安局报案前,已向卫生局、人社局举报医院和公司的违规行为,医院体检中心被卫生局停业整顿,公司被人社局罚款)

        623日,黄埔公安局承诺即将立案,但一月过去,黄埔公安局却放鸽子,迟迟不立案。希望广州市黄埔公安局能理解93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生存压力,也希望能理解我休学维权所面临的压力。


征集1000人赠黄埔公安鸭“梨”,望乙肝隐私侵权案早“立”

    在此,特向全国网友,征集1000人赠黄埔公安鸭“梨”,望乙肝隐私侵权案早“立”,希望黄埔公安局能今早兑现623日即将立案的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相关规定予以立案,帮乙肝病毒携带者分担“鸭梨”。


参与方式一:寄鸭梨

1下载、打印《关于希望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尽早对侵犯乙肝隐私案件立案,帮乙肝病毒携带者分担“鸭梨”的恳请信》。(下载地址: http://vdisk.weibo.com/s/v1XR

2、买一个鸭梨,并用报纸等填充物包好,与《恳请信》一同装入盒子。

3、用快递寄出。(推荐用中通快递。因为中国邮政不能寄送水果,顺风快递不能寄达政府部门)。


参与方式二:寄鸭梨照片

1下载、打印《关于希望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尽早对侵犯乙肝隐私案件立案,帮乙肝病毒携带者分担“鸭梨”的恳请信》。(下载地址: http://vdisk.weibo.com/s/v1XR

2、下载、打印鸭梨照片(可以是A4纸张黑白打印,也可到相片冲洗店快速打印)。(鸭梨照片下载地址:http://t.cn/aTZLlX,鸭梨照片(A4word版):http://t.cn/aTZLaw

3、平信或EMS寄出(若用快递,推荐用EMS,可送达政府部门;外省寄平信,请帖1.2元邮票)


若您有意参加“征集1000人赠黄埔公安鸭梨”活动

A请手持鸭梨(或鸭梨照片)拍照。(可手持“赠黄埔公安局鸭梨,望乙肝隐私侵权案早立”A4纸,下载地址:http://t.cn/aTZLCu

B然后将照片和您的新浪微博(这样可以@到您)[url=mailto:%E5%8F%91%E5%88%B0%E9%82%AE%E7%AE%[email protected]]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url]

C会将您的照片统一发布到新浪微博:http://weibo.com/zhengjiyali


寄信地址邮编: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港湾路438号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冯志生局长(收)

电话:02083117583(信访办)

邮编:510700


“征集鸭梨”活动微博:http://weibo.com/zhengjiyali

“征集鸭梨”活动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engjiyali


不立案,不复学

    同时,我也相信黄埔区公安局是一个讲信用的政府部门,能兑现623日给我的“即将立案”的答复(有通话录音作证),在我9月开学之前,能将案立了。

    如果开学之后,还立不了案的话,我想,我也没有太大的必要回上海交通大学上学了。去年9月从上海交通大学休学做乙肝维权工作,反正已经休了一年了,再多一年也无所谓了。

一个希望早日立案,安心复学的休学生:雷闯

20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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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埔公安局久拖不立案更多详细资料

医院公司违规查乙肝侵犯隐私,涉嫌触犯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253 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及相关公司,相互勾结,为牟利而暗中检查乙肝项目,并非法泄露乙肝检测结果,侵犯了至少3000人的乙肝检测信息,甚至导致乙肝病毒携带者失去工作。

    本人曾向广州市卫生局举报电力一局医院违规查乙肝,医院体检中心被卫生局处以停业整顿,在全市范围内对该医院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请见媒体报道;20110126南方都市报:伪造申请表查乙肝    医院体检停业整顿http://www.oeeee.com/a/20110126/965041.html

    本人还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了相关相关的公司,且公司也受到人社局相应的处罚。

    请见媒体报道;20110415南方都市报:三企业查乙肝各罚千元
    举报者认为处罚太轻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1-04/15/content_22756881.htm


刑警大队答复将立案,千余乙肝病毒携带者签名感谢,却至今未立案

      623,雷闯从黄埔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处获悉,“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已经基本具备了立案的条件,不过到作出最后的立案通知书,需要一定的程序走,一旦立案会第一时间通知。”(据《“乙肝斗士”维权收效广州警方或立案追医院刑责》,20110624日南方都市报报道,链接: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1-06/24/content_25908056.htm)。同时,雷闯还给黄埔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送上了“保护公民隐私,携手共创和谐”的锦旗,以表感谢(据《警方受理举报雷闯锦旗致谢》,20110626日新快报报道,链接: 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1-06/24/content_25908056.htm)。

    但是,623至今,一月有余,黄埔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却并没有如623给雷闯的答复,予以立案。

    同时,有乙肝病毒携带者从媒体上得知即将立案的报道后,在网上发起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及其家属致黄埔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的感谢信》,截至目前,已有1709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及其家属签名。(感谢信内容及签名地址:http://www.hbvhbv.name/qm/ysxl/QM.asp

    《感谢信》讲到,“在我国约有 9300 万乙肝病毒携带者,求职或在职的乙肝携带者往往面临隐私被侵犯、就业平等机会被剥夺的困境,而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相关公司及工作人员相互勾结,为了牟利而侵犯上千人隐私的行为已经达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黄浦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能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那些侵犯乙肝隐私者的刑事责任,势必对其他仍然违规检查乙肝项目,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医院、公司以极大的震慑!”

