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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卫生部想营销肝矿?居民健康档案对乙肝信息情有独钟 [打印本页]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1-6-11 09:14     标题: 卫生部想营销肝矿?居民健康档案对乙肝信息情有独钟

本帖最后由 生存权利 于 2011-6-28 21:06 编辑

关于居民健康档案含乙肝项目的问题,致温总理的求助信

尊敬的温总理:

    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乙肝携带者国民。感谢温总理,对包括乙肝国民在内的广大弱势阶群,长期以来的殷切关怀。

    在温总理的关注下,近年来,中国大陆的乙肝歧视现象已经有所缓解。可令人遗憾的是,卫生部经常干这样的事情:昨天还给你三寸的实惠,今天夺走你五寸的权利,然后,每隔一年半载,来一两趟循环。卫生部的这种习惯,使得翘首期盼乙肝歧视早日消除的人们,很难看到一个可预期的结果,使得广大乙肝携带者国民,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命运,被反复地折腾。

    本求助信的主要诉求是:请尊敬的温总理关注一下,卫生部近来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09 年版 ) 》的修订工作。修订版中,将乙肝信息列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基本项目之一,导致刚刚有所缓解的乙肝歧视现象,大有“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之趋势。如果卫生部不及时予以调整,这些在“被自愿”中建立起来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必将在不远的将来,制造出越来越多的乙肝歧视和社会冲突。

    一、该档案计划,使乙肝国民由“有限的隐私权”变成了几乎没有隐私权,这与人类文明的进步大势背道而驰。一些医疗机构,在该档案计划的鼓励下,仿佛有了尚方宝剑,借机大肆宣传普查乙肝,公开促动大规模的乙肝筛选性检测;许多受检者在居委会、村委会的集体组织下,不得不“被自愿”,将本来在文明社会纯属个人隐私的血液信息,摊开在街坊邻居面前。不仅仅如此。该档案计划的最大杀伤力在于,它使得乙肝信息一旦采集过一次,就永久记录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里。这将使得早被虚假广告魔鬼化了的乙肝国民,一生中一旦采集过一次乙肝信息,就在这个国度永远没有了藏身之地。这是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

    二、该档案计划,就算不是直接与原先的反歧视法规相冲突,至少也是在架空这些反歧视法规。日前,卫生部回应雷闯声称,《居民健康档案》检查乙肝项目为健康体检而并非入学、就业体检,与此前的三部委通知并不冲突。事实上,这文字游戏漏洞很大。2010 年 2 月 10 日,人保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文强调“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退一万步,就算当时的通知只提了“入学、就业体检”,而没有提“健康体检”。请问卫生部,随着包含乙肝项目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强势推进,乙肝携带者国民的血液信息,在不久的将来,是不是很可能会变得像户口档案里的身高信息、籍贯信息一样,成为很多机构(比如,那些招生的学校、招工的企业),都可以公开索取或者悄悄获取的信息?请问卫生部,创造一些词汇来绕圈圈,事实上架空反歧视精神,很有意思吗?

     三、该档案计划,不把艾滋信息、梅毒信息、丙肝信息、戊肝信息、…记录在案,唯独对乙肝信息“情有独钟”,这将在群众中进一步制造乙肝恐慌。(一)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乙肝不是烈性传染病,而且“传染性”和“传染”不是一码事。乙肝疫苗不是废物,成年人的免疫系统不是空壳(成年人在没有接种乙肝疫苗的情况下感染了乙肝病毒,他成为携带者的概率约5%),概率的乘法原理更不是胡扯 (传染源、传播途径、人群易感性,三个环节缺少任何一个,传染就不会发生)。(二)该档案计划,唯独对乙肝信息“情有独钟”,姑且认为不是卫生部为肝矿营销作利益代言,而只是惯性使然。可毫无疑问的是,从规则层面看,这是个极便于操作的潜规则,可以把乙肝人一个不漏地筛出来;从舆论层面看,这是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大广告---看到没有,逢体检就主查乙肝,知道乙肝的恐怖了吧?换而言之,这将在群众中进一步制造乙肝恐慌,而乙肝恐慌,正是制造乙肝歧视的酵母。(三)乙肝歧视引发的人间惨剧之不完全记录。2004年,周一超刺杀人事官员;2010年,陈康炳制造雷州校园惨案;华商报,研究生跳楼亡,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堪压力;苏州日报,乙肝民工被辞退,郁郁寡欢杀人自杀;东南早报,福建乙肝女青年跳河自杀;东南快报,19岁乙肝小伙上吊身亡;南方都市报,小伙异地求职体检查出乙肝,应聘被拒后上吊自杀;……

