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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乙肝携带者不能算做传染病 [打印本页]

作者: 黑人    时间: 2011-7-28 19:20     标题: 乙肝携带者不能算做传染病

本帖最后由 黑人 于 2011-7-28 19:33 编辑



  乙肝携带者不属于患有传染病,传染病报卡只让报告急性乙型肝炎,乙肝携带者不在传染病报卡范围之内。乙肝携带者也不属于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乙肝患者的定义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同时有肝功能的异常。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慢性肝炎,应该区分开。乙肝携带者不会通过接触传染病毒,握手、交谈、共餐、拥抱不是乙肝传播的方式。人人体内都有可能携带某种病毒,例如许多人体内潜伏着带状疱疹病毒,遇到抵抗力下降时,就会患带状疱疹。但病毒潜伏的时候是健康人,不能算是带状疱疹患者,只有出现临床症状后才是带状疱疹病人。至于说工作中会不会造成传染,传染病的预防方法很多,不会只有隔离一种方法,例如乙肝可以通过注射乙肝疫苗来预防。传染病中只有极少数病种携带者需要隔离检疫,如霍乱。因为无法做到普查所有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并加以隔离,就业时填写这种内容是毫无意义的

作者: trace    时间: 2011-7-29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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