    同时还讲到,“贵大队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相关规定,能对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相关公司及工作人员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依法追究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者的刑事责任,让我们不仅仅是赞扬和尊敬,更是为法规不被空置而热泪盈眶!”然而,遗憾的是,一个多月过去了,黄埔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却仍未立案。


乙肝病毒携带者生存压力大,希望黄埔公安局能分担“鸭梨”

    中国有9300万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及相关公司,相互勾结,为牟利而暗中检查乙肝项目,并非法泄露乙肝检测结果,给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同时,雷闯从去年9月休学做乙肝维权公益活动,现在即将回上海交通复学,休学维权的压力也很大。

    因此,希望黄埔公安局能理解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生存压力,也希望能理解雷闯休学维权所面临的压力,所以特寄上“鸭梨”(与压力谐音)照片一张,希望黄埔公安局能帮忙分担“鸭梨”,兑现623给雷闯的答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相关规定予以立案,帮乙肝病毒携带者分担压力。





作者: walm    时间: 2011-8-2 14:17


作者: 狗蛋    时间: 2011-8-2 14:17

希望大家行动起来
作者: 刘德华2007    时间: 2011-8-2 14:27

狗蛋在广州吗?我支持你
作者: 刘德华2007    时间: 2011-8-2 14:42

我寄出了,还是到付,可怜的快递公司,要白帮我送了,拿不到钱。公安局肯定不会接收。后悔ING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2 14:47

大家要马上行动!!
作者: walm    时间: 2011-8-2 15:30

签名:中华人]共和国公民   名是别字!
作者: lanseyu5201    时间: 2011-8-2 15:31

马上去寄, 支持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8-2 17:18

支持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8-2 17:21


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11-8-2 20:26

如果开学之后,还立不了案的话,我想,我也没有太大的必要回上海交通大学上学了。去年9月从上海交通大学休学做乙肝维权工作,反正已经休了一年了,再多一年也无所谓了。

雷闯,虽然休学办事能给我们广大的乙肝携带者带来莫大的利益和前途,虽然我也极力希望能有英雄站出来无私地为这个群体做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可是内心内疚不已,希望尽早立案你也能准时入学,即使不能短期立案,也希望你能9月份准时回到校园去完成你的学业

作者: y2w3    时间: 2011-8-2 23:34

真的希望大家个个都寄去一封,让他们感觉到压力,感觉到民意不可违。
作者: 心随你动    时间: 2011-8-3 20:17


作者: nlsh2011    时间: 2011-8-3 20:33

,尽自己的努力去支持。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4 07:07

支持雷闯!!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4 07:48

大家都要去寄,支持雷闯,就是支持自己,支持维权!!
作者: 曝光台    时间: 2011-8-4 09: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xtp    时间: 2011-8-4 15:50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8-4 22:03


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11-8-5 06:19

平信这帮家伙应该能收到吧、?
这几天去寄一下
作者: xigou    时间: 2011-8-5 11:42

各位战友一定要以实际行动来支持  否则雷闯就太孤单了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8-5 13:45


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11-8-7 14:23

这个帖子都沉到这了。
希望闯王不要灰心,我会近日寄信,希望能早日立案并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飞翔冲天    时间: 2011-8-7 19:12


作者: xia704168    时间: 2011-8-8 12:16

支持行动,踊跃寄信!
作者: 忧郁苦瓜    时间: 2011-8-8 14:46

积极行动,决不让我们的英雄孤单……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8-8 19:43

雷闯消瘦了许多,也很憔悴,好心疼的~~  雷闯,你要保重!!!
作者: xxxxxx    时间: 2011-8-8 19:59

你的努力大家都知道,都感激,你已经付出太多了。学业不能再耽搁了,先上学再维权吧!
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11-8-8 20:02

本帖最后由 fornewjob 于 2011-8-8 20:06 编辑


手绘的“鸭梨”,希望能收到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8-8 21:09


作者: xigou    时间: 2011-8-9 10:32

以实际行动支持雷闯 , 快去寄信, 举手之劳,战友们别整天在这里喊不行动,现在雷闯发出号召 ,需要支持,战友们不要让雷闯一人战斗,一个人太孤单,大家没有看到雷闯憔悴了吗 ,这个时候最需要战友的支持,因为只有携带者才能理解雷闯的心情。不要麻木了,不要搭顺风车了,不寄的话 ,最后连顺风车都搭不成了。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8-10 17:51