    四、该档案计划,不是赐给乙肝国民福利待遇,而是恶化乙肝国民生存的处境。无论是否携带乙肝,都完全可以通过私人方式了解自己的乙肝状况。请卫生部,不要在乙肝就业歧视仍很普遍的时候,不要在广东电力一局医院暗查乙肝的事情还没有解决清楚的时候,不要在90万考生个人信息被叫卖的事情屡屡发生的时候,无比操心乙肝携带者国民“何不食肉糜”的问题。(卫生部回应雷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措施,在居民健康档案中检查乙肝项目的初衷是好的。)

     五、该档案计划,应尽早修缮,卫生部的托辞---“配套的相关软硬件都要删除,牵一发而动全局”---是懒政思维。卫生部在窗明几净的办公楼里,喝两三年茶水很轻松惬意,可有没有想过,两三年时间,对周一超、陈康炳们来说,有多么难熬?干嘛不干脆留到五十年之后再说呢,到时候,七零、八零年代因为医疗卫生条件落后而被感染的人都快死光了(后面几代人在疫苗保护下,已经很少携带),修不修订都无所谓了,岂不更省事?(卫生部回应雷闯:现在改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如果一旦删乙肝项目,配套的相关软硬件都要删除,牵一发而动全局,所以不能删除了。过2、3年,……到时候可以提建议删除乙肝项目。)

     基于此,期盼卫生部,能在温总理的督促下,早日取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中的乙肝项目,早日完善相应的公民隐私保护措施、隐私泄露惩罚措施。也祈愿我们的祖国,能真正地日趋和谐,让每个愿意通过个人奋斗、依法维权来改变命运的人,不被逼成周一超、陈康炳、夏俊峰、钱明奇,而是都有机会,以和平的方式,获得有尊严的生活。  
  

                                                                          
                                                                  一名普通的乙肝携带者国民
                                                                  2011 年 6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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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信主要参考了《致卫生部的感谢信及<居民健康档案>中乙肝问题的建议信》以及人权至上战友的下述帖文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47903-1-1.html
2、如果战友对寄信有种种担忧,请移步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47520-1-1.html
3、如果战友想看更多信件,请移步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42780-1-2.html
4、如果战友已经行动,请移步寄信统计专帖,参与统计,以鼓励更多的战友参与寄信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44642-1-1.html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6-11 10:41

精品文章!很好的上书!权利辛苦!
作者: 邈远    时间: 2011-6-11 11:17

写得真好!
作者: 飞鸿L    时间: 2011-6-11 11:22

这个信要多写一些
作者: hwgl    时间: 2011-6-11 11:58


作者: 独立团长    时间: 2011-6-11 12:22

作为范本,今天将跟着寄出
作者: xydx    时间: 2011-6-11 12:36

写得真好!
作者: 人造卫星    时间: 2011-6-13 21:13

才华横溢!
作者: 东南山人    时间: 2011-6-13 22:28

很不错哈!
作者: 99℃的水    时间: 2011-6-14 09:50

看看大家以后还敢不敢谈疾病、谈歧视。
作者: deng245    时间: 2011-6-17 09:10

生存权利版版比俺写的好多了
作者: thingto    时间: 2011-6-17 10:04

好文采 ! 该规范.............
作者: jalon1988    时间: 2011-6-17 14:00

我坚持一个礼拜寄一封信。拿买双色球的钱来寄信。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1-6-17 19:03

