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我的福利终于体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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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74329
时间:
2011-7-6 13:26
标题:
我的福利终于体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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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玉魔头
时间:
2011-7-6 14:04
你先复印或拍照取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卫办政法发〔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来有媒体报道,一些企业和单位在招聘时变换手法,变相强迫应聘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甚至侵犯应聘者的隐私权。为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利,现就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的高度,认识就业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重大意义,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38号),坚决纠正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行为。
二、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对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医疗机构除应当妥善保存好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外,还应当制发独立于常规体检报告的乙肝项目检测结果报告。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
四、体检报告应当完全密封,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本体检报告仅限受检者本人拆阅。
五、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收到的违规开展乙肝项目检测的投诉、举报等,要调查核实。凡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作者:
panpan2797024
时间:
2011-7-7 15:08
福利体检中包含乙肝两对半的检测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也是合理的,借助福利体检我们可以详细的了解一下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何乐而不为呢?如果用人单位真的给我们这个福利,我们也应该坦然的接受。
上面的楼主担心的问题应该是:用人单位知道了福利体检的检测报告,我们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含有乙肝两对半检测的体检报告涉及到个人隐私,医院检后应该把所有体检报告用袋子装好密封,为受检者保密,由受检者亲自开拆。此外,用人单位也不得询问是否是乙肝携带者等相关的信息。所以用人单位在一般条件下是不知道我们检测的情况的。
有的战友可能又会有这样的问题:用人单位会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我在这里想说的话是:只要做过,就会留下痕迹,即使做得再隐蔽,也会有蛛丝马迹会显示出来。
楼主如果担心用人单位有乙肝歧视的嫌疑,那么我建议你现在就开始着手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用人单位要求体检乙肝两对半的信息,用人单位得知你含有乙肝两对半信息的体检结果,用人单位因此辞退你等的信息。楼主可下载《就业反歧视维权手册》作为取证、维权、索赔参考,下载地址是:
http://thisishengping.blogbus.com/logs/84060280.html
作者:
hyswxl1013
时间:
2011-7-14 00:21
举报呗
作者:
walm
时间:
2011-7-14 07:48
回复
panpan2797024
的帖子
无论有没有乙肝信息,所有的体检报告都属于我们所有!请仔细看看卫生部14号文!不要误导别人!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
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
作者:
fangmon
时间:
2011-7-15 20:07
告,告,告!
作者:
炒肝
时间:
2011-7-16 00:16
必须告,,拿出勇气来。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7-21 13:19
举报、投诉!!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7-22 10:08
举报!投诉!争取起码的人权!!
作者:
xingyun837
时间:
2011-12-29 22:58
我今年才来这家公司,这个月初也福利体检了,但刚好体检前的一天得了急性肠胃炎在家休息了两天,错过了,幸运,但明年的福利体检呢?还是会这么幸运吗?上面的单子上虽然是有同意书和签名的但个个都检这个你不检这不是明显告诉别人你是那个携带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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