大家可以到广州公安局的微博上留言,发短信给他们,还有局长信箱,广东公安局的微薄是http://weibo.com/gzjd/
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11-8-10 20:09

求助的人很多,跟帖跟风跟进的人寥寥
同志们,难道要问谁煮青蛙吗?何况现在不是温水,已经80度左右了,离100度不远了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1-8-11 17:25


作者: 健康20110730    时间: 2011-8-13 10:17

我支持!  但是,雷闯不要影响了自己的学业,边上学,边维权。我现在边工作,边宣讲,互相推进,毕竟,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争取到更大的话语权。
  毛主席说过:扫帚不到,灰尘不掉。但我们要有力气挥舞扫帚啊!
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11-8-13 11:24

同志们,努力啊!!!
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帖子都不顶吗?

斑竹哪去呢了?还是需要用一些鼓励来支持啊。
作者: mascot    时间: 2011-8-13 11:53


作者: ABC007    时间: 2011-8-14 01:04

我也要EMS寄出去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14 11:45

寄信,寄鸭梨支持雷闯为携带者争权!!
作者: 且行且忐忑    时间: 2011-8-14 21:38

最近一直忙实习,看论坛时间很少。周一到周五要上班,只能找个邮筒寄平信了,信和照片下载了,寄了来上传照片。
不过我感觉这次征集活动门槛比较高,寄信寄包裹估计许多想出力的就能力有所限制了。要突破得从第三种方式上寻求突破,消除怕暴露的隐患。最好是能各地工作组或者好朋友一起征集鸭梨的照片,或者大家能想到让大家消除暴露的顾虑的好方法,指导想出力的参与。。。
作者: liuli123    时间: 2011-8-14 22:03

团结就是力量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16 11:06

支持!!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8-16 22:24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8-16 22:24


作者: 且行且忐忑    时间: 2011-8-17 19:45

接41楼
作者: y2w3    时间: 2011-8-17 23:38

不错!
作者: yongshaojia    时间: 2011-8-18 10:37


作者: chenzhanbei    时间: 2011-8-18 13:58

我已于上个星期天寄出快递!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8-20 11:08

顶起了~~
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11-8-21 20:00

这个帖子不能沉
作者: 独立团长    时间: 2011-8-21 20:44

帮顶
作者: 独立团长    时间: 2011-8-21 21:00

小心跨省慰问
作者: watashi    时间: 2011-8-21 21:37

帮顶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8-21 21:57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24 18:06

没寄信的要赶紧寄,支持英雄雷闯!!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8-28 10:51

忽视民意的政府不是人民的政府,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8-29 21:22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8-29 21:22


作者: yongshaojia    时间: 2011-8-30 10:21


作者: dahai821214    时间: 2011-8-30 18:57


作者: dahai821214    时间: 2011-8-30 18:58


作者: jackylee123    时间: 2011-9-1 00:54

我也去寄一份
作者: 0536    时间: 2011-9-1 01:03

支持!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9-3 09:42

支持!!如果黄浦公安局局长还无动于衷的话,那他还有良知吗??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9-9 07:43

黄浦公安局的局长,晚上睡得着吗??白天吃得下吗??
作者: xwfs666888    时间: 2011-10-3 08: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ongshaojia    时间: 2011-10-11 09:48


作者: xwfs666888    时间: 2011-10-14 14: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wfs666888    时间: 2011-10-17 11: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四木001    时间: 2011-10-20 21:12

来晚了 还是顶一个
作者: 682256    时间: 2011-11-12 20:07

支持。
作者: cc8513    时间: 2011-11-13 15:31

我也要去寄
作者: kun719    时间: 2012-1-28 00:08

,支持

作者: geeker    时间: 2012-5-13 17:07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2-05/11/c_111936403.htm

  报告认为,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歧视种类偏少,与现实脱节,缺乏操作性。如去年4月,“乙肝维权斗士”雷闯到黄埔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报案,举报电力一局医院及工作人员、相关公司违规查乙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但迄今为止,黄埔公安分局也未立案。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5-14 14:03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5-14 14:11 编辑

1>因被强奸报警,警察会不会说“即将立案”?
2>以“私隐侵权”为由报警是错的。第一,先“私”后“隐”,不入侵私域主权根本没法触碰私隐的问题;第二,私隐权比人身自由权更高一级。
作者: nideyangzi    时间: 2013-1-19 22:25

一个希望早日立案,安心复学的休学生:雷闯


作者: vivianlyl04    时间: 2015-1-19 18:07

贴子很旧了,还有人寄吗?
作者: 狗蛋    时间: 2016-12-15 10:14

这都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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