jalon1988 发表于 2011-6-17 14:00
我坚持一个礼拜寄一封信。拿买双色球的钱来寄信。

谢谢jalon1988战友的不懈行动。谁知道呢,也许,战友的某封信,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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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为了自己,为了大家,为了家人,为了我们有尊严的活着,请参加到维权中来吧!争当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123456789z
作者: gdszsz    时间: 2011-6-17 22:36


作者: clbbs662    时间: 2011-6-20 08:25

我们这里已经开始健康普查了,我也要上刑场咯,到我们单位体检,谁都会知道的,呜呜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1-6-20 19:17

本帖最后由 生存权利 于 2011-6-20 19:17 编辑
clbbs662 发表于 2011-6-20 08:25
我们这里已经开始健康普查了,我也要上刑场咯,到我们单位体检,谁都会知道的,呜呜 ...


所以,找到工作了,最好还是继续参与维权-----哪怕只是点滴的参与,哪怕只是为了自己。
作者: 没了    时间: 2011-6-20 21:20

我准备抄您的,觉得手写好点呢还是打印好一点呢?
一直说要寄的,一直都没寄,惭愧啊!这次一定真的行动!寄完后上编号。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1-6-20 21:34

没了 发表于 2011-6-20 21:20
我准备抄您的,觉得手写好点呢还是打印好一点呢?
一直说要寄的,一直都没寄,惭愧啊!这次一定真的行动! ...

谢谢战友的鼓励&谢谢战友的行动维权。

手写好还是打印好?呵呵,我觉得好像差不太多,我比较懒,打印的。

作者: yshych    时间: 2011-6-22 18:13

强烈支持!!!!
作者: 没了    时间: 2011-6-22 19:49

本帖最后由 没了 于 2011-6-22 19:52 编辑

版主,我还没寄呢,本来想手写的,结果这几天持续发烧,怕是以前的老毛病又犯了,得先去看医生,只能打印了,这个周末之前一定寄。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1-6-22 20:01

回复 没了 的帖子

1、持续发烧,不能大意,及时治疗,好好休息。不用太着急寄信,理解战友、相信战友。
2、个人感觉打印还是手写,关系不大。我嫌手写费事,也是打印的。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1-6-26 22:27

本帖最后由 生存权利 于 2011-6-26 22:33 编辑

人权至上 的帖子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47903-1-1.html

特此发帖厘清:
1、《居民健康档案》是体检、诊疗信息的记录结果,一旦一次在你在医院体检、诊疗过程中的乙肝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是否阳性就会自动记录在你的健康档案里,并且伴随着你一辈子,永载史册!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信息录入有很多渠道,比如政府组织的免费体检、医疗保险的免费体检、个人去医院体检、诊疗等都是体检信息录入健康档案的渠道。
3、《居民健康档案》与“居民健康档案体检”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体检信息记录的结果,后者是体检信息收集的过程及渠道之一。

因此,居民健康档案并不是你建立不建立、体检不体检的问题,
你的人生中肯定需要去医院体检或去医院看病,作为乙肝携带者肯定也要定期去医院检查乙肝的病情,这样,乙肝信息就会自动记录在你的健康档案里,并且伴随着你一辈子,并且乙肝将永载人生健康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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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人权至上”战友的这段话,对第一楼的信件再次做了重大修改。

作者: 西北草原狼    时间: 2011-6-28 02:19

刚柔并及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1-6-28 13:06

西北草原狼 发表于 2011-6-28 02:19
刚柔并及

谢谢狼兄的鼓励
作者: 晓阿山    时间: 2011-6-28 19:35

药品医院的利益圈,有巨大利润就有人冒险-比如什么害人的dU品。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7-22 13:47

写的真好,作为范本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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