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询问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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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usic000
时间:
2011-8-1 09:22
标题:
询问法律程序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20:52 编辑
我目前还在职,没有迹象被要求回家。
由于转氨酶突然升高,想抗病毒。如果请假休息或不能全天工作,会不会被用人单位借故开掉?
另外,我的肝功体检信息被医院打电话告知人力资源部,我想我的情况被公开,这种情况下,被开掉时有什么机会讨个公道。
我想先咨询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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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pan2797024
时间:
2011-8-1 10:10
楼主想请假休息,是请假就医的情况下可请病假,但是须到医院开病假证明。在病假期间,单位不得任意开除员工。
根据三部委的通知,在入职体检中或福利体检中单位是可以要求检测肝功能的(楼主请注意区分肝功能和乙肝五项的区别,不要混淆)。如果单位因为你肝功能有问题而辞退你,辞退你之前必须是在你法定的医疗期结束之后,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赔偿的。
如果楼主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深圳反歧视热线:0755-86097450,我们会有专业的乙肝法律工作人员为你解答。
作者:
music000
时间:
2011-8-1 10:13
是这样,多谢。
作者:
hwgl
时间:
2011-8-1 14:09
本帖最后由 hwgl 于 2011-8-1 14:10 编辑
按照《通知》精神,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体检机构根本没有权利把属于个人隐私的体检资料交给本人以外的任何人;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2010年2月10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关于健康福利体检问题,《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依照侵权责任法,卫生部最新发布的卫办政法发[2011]1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指出:“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
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
作者:
hwgl
时间:
2011-8-1 14:12
医院没有权利把你的信息告诉单位,单位无权知道你的健康体检报告!
作者:
hwgl
时间:
2011-8-1 14:12
搂主隐私被侵犯!
作者:
hwgl
时间:
2011-8-1 14:13
回复
panpan2797024
的帖子
单位无权打开福利健康体检表!如何知道肝功能!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8-1 14:17
人社部发[2010]12号 第二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卫办政法发〔2011〕14号第三条明确规定: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七、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作者:
曝光台
时间:
2011-8-1 14: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103030134
时间:
2011-8-1 16:07
最好还是核苷或者长效干扰素。核苷副作用小,在家服药即可。长效干扰素可以周末打或者自己打,而且一周只打一次。请假看病就算不被辞退,次数多了也不好,而且一旦扣奖金工资什么的就悲剧了。
作者:
music000
时间:
2011-8-1 16:30
谢谢楼上各位。
2011 14号文件我知道,用人单位和体检中心是违反了这个规定。
我看病用串休也可以,依我的情况不能用干扰(还是要看看医生建议),或者是联合用药,无论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我怕会出现纠纷,所以现在咨询一下心里有个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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